标题 |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
范文 |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通用26篇)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 出租方需提供房屋证明 《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之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这样就有利于识破“二房东”的身份。签订合同时,出租方还要写明房屋性质是住宅还是商用,以及自己的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承租方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有权解除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部分也写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设施设备损坏维修责任明确 出租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复合物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 租赁关系终止保证金归承租方 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出租方可与承租方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当无息归还承租方。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使用示范合同文本,避免双方合法权益受损。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因乙方有意租用甲方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办理审批门诊执业许可证,甲方资格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生效从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变更结束起开始计算租金。 2、合同有效期_____三____年,租金_____五万___元/年,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20xx年度8月至12月一次性支付,次年1月支付一次,5月支付一次。合同期满后可另行商定。 3、甲方不得随意借故终止本合同,如强行终止需赔偿乙方的包括装修等在内的'相关损失费用。 4、乙方在执业活动中的一切业务往来,资金财务,经营管理纠纷风险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不得利用本证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产生后果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应对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满足乙方优先租赁原则。 6、甲方负责将该证按时完成变更,注册,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7、本协议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各方妥善保管,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 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天津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_种: 1.甲方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月。(期限超过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书面口头)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季度应向甲方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每期应于提前______天付清。(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六条 保证金条款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可抵租金。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水电共摊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证。 2.房屋租赁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维修及装修: 1.甲方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2.乙方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的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需要装修房屋时,须征得甲方同意,但装修时不可损害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可以搬走装修物,但不可损害原有的建筑结构,应尽量恢复房屋原状。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退还及续租事项: 1.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搬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留置不搬者,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内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变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如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2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应赔偿___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4.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2‰加收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5.乙方未经许可将房屋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 6.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乙方并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8.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应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二号,即天津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外来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乙方并要承担因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凭 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凭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二: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精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层/厅)_______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_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 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对市场 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5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遵照执行。 一、项目: 甲方愿将位于自有门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 月租金为1600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前三个月的门面租金。以后均按照先交三个月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进行交付店租(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四、水电费结算: 甲方提供齐全的水电设施,让乙方使用。水电费先由甲方按月跟供水电部门结算垫付,然后再由甲方跟乙方结算,收取费用标准与水电部门标准一致,结算时间定在交付店租之日(即逢3、6、9、12月30日前,含30日交付),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五、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本店面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店租金。 2、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的押金,在合同期满,乙方若无继租意向,乙方又无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规定内容,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但在此合同签订之后未满一周年,乙方要求退出租赁门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不管合同是否期,乙方在使用门店时,如有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拆变,如乙方需改造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有保护好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的义务。门店室内外所有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如下: (1)包括移动玻璃门4扇、玻璃门铝合金地槽轨2条、门店不锈钢侧门1套、店内单间门1套、卫生间玻璃门1扇、空调2台、壁扇2台、木沙发床1 张、带钢化玻璃面木茶几1张、木电视柜 1个、木橱柜1个、壁油画1张、不锈钢垃圾桶1个。 (2)包括水电配套设置,水表1个、水龙头开关3个、洗手盆1个、电表1 个、漏电开关1个、电光管及管座3套、电线插座开关多个、排气扇4台、有线电视线1条。 以上所有财产和配套设施在出租前经双方检查均属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或者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租赁时间,应当注意卫生,保持墙壁清洁;不能进行会产生油烟性的活动,如炒菜、油炸食物等,以免给门店造成污染不洁;不能把一些难溶易塞之物扔入厕所蹲位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如有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6、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店,终止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满,双方在租赁时间若无纠纷争议,能较愉快地履行权利与义务关系,甲方若不是自己要使用门店,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继租的权利。 六、合同确立形式 根据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6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 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 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7甲方: 乙方: 就甲方租赁乙方封州广场广告牌及进行广告制作、发布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广告显示屏概况 1、广告种类:户外LED全彩显示屏广告位。 2、广告画面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的设计样稿为准播放。甲方提供的样稿,乙方有权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广告样稿,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修改,在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放。 3、播放片段:60秒以内,每天播放次数:最少35次。 4、显示屏尺寸:6米×3米高。附件:尺寸图、效果图、场地证明。 第二条 广告显示屏地点 LED户外全彩显示屏的具体地点为:封州广场。 第三条 广告显示屏租赁期限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 。 第四条 广告显示屏租赁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广告宣传播放租赁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即为人民币小写:2500元。 2、广告牌费用按以下约定支付: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牌租赁费总额的100%,即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即为人民币小写:2500元。 (2)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播放。若需乙方设计宣传片段2天内定稿的设计费为200元。 第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 签约日期: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8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一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 积 、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 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 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 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 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9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位于海口市海甸岛_____________ ____ ___ ________ 套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租赁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按_____结算。