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区合同 |
范文 | 小区合同(精选3篇) 小区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云汉商业小区区号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四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 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 元。 ③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云汉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云汉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年1月1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50%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50%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七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25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小区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北京市_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主卧室。 第二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中介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双方共同居住。 第三条租金支付形式为,押一付一,起租日期为_年x月26日,到期日为_年x月4日,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一个月的押金850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每月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下月房租850元,最后不足一个月,按照天数计算。 第四条合租期间,水、电、煤气按照人头平摊,不用煤气可不摊。 第五条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六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也必须在与中介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合同 篇3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 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 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 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 第十条 装饰装修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________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动物的饲养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机动车管理 1、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 2、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3、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4、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 5、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6、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留出适当数量的访客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 (2)轮换分配; (3)以抽签的方式分配。 第十六条 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2、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业主应按规定或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并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和供暖等费用。 2、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 4、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1、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九条 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 物业的转让 1、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公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条违约责任 1、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定义 1、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2、本公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3、本公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十三条 公约通过 本公约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公约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二十五条 公约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公约保存与执有 本公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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