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
范文 |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精选31篇)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出售方: (简称甲方) 购买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地: 二、塔吊说明: 本塔吊由山东省文登市建筑机械厂生产,型号为QTZ400,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10393-20xx,出厂编号20060362,塔身高度为28米,标准节数12节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13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四、产权说明: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塔吊设备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厂说明书及相关资料给乙方。塔吊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塔吊出售后的责任: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2 年 月日 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________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最终依据。 二、品质: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如超过0.1%,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________元整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20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乙方在结算以70%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________元。品位在18到20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________元,在15到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________元,每个品位扣________元,以现金方式结算。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检验方式: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化验单位为: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3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4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职业: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职业: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分三批给甲方报酬万元整,第一批在第二批第三批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万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国有土地证号__________ 土地类型为 土地________亩约合__________平方米。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由乙方负责支付。之前由甲方负责支付 三、 交易方式、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日期: 1、 交易方式按照《 》进行。A.产权过户 B.100%股权转让 C.企业股权收购 2、 厂房总价分_____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中的任何一证,属甲方违约并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本物业和股权转让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将具有法律追诉的权利。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10、见证方的服务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委托书进行支付。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获得违约金的一方支付服务费。如甲乙双方和平协商解除合同则各自按照委托书支付给见证方。 11、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6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 1、买卖合同(即)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 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 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5、本案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二:在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问题 在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问题 第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上述法律条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终止,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如何理解最高院就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批复。 在这里小编觉得,最高院的批复是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 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原《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统一具体的计算标准,最高院法函[1994]10号首次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后又以法复[1996]7号、法释[1999]8号批复,两次调整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并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合同法》施行后,最高院法释[20xx]34号批复规定,将法释[1999]8号批复中规定的计算标准删除。上述批复,源于原法律条例中有关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先前法律已作了修改,旧的解释就不能藉以为据,批复所依据的原法律、条例现已废止,批复的法律基础丧失,如仍按批复精神,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参照人民银行的逾期付款利率,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将与现行法律相冲突。 第三、违约金与其他违约责任的适用问题。 第四、逾期付款从应当支付价款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1523c13f78a6529647d53c4pn=2&x=0&y=1268&ra 篇四:论买卖合同中违约对风险承担的影响 风险承担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在合同审核、风险评估中最重要的关注点之一。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律对于风险承担的规定来平衡合同双方的损失和利益。当双方当事人涉及违约行为时,风险负担的原则就比较复杂,需要将违约责任纳入到风险负担的考量范围中。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是虽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之间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二者互不影响,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就是履约过程中损害发生后可以同时存在。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不同违约形态下的风险负担原则: 一、预期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对于债权人方来讲,预期违约的法律效果有两种,一是债权人接受预期违约,不再为履行合同做准备也不会发生任何成本,解除合同并请求债务人赔偿,因为只有在债权人接受的情况下才构成预期违约;二是不接受预期违约,合同继续有效。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之后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此时表明债权人接受了债务人的意思表示,预期违约成立。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510条(3)规定,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双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则会对风险的负担产生根本影响,如果出卖人已经把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特定化,买受人在货物交付之前预期违约或者以其他方式违约,出卖人可以就自己保险不覆盖的部分在合理的商业期限内向买受人提出索赔。也就是说,虽然按照交付主义原则,在货物交付前损毁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但如果买受人发生预期违约,此时的'货物损毁的风险转为买受人承担。 如果债权人选择了第二种情况拒绝了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物的风险应该如何分担呢?债权人的拒绝可以认为是合同继续有效,债权人可以等到合同履行期到来之时再要求债务人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当债权人拒绝债务人的预期违约意思表示时,预期违约不成立,那么风险负担的原则仍然按照交付主义原则分配。 二、实际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实际违约相对预期违约而言,是指合同履行期到之后,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实际违约可分为几种形态,如根本违约、不履行、履行瑕疵和延迟履行。 1.根本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风险的负担方式应当随债权人的救济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70条规定了出卖人根本违约时的风险负担规则:“如果出卖人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受人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也就是说,只有在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才可以采取如“宣告合同无效”的补救措施,此时风险的承担又转移给了出卖人。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受人在收到货物验收后,发现货物是完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次品,此时虽然货物已经在买受人照管之下,但买受人可以以出卖人根本违约为由拒绝接受货物宣告合同无效。此时如果货物发生损毁灭失,则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另一种情况是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没有选择解除合同,而是承认合同继续有效并要求损害赔偿,修理货物等补救措施。此时货物正常交付,那么按照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货物在交付之后的风险应该有买受人来承担,即便是出卖人已经根本违约,买受人所要求的赔偿损失也不应该包括风险发生所导致的货物损失部分。换句话说,买受人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赔偿或者重新交付替代货物,那么在买受人照管下的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是否因为风险灭失与合同的根本目的没有关系,风险则理应由买受人承担,否则,出卖人既要承担重新交付货物的义务又要承担已经交付了的货物的风险,对于出卖人来讲有失公平。 