乙方每次必需提前15日将房租交给甲方。 3.甲方交房时,水______吨,电______度,煤气_______立方米。租赁期内水、电、煤、有线电视费由乙方负责交付。甲方有权查看交费收据。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有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 5.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或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乙方应搞好邻里关系,遵纪守法。 6.乙方预付押金(大写)______元给甲方,租赁到期,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对方一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解决。 9.房内设施:乙方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要给予修复或按价赔偿。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0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用仪器名称、租赁单价 租用仪器名称:安立 MP1595A 40G SDH/SONET分析仪 租赁单价:7800元/天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仪器的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租赁结束后乙方将仪器归还给甲方。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租赁时间,实际费用的计取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含路途时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租用天数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七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1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_____市_____区_____花园(大厦/小区)共_____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_____cm、长度:_____、宽度:_____;),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_____元,电梯共_____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_____元;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地下管道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高速公路地下通信管道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位于高速公路至 ,长度为 公里的地下通信管道具体孔位描述 出租给乙方用于通信光(电)缆线的铺设和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以下第种: 1.确定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签订合同。 2.无确定期限 租赁期为无确定期限,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均可解除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要求终止解除合同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每 年结算缴纳一次,首次缴纳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年度 月日之前以转账的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租赁期限超过五年的,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管道建设成本等因素适当调高租金数额。 2.其他约定: 。 第四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乙方承租的地下管道仅用于其通信光(电)缆线的铺设和使用,其承租的地下管道的孔位的位置及使用应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对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通信管道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闽高控[20xx]5号)的规定;乙方不得将承租的地下通讯管道转租、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甲方仅出租地下通信管道的使用权,乙方自行承担其地下光(电)缆线的铺设施工和维护管理费用。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因国家规划、高速公路改、扩建需要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需收回地下通信管道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天内将所租赁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甲方,自行承担其地下光(电)缆线迁移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费用。 2.乙方承租甲方的地下通信管道期间,在对其地下通信光(电)缆进行铺设、使用和日常维护时,涉及许可事项的应经相关机关批准,并将施工和日常维护方案报甲方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根据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其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将约定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乙方导致其无法铺设光(电)缆线,应承担年租金%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天数承担应付款项的 %/天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铺设、维护使用其承租的地下通信光(电)缆线未将施工、维护方案报甲方同意或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乙方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因违章操作或不服从管理部门的整改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取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进一步明确约定的,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关的地下通信光(电)缆施工维护方案、与本合同相互补充的会议纪要、上级有关的规定等均是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报备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3出租单位: 济南风云钢板租赁公司 (简称甲方)钢板型材租赁合同编号15-07-25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济南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归还时间: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 二、 收费标准:钢板自出租之日起,到使用后验收归还之日止。不管使用情况如何,按日历天数“单价”数量进行计算。 三、 钢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调换等情况,每块按原价9000元赔偿( 30mm*2.2m*6m ),如有损坏情况,应按发生修理费用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等)。 四、 钢板出租押金(壹万)元, 钢板进出场费及吊车费另行计算。 五、 双方责任:自钢板出租之日起到钢板归还之日内,如由于钢板造成任何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自钢板归还后,并付清全部租费后自动失效。 七、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 办人:张经理 经 办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4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将私有门面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租赁门面 门面地址: 建筑面积:方米。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承担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乙方告知详细用途后,甲方应根据用途要求解决、协调、处理使用用途的相关问题) 二、租期及租金、押金 1、租赁时间: 2、租金:首年每月人民币(小写¥) 3、付款方式: 。 每一季度一交 每半年一交 每一年一交 ,每次房租,从租期第二年起每到期后,应提前15日预付下一次的房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 4、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小写¥)。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全数归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押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但门面及设施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乙方根据营业需要,对门面进行过拆墙、墙体开门(窗)等破坏门面封闭性或整体性的`装修,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该对门面的封闭性和整体性进行还原,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该部分还原修复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租门面,须征得甲方同意。 5、合同期将满时,如乙方不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及设施。如乙方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享有优先租赁权,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6、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气、物业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五、居间服务费的支付 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即认可共同委托丙方为其已提供完全部居间服务。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乙方应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要求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丙方仍有权收取甲、乙双方应付的居间服务费,丙方已收取居间服务费用不退。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拖欠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对其租赁期间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押金,超过10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10日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日的; (3)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版本及相关内容,甲、乙、丙三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同且无异议。 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丙方见证,须经丙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置业顾问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5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月日 施工项目: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 元/吨),运费 元/吨(不足 吨算 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 %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 %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 %,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日期: 地日3 址: 期: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6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 1、名称: 2、数量: 3、质量情况:全新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设备用途 第四条保证金 1、金额:______ 2、租赁支付方式:______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年3、6、9、12月,25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租赁费用,不能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的,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超期利息。 