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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事合同
范文

人事合同十篇

人事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_________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_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_________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举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有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_________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1)、(3)项和第2款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款第(2)、(4)项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款第(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第(4)项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绝(公)证意见:

人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担任 职务工作。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薪资为元/月。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3、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①、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③、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④、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⑤、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⑥、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⑦、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⑧、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⑨、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②、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④、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4、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人事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20xx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20xx 年 10 月 20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一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 篇4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 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 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 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 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 (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 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 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 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 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 待 遇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 休 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 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 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 请 假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 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 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 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 加班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 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 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 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五十五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 训 练

  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 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

  (一) 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 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 迁 调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 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 福 利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 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 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 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 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 资 遣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 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

人事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人事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简要叙述双方劳动、人事关系建立的时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当事人的请求事项及双方争议的焦点等。

  根据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由甲方支付乙方费、费、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元,限甲方在年月日前付清。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自行解除(双方保留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明确保留劳动、人事关系)。

  3、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劳动(或者人事)争议请求。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协议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人事合同 篇7

  甲方:连城县人才智力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连城县人才智力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经办人:

  乙方:(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盖章)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地址:连城县水利水电大楼一层

  电 话:0597-3128796

  邮 编:366200

人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性别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正式工资为元,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合同 篇9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存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合同 篇10

  甲方: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省政务大厦A区

  联系电话:0551-2628666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76号”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甲方为乙方代理人事档案,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甲方负责为乙方接转和代管人事档案。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本人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人事档案转入时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经审核,乙方人事档案尚需及时补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本人档案。乙方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如不提供档案材料或提供的档案材料不真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每年 元。超过一年不缴代理费的按所欠金额每日加收 的滞纳金。

  五、乙方需要提供户籍、社会保险、职称考评等相关社会化服务的,甲方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乙方超过一年以上不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的,甲方有权中止有关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与所在的工作单位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工作期间、失业期间以及退休后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一切劳保福利问题。

  八、乙方因就业、升学等原因,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甲方,始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转出后,本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员注意事项:

  1、以下档案材料请及时归档,否则可能对本人造成不良影响。

  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材料;聘用(劳动)合同和离职材料;学历变动的毕业登记表、成绩表;职称考评的审批表;加入党团材料;奖励处分材料;婚姻、生育情况变动材料;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2、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工作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定级表从本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由工作单位盖章后交本中心办理。

  3、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符合初定职称的代理人员,本人应将《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填好后,连同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等材料,交本中心申请办理。

  4、需通过本中心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代理人员,要关注职称评审时间和评审要求,准备好评审材料,由本中心出具委托函,本人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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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