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集资建房房屋买卖合同 |
范文 | 单位集资建房房屋买卖合同(精选3篇) 单位集资建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单位集资建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2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双方就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建设教职工住宅。乙方同意接受《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自愿决定参加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分配前向乙方提供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乙方依据《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 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大学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元。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元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选房结束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收回其所选住房。 四、乙方根据自己所选住房,按照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预算价款为元。若选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必须同时交纳阁楼预算款, 阁楼预算房款暂按住房预算价格的60%交纳,地下室按所选楼号按单元和房号搭配分配,依据其建筑面积按住房预算单价房款的50%交纳预算房款。预算房款共计元 .预算房款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一次交齐。逾期未交齐预算购房款或选到住房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所选住房由学校另行分配,除定金不予退还外,甲方将于本次分房工作结束后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不计利息。 五、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必须在领到住房钥匙后90日内将原住房交给甲方,乙方保证除上述房屋外,没有其它房改房和公有住房,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并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若乙方不按时交回所选集资房,乙方同意自上述90日期限届满后,甲方按集资房建筑面积当年的成本租金的4倍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集资房的租金,直至乙方交回原住房或集资房为止。 六、集资房经评估后,乙方所购住房面积、售价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委办确定的评估结果执行,超标面积暂依据省直房委办3号和鲁政办发21号文件执行。甲方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改的有关政策为乙方办理购房和换购房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依据该评估结果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集资房款结算完毕,甲方再向乙方发放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七、在甲方发放集资建房钥匙前乙方调离山东大学或出国逾期不归,甲方取消乙方购房资格,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和定金,不计利息。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和施工方允许,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干预和影响楼房的正常施工和管理。乙方可以通过学校房改领导小组和基建处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装修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共同申请山东省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均担。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__年月日__年月日 单位集资建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3出卖人:男女,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男女,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男女,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在:烟台 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三)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四)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给买受人。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二)本合同正式签定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该房屋全款30万元。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含地下室)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在本合同正式签定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因买受人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房价款5%的违约金。 第九条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本合同正式签订且买受人已履行付款义务、出卖人已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后的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期间,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一条 该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买受人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有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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