3、续租方式:如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交付相应的租金即可续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设备安装时间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保证今后10个工作日内,上门安装。 第六条甲方的全力和义务 1、定期维护设备,更换耗材。 2、出租房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承租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设备的合法使用权并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的售后服务。 2、按协议规定缴纳租金,合理使用设备。 3、妥善保管设备,配合甲方保养设备的售后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损毁净水设备,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改动设备的任务部位及部件。 5、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净水设备具有保护监管责任,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设备损坏的.,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或零部件跟换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能解除合同,违约金约定如下: 1、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除支付利息外需向出租房偿付违约期间20%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需向乙方支付租赁费2倍的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设备施工安装及工程设备款2倍的违约金。 3、如承担方变卖了租赁设备须向出租方偿付所有被变卖设备的2倍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7广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 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 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 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 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 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 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 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 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8甲方(出租方):卢树华 乙方(承租方):唐友克 甲、乙双方充分协议,就乙方承租甲方卫生室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兴义市乌舍村卫生室租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利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含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懂得,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履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收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元2月27日,年租金为:15000.00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金。 五、乙方无论是否持续利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履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19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接触的一种合同,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特别要注意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本文对此作了解析,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0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1【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2尽管调控政策下,银行贷款条件一再严苛,但贷款买房依然是购房者的主要方式。因此,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等环节中,所有权人常会因为没有处理好房屋的抵押和租赁的双重法律关系而产生法律纠纷。 我国是根据抵押权设定和租赁关系建立的先后来处理房屋抵押与租赁关系的。简而言之,就是设立在先的权利可对抗设立较后的。 首先,先租赁后抵押的,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租赁权物权化的集中体现。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让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该受让人仍然有效。《担保法》第四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按照“举重以明轻”法律解释原则,可以认为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即使抵押权人为了实现抵押权,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租赁关系仍能够对抗买受人,即为“拍卖不能击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对抵押权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所以抵押人应将已出租的事实告知承租人和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决定是否接受抵押,否则,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因此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我们来看看先抵押后租赁的情况。在这种顺序之下,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能以房屋并无租赁关系存在(即无权利瑕疵)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亦无约束力。至于承租人可以依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即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 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还是存在的,而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抵押权存在的影响。也就是,即使租赁关系成立在后,承租人对该租赁房屋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可见,优先购买权是以存在租赁关系为条件的,即只要租赁合同关系存在,优先购买权就存在。承租人始终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其法理基础,即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债权,只要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上获得相当的补偿即可。所以,不管租赁关系设立的先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短于抵押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租赁合同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也就不会发生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作者系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3甲方: 乙方: 本福利彩票店位于通过甲、乙两方在平等、互利、自愿, 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一、 福利彩票店投资各一半元整。 二、 甲方提供福利彩票投注机站号,机子一台,乙方负责经营,年工资( )元整,经营中欠账,错票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管。 三、 福利彩票投注机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如果乙方遵守合法经营,甲方无权收回彩票店,但是乙方,如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比如:彩民投注号码,乙方不打票,私底下讲:中赔、非中,投注金额自为已有(比如:做黑心庄)。甲方无条件收回彩票店。 四、 乙方无权将福利彩票店转让或出租他(她)人,例如:乙方不想看店,经营想退去,甲方给予壹万元现金,其它,按三年折旧算,将钱退还给乙方。 五、 甲乙双方,必须每个季度算账一次,盈亏各半,金额付清,不得拖欠,费用在每年付房租时算清。 六、 乙方在经营福利彩票店中须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防盗、打架、斗殴等等,如有不妥,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七、 此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为加快陕西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屋面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基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平方米面积的现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将上述房屋和场地用来安装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及铁塔、天线、7/8英寸馈线、空调、走线架及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 。(自日 至年 日) 2. 乙方租用房屋和场地的年租金为 外空间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在楼顶架设的桅杆或铁塔、空调外置主机放置及WLAN设备、抱杆配重杆、天线、五类线、交换机等附属物费用及发票税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 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支付壹年租金,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年场地租金的租赁业或地税通用发票后1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账号(见第五条)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4. 税务条款: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甲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 甲方应提供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收 款 人: 帐 号: 开户银行: 三.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基站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机房提供15千瓦的用电量,并保证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 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 甲方楼顶层面提供给乙方设立天线及空调室外主机使用,甲方不得在天线前方放置物品阻挡乙方天线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楼顶架设桅杆,需在甲方周围场地埋设地极,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房屋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因故不能及时维护,乙方有权先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下一年的租金中扣除。若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与房屋附着装修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 7.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8.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房屋和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9.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基站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 元/度收费标准。如遇电力部门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2.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房屋和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 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屋面损坏由乙方负责。 5. 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 五.