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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精选35篇)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专业分包,为搞好治安保卫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发包单位(甲方)治安消防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或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各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工地宿舍中乙方暂住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动火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处罚,直至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治安消防职责:

  1、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好临时出入证或住宿证,并在有效时限内使用, 不准擅自涂改或相互借用。凡发现涂改和借用者按无证者予以逐其出出厂并处乙方负责人罚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2、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时缴纳城建费,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同时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交纳治安消防保证金,违者将取消其参建资格。

  3、乙方施工人员超出20人的应指派治安消防负责人并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不足20人的由其带队的负责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如发生事故或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将处理报告送交项目安保部门。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严禁赌博,偷窃公私财物、汹酒闹事、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视情对有关施工单位按100—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项目安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消防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安保部门的督查。当发生涉及乙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乙方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当甲乙双方单位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时,亦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若双方人员发生矛盾,应各自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7、乙方内部发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组织力量查处,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乙方应主动配合.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工程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挪用甲方单位的公私财物,各施工单位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挪用对方材料、工具,设备等。违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或扣除工程款总额的1—10%,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单位在施工期间对自己工地上的电缆,电焊线、电线、配电箱及其他工具、设备、贵重物品等,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看管,防止物资被盗、被破坏。

  10、乙方单位应按甲方单位的指定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一时无法配备的可由项目安保部门代为配置,其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和使用电器设备审批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动火;严禁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的5—10%,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施工项目时,由签约各方检查执行情况后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卫部门执一份备案检查。

  立协议单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航站楼项目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机场新建T3A航站楼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国际机场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库房号:_____________

  为加强库房及库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发生火灾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协议,请租赁商户按照本协议执行。内容如下: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库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灯。灯具应安装固定在库房走道的顶部,灯具距离货垛、货架应大于50厘米(灯具下方50厘米范围内不允许摆放货物)。

  库房内严禁私接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在库房顶内架设线路,并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不准安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热杯、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库区为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及作业。

  库房内严禁住宿,严禁在库区公共通道内堆放货物。

  库房租赁户应对自己库房内的货物自行投保。

  库房租赁户必须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管理,违者将依照市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库房不准私自转租转借他人,违者市场将无条件将库房收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保费: 商户电话:

  保额: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摊位号: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5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6

  民族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协议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时返家、反校的。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管理的,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的。

  7、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8、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机动车、自行车的。

  9、私自携带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园造成伤害的。

  四、如子女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学校,配合学校、老师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不按时到校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7

  (甲方)单位: ;

  (乙方)单位: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规定,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 工程承包范围:造型线3#底坑26个盖板,天井集尘器照明、涂装、平台制作。

  2. 工程地点: 小松(山东)铸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观部门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观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担当,应当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的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计划和全局设想;

  (2) 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经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设备有 ;

  接触到甲方设备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针对不安全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可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强化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组织, 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训练; 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 原则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爬梯、起重机械等设施,但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借用后,乙方首先要对所借用的设备进行安全自检,在确认安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检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时,及时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由乙方自行带入的设施设备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设施安全性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1.特种设备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操作证;起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组织,消防负责人: 成员: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电源、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使用甲方设备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络,采取保护措施。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8.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符合按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必要时送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 位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 于施工队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遵守安全纪律。

  4、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6、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工地给予处理。

  (1)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对于工地打架斗殴现象,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扣除工资、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地清、道路通畅。

  7、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队: 职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9

  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0

  甲方:__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物业及广大业主共同利益,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对燃气设施监督管理,规范装修人、装修企业的装饰装修行为,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庭院燃气公共设施免费维护管理;

  2、 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户进行室内安全检查,不定期对正在装修用户进行检查,并定期在小区进行安全宣传;

  3、 甲方应定期按照乙方提供业主的名单进行点火;

  4、 对于通气之前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必须经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到燃气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二次安装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通气点火;

  5、 对于通气后用户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甲方及时通知物业并有权对用户进行停气处理;

  6、 如有险情及与燃气设施相关事宜公司须按乙方要求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7、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启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不得涂改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经国家认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缔销售的燃气具,甲方有权拒绝点火。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燃气设施受到破坏,乙方应及时报修,必要时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2、 督促并监督业主掌握安全用气常识,正确使用燃气;

  3、 定期向甲方提供点火名单,甲方根据点火名单及时进行;点火,没有乙方提供名单,甲方不得进行点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业主室内装修名单及房屋所处位置;

