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同管理 |
范文 | 合同管理(通用33篇) 合同管理 篇1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一九九五年《大连市人民政府2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如《大连市人民政府2号令》与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内容相冲突,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与各公司办公室共同负责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契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公司应最迟在员工正式上岗之日(不含岗前培训)起十五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四)作息时间、休息、休假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应具备第六条规定的条款外,合同双方还应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试用期限等其它内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由集团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条集团及各直属公司因经营需要需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二)企业因转营、调整劳动组织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变化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被兼并、资金重组等情况)的。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及各直属公司可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集团或各直属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企业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裁员条件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及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办公室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集团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公司以暴力、威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公 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公司应在合同期满,或其它终止条件出现之日起七日内,向员工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由员工本人签字。 四、医疗期限 第二十条医疗期限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医疗期限一般规定在三至二十四个月之间,最低医疗期限规定划分: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二条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医疗期未满,但医疗终结,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本人自愿,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五、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此处所称经济补偿,是指公司依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员工的补偿。 第二十六条公司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发给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指薪酬中的第一项基础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十七条公司按本规定第十四条(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按下列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一)患绝症的,不低于十二个月的工资。 (二)患重病的,不低于九个月的工资。 (三)患其它疾病的,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费的月工资标准,按当事人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集团或各公司一次性发给。 第二节续签合同实施细则 为确保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续签合同程序 1、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存放在集团的员工,在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半月,人力资源部以《续签合同审批单》方式将应续签合同的人员名单通报各有关公司; 2、有关公司在确定续签名单后,征求拟续签人员意见; 3、拟续签人员如同意续签合同,则由其本人在《续签合同审批单》本人意见栏内,注明'同意续签'并签名; 4、对于各公司不予续签合同的人员,各公司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本人,如本人不同意或仍希望续签合同,均可据实填写意见并签名; 5、拟续签合同人员签注意见后,各公司在'公司意见'栏内,填注'同意续签'或'不予续签'意见,并由各公司总经理在'签字栏'内签字; 6、各公司须在一周内完成合同续签的确认工作,并将《续签合同审批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7、人力资源部接到各公司报送的《续签合同审批表》,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对各公司续签意见予以审核; 8、对不宜续签人员,要及时与各公司沟通情况,达成共识;对公司拟不续签而本人有意见者,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找本人和有关人员核实,并提出人力资源部意见; 9、人力资源部应在一周内完成上述审核,并在人力资源部意见栏内填注意见,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续签人员办理续签手续。对不予续签人员,集团人力资源部、各公司办公室要下发《离职通知单》,并在《离职通知单》上签注送达时间和本人署名,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二、续签合同期限 各公司可根据集团设定的下列续签时限,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在《续签合同审批单》上提出续签合同时限的初步意见,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对各公司不同的期限设定,人力资源部要及时通知有关公司。 集团设定的续签合同时限参考如下: 1、一般工作人员—1年 2、业务主管人员(含硕士学位以上员工)——2年 3、管理人员: 4、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2年以上,10年以内 第三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规定 为加强集团劳动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1、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理离开手续。::各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及集团各部门员工的辞职申请经其公司领导或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及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总裁审批。此申请一经批准,即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本人或该公司人事业务专干,要求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因严重违纪、违规及其他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者(包括辞退、开除),各公司按集团规定直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先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集团主管领导、总裁审批。一经批准,人力资源部即通知该公司人事业务专干,要求其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二、终止劳动合同程序 劳动合同期满,如不续签,双方劳动关系既行解除。 对公司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各公司在合同终止前30天通知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三、办理手续方法 1、劳动人事关系在集团,终止或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持集团人力资源部签发的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及《调(离)职人员移交查对单》、《离职人员面试表》到各部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2、员工须将各部门会签的《查对单》返还人力资源部后,档案在集团管理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人事工资调转手续,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四、有关规定 1、各公司出现辞职、合同将到期人员(含临时工)未按规定的离职时间擅自离岗的情况,按旷工记入考勤; 2、公司对签发《调(离)职人员移交查对单》工作要指定专人。签发人员只有在该员工完成本公司所承担的物品、帐务清退工作后,方可在上面签字。对于提前离职或有其他问题的离职员工,有关部门必须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提前离职或其他情况的说明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后,方可在《查对单》上签字并需加以注明。 3、离职人员须按规定归还集团或各公司配备的工具及所有物品,参加过集团或各公司专项培训的人员,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赔偿金、培训费用后,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办公室才能办理调离集团的各种手续。 4、离职员工需在一个月内将人事关系等相关手续调出集团。逾期未办理者,集团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把档案送交人才交流中心。 合同管理 篇2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一、采购合同的内容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l、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同时约定开票事宜。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 1、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2、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法律顾问把关,或请公证处公证。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资格。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4)签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5)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6)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四、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公司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合同管理 篇3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及政策。 2 、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 、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 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 、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 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 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 天、硅砖90 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规性合同: a. 