2.不履行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如果出卖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交付合同标的物,表明出卖人不愿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实际上已经侵害了买受人的应得利益。因此,合同签订的目的落空,出卖人构成根本违约。出卖人拒绝交付的标的物自始至终都在出卖人的照管之下,与买受人无关,因此在此期间发生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拒绝受领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原则取决于买受人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假设买受人在验收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描述不符,因而拒绝受领,则在这种情况下拒绝受领是因为出卖人的根本违约,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反之,假设买受人由于自身管理原因项目执行期推迟而拒绝受领,那么买受人构成违约,在此期间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受人承担。 3.瑕疵履行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1)如果出卖人交付的货物有质量瑕疵,只有在其违反了合同实质性目的时,且买受人形式了拒收权的情况下,风险才由出卖人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瑕疵履行数量不符的情况可分为多于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英国货物买卖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了部分履行的情况,如果出卖人交付了少于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买受人可以拒收货物也可以接受货物,但必须支付相应的货款。如果出卖人交付了多于约定数量的货物,买受人可以接受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拒绝多余的货物,或者拒绝接受全部货物。当然买受人也可以接受全部的货物并承担多余部分的价款,同时,在全部货物交付后多余部分货物的风险也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买受人拒绝接受多余部分货物,在发出正式通知后,如果此部分货物发生意外灭失,风险则应该转由出卖人承担。步步高论文发表网,本站刊载大量经济论文范文格式,管理职称论文。供广大论文答辩需要者、经济评职称需要者参考。 4.延迟履行情况下的风险负担 (1)因债权人延迟受领造成的不及时交付。在买卖合同中,债权人的受领延迟指的是买受人针对出卖人的交付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违约形态,它与第一种情况的过错或者疏于配合不同。《德国民法典》第293-304条规定,在债权人因不受领货物而负延迟责任时,风险负担转移给债权人。《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510条也规定,违约情事包括延迟受领,所以在买受人延迟受领的风险,原则上也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可见在买受人受领延迟的情况下,出卖人已经完成其主要义务,各国法律普遍规定减轻出卖人的责任,出卖人对于自己的轻微责任或者对于风险造成的标的物损失不应承担责任,那么虽然货物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交付,但此时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2)因出债务人延迟交付的情况。各国法律对这一情况的规定都比较一致,《德国民法典》第286条、287条规定, 债务人应对交付延迟所产生的损害负担赔偿责任,如果延迟后交付对债权人无利益,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对不履行要求损害赔偿。债务人应对延迟期间的任何过失负责,包括延迟期间因发生意外而造成的给付不能,债务人也应当负担责任。 《智利民法典》中关于标的物的灭失一章中的第1672条规定:“如特定物因债务人的过失或在债务人延迟期间灭失,债务人的义务依然存在,但债的标的发生变更;债务人负担给付该物的价金并向债权人赔偿损害的义务。然而,如债务人延迟,而作为标的物的特定物因如它处于债权人权力之下仍不免灭失的意外事件灭失,则债务人仅应赔偿延迟造成的损害。但如果在意外事件之情形,如该物处于债权人的控制下即不会发生同样的灭失,债务人应负担给付物的价金和赔偿延迟损害的义务。” 也就是说,出卖人如果延迟交付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即构成根本违约,此时出卖人应承担延迟期间标的物的风险造成的损失。 总结来说,在双方当事人的众多违约形态中,我们无法明确用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下风险就一定由哪一方承担,也不会存在某种法规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法律应当根据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及损害程度来判断风险负担的原则。如果当事人的轻微过失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则仅需要负担赔偿责任,风险的负担仍然应当按照一般情况下处理;但如果违约造成了合同目的落空或者对方当事人无合同利益,则应当同时承担风险损失和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违约,还应承担合同相关的间接损失。因此,不论是那种违约形态,只要构成根本违约,就会对风险负担原则造成影响。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弥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参考文献: [1]冯大同.《国际货物买卖法》,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3年版 [2]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3]惠从冰.《违约救济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4]余延满.《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负担的比较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5]李新天.《违约形态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6]马特,李昊.《英美合同法导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7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 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8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 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 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9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的价格调整信息 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 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 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____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 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 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 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章 乙方: 签(字)章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0一、注意审查合同项下标的物: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三、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四、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五、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六、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七、检验条款: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八、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九、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十、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十一、索赔和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注意审查管辖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1(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提供设备的收款收据,不提供上述款项的发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四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3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 五、设备交付和验收 甲方付清 第一笔款项后,双方根据设备清单在乙方厂区现场核对数量,查验设备,经核对查验后视为完成交付。 六、装卸和运输 甲方负责设备的装卸和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人员、工具等方面给予协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乙方在设备运达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止。聘用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资元标准按月支付工资。设备正常后,是否继续聘用,双方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九、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与附件 所销售的设备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2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铝型材供应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内容: (1)产品名称:坚美牌铝材 (2)表面处理: 素材、粉末喷涂、氟碳喷涂 (4)合金状态: 6063-T5 ,高精级;6063-T6,高精级。 (5)订单数量:约400吨 (6)工程名: 二、产品价格、结算方式 (1)素材门窗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粉末喷门窗型材(国内知名品牌常规色):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氟碳三涂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 (2)包装方式:按厂统一纸包装,重量约60±5KG/T (3)交货地点:甲方生产工厂 (4)计算重量方式:实磅计重。 (5)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合金状态为6063-T5,6063-T6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另加500元/吨,特殊金属和特殊表面处理价格面议。 三、交货时间: (1) 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订货单后在现有模具情况下约15天交货,(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后批的订单约20天交货。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是甲方货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定金,订单完成后,每车(12吨内)货到工地后十五天内支付该车货款,订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2)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按国家标准GB5237-20xx或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订单)。 