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学课外读物审查清理工作总结 |
范文 | 小学课外读物审查清理工作总结(精选3篇) 小学课外读物审查清理工作总结 篇1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国家课程教材进行了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目录管理。对人教版教材及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教材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教辅均为上级部门规定并配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学校或教师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二、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订购、均属正规渠道,在我校不存在境外、盗版教辅材料和非法编印教辅材料的行为。经自查给我校提供的教材印刷字迹清晰、配图形象生动,无劣质印刷品,不存在印制或夹带广告等现象。 三、除上级部门提供的教材和配套练习外,学校严格控制教材教辅资料,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坚决不征订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同时也不向学生推荐其他学习资料,并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以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对教辅材料违规征订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于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经过学校排查,教材教辅无违反宪法,国家安全,无国家教育与宗教分离的思想,无破坏民族团结、搞封建迷信、反党反社会的内容。 小学课外读物审查清理工作总结 篇2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xx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聚焦审查调查主责主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优化和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举措,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xx年,区纪委区监委严肃查处一批贪污贿赂、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56件,同比增长300%、居全市首位,曝光案件30起57人次,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一案双查、标本兼治,将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与维护地区政治生态紧密结合。xx区纪委区监委五个执纪审查室由原纪委人员和原检察院转隶人员共同组成,两支队伍用最短的时间实现了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完成了形的重塑和魂的重铸,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出了各自原有的优势:既查违纪问题,也查违法问题;既全面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面、工作面、生活面信息,客观完整地描画其人生轨迹,有效固定证据,为审查调查工作寻找有用的思路和切入点,又通过综合收集动静态信息、综合比较显隐性信息、综合印证内外部信息来为被调查对象所在部门的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提出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履行了政治机关“查处一案、守护一方”的根本职能,促进地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不断改善。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紧密结合。xx区纪委区监委的办案人员注重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执纪审查全过程,充分发挥其政策攻心、感召教育、转化挽救的作用和功能,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既要对审查对象严格执纪,又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爱,让其真心忏悔、认识领悟,树立“同志式、帮助式”的执纪审查方式,从而实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根本目的。执纪审查部门和宣传部门配合默契,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巧妙选择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报道,其宣传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近两年来的多个追逃追赃案件中得到了检验,对外逃人员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敦促他们早日投案自首;执纪审查部门注意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收集相关素材,真实记录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忏悔心理和“一步踏错、无法回头”的惨痛经历,宣传部门提前介入筹划拍摄“发人深省、催人深思”的警示教育片,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氛围。 坚持科技护航、信息助力,将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与求新求变紧密结合。当前腐败犯罪的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趋势日益显现,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xx区纪委区监委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信息技术保障室的指导下,正逐步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实现多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互惠互享。对办案区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换代,确保技术支持人员24小时在岗,对谈话室的录音录像进行全程监控、统一刻录保存,进一步提升办案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支持审查调查经验丰富的一线办案人员发挥聪明才智,自主研发话单分析软件,并不断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修正打磨、收集实验数据,目前软件在勾勒被调查人行动轨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后期证据的固定、收集、研判和案件的突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小学课外读物审查清理工作总结 篇3一、20xx年、20xx年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情况 20xx年、20xx年我县共审查办理出国(境)人员手续49件,涉及89人,其中因公72人(备案管理55人),因私17人。局级15人,处级55人,科级1人,其他人员18人。访问或考察37人,经贸活动46人,劳务输出3人,学习培训3人。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好“三关”,20xx年以来,全县共审批的因公出国,没有一名外出不归和晚归的,也没有一名违背外事工作纪律的。 一是从条件上把关。坚持对出国进行技术、管理知识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出国考察项目、引进资金的人员优先审批,对政审不合格者、无明确出国目的者、身体不健康者不批。 二是从程序上把关。对凡是办理出国手续的,要求报齐五个材料,对材料不全、书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同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适量简化、合并程序,为出国人员提供高效的服务。 三是从机制上把关。建立健全与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严格的政审制度、与外事部门的通报制度,加强对出国人员的全面考察。 二、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出现。 (一)思想认识的模糊,淡化了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意识。 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出国人员的条件完全可以放宽;有的认为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事情,与本单位、本部门关系不大,预审和公示只是“例行公事”,走走形式;有的单位把因公出国当作一种待遇或奖励,甚至于当作出国公费旅游的机遇。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反映了基层人员在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思想认识上的误县,淡化了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意识。 (二)制度上的滞后,弱化了组织部门的管理力度。 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因公出国审查工作基本原则、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预审和审批职责分工等方面应与时俱进,相关规定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进行政审时,如何辨别当事人所持材料的真伪;由当事人自己拿着有关材料办理政审批件,而当事人所在单位没有出面办理;行前教育和鉴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凡此种种,根本原因还是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了工作中有些问题的出现,由于找不到处理问题的依据,使工作陷入被动。 (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分化了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 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涉及到外事、公安、纪检(监察)、等好几个部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质量,所以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显得至关重要。我们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各部门在具体政策的把握上不是很一致,在有关出国人员审查工作信息的沟通上做得不是很好,对一些在审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沟通不够,而且制度上只规定各部门应该做什么,却没有规定对“不为”或做得不够的部门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业务培训上不到位,影响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政策性、政治性强,事关国家利益、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的变换,导致了审查工作业务质量的下降,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基层人员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认识。 出国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基层人员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下条件下,此项工作不仅不能放松,反而更要抓紧抓好。同时,要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出国审查工作规定,让他们对出国审查工作有全面的认识,熟悉工作步骤,为出国审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矗同时要注重队伍建设。“外事无小事”,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出国人员预审和审批工作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确保出国人员质量和出国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和保证。 (二)健全制度,提高组织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的监管力度。 在实践中,我们感到派出的团组是不是符合政策规定,派出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不是高,所在单位把关至关重要,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能不能把那些不该出国的团组和人员坚决卡住,很大程度上在审批部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以健全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制度为抓手。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组织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因此我们认为应建立和强化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对出国人员在境外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情况,应会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各种途径跟踪了解,加强管理。二是强化出国人员鉴定制度。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组团(派遣)部门应及时组织出国人员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经团组长签署意见和组团(派遣)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县委组织部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归档。三是建立公职人员持有因私护照统一管理制度。针对公职人员手中持有因私护照难于管理的问题,应加强与公安、外事部门协调,建立护照统一管理制度。将公职人员手中持有因私护照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四是建立因公出国人员财务审计制度。坚持对归国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坚决堵塞漏洞。五是建立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的管理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应实行“公示”,具体可以做到六个“公开”:一是公开公示范围,领导干部出国,行前必须公示;二是公开公示内容,公示写明出国(境)人员姓名、身份、邀请单位、组团单位、派遣部门、出国(境)目的和任务,所去的国家和地区、行期、经费来源和批准单位;三是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四是公开公示形式,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宣布,并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张贴;五是公开反映形式,公示期内如对拟出国(境)人员有异议,可以用口头形式、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县委组织部反映,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六是公开审批责任,本单位或县委组织部接到群众反映后,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审查拟出国(境)人员,同时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审批、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协调,强化组织、外事、公安、纪检部门之间的沟通。 组织、纪检(监察)、公安、外事办等部门一方面应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联系,进一步强化联系会议制度,实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分析情况,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突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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