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
范文 |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精选20篇)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以下内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项(如埋管、穿线、土方开挖、回填、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等)。 5、设计规格、型号、数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发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20万元,余款90天后一周内付清,如因甲方资金紧张,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则按当期货款每月2%支付给乙方利息。 2、本工程结算方式 ①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②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价格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说明、出厂合格证及现场见证取样报告,在验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验收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给甲方,方能验收并办理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乙方通过书面申请甲方复查,由甲方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纸如发生变更,经甲乙双发协商增减造价解决。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权利和职责 ①根据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顺畅、通电、通水。 ②合同签订3天内,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③甲方派驻的监督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进行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④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①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工程量修改签证应及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③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1、因产品本身质量及施工、安装导致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甲方规定时间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安全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务 LED灯头、灯杆3年内保修,控制系统3年内保修。定期回访,及时服务。质量问题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缮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②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的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责任公司 因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元整( 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3甲方(业主/租户):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处(甲方),与______(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第二条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就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级,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 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 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装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 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介: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工广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三同时”。 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 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 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 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 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检举、上报的权利。 14、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救援物资,落实救援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 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元。 (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的其它各项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六、其 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监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5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直至清退出场。 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办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6甲方:乙方:项目部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_______]_______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一、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甲方)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作息场地、材料、设备的对方和使用场地。乙方进场后必须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精神,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 (3) 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 四、本次装潢工程是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客人安全和维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必须佩带“施工证”,上下楼层应走后扶梯。严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抢道。后楼梯严禁堆物,保持畅通。 (2)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间不得进行有噪声的、登高、动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场所,严禁酗酒、打斗、赌博,禁止乱甩烟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后才能进入客房区施工,“施工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发放,宾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后退证时退还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劳动局和消防局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有关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时严禁现场吸烟及使用易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并做好防火、灭火等准备工作;电动移动工具、临时电源、插座等必须完好无损。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动用明火的管理规定: (1) 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必须办妥动火证后才可动火。 (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持证上岗。 (3) 申办动火证前必须做好一切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如:在易燃物体周边动用明火,要用难燃物阻隔、洒水等;在隔层内动用明火,要有难燃物遮挡和隔断;在每个 动火点5公尺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 (4) 每个动火点都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动火时离开现场;动火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隐患,在规定的守护时间后,确定安全后才能离开。 (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 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在建材吊运、安装等作业时,现场地面要设置防护区域,增设安全监护人员,加强对行人的引导。 (3) 施工时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要有防脱手坠落措施。 九、其它双方需补充的条款: 如有造成人员伤亡(行人、施工人员及饭店职工)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伤亡人员的抢救义务。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的,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项目,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证”证件,即安全许可证、资质等级证、营业执照。 乙方应针对承担的工程任务制定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须制定单项安措报安环部备案,对招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规定配备需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确保甲方配备的环保设施在施工过程中能投入正常运行。 乙方如承担特种设备的施工安装,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交甲方安全部门审验后,方可施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向乙方交清工程项目中的机、电、仪、环境、能源介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部位等,乙方应了解清楚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处理。 协议期间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不准招取60岁以上人员和童工,应对其入场员工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周围进行围堵,防止作业引起跑、冒、滴、漏等环境污染和其它伤害事故。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和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乙方承担违约金3000-5000元;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担违约金10000元。其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按本协议第6条办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未签订时,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发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9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单位) 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 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 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 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 字 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1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2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 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 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扬州市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小区具体情况,定制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物业公司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知道和监督。 二、 乙方应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定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 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纪,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施工现场不得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接电线,如有违反,物业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 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清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七、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烟等;在现场施工确须动火时,要持有操作证到物业公司安全协防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九、 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一、 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十二、 乙方因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须负责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十五、 乙方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竣工时间: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例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一为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周二为安全生产例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3)加强对桩机、吊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机械带病作业; (4)及时清理场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尘土,控制扬尘; (5)设立基坑外沉降监测点,严密检测深基坑围护作业对居民围墙、楼房的安全影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甲方厂区及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6、乙方工地食堂整洁,有防蝇设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宿舍通风、明亮、整齐、卫生。 二、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对新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4、帮助乙方总结文明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5、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6、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参加脚手架、吊篮、井字架、电气设备等验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双方在同一场地交叉作业时,双方统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担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伤害及损失。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5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100元到1000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6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乙方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达标。 1.3甲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施工期间,乙方工程现场发生死亡及重大非伤亡事故,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招投标活动。 1.5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乙方不参加安全例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安全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 1.7甲方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 1.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抽查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具配置情况。 1.9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乙方应在工程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专职安监人员,指派专职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的项目经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2.3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4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入井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外,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许可证。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2.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为井下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2.8乙方必须编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未对井下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环境、井下施工区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施工人员入井证。