连续2 年及2 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 2 、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到200 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 、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 、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 、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 、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 、 图纸的审核 B 、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 、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 、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 、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 、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 、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 、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 、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 、合同传递的部门 1 )生产部 2 )技术部 3 )财务部 3 、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 、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5 、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合同管理 篇4一、目的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确保销售合同的执行,减少合同纠纷,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本制度规定了销售合同评审、签定、履行、修改、纠纷处理、评级考核及合同档案管理事项及要求。 三、职责 1、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及纠纷处理。 2、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评审、下订单及合同管理。 四、销售合同审批及签订 1、合同的签订书写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经手人必须签字,否则不予制作销售合同;客户签名不清时,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询问确认后在合同上用铅笔以正楷字进行标明。 2、销售人员与客户就购买产品达成销售意向后,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销售经理对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按权限审批。 3、符合公司订金支付标准,正常的产品标配成交条件且订单金额在200万以下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经市场部经理签批后即可盖章执行;非正常订金支付标准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盖章执行;无订金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执行。 4、《合同签订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市场部销售内勤可根据此单制作产品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可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五、合同档案管理 1、销售合同订立后,销售人员将合同正本交市场部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复印件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客户信息输入客户电子档案。 2、销售合同档案(销售合同正本、合同签订申请单、产品订单、排产单等相应单据)由市场部内勤统一管理。 3、市场部内勤按照公司编号标准编号归集,并建立档案目录。 4、合同责任人或相关人员查阅合同档案,须经市场部经理同意,并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销售合同的修改 1、销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签定合同时所不能预料的情况而导致合同难以执行下去时,可以由销售人员与客户商谈解决方法,并就解决方案签字进行合同的.修改。 2、未经公司许可,销售人员不可擅自与客户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或进行口头承诺。否则,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销售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时,必须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查。严禁在原合同上进行更改,严禁将原合同私自销毁。 七、合同纠纷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必须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 2、确实协商不成涉及赔偿、起诉等方式解决的,由销售部将情况写明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转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相关事宜。 八、附则 1、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2、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0xx年6月27日 合同管理 篇5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同变更管理: 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主要有: 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合同管理 篇6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1.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检查督促各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1.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公司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注:本条括弧中内容若企业没有工会组织,不必添加。 2.劳动合同的订立 2.1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或者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的格式样本。 2.2公司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2.3公司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2.4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人力资源部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5《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2.6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2.7凡各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3.劳动合同的期限 3.1公司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3.1.1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3.1.2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1.3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3.2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内容 4.1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或者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2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4.3公司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4.4公司特别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4.5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4.5.1保密协议。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公司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4.5.2竞业禁止协议。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4.5.3培训服务协议。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4.5.4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5.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1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公司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公司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5.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5.3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公司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6.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6.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6.2公司应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出,避免在试用期过后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6.3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需提前30日下达通知书告知本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事前了解当事人有拒绝签字倾向的,应事前安排公证人员一同到场,并由公证人员出具送达证明。无法当面送达本人时,应采用报纸公告等形式送达。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6.3.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3.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6.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3.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和征询职工委员会(职工委员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设立,国有企业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工会,若没有无需呈现)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6.4.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4.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4.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6.5员工在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上述期满。 6.6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履行担负的岗位职责的,公司应及时下达《过失警示告知书》,警示并督促职工改进工作。经警示无效的,公司应当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要及时下达《员工违纪警告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进行教育警告。经教育无效的,公司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6.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书面形式要求:员工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注明提交日期,本人应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上签名,加盖右手食指指纹。员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无效。 6.8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动议方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动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中应将这一事实予以确认。 