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范文 |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1篇)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 联系电话: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 _ 联系电话: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小区_楼_单元__室住房一套承包给乙方装修,总面积__m。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按合同约定由乙方采购,使用前需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三、承包内容: 四、施工工期:从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总工期为20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停水、停电、非人为因素,工期顺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200元,工期超过35天后乙方每天按总造价10%赔偿甲方。 五、总造价金额: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六、施工要求:乙方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乙方购买材料按用料表购买,若甲方指定材料购买,超出预算另补差价。如选择材料降低预算表价格,乙方需扣回给甲方。 八、甲方义务 开工前一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场如有其它杂物,由甲方负责清除),不能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九、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注意防火、施工规范及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壹万元。 2、二期付款,木工完工油漆进场时,甲方付给乙方壹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七天内一次性支付捌仟元,不得拖欠。 十、质量保证:乙方对自己所装修的质量保修一年,人为除外。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金按总造价的20%付给对方,其它损失按实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乙方签〔签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小写138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5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于; 2.承包面积为平方(共计层……),建造结构、式样、要求等见设计、施工图纸;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 1.承包价为 元/平方,总价 元; 2.付款时间及额度: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尾款 元,待完工 月后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设计、施工图纸里的要求完成工程; 2.有权要求乙方加快建造,并提供足够劳动力建造房屋。 3.乙方违约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建造材料自行购买,范围:钢筋、水泥、石子、沙、砖、管道、瓷砖、铝合金窗(按情况填写); 2.按照约定付款。 四、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在依约完工后,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付款; 2.甲方违约情况下,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建造工程,乙方提供除甲方自行购买的材料外所有劳动力、设备、设施。 2.乙方对施工场地内人员、财物的安全等责任负全部责任,如有因乙方及其雇员造成的任何人员、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3.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建造工程,不得偷工、减工、错误施工; 4.施工期间保证及时清理有关垃圾,处理好相邻关系,如有因施工导致的损害和赔偿,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违约金为 万元; 3.乙方未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乙方故意拖延或因非因甲方原因低于正常建造进度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5.甲方未依约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负违约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相承担违约责任。 六、生效及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签约之日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效力与本合同一致;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设计、施工图纸另外提供,双方在设计施工图纸上签章确认方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6发包单位: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二、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三、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四、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六、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七、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九、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7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书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觉遵守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 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 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8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冰川灵佛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 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 土建、水电安装按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 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20__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 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 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 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 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 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 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9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分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甲方根据总工期及分项工期的要求另文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根据调整计划及时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员进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质量缺陷的修复。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现行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甲方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在未经三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4.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未达标的,乙方向甲方承担未合格工程价款30%的违约金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承担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致的质保责任。 5.乙方施工完毕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通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时); 3.甲方与业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标文件; 5.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目下分包作业所必需的施工条件;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4.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计划。监督乙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向甲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组织工人进行作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若有)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搞好民工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 10.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出现拖延、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 11.乙方必须和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雇工都要签订劳务合同,并将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签订合同或故意瞒报,每发现一人向甲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劳动力组织与管理 1.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及用工要求,乙方应合理组织劳务作业队伍,选派合格的作业人员和安排充足的劳动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遇农忙、节假日、劳动力紧缺等时期,要确保班组的稳定和足够的劳动力,保障施工进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劳动力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劳动力进场施工,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清退出场,同时收取乙方一定的违约金,使用下列作业人员造成的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2)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3)患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精神病以及身体残疾等从业禁忌的人员;(4)从事特种作业却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5)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6)其他与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员。 3.乙方应依法与所属工人签订个人劳务合同并对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编制花名册,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工种、家庭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乙方应把农民工花名册、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自农民工开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如施工过程中农民工人数有增减,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提前1日将新的农民工花名册、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实名制管理,所有人员进入项目上下班必须有考勤记录,必须办理民工工资卡。乙方负责记录好工人的出勤情况和工资金额等日常管理事项,逐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甲方项目部审查、备案。 5.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出现,由乙方承担 200-20000 元每次的违约金责任。