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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销合同(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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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百货)(精选29篇)

购销合同(百货) 篇1

  买卖合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2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_____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 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 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 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_____》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 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 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_____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_____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_____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 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_____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_____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 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 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编码:       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百货) 篇3

  购销合同(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百货) 篇4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交(提)货日期

  三、验收方法: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供方提出申请,需方在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四、供货期限、地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接需方通知,?10?个工作日内供货;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工地?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三日内付到合同总价的?8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留5的质量保证金,余款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货款付清后,货物的所有权归需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供方所供水泵为全新设备,不存在漏水、无遗漏配件安装,并符合供水单位验收质检标准,供水压力以符合需方要求为合格产品。?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由需方负责安装,供方负责指导安装。?水泵控制柜附带浮球开关(9个)。设备由卸货点移动到水泵房由需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6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购销合同(百货) 篇7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含当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委员会按照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_____语言为中文。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的名称、型号、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如下: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基本条款:

  1.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2.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

  4.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仟?佰?拾?元整(¥?.00),产品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维护质量问题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②、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00);

  三、质保期:

  四、售后服务:

  2、如产品发生故障,乙方承诺:杭州市区内?小时响应,并在?小时内上门解决故障,以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清点验收,如发现与约定要求不符,或出现运输途中造成的产品瑕疵或损毁,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费用;

  六、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9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申鄂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购买油漆、瓷砖、地板砖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附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保修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交货时间及总金额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十日内

  2.总金额:162532.5元(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贰元伍角整)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在铺贴过程中,如需乙方配合,乙方提供各种条件及辅助人员的技术指导,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辅助安装及其他工作。

  四。付款及交货方式

  1.乙方货物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定货价付95%货款,安装完成后付清尾款。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10天内将货物送至工地。按总承包合同付款比例和时间向乙方付款。

  2.乙方应保证各规格瓷砖为同一色批号。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10%(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征得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0%(比例)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货物逾期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总货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按实际收到材料数量付款;甲方不需要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材料款。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月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0

  甲方(卖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商品名称

  型号

  规格

  商标

  生产企业

  经销(代理)企业

  数量

  (吨)

  有效成份(含量)

  单价

  (元/吨)

  金额

  (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整¥元。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2、乙方自行提货;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

  3、检验方法:双方委托检验。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1

  许多人因为天津高额的房价只能望而却步,但一旦有能力购房了,便不再需要租房住了,那么先前已经租下并交付了租金的房子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的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欢迎阅读。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TIANJIN HOUSE CONTRACT FOR SUBLEASE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使 用 须 知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编号: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该房屋原出租人是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转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 。

  1-3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

  3-3 转租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 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2、 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3、 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 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2、 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3、 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

  4、 。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 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转租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转租期内,甲方应保证转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转租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 。

  第七条 提前解除合同

  7-1 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7-2 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7-3 。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盖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2

  农村农产品购销合同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购销合同(百货) 篇13

  甲方(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____元/套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万(写): ¥___________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_____%),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4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______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______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 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____________元后按结算期 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 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______%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并甲方为单位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促销补充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百货) 篇16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二、甲方公司向乙方公司购进黄金饰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账户;其余货款在20_________月12月08日之前支付。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7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年月日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8

  甲方:深圳市XX公司

  乙方:贵州省开阳光正医院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产品购销事宜达成一致,特确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_____、型号、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结算方式

  打包付款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产品妥善包装,乙方付款后按指定时间交付。

  产品最终交货地点:甲方送达乙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乙方使用,并提供相关证照,否则甲方负责相关检测机构的各项罚款。

  五、技术支持

  甲方在乙方开发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乙方的要求。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及责任

  甲方负责运输和承担运输费用。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木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八、合同争议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以合同签订地点为法律诉讼地。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每方各执一份。

  十、签约地点:深圳龙岗。

  甲方: 深圳市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贵州省开阳光正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19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______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____日至末日b。当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

  (3)、

  (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____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____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

  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39;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

  十

  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 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20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购销合同(百货)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以上是购销合同范本,希望你能喜欢。

购销合同(百货) 篇2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方向甲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 额返利额备注                        总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大写)      

  二、订货方式:以传真方式有效。

  三、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发货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城市,乙方自提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自签定合同___________日内预付货款的30%到甲方的账户(详见第十四条)作为定金。甲方财务确认收到剩余______%的货款后通知货运公司放货。(返利额的执行见返利制度)

  六、返利制度选择_______、本次返利_______、本月返利_______、销售奖励_______________。

  七、费用分担:甲方承担单次单向由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市的运费,自提、中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品后(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签属的收货日期为准)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出。

  十、售后服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____%的备用机给乙方,但备用机(或样机)的货款乙方必须在下批订单中付于甲方,或者___天内返还到甲方

  2.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购机之日_____个月保换,_____年内有限保修。

  3.返修商

购销合同(百货) 篇23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 需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到站: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百货)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_____________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_____________斤)计算,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_____________%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_____________斤色拉油、_____________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25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相关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百货) 篇26

  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购销合同范本简单【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39;,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____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范本简单【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服装购销合同范文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服装购销合同范文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购销合同(百货) 篇27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______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成交房屋: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____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篇28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百货) 篇29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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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3: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