6.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在办理完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将员工档案材料交与本人,并签收确认。 6.10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6.1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所列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6.11.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6.11.2按《调离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6.11.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6.11.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房手续。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6.11.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11.6离职职员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定《离职人员档案管理协议》。 6.11.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6.11.8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6.12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7.劳动合同管理 7.1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企业、职工的利益。公司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 7.2公司应严格劳动合同签订纪律,设立过错追究制度,严格禁止随意用工,禁止或防范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公司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7.3公司(或者子公司)应指定专职人员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各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7.4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回执、存根、申请等文件应当由相关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长期妥善保留。 7.5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职工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附则 8.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2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8.3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合同管理 篇7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合同管理 篇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 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 各用人单位(部门)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用人单位(部门)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训服务协议。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保密协议。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用人单位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三)竞业禁止协议。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部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手签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部门)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用人单位(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出,避免在试用期过后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 需提前30日下达通知书告知本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事前了解当事人有拒绝签字倾向的,应事前安排公证人员一同到场,并由公证人员出具送达证明。无法当面送达本人时,应采用报纸公告等形式送达。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上述期满。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履行担负的岗位职责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及时下达《过失警示告知书》,警示并督促职工改进工作。经警示无效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部门)要及时下达《员工违纪警告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进行教育警告。经教育无效的,用人单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注明提交日期,本人应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上签名,加盖右手食指指纹。员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无效。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动议方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动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中应将这一事实予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部门)在办理完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将员工档案材料交与本人,并签收确认。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公司办公室保存备查。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企业、职工的利益。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严格劳动合同签订纪律,设立过错追究制度,严格禁止随意用工,禁止或防范员工不与用人单位(部门)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部门)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部门)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部门)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部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回执、存根、申请等文件应当长期妥善保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合同管理 篇9第一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需求物料必须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其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并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生产订单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采购工作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生产订单的质量、工期与成本; 第三条、建立高效、实用与完善的采购工作流程是提高采购效率与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 第四条、在生产订单实施的过程中,采购部需要生产、财务、仓储、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都需要一个标准的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生产订单的大货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责任。 第二章:采购部人员职责 第五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六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支付方式与违约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七条、实行采购质量制度,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应该由采购人员无条件退换采购物资,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第十条、 所有采购人员,在采购完成后需做好材料采购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电话、材料产地、品名、规格、档次、单价、颜色、数量、质量、供应能力、是否需定做加工、可供选择的供应商名单等等,特别是技术部采购的材料,档案必须清晰完整无误,以备批量采购时不延误生产。 第三章:公司物料采购范围 第十一条、主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原料、材料、辅助用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机械零配件与后勤物品等都属于公司采购制度管理的范畴内。具体可分为四大类:生产部物资、技术部采样、修理用备件、办公设备与后勤物资。 第四章:采购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在生产订单的初始运作阶段,采购部应根据仓储部门书面《材料申购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大宗物资采购须进行投标报价,并将详细的一份《材料订购合同》报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再开始实施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订单正式运作后,仓储部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仓储部门依据订单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部下达《材料申购单》,此单由仓储部门主管申请填写,然后须交内控部经理签字,填写时应注明申购物资的型号、颜色、材质与要求等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数量,应用库存材料的.同时应注明是否配合存仓物资的使用和存仓材料的生产厂家等信息,也包括打样,仓储部门主管、内控部经理与生产副总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由仓储部门申请主管留存,一份发往采购部并附样品,一份公司财务部总监处; 第十五条、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合格供应商中的三家以上单位发出材料询价信息; 第十六条、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后,要及时将报价信息反馈到我司的采购部门; 第十七条、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合同》,同时向收货的仓储部门发送通知其准备收货的指令; 第十八条、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合同》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如有需要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的,供应商必须随货携带; 第十九条、仓储部门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内控部专人负责进行材料质量检查,仓管员与质检员在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材料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相对照,质检员负质量责任,仓管员负数量责任,在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入库,供应商结账应凭本公司《材料入库单》为准; 第二十条、仓储部门在为供应商填写《材料入库单》时,此《材料入库单》必须是一式四份,分别有存根联〈仓储部〉、回单联〈供应商〉、采购联〈采购部〉与财务联〈财务部〉,其《材料入库单》上必须要有仓管员、质检员或采购员共同签字。 