六、相关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进行生产(订单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下错单,或其它原因,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需退货的,须经乙方同意,退货价格按回收当天“南海灵通”A00相应铝锭的七折执行(不含包装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订单和产品型号、长度、厚度生产则由乙方负责(尤其是壁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有模具情况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货,乙方需按该批货的货款的3‰/天的罚金付予甲方。 (4)订单完成后,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提货,若甲方在20天内不提货,甲方需按该批货货款的3‰/天的滞纳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内不提货,视为放弃提货,按六(1)项退货价格处理。 (5)甲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需在收到货后三天内反馈给乙方,乙方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退、包换和赔偿有关损失。 (6)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任何模具和产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知识产权及发生经济纠纷等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带来乙方的各项损失。 七、铝材运输、贮存、使用及保养注意事项: 1、铝材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在承载车周边垫放软物、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上铝材。 2、贮存时应注意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需露天堆放的,必须将外层包装物全部拆除。如铝材遭淋雨、雪,应立即拆除所有包装物并将铝材单支分隔开。 3、安装使用时,铝材连墙处应进行防腐处理,须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浆等强酸、强碱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装物包裹、捆扎铝材,以免腐蚀铝材表面。 4、清洗铝材时,请使用柔布,用自来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强腐蚀性溶剂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钢丝球刷洗。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造成本乙方品出现表面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变形、凹凸、变色、斑迹、划痕、水印、脱膜、粉化等)均不属于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3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废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 台式电脑□ 平板电脑□ 电子配件□ 本机程度: 良好□ 已损坏□ 维修过□ 发票:有□ 丢失□ 主机(配件)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卖给____________,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和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的100%所有权的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所有。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件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任何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时,风险负担的规定是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经由特约予以变更。我国民法对于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将交付行为作为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成立要件。买卖合同由谁来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风险负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交付前标的物风险即由买受人负担;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比如说,甲向已买了一堆的水果,,在水果没有到甲手中时已经坏了,这时就应该由乙负担,若是水果到了甲的手中有了十天半个月的坏了,就不关乙的事,一切都由甲来承担。但若是在运输的途中,经过山路,突然从上面掉下一块石头砸在了水果上,把水果给砸坏了,也就是说,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仍由买受人也就是甲来承担。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起转移,如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采取所有权保留制度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风险的负担我们通常认为应采取交付主义。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时,其风险负担的移转规则,与动产有所不同。就大陆法系而言,就物权变动采取债权意思主义模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无需办理相应的手续,不动产的风险负担的转移在一般情形下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相一致。对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或物权形式主义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单纯的不动产占有的移转并不能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而是把登记作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出来 要件,这就使得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尽一致。其中,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则主张在不动产交付时移转。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在不动产交付以前,因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而发生移转,则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应在买受人取得所有权时转移。就像买房子一样,所有权一旦到了买受人手中,相应的'关于这件房子的风险负担同时也转移了。 除了上述的一些情况之外,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具体应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根据《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表明只要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即使出卖人通过保留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以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不影响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转移。 第四:根据《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五:根据《合同法》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根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根据《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5粮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 鉴(公)证意见: | |住所: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 |(签字):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字): |(签字): | | |电话: |电话: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房子买卖合同。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7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书______字第________号。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 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 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房屋买卖 合同》时,支付全额房款的20%的定金。 2、乙方应在签订本《房屋买卖 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80%房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 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 费等;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 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 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账号: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8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甲方根据本公司X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购置本合同约定之产品,乙方愿意出售。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钢材单价、总价、供货时间: 所供钢材结算以工地验收的实际量为准。如甲方有额外的需求计划时,也参照此项条款。钢材单价及数量见明细。 第二条、质量标准:以上规格、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每种规格的材质的原材检验报告、厂家出厂检验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予以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X项目部。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为汽运,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法:运输中造成的产品丢失、损伤,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按通用方式包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货到三日内由甲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原材复检报告为准。验收方法主要通过实测、目测、复检等方法,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派人来解决, 并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物全部到场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部分货物总价的80%,待甲方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乙方出具全部供货税票后一周内付清余款。