  5、 对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乙方应积极制止;

  6、 乙方应积极协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1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分包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双方的义务

  3.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对乙方进行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2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4.3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4.4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5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无证上岗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监理、建设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2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本单位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3根据所承担工程的特点,负责制定、实施所施工工程和区域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方案,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

  5.4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5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5.6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7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保险义务。

  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8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配合甲方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9不能雇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5.10所有参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各项管理

  规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斗殴或参与外部违法事件,若发现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公司保卫处及时取得联系,并控制事态的发展,对违法者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5.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工地的治安工作检查,乙方应经常对工地进行检查,工地宿舍各处严禁有赌博、卖淫、淫娼,禁止随便留宿外来人员。

  5.12乙方人员在校内外发生的各种违法事件,由乙方负责。

  5.13对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禁止男女混住。

  6.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协议的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7.2本协议书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7.2.2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法人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

  7.2.3派驻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工,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半成品保护负总责,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现场专门值班人员,完善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到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全方位。

  ②乙方必须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管理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③乙方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④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资料齐全,做到有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交底分部位、分工种针对性强,施工人员进场要进行安全培训等。

  2、甲方成立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乙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甲方自月日起补贴乙方元/天,作为值班费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3

  甲方: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治安等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治安稳定,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与工程承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项目:

  二、 协议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承揽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三、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建设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

  3、进作业场所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情况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有关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设计工艺有关的各项规定。

  5、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违纪行为有权对承包队进行处罚,乙方应加强对施工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8、乙方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9、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持有外省市操作证的人员,还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审证教育。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所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治安工作负全责。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发生工伤等事故,按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及事故善后处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11、本协议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承发包合同书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4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5

  甲方:

  乙方:

  业务内容(名称):

  总则: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消防、环境、治安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前提下,为保证双方业务顺利开展,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施工、供应、服务项目的所有外协单位。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环境条款:

  1、劳动安全

  1.1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乙方须将操作证原件交甲方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特殊作业包括:电气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行车操作、冲床作业、液压设备作业、叉车驾驶、制冷作业、登高架设等。

  1.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执行。对大型工程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1.3乙方应对乙方所属员工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1.4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全责。

  1.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

  1.6安全事故处理:

  a)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b)甲方工程负责人接到乙方的报告后,立即协助抢救及处理事故;

  c)乙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甲方工程负责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7乙方应杜绝作业者的“三违”行为,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三违”指: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1.8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验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动力电源、连续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灯具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接拉的电线必须符合电气和消防规范,严禁用裸线头代替插头;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1.10不得违反其他劳动安全规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从事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的应具备合法资格,并将资格证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2.2在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2.3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得违章作业。当发现火灾隐患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4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引发火灾(火险)事故。当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5对于需要临时接电或动火的工程,甲方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乙方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张贴《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甲、乙双方都应配备现场安全员至少一名,负责监控临时用电、动火现场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堵塞及损坏甲方的消防设施。

  2.7甲方公司内不准流动吸烟,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

  2.8禁止无证临时动火、用电。

  2.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运载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甲方;

  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

  2.11不得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

  3.1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应遵守公共交通规则,主动接受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管理。

  3.2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还须有危险物品准运证。

  3.3乙方车辆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进入(已取得汽车通告证的除外),不得超载、超高、超宽、逆行、鸣笛等,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进入甲方公司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标识行驶,无限速标识的车道,车辆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或物品不得占用厂区道路。

  3.6人员按交通标志及道路线行走,不得移动或损坏甲方的交通标志。

  3.7未经甲方同意,所有车辆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3.8不得违反其他交通安全规定。

  4、治安管理

  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员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4.2禁止黄、赌、毒、盗、抢、骗、破坏、设施勒索等违法活动。

  4.3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传销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4乙方物品(包括个人物品不能随身携带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须凭甲方放行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无效)的放行条。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须经高科办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时补办放行手续。

  4.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后需外出的,进入时需登记物品规格及数量并交当班保安现场确认记录,外出时由业务部门接洽人确认签名,保安确认无误方能外出,否则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续办理。

  4.6乙方人员不得填写甲方的放行条/仿冒签名、旅行物品与数量不相符合等,否则按盗窃处理。

  4.7乙方进入甲方的物品,须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违反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5、信息安全

  5.1没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征得同意进入办公场所时,原则上严禁携带手提电脑、PDA、电子记录媒体、数码相机等。