第五章:采购结账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所有月结的原材料所使用的《材料入库单》增至四联:分别为存根联、回单联、财务联和采购联; 第二十二条、订购的月结原材料送到仓库入库后,由仓库开具《材料入库单》并签收,回单交给供应商带回作为月结凭证;财务联、采购联于次日上午集中至仓储主管处,由专人分别移交到财务部和采购主管处;存根联留仓库备查; 第二十三条、各月结原材料的结算日期截止到每月的二十五日,财务部在每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对各月结供应商的原材料账目进行汇总,并打印“月结材料结算清单”于每月二十八日移交给采购部主管。采购部主管收到“月结材料结算清单”后即与采购联进行核对;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到月底结算时直接与采购部主管对账。对账相符后,由采购部主管在“月结材料结算清单”上签字,再由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合同》附件,经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由采购部主管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再交给财务部支付货款;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汇款以后,财务部应该及时将汇款单据反馈给采购部负责人; 第二六章:订购的非月结原材料送到仓库入库后,也同样必须要有本公司仓管人员、质检人员与采购人员的签字,方可为效,否则不予结账。 第六章: 采购运作纪律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门在接到仓储部门的《材料申购单》后,要认真实地进行核实考查,为防止多报多采或有少报少采的现象,仓储部门负责人与采购部门负责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物料使用损耗标准》,严禁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或坑害公司的利益,严禁有超标报料和采购之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无论哪个部门需求材料的,都必须先行到仓储部领取,若仓库里确实没有的,且必须需要申购的,也应由仓储部门负责人来申购,所缺物品需要采购的,必须由本公司采购部门实施专门采购,其它任何部门任何人采购之,均无效,本公司不予报销,但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关于物料采购程序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签批单据,签批人必须严格到场执行,特殊情况因外出而不能到场及时办理签批手续的,签批人应采取事前授权的方式去进行办理,不得拖延、耽误单据的畅通运作,本公司严禁单据在签批时有漏签、不签、补签或超期签批之不良现象; 第三十条、本公司对非生产性物料价格,原则上属于五百元以下零星采购的资金由财务总监核准签批,在五百元以上大额采购的资金,在财务总监审批后报总经理核准签批。 第七章:采购数据考核 第三十一条、本部门考核权归于公司的财务部总监处,以每批次生产订单为一基准,考核重点是在生产订单量与采购实物量的吻合性,其中兼顾公司的《物料使用损耗标准》,对在考核和监督中所暴露出来的各项问题或涉及到其它与此相关部门的人员,公司将照章严惩不怠。 合同管理 篇10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合同管理 篇11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规避劳动风险,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二条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员工真实姓名、性别、户口类型(非农业或农业)、户籍地址及邮编、在京详细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基层员工,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于管理人员,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对于同一员工只约定一次试用期,岗位晋升、实习期除外; 四、劳动报酬:公司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将按岗位明确员工薪酬,明确放薪日期;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至少保证员工休息一天。休息休假依据《考勤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七、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附件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第四条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对薪酬表示确认。 第五条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首联与本联、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公司核实后返还员工,复印件留存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条员工须承诺所填写与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姓名、户籍、住址、电话等个人情况变更,须在变更后二日内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否则,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合同管理 篇12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1)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公正、诚实、守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双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 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5)以酒店经营目标为中心。 2、劳动合同的订立 (1)原在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以及新进酒店的人员。 (2)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酒店与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其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不明确终止期;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完成某一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工作的起讫的时间为条件的。 (4)新进员工应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与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均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签订后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人事部将员工合同书按部门、按序编号归档保存。 4、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或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均保存2年 。 二、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酒店的人事部做好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实 行“统一领导,分节管理”的原则,维持档案的真实、完善与安全,便于将来使用。 1、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员工基本情况的收集、鉴别、管理和利用工作。为做好考察培养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员工档案主要分以下二类: (1)员工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是人事部从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一定时期的社会经历和德才表现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员工履历、自传、鉴定、考核、考察资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鉴定材料;党团、奖励处分材料;任免、工资、录用、离店等审批表及其它有关重要材料。 a、 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员工人事档案整理应按有关方面规定的十个大类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具有一定保存价值,还要符合进入员工人事档案的规定。员工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可靠安全的场所,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蛀、防盗工作。并实施专人保管。 b、 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主管批准;查阅管理人员人事档案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借用人事档案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c、 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 在员工录用和离店时,人部部及时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做到传递手续完备,材料完整。 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不得由本人办理。 (2)员工的工作档案 从员工进入饭店开始,记录员工在为酒店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表现、教育培训、奖惩记录的综合情况。材料包括:员工求职申请、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和有关离店记录等资料;教育培训记录、专业特长与爱好的资料;工资福利资料;劳动业绩、服务工作评估资料;出勤记录、工作岗位流动等资料。 对员工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鉴别、分类和归档。 2、人事部工作档案 人事部的工作档案分为人力资源档案、工资福利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和行政人事档案等四个部分,分别记录人事部的工作。 (1)人力资源档案 有关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计划,以及员工招聘录用或离店的审批材料,劳动合同资料(包括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资料),岗位变更资料等。 (2)工资福利档案 有关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计划,以及工资、奖金分配办法、考核资料,福利发放及变更记录、月度员工考勤汇总等。 (3)教育培训档案 有关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教育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整理并保存下来的具有价值的文字资料、授课讲义、考试资料、图表、照片和音像资料等。 (4)行政人事档案 有关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计划,卫生防疫检查记录、员工健康检查材料、食品卫生检查资料、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资料等。 (5)人事部的工作档案按年度建立索引、装订成册。 3、档案保存期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2年。 合同管理 篇131、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施工文件、经济、合同法规法令,充分掌握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经济条款和分承包文件。主持编制工程预算,参与编制项目计划成本。 2、参加图纸会审,参与对分承包方的考察选择、评审工作,参与分承包方合同谈判,办理与分承包方、劳务承包方的经济结算。 3、参与重要材料、半成品的供应合同谈判,参与组织每月市场材料设备价格行情调查。 4、负责处理与甲方的经济合同往来、管理合同条件的变更资料,编制经济索赔单,办理索赔手续。 5、参与制定总成本和阶段成本控制计划,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和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向项目经理提出成本控制报告。 6、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 7、组织项目竣工后与业主的工程结算。 8、根据项目计划成本,负责项目成本考核与分析,实事求是地编制成本考核资料。 9、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和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向项目经理提出成本分析报告。