甲方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必要的经济赔偿外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作业人员在工作、生活区域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 (2)作业人员拉闸断电、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等; (3)作业人员擅自动用施工机具、机械设备等; (4)作业人员盗窃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 (5)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违规用电等; (6)作业人员在生活区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业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单价: 3.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协议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进入工程实体的主材除外),小型机具及配件、修理费,场内材料转运,劳保用品,安全,保险、利润,文明施工费,质检(自检),管理费,补救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人员从进场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退场之间发生的全部费用。 4. 工程数量增减不调整合同单价,单价除上述内容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和可能发生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温,拆迁、停电、停水、临时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设备转运、材料涨价、机具设备涨价、人工费涨价、因测量复核而临时停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而临时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计件范围内任何形式的计日工,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6.劳务作业工程量的确认:按实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进行确认,以甲方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产值报表作为支付依据。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发票 1.劳务作业分包款的结算: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收方结算,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盖章认可的劳务结算审定单为结算支付依据;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量或工时不予计量: (1)未经甲方书面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 (2)未经甲方验收或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经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计时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双方办理完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等四流一致资料齐全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报支付计划前应提供的资料:(1)劳务班组的分项合同(有班组长签字加盖手印、劳务公司盖章的原件(含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合同要素必须体现有数量、单价、总价、支付、结算等条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资发放明细即“民工工资实际支付表”,民工工资实际支付表必须有乙方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手印、班组长签字加盖手印、甲方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手印、劳务公司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全部齐全之后才能提请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3.若项目开设民工工资专户,乙方所有人员工资必须按实际发放,乙方在进行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时须按照甲方公司规定开具劳务发票、出具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劳务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个税申报表、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资料。若以上资料不齐全时,甲方将扣除委托支付民工工资的相关税费、社保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后再进行支付。 4.全部款项支付至本合同签署处列明的乙方银行账户(乙方银行账号信息详见合同签署栏,若乙方变更该银行信息,需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通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乙方在甲方每笔款项支付前,应首先按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开票信息详见附件),自开票之日起15日内送至甲方,并按要求提供乙方单位增值税及附加完税证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约定内容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赔追偿权力。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5日内将发票送达至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担责任。 6..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不支付违约金或者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损失。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国家政策调整外),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虚开发票 2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因乙方开具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 1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确保发票票面信息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合同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及责任、保险条款 1、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业相关规范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如:酒后作业、不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野蛮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后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损失赔偿、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垫付以上损失赔偿、行政处罚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可直接从应付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全施工,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及设备购买意外保险,人员意外保险(除甲方购买之外)乙方按不低于保额80万加8万元的方式购买。 4.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乙方的现场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以便甲方向人社办及时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人员增减变动名单》,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甲方书面确认)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罚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或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劳务的结算按实际完成产值的70%结算,剩余3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2. 乙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应限期予以退还。 3. 因乙方原因无法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30%的违约金。 5. 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上访闹事、围堵甲方公司或项目部,若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3-5万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6.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违约事项处理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7. 乙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维权费用。上述费用、乙方违约款及罚款、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补足。 8.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按时履行的,双方可以书面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且双方互不负责。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供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应承担扩大损失的责任。 9.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发出三日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 本合同之违约责任条款,是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的合理、合法的约定。双方承诺并确认,出现本合同解除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履行结算和清理义务,不再行使请求减轻违约责任的权利。 11. 本合同未约定的违约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应向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及补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签字盖章后及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确认所有往来文件、涉诉资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签署栏载明的地址为准(若载明通讯地址与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且无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一方若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通知并仍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变更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书面通知除双方当面签收外,均以快递形式寄送。发送的书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签收外,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第7日视为送达之日(无论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0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乙方准备试车记录。 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 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 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 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 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 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电话:____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1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工期为______月(合计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必须使用红砖、国标钢材、中联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万元。 2、第一层盖好后付_________万元。 3、第二层盖好后付_________万元。 4、剩余款项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因房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若出现质量问题,所需维修资金由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要不足部分的维修金。 四、工程内容:从地基到完成砖砌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样到封顶。