  5.2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规定的会客场所进行业务活动。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

  6、环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应控制设备工作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员身体的危害。

  6.2在施工、业务办理期间,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的能源、资源。如水、电、汽[气]、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辅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处使用绿化等水龙头取水洗车,严禁将洗车的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运输工具在甲方区域内出故障,需要紧急维修的,不得将废油、废抹布、废零件等废弃物乱丢,应旋转在指定场所。

  6.6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环境污染。

  b)对粉状废品的运输,要采取密闭容器或加盖蓬布: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c)乙方在搬运废油桶等液体容器时,应按开口朝上的规定搬运,不得有残留废液泄漏出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7、其他条款:

  二、文明条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

  1.2在施工中,要规范旋转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顿,不得随意放置;

  1.3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掉落在施工现场,不得丢弃或掉落在现场的产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要旋转在规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现场的托板/周转箱/台车/设备等作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佩带明确标志,穿戴整齐,不准随地睡觉、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任何安全环境隐患后方能离开。

  2、出入门管理:

  2.1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证实被该人员可接洽后,方能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出公司时来访证件交回保安室。

  2.2因业务关系,需长期经常性进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免登记进出,此证件不得转借和超限期使用。

  2.3进入公司的人员在18:00~8:00时作业的,另须接洽业务部门确认,派人现场跟班,并到高科办公室办好联络手续,方可在指定区域施工。

  2.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必须凭出入证进出,主动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员的检查。

  2.5乙方人员在业务期间,不得带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2.6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仅限在与业务相关的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到办公室、信息中心、技术中心、防火防盗等重点保护地点。

  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违约处理,违约金交甲方):

  1、安全违约处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违反安全条款1.1、1.3、1.4〈劳动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环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违反安全条款1.5、1.7、1.8〈劳动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环境安全〉(情节轻微者按安全违约条款1.1违约处理)。

  2)在1个月期内,二次违反安全违约1.1〈劳动安全〉之一处理者。

  1.3违反安全条款2.4〈消防安全〉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其该年度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释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1)违反安全条款1.2〈劳动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内,二次违反安全条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进行业务活动或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同时追究责任。

  1.5违反安全条款1.6〈劳动安全〉者:

  1)隐瞒轻伤及以下事故:给予警告,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隐瞒重伤事故:给予严重警告,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3)隐瞒死亡及以上事故:给予严重警告,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向行政机关汇报,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文明条款:

  2.1违反文明作业任一条款的,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20~50元。

  2.2一个月内累计违反文明作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50~300元。

  2.3一年内受到文明条款2.2〈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严重警告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300~1000元。

  2.4一年内违反文明条款2.3〈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四、操作办法:

  1、对安全、文明违章行为,由检查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报高科办公室。

  2、高科办公室对安全、文明违章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业务期间在乙方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一次性合格单位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业务单位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至下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因此发生争议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6

  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徐进 任书东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安排生产工作,对工作安排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权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临时有电、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班组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施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8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_______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19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项目经理部):_______ 乙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责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1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分包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止: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止: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有效期止:

  2 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 双方的义务

  3.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5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负责对乙方进行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2 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4.3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4.4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5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无证上岗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监理、建设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2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本单位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3 根据所承担工程的特点,负责制定、实施所施工工程和区域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方案,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

  5.4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5.6 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7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保险义务。

  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8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配合甲方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9 不能雇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5.10所有参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各项管理

  规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斗殴或参与外部违法事件,若发现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公司保卫处及时取得联系,并控制事态的发展,对违法者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5.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工地的治安工作检查,乙方应经常对工地进行检查,工地宿舍各处严禁有赌博、卖淫、淫娼,禁止随便留宿外来人员。

  5.12乙方人员在校内外发生的各种违法事件,由乙方负责。

  5.13对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禁止男女混住。

  6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 协议的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7.2 本协议书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7.2.2 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法人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

  7.2.3 派驻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维护双方利益,共同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安全生产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厂区的作业和车辆运输、设备安装、服务等。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监督乙方作业人员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进出物品进行检查登记的权利,并根据情况可拒绝乙方人员或物品进入甲方厂区(如乙方人员酒后作业、车上危险品混载、产品不合格等);

  3、当乙方人员出现工伤等情况时,甲方有及时通知乙方负责人并提供相关帮助的义务。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