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管理 篇14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合同管理 篇15一、 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4.3.1、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4.3.2、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4.4、 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5.1、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补充还是重签,均应重新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审批后由营销管理部及时将变更后的要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5.3、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由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将情况与顾客沟通、协商,请求谅解,并告之变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合同管理 篇16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__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合同管理 篇17甲方(卖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时间:20_年05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合同管理 篇18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约束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是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作的依据。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工程计量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和其他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项目参与各方的主要内容。 但是,目前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时期,尚没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新模式的合同文本相配套,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没有相应合同管理措施。为此,笔者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同时参照国际FIDIC合同条件,对清单计价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索赔处理进行一些探讨。 一、合同的订立 对于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非招标工程,其计价活动也必须遵守《规范》的规定,所以订立合同的内容必然涵盖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且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并考虑了各种技术、质量、进度和风险等因素的全部费用,即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其中,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是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的。 因此,合同价款就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确定的投标中标价。 (二)风险约定 显而易见,这一新模式的计价方式,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或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对投标所报的成本、单价等所带来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为了在合同的履行中更好地界定和计算因风险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支出,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有关风险约定的条款。如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即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应约定单价的具体调整幅度。 国家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办法中规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给不定期的工程量差额幅度在15%(含15%)以上时,允许调整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其调整方法和单价确定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来变更价款。 对于较大型复杂且工期又较长的工程,建议采用可调单价合同较为合理。合同中应明确:在合同工期内,因物价变化对施工成本产生影响后,计算调价的原则和计算方法等约定,如采用动态调值公式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和跟踪监督,应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招标后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不可否认,有些工程中标后其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施工的保护措施等并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的现象依然存在。做好合同备案和跟踪监督是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合法利益的保证,是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二、合同的履行 如果说订立合同是基础,那么履行合同则是关键。 (一)工程变更及其计价 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确认同意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若监理方与承包人的意见不一致,应进一步协商后修改单价;若监理方与承包人协商不一致,按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解决。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如措施项目费等,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监理方协商经业主确认后,给予补偿。 (二)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 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的特点,且合同的公正性及可操作性相对较好。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监理方确认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成项目工程量,按相应项目的清单单价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根据清单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的增减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即为竣工结算价款。 三、索赔的处理 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结构,其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从而减少了承包人的索赔。 但是,若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差异较大时,承包人的索赔也将大大增加:1)工程量的错误使承包人不仅会通过因不平衡报价获取了超额利润,而且还会提出施工索赔。2)工程量的错误还将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由于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合同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会使得发包人不得不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计价。 四、结语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关键,是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工程系统目标的控制。 合同管理 篇19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自____月____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评估,现将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岗位管理制度方面 ____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合并整顿以来,有7家下属事业单位:____区卫生监督所、____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___区妇幼保健所、____区计划生育指导站、____区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区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区钵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自查自评过程中,下属单位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人员聘用制度方面 经自查,各单位均能及时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较好;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较少,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各下属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合同管理 篇20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__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合同金额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23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 篇21一、购房合同签署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署及文档管理,做好部门协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领用购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销售部根据需要可一次性从办公室领取空白合同(已盖章)五十份,并登记合同编号。销售部应指定专人保管空白合同,并对领用者进行登记。因误填等原因作废的空白合同须交回办公室销毁。如有丢失,应即时通知办公室,并根据合同编号登报声明。 签署过程 1、购房合同由销售部人员(法人代表委托授权)负责签署,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至五份,销售部应将公司留存的原件全部交办公室档案员保管。 2、收取定金:客户定金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销售部指定人员收取,并在当日交到财务部;定金在5000元以上的,由财务部收取,出纳应以最快速度到达销售现场,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合同条款的依据(公司方) 1、合同面积以总工室出具的《暂测面积》为标准。以非标准分割单位出售,须经总工室测定,总经理签字认可。 2、合同金额以总经理签发的《价格报告书》为标准。以低于标准的价格出售,须经总经理同意。 3、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设计变更、质量承诺、产权登记、物业管理、保修责任等各项事宜均以总经理签发的有关文件为标准。 4、以上标准应交办公室存档,财务部备份。 合同更改 因某种原因须更改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公司方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签定程序同上。作废合同处理办法同上。 合同查询及使用 1、办公室将合同内容录入公司局域网供有关人士查询; 2、办公室负责合同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 3、查询权限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正副经理及该合同签署人,财务部正副经理、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合同保管员; 4、调用或查看原件的权限为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其余人员须经以上人士同意,方能调用或查看。 合同内容审查 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为依据,及时(三个工作日内)对每份合同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合标准情况,须立即与总经理核实。 报表统计 财务部根据合同汇总销售报表,并通过邮件方式每周呈总经理,报表主要参数指标为:客户姓名、签约日期、成交面积、成交金额、已付金额、未付金额、本月应收款、本季度应收款、本年度应收款等。 二、销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销售部的印章由内管员负责保管。印章的使用只限于公务用途。 