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
范文 |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精选30篇)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 》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 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的从合同。抵押期限 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1)房屋坐落 市区(县) 街道(镇) 路 楼 单元 层 号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房屋面积: (5)房地产价值: (6)房地产权证编号 (7)购房合同编号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公证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 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 》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 》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甲方):(签章) 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署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借入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20%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贰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3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实际资金交接日不一致时,以实际资金交接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资金交接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过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 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 提前还款,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须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9、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0、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条 抵押物价格约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 值以抵押要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足额借款,应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 金。 5、 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 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 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若发生争议; 1、 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先行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部门、徐州汇通抵押贷款服务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4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号____室。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4、建筑面积:___________5、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房地产权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担保。 4、借款利率: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5、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6、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7、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8、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抵押物所属权归乙方所有,用于抵偿借款本息,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抵押物过户给乙方的整个过程。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甘肃省兰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11、本合同经甘肃省兰州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5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元,有价证券___元;其它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 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6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7贷款方: 借款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元,大写:__。 第四条借款用途:__。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账户,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属文件: 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接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8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x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x个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xx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xx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xx年xx月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xx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0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借、贷方及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主体多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方承担,并由借款方赔偿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方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月/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借款以_________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 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_________元。 5、其他:_________。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借款的保证 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保证人自愿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8、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税费 因借款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执有情况为_________,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1甲方:身份正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2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名称: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______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________ 2、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金全部结清。 第五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声明及保证,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公证处申请对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抵押权人有权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抵押人对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放弃提出任何疑义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抵押权人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抵押权人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第十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3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5农信高抵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6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 ,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籍号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7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选取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公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八、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 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 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又甲方、 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 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 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两份附 带借据和承诺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8典当行(贷款人):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利息、费率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______日内办理登记。 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登记及保险 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当金的发放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续当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乙方在超过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______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______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______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赎当和提前赎当 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逾期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乙方违反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本条违约责任与 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EMALL:____________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EMALL: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19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以不动产为借款抵押担保物,经______公司提供媒介服务向乙方贷款,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月。 第三条 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______;甲方应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为人民币元,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应还清借款本息。 第四条 甲方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产权抵押担保。 第五条 担保责任 1、甲方以所以权属于自己的、位于【房产证号:湘房权文星镇字第______号;国土使用权号:(______ ) 】的一套房屋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甲方和乙方议定抵押的抵押价值为万元整(。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偿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双方约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证部门申请办理公证,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承诺: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时,无条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六条 甲方必须保证在每月的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实现债权。 第七条 违约行为: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资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没有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甲方应当支付借款总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迟延____日按借款总金额的.0.5 %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违约金。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第九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调查费、抵押物鉴定、评估费和法院执行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收取借款办理抵押登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址: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0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 2、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本合同之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费及综合服务费,并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有任何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 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典当给贷款人,为贷款人在本合同中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全部本金、综合费用、利息( 包括罚息、复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 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 权利 )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违约金。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当笔借款合同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清偿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 本 )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 逃 )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1合同编号: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1.1乙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1.2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3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4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租赁、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主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的登记 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五条主合同变更 5.1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还款方式、还款及收款账号、借款用途、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展期等)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5.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3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及第三方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及保管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保养及合理使用抵押财产,按时交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财产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抵押财产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财产投保,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险种、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乙方应当对保险期限做相应的延长。如甲方中断保险或撤销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办理抵押财产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8.1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8.2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8.3如签订本合同时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未对外出租,在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对外出租。 8.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出资、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九条第三方妨碍 9.1如果抵押财产被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无偿收回,或者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9.2抵押财产发生本合同第9.1条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应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保险金和补偿金,甲方拥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10.2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再抵押; (4)抵押权存续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抵押权的实现 11.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11.2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1.3乙方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甲方可以对乙方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置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11.4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且乙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11.5无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放弃、部分放弃任何担保债权,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在实现债权的顺位上不受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影响,如乙方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放弃在甲方实现债权时位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顺位之后等相关权利,对实现债权顺位甲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十二、保证条款 12.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如乙方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12.2乙方基于本合同第11.5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12.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1.5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三、通知与送达 13.1甲乙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甲方 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住址 电子邮箱 13.2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第13.1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或地址视为有效。 十四、违约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16.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6.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6.4其他约定事项:。 16.5特别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内容向乙方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证件名称及号码: 附: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2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X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由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第五条价款期限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分期归还。 第六条借款利率1、借款利率按______月利率%执行。 