  2、乙方确保在进入甲方作业区域内的作业人员:(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职业禁忌症;(2)运输、装卸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3)自备安全鞋帽、劳保鞋等劳保用品,作业时穿戴相关劳动防护用品;(4)乙方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时,需在甲方人员指定的道路上安全通行,乙方人员除在自己的作业现场外,不得进入其他无关的区域;

  4.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严禁吸烟、酒后进厂、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盗窃行为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5.乙方在甲方的作业是经双方协议范围内的作业,不得超出其范围。

  四、 特别条款: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违章作业甲方相关部门将进行处罚;

  (1) 乙方的车辆、设备、货物进入甲方的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必须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并在甲方陪同或引导人员指导下按要求(厂区内速度不高于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高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按交通路线行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车间、安全等)进入指定地点和运输装卸货物。

  (2) 乙方必须对所送的危险品已经检验合格,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货物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静电,保证安全,并做好预防、应急措施。

  (3) 乙方在甲方的区域运输、装卸过程中要确保甲方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不能进行有危险的操作,若发现意外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合理救治,并拔打报警、求救电话后,向甲方和乙方单位汇报。

  (4) 甲方对乙方现场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整改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输、装卸等。

  (5)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使用、操作甲方的任何设备、仪器、工具。

  2、 乙方人员违反上述条款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发现一次予以扣款500元至1000元不等,累计三次以上取消供应商资格;

  3、 当乙方人员出现偷盗等行为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__元以上罚款和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 乙方人员或乙方的协作单位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甲方人员或乙方人员伤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对造成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完毕。

  五、 附则

  1、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是双方所进行的所有合同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无固定期限,双方不再履行合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年 1 月 12 日 20__年 1 月 12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3

  (简称甲方)__________

  (简称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乙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组织机构及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二、 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需将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凡进入甲方施工人员都要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检查,违者按甲方的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三、 乙方自备车辆进出大门必须主动接受甲方门卫人员检查,自带物品要在甲方进出厂登记本上填写清楚,当天物品器材不携带出场的要在登记时填写清楚,并到甲方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四、 施工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执行。

  1、 乙方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在进入甲方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走动如不按合同规定履行随意走动,甲方可按公司规定给与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更不得埋压,如有违反按照国家消防法进行处理。

  3、 高空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做好其他防范措施。

  4、 地面作业必须安装好防护网,“挖”、“沟”、“坑”等要做好防护指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负全责。

  5、 电焊、水焊作业时要做好防爆、防火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准地面接拉,必须高空接线。

  6、 乙方如需用电、动火必须到甲方开据临时用电审批和动火申请手续,没有经过审批备案且发生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7、 施工人员 必须着棉质衣物,防止发生火灾,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乱扔垃圾,绝对禁止赌博、酗酒、斗殴,如不按甲方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按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停车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

  8、 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10、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不得将甲方场地内原有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物体造成任何污染与损坏,如有污染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1、 所有施工人员应与本公司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不得与甲方职工发生冲突,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或施工区域必须头戴安全帽,出入公司必须佩带甲方配发的出入证,乙方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 施工人员乘用的各种车辆自行保管甲方不予管理,丢失自负。

  六、 乙方施工人员要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教育。

  七、 乙方人员在本公司院内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单位自负,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施工人员原因给甲方公司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单位负责赔偿和承担全部责任。

  八、 乙方携带的一切物品出厂必须到消防保卫科办理出厂手续,并接受门卫清点检查。

  九、 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伤亡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 因违反上述条款及法律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本安全合同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4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分包内容(范围):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5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及业主方的财产安全,规范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着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业主方的责任: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管理。

  (3)在组织审查相关方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督促相关方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相关方责任范围:

  (1)服从业主方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业主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工作。

  (2)相关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报业主方相关部门备案。

  (5)接受业主方、监理、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6)保持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划一,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7)相关方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8)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

  (9)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对该经济责任做出支付:工程施工中产生隐患,导致后期发生事故的,在保质期内,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补偿事故造成的损失。

  (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安全工作责任。

  二、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经济责任: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计划,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2、对相关方的违规违制行为,应根据业主方的相关违章处罚标准,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相关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业主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奖罚规定。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业主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加倍扣除,并视情节给予警告。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相关方承担的全部施工项目结束,质保期满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业主方: 相关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6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8

  为了加强对租赁厂房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租赁双方就租赁厂房和场所签订以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租赁双方概况:

  1、出租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承租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租赁厂房和场所地址: 租赁面积: 从业人数:

  附属设施设备:

  租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生产经营范围:

  二、租赁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出租方的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及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按照本协议各项条款,督促承租方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督促承租方制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

  长效管理机制和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督促承租方对所承租的厂房和场所内加强安全管理。

  3、出租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向承租方书面通报出租方对其安全检查的情况,督促承租方及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隐患整改工作拖诿的承租方应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并限期承租方立即整改;

  承租方对出租方督促整改的隐患拒不履行整改,可能导致人身和财产危害的,出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出租方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报告。

  4、承租方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出租方提出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方面的业务咨询和其他需求时,出租方有义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堤下,给予承租方提供便利和业务咨询或指导。

  (二)承租方的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条款,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

  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应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整改结束后应报出租方复验备案。

  2、租赁厂房和场所实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承租方法人代表即为承租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租赁厂房和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经营内容;如需变更,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给予变更后方可进行;

  承租方不得擅自违规经营,严禁违法经营。

  3、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警联网装置管理制度及防盗设备设施制度,保险箱内夜间不存放超额现金。

  4、承租方必须为所聘员工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并如实向出租方上报从业人数;承租方所聘员工(包括其家属等)进出租赁厂房和场所,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如需在租赁场所留宿居住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上海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办妥临时暂住证后方可留宿;留宿居住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安全保卫等有关规章制度。

  5、承租方保证不出现办公、生产、生活场所“三合一”现象;

  6、承租方应严格执行《消防法》,按规定配备有效完好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并落实专人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制订应急救援、疏散和灭火预案,定期对所聘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适时开展消防实战演练;保证不在外墙窗户上设置铁栅栏,不在消防器材周围和安全出口通道上堆物,确保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畅通无阻。

  7、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并报出租方备案。

  8、承租厂房和场所内的电器线路等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各类电加热器;

  如需增大用电量或对原有电器线路重新敷设、改造的,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建筑物结构;

  9、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在其承租的经营场所内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安全保卫部门和防火监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经审批同意,并落实有关防范措施后,由持证人员按“十不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10、租赁区域内不得生产、经营、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租赁区域;

  11、租赁场所系办公用房的,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设备。

  1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转租租赁的厂房和场所。

  三、其他事项:

  1、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违反的一方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承租方应当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及出租方。

  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事故报告后,亦应当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及出租方的上级主管部门。

  3、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29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校车公司职责: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三、学生及其家长职责: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方认定签字校车运营单位:_____心校车公司

  负责人签字:

  学校名称:_____中学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_____中学

  ________年____月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0

  总承包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对承包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风力发电机组质保期满为止

  一、安全目标

  1.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 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 《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 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 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 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 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 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

  4.3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 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 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 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 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2 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5.3.3 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 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1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100-200元。

  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 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 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 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 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 安全管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元;

  5.4.2 .7 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2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应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气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有权辞退冬季车辆行驶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服务标准的运输车辆。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不符合安全行车管理规定的乙方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提出批评、警告,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听从劝阻者,视情节严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资或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告知乙方检查和落实。

  2.对乙方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冬季雨雪冰冻路面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有义务告知乙方。

  3.合理指挥调派车辆,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由此发生的伤亡事故。

  4.对乙方在冰冻雨雪天气行车中遇到的困难需要抢险、救援的,有义务立即组织人员和机具进行解救,防止事态扩大,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与调度,并具备从事车辆运输的有效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等)及车辆证件,严禁酒后驾车及无证上岗。

  2.在冬季起动前要特别注意起动前的预热及起动时的操作。设备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机油、润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须符合冬季气温的要求。乙方必须对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车要严格按照安全行车速度行驶,雨雪天气或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及时安装轮胎防滑链或换用雪地轮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转弯要提前换挡减速,尽量不要猛踩刹车,猛松油门,保持行车间距,谨慎驾驶车辆。

  4.出车时要带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严寒造成的突发性伤害。

  5.装卸管时应事先检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窜管。其它物资装卸时,必须对所运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气上下车抄管号时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现碰伤或跌伤等事故,责任自负。

  7.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入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油路,拉好手刹,防止溜车;锁好车门、车窗,注意防盗。对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章及事故处理

  1.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安全协议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进行现场处理,由乙方单位和个人负责调查和处理,对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误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从工资或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单位在施工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单位在施工区域内造成甲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损失。

  5.对违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和处理。

  6.无视本协议规定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4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小区) 篇35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石油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HSE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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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4: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