2.员工使用印章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说明用途,由内管员审核后方可盖章。 3.发现有非法使用印章的员工将被立即开除。 三、顾客资料的管理: 对凡到各售楼处看房的来访客户,售楼员都必须详细、认真地记录有关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整理和管理,各售楼处的客户资料共享。 合同管理 篇22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工程预算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⑵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____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_____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_____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_____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管理 篇23劳动者入职的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充分利用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如果不充分利用自己享有的知情权来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将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有:例①《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有《劳动合同发》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中最常见的理由便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策:精心设计招聘录用条件,加强入职审查 既然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知情权,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充分利用该知情权,在招聘劳动者时,精心设计招聘录用条件,加强入职审查,入职表务必让劳动者当面签名确认并存档,以备不时之需;在劳动合同中让劳动者书面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对于以下信息,是属于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身份证信息、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患有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是否患有潜在疾病、残疾等;是否怀孕等;是否达到法定16周岁就业年龄;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仍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竞业限制协议等。(对于与订立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其它信息,劳动者有权选择保持沉默。)(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充分履行有关告知义务,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劳动者也有一定的知情权,且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是法定的、主动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如果不充分履行有关告知义务,那么将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有: 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庭时,若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主动履行有关告知义务,仲裁庭、法庭则往往会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行为,从而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于用人单位) 对策:实务操作中,从举证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建议采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本人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者签名确认。 (三)招用员工时,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财务。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合同管理 篇241、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2、负责根据合同价格或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4、负责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以及与施工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以及相关涉外关系。 6、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7、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管理 篇25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 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合同管理 篇26下面介绍的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心得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本一个合同期里,我自认为在工作上是努力的并且有成效的,因为在我的职责范围内——工具管理岗位上,我做到了合理的申购采购、整齐的库内管理、有序的领用发放、认真的监督使用、及时的记录财物——这也是我的必须做到的。 我加入爱利丰公司以来,负责工具(工具、配件、耗材等)管理工作,包括工具的申购或采购、库内的管理、相关领用发放、使用监督改进、财务账目记录,我们的工具数量及类型虽然不算多可是由于生产任务的急迫性与部分工人师傅的操作不够熟练等原因造成了工具损耗量较大,这就要求我在管理上做到预测使用需求,合理申购采购、保证安全库存,以备随时领用。我曾经是一个塑料工艺技术员,从事工艺技术的工作经历使我养成了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这运用到了现在的工具管理上。在我负责的工具室里,可以看到的是整齐的工具摆放、明确的出入库记录、整洁的环境卫生……每天下班前的工具整理、即时的出入库登记、每天上班前的环境清洁是我每天的必修课。 作为工具管理员,我熟悉每一种工具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当工人师傅前来领用新的或以前没有使用过的工具时,我得向其介绍该工具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当我前往车间巡视工具的使用情况时,如有不合理的使用立刻指正,以提高工具的使用寿命。 作为工具管理员,与其他的物资管理员一样须保证账物一致。每月(不定期)我都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将相关财务账目进行核对结算,确保账物一致,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再账物不一致的现象。 以后我将着手完善工具管理制度,以使工具管理更好得为公司生产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心得总结的介绍,感谢阅读。 合同管理 篇27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 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随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显的增多。为此,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必须加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首先,要建立劳动管理的专门部门或科室。随着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劳动保障部门中劳动管理的科室撤销或合并,致使劳动管理的功能削弱。笔者认为企业自主用工,不等于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劳动管理,而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用工来进行劳动管理,也就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因此,必须要加强劳动管理的部门或科室的建设。由其全面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备案、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其次,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程序。按照《劳动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要求,从劳动者择业、企业用工,到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对每个环节的时间、条件、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动管理部门都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行。还要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变更、解除、终止预报制度,存档管理制度,履行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制度规范有序地实施。 最后,要加强劳动用工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录用备案工作,同时,还要发挥社区(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合同签订台帐,个人劳动合同签订台帐,并及时将每年劳动合同、录用资料装订归档。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来管理劳动合同,建立企业和个人劳动合同数据库,及时将录用备案的企业和个人情况输入数据库中,并要实现社区(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的计算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计算机联网,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应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现状,依照《劳动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的氛围。先要在各级领导中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再要对企业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最起码的职责;还要对劳动者进行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在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张贴大型宣传广告,使全社会都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加强、完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把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整理归档,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然后输入劳动合同数据库。同时,要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管理中的作用。 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计划。根据各地劳动用工情况,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制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突出重点,采取分类排队等方法。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根据工作计划,由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抓落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到实处。 科学地做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劳动合同签订统计必须要数据真实,按照录用备案数进行统计,及时正确地反映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运用劳动监察的职能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劳动法》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促进企业自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制度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检查,通过劳动年检、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合同管理 篇2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 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第五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合同管理 篇29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⑶与符合公司合作条件和风险控制的私人签订合同,对方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手印。