乙方应对当日入井施工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2.11乙方应在井下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2.12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监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资格证),由乙方将操作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验证并留存备案。 2.14乙方施工时,需使用甲方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电源。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2.15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或有危险征兆时,必须按程序回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的联系电话:—— 第三条 安全保证金 3.1甲方预留工程款的——%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由甲方财务部门保管。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无设备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无安全处罚,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监、瓦检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4.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设备事故有谎报、瞒报或越级上报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元至——元/次的违约责任。 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4.7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次。 4.8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5.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5.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4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5.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六条 事故报告 6.1工程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据国家、宁夏自治区的有关程序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 工程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协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防止损失扩大。 6.2工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甲方。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八条 协议效力 8.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7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营商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建设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按照通信运营商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进行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上杆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八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关单位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除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严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三)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通信运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8甲方: 电务段 乙方: 工程项目部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车辆段迁建工程车辆段及引线工程 2、作业内容:管线迁改前期调查,现场挖探沟。K5+580m-K5+920m纵向挖探沟一道,横向挖探沟三道;K4+700m-K5+47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现场实际挖探情况由电务、通讯、供电等部门现场指认后确定) 。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5、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责任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第226号);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__;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7、哈铁总[20__]33号《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28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信号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察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由施工单位建立;遇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报的施工计划。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与甲方协商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护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严禁施工单位点前施工,施工准备过量,发现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配合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准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大型机械和镐动土作业,只能用铁锹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甲方电缆中断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非乙方原因发生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进行抢修,并最大限度的给予支持。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施工与甲方设备交越时, 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电缆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区域内,需要甲方设备迁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并经路局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影响施工的信号电缆未移设前,严禁进行相关施工动土作业。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时向乙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2、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4、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造成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2、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4、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5、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内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路局相关规定及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最新文件办理执行。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相关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9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绝对安全,依照国家和无锡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签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影响施工的管线,邻近建筑物等的保护工作。 4、对乙方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本身应办理的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外墙涂料使用电动吊篮施工,每部吊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的专人负责控制,严格按吊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违章操作而发生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进场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一次三级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答卷备案)。必须具备高处作业条件方可进场作业。作业操作必须有内容详尽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履约与违约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终止。 2、双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非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0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某商场外墙装修工程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能满足连锁店统一装修质量及经营要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1.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在不影响甲方商场经营情况下,方可施工(严禁商场营业时间发出设备噪音,如电锯、风镐、冲击钻等施工噪音设备)。 3. 乙方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给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损坏、物品破损及经济损失(特别注重管道试压、施工用水)及人员伤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4.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携带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输到场外,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洒;如发现有直接向下抛洒的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垃圾外运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6.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许乙方堆放在商场广场四周,垃圾堆放场地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沟通,统一归类堆放到政府指定区域且外运出场,费用乙方负责承担。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且未外运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政府罚款及影响商场经营损失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7.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赔偿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 10.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1. 乙方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在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12. 为确保商场经营安全,乙方施工必须封闭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员进出只允许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3. 严禁乙方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人员进场务工,禁止家属及子女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现场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如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嫖娼卖淫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4. 现场防火: 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建设工程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 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 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杜绝火源。 寒冷季节防寒取暖的煤火炉,做到人离火灭,并有专人检查。 严禁在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明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电焊、氧割、切割必须做防火处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单位全额承担。 以上消防措施应有消防制度保证;木工加工棚、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分别配备上二台以上挂式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剂,同时配备消防砂带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综合治理: 应有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涉及到乙方有关人员、班组长时,应明确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专职人员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本工程施工阶段严禁乙方现场施工各作业班组进入在建建筑物内居住、生活(除甲方书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商场内走道。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地点,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急救箱。 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转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者方可操作使用。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50元/次。 施工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300元罚款。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电 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各用电单位用电安装及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电工上岗证者不得进行该项工作。 用电单位对各自的用电线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施工队中扣除。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采取50-500元罚款处理。 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各施工人员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施工场地内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花线、单股线,一律使用具有防护套保护作用的导线或电缆线。接入电源必须使用插头,不得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由于施工方违规用电或操作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甲方提供一个电源点,施工队自行在施工现场内设立二级配电箱。主电源线在通过走道时应悬挂铺设,严禁随地而放,否则不予供电。 18. 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挪用、破坏他人财物等行为,违者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各施工队伍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动了手的都罚款5000元整。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相互偷窃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人财物,并追加罚款1000元。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偷窃甲方或土建、安装施工单位财物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方财物,并依据甲方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现场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各施工单位不得挪用甲方现场材料及设备设施(如电线、照明设施、装修材料等),违者罚款20__元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各施工单位人员若发生破坏他人物品,据实际情况赔偿被破坏人财物,并追加罚款20__元。 19. 对上级部门(业主、市级质检部门等)对工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使工地遭受处罚或罚款,全部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结构进行拆除、破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21. 所有对外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建、备案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完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2.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如有违约,同意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 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生效,且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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