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
范文 |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通用8篇)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层第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商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__ 支付租金给甲方。共计租金为: ,大写: 。在租期满后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在到期前7天付款。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或因甲方与房主租赁出现任何问题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度; (2)电表现为:___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2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卫□;平房为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楼层:____;结构:__;朝向: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元;租期:___;房屋用途:;房屋权属:_____其他条件:______ 第二条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仲裁或起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3房屋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房屋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位于X3幢4-3号房屋的次卧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有关该房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租房屋的时间及租金 出租时间:壹年,从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4日止。每月租金为700元(柒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按每季度交纳一次房屋租金2100元(贰仟壹佰元整),并需提前5天交清一季度的租金,如到期不交清房屋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保证金。 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再另签协议,另议房租。 二、此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交纳该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丢失和损害的保证金700元(柒佰元整),合同期满经甲方验审无丢失、无损坏时,甲方立即退还乙方保证金。 三、此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交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路灯费等各种费用(和甲方按具体使用情况共同承担租房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业务、社会公德,应讲究卫生,处理好邻居关系,按规定办好暂住人口证,按时和甲方共同交纳水、电、气等各种费用。如未按时交清上述费用,所发生的一切罚金及费用概由双方共同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在未经房东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得转租、转让及另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要爱惜该房内的一切设施(包括:冰箱、茶机、空调、热水器、燃气灶、微波炉、抽油烟机、洗衣机、电视机、床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任意要求提高和降低房屋租金,不得终止协议,乙方在安装设施需要改变墙体、窗户现状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如强行实施,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出租房,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对方一个月租金(本合同所规定的月租金为准)作为违约金。 九、此协议签订时,乙方代表必须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一份,乙方退房时一并退回。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4甲方(出租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 丙方(居间人): 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及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记载为准),随房一并出租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具(详见物业交接单)。 第二条房 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及全部设施、物品,乙方保证如期交还。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书面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2. 租金按 交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交付,第二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三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四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租期较长的按上述交付日期类推,交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3. 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交付现金,甲方直接收取;□甲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 4.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在起租前,乙方向甲方交付 月房屋租金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2.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丢失家具、电器、物品和不拖欠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的保证。保证金不充抵末期租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第六条 居间服务费 本合同签订时, 方应一次性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 该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由 支付. 2. 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由乙方按单向相关部门交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向乙、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甲方是转租人的,应向乙、丙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允许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甲方是代理人的,除出示上述凭证外,还应向乙、丙方提供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租赁期内收回房屋构成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保证出租房屋的上下水管道、供电、供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生自然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联系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 认真审验甲方出示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 2.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 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 应爱户房屋内的装饰、家具、电器及办公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修复,并承担因维修发生的费用。 5.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储藏违法物品、危险物品。 第十条 丙方的义务 1. 协助审验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证件。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甲、乙方的合法利益。 3. 如实报告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为甲、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有效期间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 乙方租赁期间内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交租金额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逾期10日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约定 1. 丙方的居间服务期限,自丙方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至签订本合同后起租之日止,如甲方或乙方有任何违约,丙方所收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2. 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及丙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5出租方(甲方) 证件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及编号 居间方(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徐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一)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 :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月)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四)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 (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三)甲乙双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总和不应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十条 房屋返还 (一)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二)乙方添臵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适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 。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丙方应当到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四)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部门补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无权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与对方确定本协议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书面追认的,对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存档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客服(投诉)电话 联系地址 营业地址 经纪执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6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7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乙方对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RMB_______元/月,每年按___(季/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下___(季/月)的租金。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过配偶或其它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免收当月租金。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将房屋作为居住或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不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装修并可以按装修后的结构在退房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有破坏承重结构,按照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2、乙方保证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缴纳费用的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3、因甲方虚假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已受到限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全部损失赔偿。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即拥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的全部使用权,但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于甲方无关,乙方须自行解决所有纠纷。 五、 甲、乙双方同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的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篇8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区(县)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临街商铺 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 (二)房屋用途:营业性餐饮使用。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承租人姓名或名称: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以进行房屋装修,并给与乙方 日装修免租期不计租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 )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乙方放弃继续承租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天然气接入管道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年 月 日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租赁房屋税 等(天燃气接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商用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注册、办理餐饮营业执照、消防、治安、 卫生等方面的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转租权,乙方可分块、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 元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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