甲方使用承兑汇票付款,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经核查该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3、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乙方执1份,甲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19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应村一间地基,四至落座如下:东至与叶建设共墙为界,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西至与郑银荣共墙,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占地面积640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地基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地基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致确认地基的.成交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整。 四、付款方式:以该协议签订之际,由乙方付给甲方定金贰万元整,并与20xx年3月16日付给甲方捌万元整,乙方在该地基建房至二层时付清部分余款拾万元整,但成交价人民币的余额伍万元整必须在封顶半个月前付清。 五、该地基日后在政策性统一调整转为国有划拨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在乙方建房前反悔,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在建房时甲方反悔,则按反悔时房产市场价双倍作为违约金向乙方赔偿。 如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反悔,则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权,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余款,则由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区,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执笔人: 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0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宠物信息 双方交易的宠物情况如下: 宠物品种: 犬/猫 出生: 年 月 日 性别: 毛色: 首次驱虫: 月 日 驱虫药物: 首免疫苗: 月 日 疫苗种类: 保健诊所: 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以下简称"宠物") 二、付款与交接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按转让价格支付转让款;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宠物。 3、宠物交付地点: 附带交付材料或设施(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本着为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甲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6、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则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宠物转让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本合同签订地( 市 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1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先就幼儿园房屋销售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将位于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领域规划中的幼儿园房屋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幼儿园的.经营。建筑面积总计1700M2。其中14号楼纯一层部分是674 M2,三层独楼部分1026 M2。不含三楼监控室部分。(附平面图) 注:此面积仅作为参考面积,最终决算面积依据产权处登记面积为准。 二、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交房标准以现存状态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进行后期改造、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且满足消防要求。 三、幼儿园室外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必须和小区独立分割。使用不得影响14号楼前车位的使用,且符合规划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约后支付定金300万元,余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如乙方违约或不按照双方约定进行付款则定金不退,甲方有权另行销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进场装修。交房标准遵照现有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组织后期改造、装修,原则上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且达到国家有关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六、手续办理:本房屋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经营权,如果房管部门允许办理,则甲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幼儿园建设手续,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质为幼儿园,此幼儿园作为金鼎领域配套服务设施,首先优先面向金鼎领域业主服务。整体开业时间不得晚于小区整体竣工交付时间即20xx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变此房屋使用性质挪作他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非国家政策原因双方无理由违约。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按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支付实际使用期限的使用费。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沧州分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2合同号:签订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 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交(提)货时间 1、产品名称:0#柴油。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中石化油库或中石油油库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国标产品。 3、产品的单价为运到工地价格(含税、含运费)价格以当地中石化零售价优惠1角钱为准。 4、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要求发货通知为准。 5、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并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执行国家颁布的新标准。 第三条 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完毕,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乙方从油库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收料员验收,由指定人员的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工地的费用:乙方负责将柴油汽运到甲方指定目的地,运费包含在材料到场单价里,甲方不承担货物运输中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如若双方对油品质量有争议,可对每次送来的油品留样封存,交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 第八条 结算方式(以人民币为单位)、时间及地点结算方式:乙方提供柴油10吨止,余下油款及时付清油款,如未及时付清余款造成乙方断油,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保证在供货期限内不随意调整价格,以双方约定价格供货。 3、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乙方应及时发货,发货时并时向乙方报此批货的单价,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应每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油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甲方施工条件、便道、不可抗拒的影响,造成乙方无法货供货的除外。如遇到柴油紧张甲方和乙方另行商定价格。 4、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立即将不合格油品运出甲方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没有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运到指定地点的,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 6、甲方保证按约定及时将柴油款支付给乙方。 7、如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支付柴油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交将该工地相应的设备作为抵押款(用挖掘机 型号作为抵押)。 8、甲方所属0#柴油全部由乙方提供,不允许有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如有发现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加油,乙方有权叫甲方把油款结算清楚,乙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双方与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乙方供应能力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地需求时,供应油品检验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2、甲方工程结束货款结算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3、因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3(一)买受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交付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终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③买受人对出卖人多交付的标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对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的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④买受人享有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及时检验。 ③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标的物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出卖人。 ④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承担自约定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⑤买受人拒绝接收时,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4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1.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格(元)等 说明:以上报价含运输、卸车及普通销售发票等费用。 二、包装标准:简单包装。 