金额及责任重大的合同采取有效的公证、抵押或担保方式。 2.10合同中应明确、具体合同法规定的所有要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相关的约束、承诺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的表述。合同中必须涉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返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综合责任、利益、修补、惩罚、合理等因素考虑。 2.11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2.1 2、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施工进度定进的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定期决算分批付款,如需预付款应报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劳务分包合同或计件工资合同必须明确对方的安全、质量、违约责任,使之与价款关联。劳务合同同时须注明发票、税赋、保险等事项。 2.13无论何种表述,均不允许对方毁约时我方生产经营受制于条款约束的情况。即使质量规格等条件严重依赖于对方,也不允许对我方的变更主动权作限制。 2.14项目的供方合同,包括主劳务、专业分包、主材采购、主要机械租赁及其他合同,根据第 2.1.2.3和3.3条,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主持洽谈,公司各职能部门会审,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签订。项目部在本制度范围内及公司法人授权下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小额、灵活的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文本须先报审并在签订后即时备案。 2.15、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和项目部合法权益,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3、合同的审查批准 3.1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合同审批表进行审查批准。 3.2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审批必须由工程部进行技术条款、交易条款审查,由经营部进行条文表述、条文完整性和风险评估审查,由财务部进行价格和支付审查,由行政部进行结构符合性审查。 3.3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3.3.1总经理授权工程部为项目供方合同的统筹管理部门。工程部负责现场材料采购、现场机械租赁、劳务班组分包等总价不超过10万元合同的审批。该类合同按合同审批表由财务部、经营部审查,工程部批准。工程部可以委托项目部经理主持洽谈和审批后的签订。 3.3.2总经理授权经营部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造价风险审查。 3.3.3总经理授权行政部为公司、项目部所有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有合同是否符合用印。 3.3.4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审批公司用工、服务、办公采购合同,该类合同的洽谈和经办由行政部负责。 3.3.5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⑴标的超过10万元的; ⑵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万元的; ⑶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⑷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主材采购、大型仪器机械购置、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3.3.6下列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⑴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⑵投资及累计投资2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3.7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项目部或部门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3.4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3.4.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责任条款是否对等。 3.4.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责任保证条款是否完备并具有约束性。 3.4.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3.5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可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担保。3.6、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3.6.1合同审批表。各部门的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主持填写公司统一的合同审批表,本部门先行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再报其他部门和总经理审批。第 3.3条权限内仅同级职能部门审核,被授权职能部门审批。审批时随同合同审批表一并报的还有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 3.6.2审核。对本部门第一审核和各部门的综合审核,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作出完善意见、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3.7主管人在合同审批表上批写意见后,合同审批表经审批程序后随同合同交行政部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的签署盖章要素和必要条件遵从: ⑴符合审批程序,并登记签字。 ⑵联营项目相关合同,必须由该受委托人洽谈签署,其在合同审批表签署栏为“项目部”。 ⑶没有特别审批同意,合同必须当面同时签署或对方先行签章。 ⑷文件必须结尾,空白必须填充,多页必须骑缝。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4、合同的履行 4.1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4.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责任义务完毕为准。 4.3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4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催促履行及提出索赔报告。追究处理应该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4.5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 保管。应搜集和保留我方履约或对方违约的具有效力的证据。 4.6、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2条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管理条文详见第5条。 4.7、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4.8、公司员工离任时,行政部对当事人涉及合同执行和客户信息的要全面接收,并将公司人员的变更及时函告合同当事人,必要时与离任员工签订相关责任和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职能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5.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5.3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5.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担保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重新鉴证、公证或担保。 5.5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变更、解除合同的签署人与原合同签署人一致。 5.6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5.7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5.8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_私、假公济私之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6、合同纠份的处理 6.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6.2合同纠纷由签约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部门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6.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6.3.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3.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3.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各部门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6.5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6.6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权利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6.6.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图表等; 6.6.2、业务往来、账务往来、发票等有关直接或间接凭证; 6.6.3、与质量、样品或鉴定相关的报告; 6.6.4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6.5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7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8各部门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6.9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10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11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相互告知,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7、合同的管理 7.1本管理制度外,合同管理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档案化管理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用章制度。 7.2本公司合同的分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行政部具体负责,法律顾问侧重把关。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对直接管理和履行的合同在公司行政部管理下直接管理和履行。