特别约定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技术进步的原因,导致乙方基站不能使用或使用已无必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乙方已支付的当年租金不得要求退回或仍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的 年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外,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 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租赁房屋和场地,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超过期限10日仍未提供,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 失,甲方负责赔偿。 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 七.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八.其它 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名称)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授权代理人: 附件一: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条款,如有违反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向甲方领导或经办人行贿、给回扣、提供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谋求甲方同意签订合同。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总价15%以内拒付余款。 2、甲方领导或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为个人提供金钱、物品、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依纪依法予以追究查处,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维护乙方正当的市场销售权益。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5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延伸补充: 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 最新租赁合同集合 篇26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转租权的位于 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的事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立约签署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房屋的地址:,租赁面积_亩地。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仅限于、用途,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且租赁房屋不得非法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个月,从_ 年 月 _日起至 年 月__日届满。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其他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费用: 1.1 本合同所述租赁费用仅包括租金及物业费;月租金为:¥ 元/月; 1.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乙方于每次租金 到期前的自然月内15日支付下一租赁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赁费用。 2 首期租赁费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首期租赁费用给甲方,即:人民币 元。首期租赁费用的计算期为_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_日。 3 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 天装修免租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押金: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相当于 个月租赁费用的押金,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押金。押金总额为人民币 ¥ 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以及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押金不足以抵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押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押金补足到上述(4.1)款约定的数额。在承租期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向甲方主张或擅自以押金折抵乙方应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退回押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定他项权利。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当在乙方归还甲方租赁房屋十四个工作日后将押金(不包括利息)本金退还给乙方。 5 税费、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有关租赁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帐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帐户,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7 其他费用: 7.1 乙方承担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占线费、电话费、空调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物业相关部门。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与接收 1 甲方已经对租赁房屋及其周边环境对乙方进行了解释,乙方已经对租赁房屋的现状有了充分的了解。乙方同意按照房屋的现状来接收房屋,并对房屋状况无权再提出异议。 2 甲方应于 20xx 年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附件二)。但乙方在没有全额支付首期租赁费用和押金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拒绝接收房屋。乙方拒绝接收房屋的,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乙方即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日拒绝接受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从约定房屋交付日至合同解除日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不退还押金。 第六条 承诺与权利 (一) 甲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甲方承诺依法有权出租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对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等相关人员不在此限。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甲方享有对租赁房屋、设备、系统的检查权。 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但甲方应事先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可以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甲方保留在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起,对租赁房屋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单位拆卸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押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赁费用。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6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前提下,可随时进入乙方租赁房屋视察。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转租,甲方与房屋出租方的租赁合同解除,本合同随之解除,甲方不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第4.4的约定返还押金。 2.2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或了解乙方违约而接受乙方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均不构成甲方的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清理时间。 (二) 乙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及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负责租赁房屋内自用的电费、水费、通讯费、电话费、物业费及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公共费用。当国家标准变化时,按照变化后的国家标准计算。 2、装修: 2.1合同期内,乙方如进行装修,应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的同意不代表甲方要为乙方装修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2 乙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押金直接交付标的物所属物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3 乙方雇用的装修队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所有装修规格,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 2.4 因装修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装修后的消防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乙方装修或增设附加设备等如发生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内甲方提供的装置/系统/设备,避免受到人为破坏,并负责其日常维修、维护。 租赁房屋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房屋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7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房屋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应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租赁房屋修复至完好状态并赔偿损失。负责向有声望的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 更改租赁房屋内的设备、间隔。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产生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可能属滋扰的噪音、行为或事件。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危害的活动,亦不能作出任何会损害甲方之形象的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经营增项。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内经营业务前,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商业牌照、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由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届满后,或不论出现何种情况,发生乙方应予交还租赁房屋的情况,乙方必须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甲方。乙方应保证交还的租赁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承租单位内全部未处理物品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处理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以押金冲抵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2.8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房屋,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续租的租赁房屋地点、面积不变,乙方的押金直接转为下一承租期的押金。如押金不足,乙方应予补足。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所租单位,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所租单位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所租单位。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腾空并搬离租赁房屋,同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全部钥匙。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搬离租赁房屋,则应每日按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00%支付使用费。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履行国家规定的承租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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