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
范文 |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通用28篇)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 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 年3月1日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身闲置资源,提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户主一致表决通过,同意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为:东与巡田乡界境线交界;南与东安大庙口林场紫云工区阳和坪新东交界处为界;西与赵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农户责任山(岩老头齐脊倒水)为界。 二、甲方自愿将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后,马上动工修通响水岩至阳和坪的护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内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内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权收回。 三、承包年限为35年,即自20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无条件退包,甲方即时收回,包括地权、林权及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标准: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现有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时的总产值除去砍伐工资、运输、砍伐证标准开支再另行分成,有关单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造林全过程的所有开支由乙方单方承担,为公正起见,开始砍伐林木时,甲方必须参加与乙方共同管理经营,并可以双方公平竞标,山地界线纠纷以及甲方内部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在承包期限内,不管乙方的承包经营情况怎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状况差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会发展国家政策变异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发包山场内现有的包括以后国家增划、增加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归甲方领取,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己争取的国家项目款、优惠待遇归乙方享有,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山场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进行伐薪、伐林,乙方为加强管理有权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条约,甲方及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权从甲方无偿获得道路的通行权,乙方因开发、经营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应当同意支持并负责调解好矛盾,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马路以响水岩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内,因本地习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选坟地,在乙方承包山场内,任其选于何处,乙方必须无条件答应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属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选用坟地,乙方无权答应提供坟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满期时,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时再砍,应由甲方无偿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补造。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管理经营所需所建置的设施工程和财物,归乙方全权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其设施工程不能拆除带走,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乙方,而甲方不愿发包给乙方,那乙方所有设施工程和财物可以拆除带走,甲方需要的(除马路外)必须适当议价,甲方付现金给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过程中,因经营管理所需办理林权证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乙方将林权证用作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将甲方地权做抵押。 十二、本协议签订以后,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每条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3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 亩×1.00××元/亩·年×30年= 元,计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xx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 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4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__沟、小__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5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_年、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20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月_日 承包荒山合同怎么写 甲方:__村委 村委主任:__ 乙方:__,男,现年_岁,住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租赁承包位于__地的荒山_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纠纷,现制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 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盖章) 村委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6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米,东西长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北至___,东至_____,西至___(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元,共计____元(大写: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7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X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________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X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____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8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辖区内土名 山的林地,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为: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合同签订后现金一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三个月内。承包费为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项规定处理: 1. 全部地上物作价 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 年 月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给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复印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4.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八、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十、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9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四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贰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0甲方:x市x区 村委会 村民小组。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1发包方: 承包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2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42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亩×1.00××元/亩·年×30年=元,计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__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 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本]相关文章: 1.订货合同书范本 2.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4.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精选4篇 5.20__年劳动合同书范本 6.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7.活动策划合同书范本 8.标准产品购销的合同书范本 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 10.20__最新版劳动合同书范本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市_区_乡_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_市_区_乡_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 年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5甲方(发包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39;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__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____月____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__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下________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____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____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____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________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6甲方: 市 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的 月 日向甲方付清当年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8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曰缴纳。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19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 --------------------------------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0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20年,即从xx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1发包人(甲方):_______乡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_______开发公司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______,东至_______,北起_______,南至_______。共计______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_______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______,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村委会 代表人: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2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年、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3XX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4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 ____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5发包人(甲方):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开发公司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XX村委会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6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7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x的荒山x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x,北至x,东至x,西至x。 二、承包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x元,共计x元(大写:x)。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x年承包费用x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x月x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锦集 篇28甲方xx县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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