各法人委托人(包括本制度授权委托)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7.3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管理和监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考评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⑵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部门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⑶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⑷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等工作,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⑸、配合各部门履行合同和处理合同纠纷; 7.4项目部、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管理本部门签订的合同; ⑵负责审查本部门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公证或担保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⑶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初步审查; ⑷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⑸、负责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配合处理公司其他部门的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的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7.5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⑴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⑵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⑶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⑷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⑸、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7.6法人委托人资格: ⑴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熟悉业务并有较高谈判技巧。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⑶法律意识强。对《合同法》等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7.7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部门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7.8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签署用章与委托人印鉴签名同时使用。多页合同应骑缝加盖。 7.9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并按公司印鉴制度管理使用。 7.10、公司行政部建立合同档案并专人管理,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应包括: ⑴、建立档案。要求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⑵、建立合同目录。各部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目录和总目录。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单价、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目录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8、附则 8.1合同管理人应将合同内容告知公司内部的履行人和相关人。并根据合同目录每周检查关注合同的执行。 8.合同内容要根据情况进行保密。出示合同稿样时,应将原先合同的相关经济数据和敏感条款删除。 8.3合同版本尽量由我方出具。由我方出具的合同初稿应在互相约束的公平表述之间,完全体现我方权益并充分约定对方义务。以增加谈判协商空间。 8.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给予物质奖励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密。 8.5本制度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8.6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合同管理 篇301、依据公司合同部的合同范本及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起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审核材料采购合同、外委工程分包合同、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及专业劳务班组承包合同、其他种类经济合同文本,对经核准的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及法人章。 2、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调研、谈判及会签工作,同时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监督检查项目部合同的履行情况。 3、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批起草的各类合同。 4、建立各类经济合同的管理台账,收集、整理、保存有关档案资料并按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 5、分析合同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合同管理水平。 6、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将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扫描,及时报公司备案。 8、管理公司重要证照、印章,登记使用台账。 9、完成部门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合同管理 篇31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同变更管理: 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主要有: 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合同管理 篇32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设计及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及范围: 1、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包设计、包施工、包供应设备及各种材料和软件,将设备安装调试好交给甲方使用,并培训甲方该系统的使用人员。监控设备及材料的品牌及型号详见附件。录像资料要能保持3个月,系统要有红外摄像功能。 2、 甲方安 场地现状交给乙方承包施工。 3、 安甲方指定位置布置安装设备,共设13个监控点甲方原有的监控系统保持不变,但乙方替甲方移动其中的一根控制线路。 4、 该系统须与甲方电脑网络联接,具有远程电脑查看被监控场地摄像画面的功能。(网络画面延迟,画面迟钝,网络或电脑关系,不能推卸责任给乙方) 四、工期 1、 工程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5月20日完工,其中布线20xx年5月5日完成。安装调试在接到甲方通知安装后的2天内完成。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各种工序的穿墙作业及协作安排,确保整个工程能按时完工。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总体施工进度,每影响一天,乙方安工程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价款 总价为: 元( 元)。以上费用已包含了工程交钥匙前的请全部费用(包括系统运行所需的各种软件费用。),若乙方漏算误算项目,由乙方无偿补充做完,做到甲方满意为止,甲方不在增加费用。 六、付款方式: 系统安装调试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保修期满时付清。 七、甲方权利义务 1、 排好施工计划,协调乙方与各工种及有关方面的关系。 2、 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及时验收及部署有关工程单。 3、 施工过程甲方有权变更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 4、 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水电只接到各楼层的总开关。 八、乙方权利义务 1、 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要布局合理,布线及安装规范,便于使用维护。 2、 工程使用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环保产品,乙方提供全部产品合格证给甲方。 3、 施工过程服从甲方指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每道工序完工时要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引起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 工程无偿保修期为一年,设备及材料无偿保修三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现施工及产 九、违约责任 1、 违约方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并须赔偿由此引起另一方及他人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全部工程,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 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与乙方共同向甲方履行合同的负连带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 篇33一、目的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确保销售合同的`执行,减少合同纠纷,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本制度规定了销售合同评审、签定、履行、修改、纠纷处理、评级考核及合同档案管理事项及要求。 三、职责 1、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及纠纷处理。 2、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评审、下订单及合同管理。 四、销售合同审批及签订 1、合同的签订书写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经手人必须签字,否则不予制作销售合同;客户签名不清时,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询问确认后在合同上用铅笔以正楷字进行标明。 2、销售人员与客户就购买产品达成销售意向后,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销售经理对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按权限审批。 3、符合公司订金支付标准,正常的产品标配成交条件且订单金额在200万以下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经市场部经理签批后即可盖章执行;非正常订金支付标准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盖章执行;无订金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执行。 4、《合同签订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市场部销售内勤可根据此单制作产品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可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五、合同档案管理 1、销售合同订立后,销售人员将合同正本交市场部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复印件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客户信息输入客户电子档案。 2、销售合同档案(销售合同正本、合同签订申请单、产品订单、排产单等相应单据)由市场部内勤统一管理。 3、市场部内勤按照公司编号标准编号归集,并建立档案目录。 4、合同责任人或相关人员查阅合同档案,须经市场部经理同意,并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销售合同的修改 1、销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签定合同时所不能预料的情况而导致合同难以执行下去时,可以由销售人员与客户商谈解决方法,并就解决方案签字进行合同的修改。 2、未经公司许可,销售人员不可擅自与客户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或进行口头承诺。否则,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销售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时,必须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查。严禁在原合同上进行更改,严禁将原合同私自销毁。 七、合同纠纷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必须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 2、确实协商不成涉及赔偿、起诉等方式解决的,由销售部将情况写明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转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相关事宜。 八、附则 1、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2、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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