三、产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样式及图纸(附件X),本产品质量要求说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天内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提)货双方联系人: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凭乙方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货款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产品运送至甲方交货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货的'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若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5买 方: 卖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价格、数量等 1、货物名称、价格、数量等: 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牌 1 2 3 4 合计人民币: (大写): 2、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以下的内容: (1)货物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2)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3)装卸车费用、运输费用; (4)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 (5)试验、检测费用; (6)其它必要的费用。 3、本合同采购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 (1)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 (2)合同清单没有该规格型号的,卖方经买方同意并定价后送货,最终以买方、工程监理(业主)共同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标准、质保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完全符合标准的技术、规格、性能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货物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相关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合同项下货物质保期为 年,保修期从 之日起算。 三、交货时间: 买方将本批次需货清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后 个工作日内。 四、交货地点、期限: 卖方将货送至 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小时内通知买方验收,由于卖方未及时通知收货所造成风险由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 1、货物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缺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2、包装物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且可回收利用,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时,卖方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无条件回收。 六、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运输方式卖方自定,运输过程中遵守相关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并做好装载、运输中的货物防护,因运输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缺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七、配件、备品、工具: 配件、备品、工具等随货物本体供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另行计价收费。 八、合理损耗、自然减(增)量计算: 无损耗,按实际计量检测数量计算。 九、货物验收: 1、卖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尺;④检斤理论换算;⑤检尺理论换算。 2、在进行货物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会同工程监理(业主)对货物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买方及工程监理(业主)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免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1)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2)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买方可对货物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卖方应予以配合包括引导监控人员至生产现场、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5、卖方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套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6、货物验收后,买方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但在短时间内未发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7、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单证齐全的货物,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十、安装调试: 如所采购货物是由买方安装调试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卖方人员的差旅、劳务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根据买方需货进度及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结算。 2、本合同总价款 ,合同生效后 日内预付 ,货物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货款%,然后在日内付至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卖方收款后提供相应收款凭证。 3、买方通过银行转账将货款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见后。 4、质量保证金支付:(1)双方无争议时,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付清;(2)双方有争议时,在争议解决且理赔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卖方应根据货物保养需要或者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日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保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含人员工资、差旅费用、更换配件等均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日后未派员进行维修保养时,买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1、卖方延期供货 日或供货不符合约定再次供货仍不符合约定时,买方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买方延期付款 日,卖方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如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买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 4、卖方不配合买方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经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卖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供货,否则为此造成的扩大损失自行承担。 十四、特别约定: 1、卖方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的出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 2、卖方送货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其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由卖方承担; 4、当所采购货物有剩余且该货物外观和质量未受影响的情况下,买家可以原价退货给卖家,由于退货所产生的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等费用由买家承担。 5、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否则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联系对方时,责任自负。 6、卖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含实际损失、间接损失)外还应按实际损失的3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其中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如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2、买方延期付款时,卖方可按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要求买方支付欠付货款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商业秘密 双方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卖方均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买方商业秘密包括卖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非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并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使用、披露该商业秘密,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解除本合同,损失各自承担。 2、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另行协商处理。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收货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交货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6合同号:______ 日期:_______ 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地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尽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7甲方(卖方):赵 升 乙方(买方):张沙沙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升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张沙沙 (印)身份证号: 住址:四川省*23号 电话: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8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备注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标准及期限: 1. PE外护管为黑夹克管。 2. 泡沫平均密度为60kg/m3。 3. 