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足以影响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签署,双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结清外,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_%违约金,逾期时间进过一个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清工 3、工程承包内容: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4、工程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5、付款方式: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_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 8、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________________人(其中技工________________人,普工________________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 10、其他: (1)乙方必须负责配合项目部定位测量放线工作,所内外驳运,但工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调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费及不符合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等现象,如甲方、总包、监理单位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由乙方及时返工处理。同时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和罚款金额。负责材料装卸、堆放、清理、所内外驳运,做到工完场清,及时做好废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负责任何点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为明确公司、工程监理,施工队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产品的品质、企业的文化得以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确保公司、工程监理和施工队三方有章可依、违章必究、政令畅通、禁令行止,特订立此责任承包协议。 一、乙方责任承包人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从事装饰工程管理两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具有中大型工装装修经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监理证书、工程师以上的资格证书。 3.在社会上或在公司没有任何劣迹表现,包括违法乱纪的现象,具有以公司为家、以客户利益为重,以工人利益为己任的高尚品质。 4.具有装饰工程丰富的工作经验、沟通能力、业务知识、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识、文化知识、识图知识、工艺制作及流程、设备、工具等知识的经验;具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施工队伍管理及带队施工的能力。 1)必须要有固定的施工技术人员,各种人员必须齐全,技术全面,还具有丰富的装饰工程施工经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严格审核、审查、注册、登记、编号、考查和考核。 2)各工种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质量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检验和检测制度等,违反者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乙方责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时,在每单工程结算后抽出1%的结算款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退工程保证金时必须是施工队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后一单工程结算满一年后,且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经主管工程监理,工程部领导审批,上报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 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运杂费、清洁费、其它一切费用。 3.工程预算总造价:(详见甲方工程报价单)。乙方完成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和业主双方认可的工程修改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工期为准。 5.乙方承包人同时最多只能承包公司2项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两规定条例,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惩罚或终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住宅装饰验收标准》执行,甲方将按照此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 3.乙方对于不符合四方施工质量、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的问题,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卫生、防火、防水方面,还是技工手工工艺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以重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一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公司维修保证书范围内)在业主提出一周内乙方承包人必须负责维修,否则公司安排人进行维修,并从工程维修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 4.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甲方不仅追究乙方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责任承包合同,取消责任承包资格。 5.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媒体曝光事件,给公司名誉等受到极大的损害,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对公司或业主提出的工程问题及工艺要求,如得不到落实,公司有权对施工责任承包人按规定处罚,甚至终止责任承包合同。 7.乙方责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施工队伍所用的技术工人必须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现,如公司检查发现不了解公司的情况、文化、品牌、等方面或业主发现不是公司的技术工人,公司有权对责任承包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或形式将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其他方,否则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9.严禁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与他人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经济信息等原则性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称称呼公司,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如出现则处以罚款。 10.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及办理公伤理事故保险(公司可协助办理),费用处理;如不办理,出现的所有问题及公伤事故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工人出入证和放行条由乙方责任承包人负责办理。 11.公司对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对技术工人管理进行安排。 12.乙方责任承包人不得炒单,不得私自做工程项目,不得接业主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证金,还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合同报价单中的漏项或工程量不足,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业主签字认可。 14.乙方责任承包人要会同公司工程部对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各项目进行登记、丈量,列出工程结算清单,如发现有漏项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将以合同的价格对漏项或工程量不足进行计算工程金额,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处罚,且取消责任承包合同,没收一切保证金(公司认同或赠送的除外)。 15.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全面验收,并把验收单交给客户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与责任承包人结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论处。 16.与客户结算完毕后,乙方责任承包人与施工队伍结算时有争议的部分,由工程部进行协调处理,此项工作完成后公司与乙方责任承包人进行结算。 17.工程预算中的折扣优惠,甲、乙双方按扣点方式共同分摊。 对业主扣款事项和金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安全、工期、服务等方面),则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承担赔偿,或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轻重,由工程部审核,报公司批准进行减、免处理。 18.所有施工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公司服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传必须统一按公司规定。 19.乙方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则延期按1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 如业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请延长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据先期的预算,甲方负责向业主收取预算金总额的10%作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三日内,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业主催交总预算金额的30%,按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指定地点及财务人员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电基本完成后,付乙方总预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电工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向业主催交总金的40%,其中甲方付给乙方总预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结束,油漆、扇灰工程开始前,乙方向业主催交总预算的15%和增加项目的80%,并按结算总造价,甲方收取总造价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项,另加1%作为乙方的维修保证金)剩余部分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点方法: 1.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以上(含叁万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结算)的30%。 2.在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0%基础上,加收1%,即总造价(结算)的31%,(例: 元,收取点31%;¥ ,收取点32%),以此类推。 3.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含伍万元<¥ >;)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 4.在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结算)壹万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基础上,加收0.5%,即总造价(结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点35.5%;¥ 元收取点36%等),以此类推。 5.工程项目在没有泥水工程的情况下,在 元(¥ 元)以内(含伍万元<¥ 元>;),甲方在收取总造价(结算)35%,总造价(结算)每增加壹万元(¥ 元)的情况下,甲方参照本条款第四条收取的方法。 6.工程总造价(结算)在拾伍万(¥ 元)以上(含拾伍万元<¥ 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责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书、报价单和施工图纸规定和确定的材料,包括材质、品牌、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达到所规定的要求,违者重罚。 2.除公司规定或同意乙方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应到公司规定的材料采购点采购,乙方责任承包人无权随意采购,违者给予重罚。 3.乙方责任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不予认可,并进行100%处罚,从工程维修信誉金中扣除。 4.