2、借款利息按______月计付,结息日为每______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_____年以内(_____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______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______年1______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借款划拨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帐号)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账户(帐号)内。 丙方同意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作为全权代理人,保证为乙方办理完产权证及抵押登记。在丙方为上述保证与甲、乙三方签署《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产卖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账户内;丙方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_____)内。 第八条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______年以内(含_____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_____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______月为一个偿还期,每______月第________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______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或办理银行卡(卡号__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账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期满账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等额还款法:_____ 每______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______月利率×每______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_____ ______月还款额=+(贷款本金_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______月利率(3) 6、提前还款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______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偿还: (1)乙方在上述存款账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欠款清单,再凭欠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房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欠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欠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账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欠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______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______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_____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欠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______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______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欠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账户中扣除_______%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______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5、抵押物的保险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内,为抵押物足额投保。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3编号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条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收条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 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 2、等额本息; 3、等额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确定的还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最后一个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还款日之前偿还本金和利息。双方确定每月 日为出借人还款日,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还款的,应当在合同到期日当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 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动产(包括车辆等)、不动产(包括房屋等)资料,并向出借人保证其真实性。 5、 借款人变更本合同约定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六条 出借人承诺: 1、 2、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按时足额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七条 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5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未经双方的服务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承担任何损失: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 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拘留、逮捕、起诉、判刑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 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 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不动产(抵押财产见附件一)抵押给出借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经过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其抵押财产的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出借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出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出借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抵押物评估:若出借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出借人与抵押人在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处理所得应优先偿还借款;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抵押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发生本合同第七条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 抵押注销:出借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相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 或责任即构成违约。 第十九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债权公证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或者出现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公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关于履约和违约事实的核实程序 (1)出借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供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证据和《强制执行申请书》; (2)本合同双方同意公证机构采用“电话核实”的方式来核实借款人是否已经履行了对出借人的按期还款义务,公证机构向借款人核实的联系人姓名为: ,联系电话为:。借款人承诺上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否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条款约定的为准。 (3)借款人同意公证机构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依据出借人单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法出具《执行公证书》: ①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在拨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时无法接通、无人接听或出现其他无法与上述联系人通话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异议,但在接到承办公证员的核实电话后七日内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提供的相反证据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异议的。 第二十三条 本部分条款优先于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适用。 第五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各方声明,每方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无任何疑义和歧义。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应当提前5日向双方服务商提出申请,未经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权利,本合同所称的服务商即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本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约人各执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 抵押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4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 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 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 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5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4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为 ________%,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5.2 5.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收据 今收到贷款人 现金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借款人配偶声明与承诺 本人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系夫妻关系。本人已知悉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一事,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人同意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行为,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特此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配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金额(大写) 1.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5.经借、贷双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三十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其抵押行为的真实、合法及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同时,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完毕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借款展期应同时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期限与展期期限一致。 7.对贷款人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在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前,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抵押物的价值相等,并保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0.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5.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保全信贷资产,追收贷款。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账 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7编号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条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收条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2、等额本息;3、等额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确定的还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最后一个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还款日之前偿还本金和利息。双方确定每月 日为出借人还款日,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还款的,应当在合同到期日当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 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动产(包括车辆等)、不动产(包括房屋等)资料,并向出借人保证其真实性。 5、 借款人变更本合同约定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六条 出借人承诺: 1、 2、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按时足额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七条 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5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未经双方的服务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承担任何损失: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 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拘留、逮捕、起诉、判刑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 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 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不动产(抵押财产见附件一)抵押给出借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经过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其抵押财产的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出借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出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出借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抵押物评估:若出借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出借人与抵押人在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处理所得应优先偿还借款;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抵押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发生本合同第七条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 抵押注销:出借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相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 或责任即构成违约。 第十九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债权公证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或者出现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公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关于履约和违约事实的核实程序 (1)出借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供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证据和《强制执行申请书》; (2)本合同双方同意公证机构采用“电话核实”的`方式来核实借款人是否已经履行了对出借人的按期还款义务,公证机构向借款人核实的联系人姓名为: ,联系电话为:。借款人承诺上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否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条款约定的为准。 (3)借款人同意公证机构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依据出借人单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法出具《执行公证书》: ①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在拨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时无法接通、无人接听或出现其他无法与上述联系人通话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异议,但在接到承办公证员的核实电话后七日内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提供的相反证据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异议的。 第二十三条 本部分条款优先于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适用。 第五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各方声明,每方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无任何疑义和歧义。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应当提前5日向双方服务商提出申请,未经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权利,本合同所称的服务商即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本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约人各执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名按手印): 抵押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借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附件一: 抵押物清单 出借人同意 、 以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8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 地址: 电话: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以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的%计算,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已确认收到乙方发放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2)、借款期限: 该借款自年月___日至 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__( %)计算。利息从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算,按月结息,乙方应每月按时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时还清本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 2、所在地点:_____ 3、抵押物价值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甲方抵押价值低于本合同要求时,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违约金按每天借款利率的双倍计算。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同意用甲方抵押物抵偿贷款本息(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计算)。甲方抵押物归乙方所有,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双方达成协议后,在补充条款里注明,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 (章 )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29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4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汇编 篇30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条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为乙方。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XX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不能过户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XX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第七条______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担保单位: 乙方:贷款人: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为乙方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乙方愿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房产一处(必须有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处位置 做为反担保抵押为甲方,如乙方违约不能按期还贷,甲方有权处置房产还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证部门(证词和签章): 年 月 日 注明:此合同一式叁份,盖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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