其他未注明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全部结清供方货款时起转移,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其他未注明项目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如有异议,需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交(提)货及运输方式、地点:供方负责联系车辆及其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工地一次付清,供方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技术服务:供方向需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材料。需方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供方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 违约责任: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货款3%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至需方安装完成止。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双方一致声明: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视为有效件。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29买收人: 出卖人: 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螺纹钢 吨 400 4430 1772000 螺纹钢 吨 1000 4540 4540000 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陆佰叁壹贰仟元整 ( 小写)6312000元 2,交货时间:20xx年4月28日 3,交货方式: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卸货. 制造标准: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要求,需提供原厂 合格证. 5验收标准: 符合样品标准.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货的.到验收合格后一周付清款项. 7.由于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供和货的,每影响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买受日(盖章): 出卖日(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30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方(签章) :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买方(签章):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失,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第五条:交货条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第六条. 装运日期: 第七条. 装运港口: 第八条. 卸货港口: 第九条. 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险;附加险: 。 第十条.支付条件: (1) 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后,应在交货日前天,由________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天内有效。 该信用证适用UCP500/UCP600/的规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跟单汇票(D/P),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B、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D/A),汇付款期限为 后 ,按即期承兑交单(D/A 日)方式,通过买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承兑,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装运单据,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3)汇付(T/T或M/T): 买方在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交的装运单据后 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4)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天内,以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单据: (1) 卖方按照以下不同运输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应单据: A、海运: 全套清洁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3)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 份。 (4)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 份。 (5)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6)原产地证明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第十二条. 装运条件: (1)FOB条款: A、a、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 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B、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C、买方应在装船期前 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D、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卖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 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和此期间的货物保险费用。 F、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G、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和CIF条款: 卖方于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三条.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第十四条.卖方有权在 %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其质量、规格和工艺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标明商标的货物包装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保证期为自货到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设计、制造工艺和所有材料而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自负费用进行修理或更换货物。 第十六条.检验: 在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买方有权向向货物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第十七条. 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或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前条规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天内回复买方。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和工艺问题而出现的损伤,买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前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天内回复买方。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事发 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 (2)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以及卖方是否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3)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十八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应当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且可以同时相应减少议定的货款支付金额,并通知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该减少的部分作为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卖方如期支付上述违约金。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中国-西安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西安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具体承担。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 (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两种文本若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卖方: 买方: (签字)(签字)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篇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2、房屋面积总面积㎡(大写)㎡车库面积㎡配房面积 ㎡阁楼面积 ㎡,房屋结构 ,产权年,房屋用途 , 购房合同编号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付甲方房款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贷款余额人民币¥ 万(大写)元整由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币¥ 万款,甲方积极配合办理更名手续,本合同签订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与本房有关系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办一手房房产证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过户 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 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及违约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房产证可办理后积极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办理、过户、更名等手续,甲方应在物 业通知领钥匙10日内向乙方腾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时配合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及交房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积极配合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写)贰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为按时向银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损失计违约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5、乙方如未能按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权证交易手续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 6、本房如因天灾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赔偿互不追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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