乙方责任承包人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拆除,损失由责任承包人100%负责,并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100%-500%的处罚。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6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7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养猪场建筑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七、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_____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佘下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___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8建发包方: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 1、所有箱体两栋楼总造价为____元。不含税,不开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为预收定金____元,提箱壳付____元提明箱时付____元,提二层板电器时付____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专用条款: 1、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2、工期问题: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体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箱体。做门板时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合同签订日期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9合同编号:__发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证号码:__讯地址:__编码:__联系人:__电话:__传真:__帐号:__电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证号码:__讯地址:__编码:__联系人:__电话:__传真:__帐号:__电子信箱: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 第三方或转让给 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总概算文件号:__。 3.工程编号:__;施工许可证号:__;营业执照号:__ 4.工程地点:__市__区(县)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天(日历天),自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 一)。 2.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职务:__,职权: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 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1 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元。其中:材料费: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元(人民币),税金: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 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2)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姓名:__,职务:__,职权:__。姓名:__,职务:__,职权:__。 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时间和起止地点: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 5.办、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 5.对施工现场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XX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年; (5)装修工程为_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 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 (3)和 (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发出知前7天告知对方,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盖章):__承包方(盖章):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 返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0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工期为______月(合计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必须使用红砖、国标钢材、中联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万元。 2、第一层盖好后付_________万元。 3、第二层盖好后付_________万元。 4、剩余款项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因房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若出现质量问题,所需维修资金由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要不足部分的维修金。 四、工程内容:从地基到完成砖砌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样到封顶。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足以影响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签署,双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结清外,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_%违约金,逾期时间进过一个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1发包人(全称):大连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____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_____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2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发承包安全协议实施细则》,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形式: (五)工程合同编号: (六)工程项目期限: 二、协议内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经贸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__) 5.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9.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0.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1.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组织或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5.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或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做到有据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7.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1.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3.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5.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6.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17.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18.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19.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1.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2.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4.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25.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6.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28.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29.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0.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1.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制定、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35.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6.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7.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六)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如下: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 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处罚通知书》,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依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入网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入网施工队伍安全警告及停产整顿规定》执行。 (七)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一)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在协议签订时一并填写。 (五)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本安全协议条款的认真执行,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 1.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50万元)。 (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 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2.乙方发生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按照《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入网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3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 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 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 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 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 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 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 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 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 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 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 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 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 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 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 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 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 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 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 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 