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范文 |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0篇)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乙方签〔签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结合本合同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国营某某农场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国营某某某农场所属某某农场 1.3承包范围:某某农场农户住宅10户 1.4承包方式:土建工程包工包料 1.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共天。 1.6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质量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1.7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工程合同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围墙修建、门柱及各类税费),工程面积以发包方最终确认的面积计算。新建住房设计为砖混结构的平房,单户建筑面积有75.92平方米和87平方米两个户型,详细施工要求见施工图及说明,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工程设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场地现场情况向乙方提出技术或质量要求。 2.2开工前甲方须清除对乙方施工有影响的障碍物(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障碍物由其自行清理)。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和工程中出现的以下问题提出措施: a:对未经验收签字的隐蔽工程和不合格的部位要求乙方进行返工。 b:对不按相关规程操作或现场混乱、干扰施工的不文明行为要求停工整改或按工程总价的10%进行经济处罚。 c: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将中止合同。 2.4及时进行乙方提出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对邻近工序的施工造成干扰和妨碍。 3.3严格按照蓝图及甲方的质量要求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验收所需的备案资料。 3.4对隐蔽工程未经甲方认可和监理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施工垃圾消纳等工作。 3.7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设施及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做法说明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是否合格以发包方最终的验收结果为准。 4.2由于乙方原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停工、返工、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赶追,并不得以此为延误工期的理由。 4.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如果延期完工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的约定 5.1乙方开工后,甲方先期预付的工程款; 5.2房屋封顶,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3工程完工,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工程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的时间依照同类工程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第六条关于安全的约定 6.1乙方在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报备职工花名册和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2乙方在施工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6.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职工进行加强管理,不得在非本项目区域内走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调度。 6.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设备及现场设施,如造成丢失、损坏等,应照价赔偿。 6.5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其它损失。 6.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8.1本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议标,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成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1)烤房主体建设。(2)烤房设备安装。(3)工作棚建设。(4)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5一、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6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 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 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 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 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 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 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 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 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 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 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 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 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 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 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 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 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 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 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 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 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 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7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_____间,一共______层,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负责楼梯、楼面、楼底、现浇混凝土板面与板底的粉刷。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二层砖砌,浇好楼面后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三层砖砌,完成第三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样式或加高屋顶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则对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计算价钱。)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8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9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 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1(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厂房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 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 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 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2发包单位: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二、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三、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四、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六、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七、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九、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兴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 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海南省定额站最新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 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 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十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4发包人(全称):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_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_____年9月______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_____年9月______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6甲方: 乙方: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 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籍: (国家) 总部: (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 983年2月5日第3 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 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 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 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 )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 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 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 %,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 %。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 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双方签署合同立即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各自保存。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7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的法律_________。(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_________。(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监督_________。(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_________。 第十一条 决算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修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8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和《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 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 砖混部分: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 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9发包人(全称):大连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____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_____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0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 理规定》。 1.2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为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 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 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 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万 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列,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 计费的50%,计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 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 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 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 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 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 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 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 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 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负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会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 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 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 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事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 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 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 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 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会设计文件一年内项 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 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人,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 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 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 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提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 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 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诱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 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 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 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__份,设计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 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 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年__月__日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1甲方: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_×(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2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区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层面积240㎡,建筑面积约为1200㎡,工程造价约为49.8万元,该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名称:私人住宅楼 2、地点:恩施火车站还建小区 3、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围 主体工程: 1、1至5层做四周墙体,室内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后搓光,保证能直接做仿瓷等涂料,地面水泥砂浆打搓,室外正面贴墙面砖,后面水泥砂浆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台阶。 3、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除并上车。 4、乙方自备机械设备,模板钉子、铁丝、跳板,外围脚手架甲方负责。 5、层顶坡屋面按照设计图纸设工。 三、承包单价 1、1至5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5元包干,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层计算,4至5层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四、施工工期 从20xx年3月1日开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为150天,乙方不得延误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气影响工期顺延。 五、施工安全 1、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负责,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在外墙施工和开吊机的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绳,若发现操作人员违规,由甲方责令乙方清退该工作人员。 3、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工程保险由甲方购买,甲方有权监督施工安全。 六、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如经检验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赔偿和返工,所有工时,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后施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倒一层现绕板后,甲方支付给乙方2万元,余下的在房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 八、其它约定 1、甲方负责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做好施工现场及周围协调工作,对需要变更的项目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否则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不得浪费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员不得带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发现类似情况,由甲方进行经济处罚,视情节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 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双方应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现发问题及时纠正,若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万元), 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 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一);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5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行,并将副本送乙方。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双方应约定租金计算及其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后,押金金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货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租赁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7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公寓会所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和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部位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内容如下,乙方应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1、将该会所外墙干挂石材的防水打胶、玻璃打胶及打蜡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干挂工程。 具体见后附报价单。 甲方负责的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电接口及施工水电。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员的吃、住宿场所。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一、根据第一条规定的工程部位及内容,双方协商确定该工程按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装石材所需的辅料)、造价包干方式承包施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总价,不含税。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天内完成施工前期工作,并组织设备和人员进场,完成外墙清洗后,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进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墙打胶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万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墙打蜡工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干挂石材工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结清余款。 第四条 工期 一、该工程工期为30天。 二、在具备各项开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书,甲方审查开工申请书以后方可发出开工通知书。自乙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后的第二天起计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不满足施工要求,影响工程进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变、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顿而延误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顿。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误工期。 5、因客观条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等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批复,逾期不予答复的,则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同意。 第五条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责任 1、免费提供施工用的水源、电源,施工的水、电由甲方免费提供。 2、应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施工监督、签证、验收等工作。驻地代表对乙方提交的资料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签证,过期视作同意签证。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施工和编制施工方案。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4、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5、乙方该项目负责人: 第六条 工程结算与验收 一、该工程按包干合同价进行结算。 二、验收标准:施工满足北京市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当天现场完成施工验收。总验收在完工后十四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七条 保修责任 一、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工程竣工结算后算起,保修期间所有质量问题和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及其他任何责任: 甲方没有付清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及义务,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500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额的1%。 二、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责任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额的1%。 第九条 除外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错误造成被施工建筑物开裂、倾斜、倒塌的,由乙方负责。但对于在任何时间的下列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 2、该建(构)筑物原设计本身或原结构内在或潜在的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3、乙方完工后,该建筑物违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载等)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4、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所规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损失。 5、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按照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于结清工程款后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8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工程位于,土地面积:。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二层主房建筑面积2、一层主房建筑面积2。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元/2(建筑面积)。双方确定按建筑面积为2结算工程款。 2: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支付价款10%,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依工程的需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30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 。 2、厨房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 三层楼房。 附厨房设计图。 3、厨房面积(允许实际误差_____%):东侧厨房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西侧厨房总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厨房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 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厨房面积按每平方 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_____层厨房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厨房施工, 待第一层 施工完毕甲方支付 乙方 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厨房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厨房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_____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 工期 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厨房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厨房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 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厨房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_____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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