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 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 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 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 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 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 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 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 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5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_________ 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三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乙方及甲方负责供应之材料,乙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五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乙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乙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乙方会同甲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九条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乙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甲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甲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甲方指定厂家、品种让乙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乙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乙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甲方给付乙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劳务费)。 (6)甲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奖励,惩罚与_____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 第十七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八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十三条_____ 1.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的材料和设备办理_____。 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 3._____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二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六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6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结合本合同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国营某某农场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国营某某某农场所属某某农场 1.3承包范围:某某农场农户住宅10户 1.4承包方式:土建工程包工包料 1.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共天。 1.6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质量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1.7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工程合同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围墙修建、门柱及各类税费),工程面积以发包方最终确认的面积计算。新建住房设计为砖混结构的平房,单户建筑面积有75.92平方米和87平方米两个户型,详细施工要求见施工图及说明,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工程设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场地现场情况向乙方提出技术或质量要求。 2.2开工前甲方须清除对乙方施工有影响的障碍物(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障碍物由其自行清理)。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和工程中出现的以下问题提出措施: a:对未经验收签字的隐蔽工程和不合格的部位要求乙方进行返工。 b:对不按相关规程操作或现场混乱、干扰施工的不文明行为要求停工整改或按工程总价的10%进行经济处罚。 c: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将中止合同。 2.4及时进行乙方提出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对邻近工序的施工造成干扰和妨碍。 3.3严格按照蓝图及甲方的质量要求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验收所需的备案资料。 3.4对隐蔽工程未经甲方认可和监理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施工垃圾消纳等工作。 3.7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设施及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做法说明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是否合格以发包方最终的验收结果为准。 4.2由于乙方原因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停工、返工、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赶追,并不得以此为延误工期的理由。 4.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如果延期完工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的约定 5.1乙方开工后,甲方先期预付的工程款; 5.2房屋封顶,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3工程完工,甲方预付的工程款; 5.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工程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的时间依照同类工程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第六条关于安全的约定 6.1乙方在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报备职工花名册和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2乙方在施工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6.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职工进行加强管理,不得在非本项目区域内走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调度。 6.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设备及现场设施,如造成丢失、损坏等,应照价赔偿。 6.5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其它损失。 6.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8.1本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7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8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每8人小时顺延工期一日。由乙方书面申请,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当天确认有效;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 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乙双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对方的文件、图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资料,对方代表均应予以签收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29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对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具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中所称“工程”是甲、乙双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协议》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合作双方是独立平等的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乙方所承接的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福将老年公寓”另加“团山寺”,总承包工程内容:图纸所示内容、土建、安装、水电、绿化、装饰、土方道路等。 总工程量约为4亿元左右。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2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需要以甲方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部由甲方委派一名督察员和一名财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乙方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员及设备,注入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 23本工程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实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及法律义务。 24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账户。 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信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26本工程甲方根据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提取1%管理费,乙方按进度款支付给甲方(包括工程预付款在内都提取百分之壹的管理费(税后金)直接打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到乙方工作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乙方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并组成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文本。 28乙方负责承担工程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29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四条纠纷解决 4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效力问题 51本协议一式四分,由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 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六条其它条款 61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6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它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63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甲方:乙方: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30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每8人小时顺延工期一日。由乙方书面申请,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当天确认有效;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 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乙双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对方的文件、图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资料,对方代表均应予以签收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个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31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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