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
范文 |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精选32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县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县关工委、县教科局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xx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县委、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县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二、凝聚强大合力,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二是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县未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环境管理。市场监管、文体广电、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四是认真实施管理帮教。各成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县、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县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县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县、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县域,各社县、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县未保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开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高度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县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县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完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成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需要用爱来慢慢修复。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全面纵深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更大力量。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罗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辖区居民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单页,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同时,也提醒未成年人及家长谨慎上网、谨慎交友等,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镇辖区范围内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3“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上述规定。专家认为,这一规定是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才懂得了未成年人有限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另外,“草案特别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说。草案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些原则在草案中都得到了具体化,在“家庭保护”这一章,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的内容。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在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的21世纪,我国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人们更加渴望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健康,渴望生活质量的提高,渴望享受人生的幸福。而作为祖国未来的孩子们更需要一个建康快乐的心伴他们成长。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各种各样的烦恼会悄悄来到孩子们的身边。当父母不理解他们时,当朋友误解他们时,他们又该怎么办呢?因此,我认为,把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列入法规当中,是使社会、社区、家庭和学校走进和谐的一个必要保障。 目前,不少的中小学都开辟了心理咨询室,但事实却是,前来咨询和寻求帮助的学生却寥寥无几,让不少学校的心理咨询室陷入了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而依然存在和困扰着中小学生群体的各种心理问题,却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今,这项内容被《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涵盖,我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就会多一些关心和呵护。作为学校,和老师要通过心理咨询室及各项有益的心理健康活动,把更多的孩子和教师和家长吸引过来,使他们真正意识到心理健康的意义,从而也使家校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关心教育孩子们的成长,从“心”开始。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4为维护发展儿童权益、推动社会参与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4月18日,金口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宣讲活动邀请了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张敏老师,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儿童福利政策、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宣讲既有政策理论解读,也有具体案例分析,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使各儿童工作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也使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提升了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并且提高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5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6为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让辖区儿童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近日,丹春社区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关工委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动画宣传片,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相关法律条文、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六大保护”等内容,让孩子们了解到自己能享受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并采取互动问答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果。 工作人员还通过网格群发布“我和父母一起学”的号召,引导孩子们回到家里和父母一起观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家长与孩子们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7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25日,朱集镇举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通过设置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依托LED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帮助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召开朱集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会,邀请县民政局郭洪坤局长、靖开颜科长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为镇儿童督导员及各村儿童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 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居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8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9为宣传儿童福利和保护政策,推动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发展,增强辖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6月18日上午,天南街道在心理服务中心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讲座,16个社区(村)的儿童主任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的任旭光律师来为儿童主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任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读。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等重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今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本领,切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下一步,街道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推动辖区居民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9月18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春昱带队前往西湖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开展座谈。法制副校长陈宇及部分干警参加活动,该校校长黎清娥及分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胡涛参加座谈。 活动中,法院干警首先协助学校开展了一场学生安全演习活动,引导孩子们安全有序撤离教室。随后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首先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黎校长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开展多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孩子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能力。 彭春昱指出,今后法院将一如既往在职能范围内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并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旁听、模拟法庭、12.4宪法日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教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1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26月1日下午,由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青春护蕾,法治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我院举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也是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会上,温岭市委领导通过活动向全市少年儿童发出公开信,送出期望和寄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仁华通报了未检工作情况,各单位领导共同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出“云视频”“云竞赛”“云直播”“云发布”等多种活动,不仅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赛、法治课堂等线上活动,还将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漫画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增强未成人自我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氛围。 去年,由我院、团市委联合设立的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并顺利通过中期验收。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3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6月21日,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联合在职党员、志愿者、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现场,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以有奖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及社区居民的学法热情,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4近日,甘棠街道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在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图文向家长、小朋友们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开展知识问答和现场答疑,帮助辖区居民群众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并呼吁社会各方一同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根据未成年人认知能力较弱的特点,社区工作人员向小朋友发放印有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画的笔记本,用更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渗透到他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环境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下一步,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共同育苗,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5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关爱未成年人,连日来,观音桥街道洋河花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小区广场、幼儿园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活动中,社区巾帼志愿者向居民们科普关于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危害以及对应的防范措施,并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居民们针对未成年保护所关心的问题,还发放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引导孩子从小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增强家长朋友对孩子的保护意识。 接下来,洋河花园社区继续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开展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6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7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19日,利民社区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册,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帮助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加深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让家长和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掌握法律、遵守法律,普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在全辖区内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8今天我仔细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和感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19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7月11日,湘潭市仁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雨湖区志愿者协会、湖南科技大学志愿者团队来到楠竹山镇新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为了上好社区暑假课堂的第一课,仁与社工用生动有趣的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志愿者们则生动地演绎了一个个“侵害未成年”的典型案例,并在演绎的过程中,融入如何躲避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等知识。来自江南小学的萌萌说:“这次活动让我懂得,当我遇到侵害时,要学会拒绝不正当的要求,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跟陌生人独处一室,还有自洁自爱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新桥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通过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培养社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他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0今年9月14至20日是我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9月16日,珠山区新村街道中路社区及计生协在辖区红苹果幼儿园开展“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学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是不可为的,遇到了事情应该怎样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短短半个多小时的讲座,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活动结束后,老师更是把此次的学习的内容布置成家庭作业,提醒家长要引起重视,带着孩子一起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儿童危险行为的提示工作,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1一、成立组织领导 20xx年xx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更名为“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县成为xx市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市、区)。我局作为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于20xx。与20xx。xx月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了各单位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修订完善《xx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办法》印制成宣传页,分发至各乡镇进行张贴,扩大政策普及面,做到“应保尽保”。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动态管理我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及时新增和取消,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xx年xx月底,xx县共有564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8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20xx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71.725万元。 3、协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审核县“福彩圆梦大学”公益活动申请资料,资助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37人,发放助学金18.5万元;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24人,发放资金24万元,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三、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1、指导各乡镇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留守儿童模块信息,认领信息15939条,新增1231条,删减311条。 2、制定《留守儿童排查承诺书》,进行县、镇、村三级签订,压实层级责任。 3、指导乡镇进行季度走访排查,填写走访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核对系统数据,并将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 4、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牵头实施“六一”儿童节慰问,联合县妇联,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联合xx市“三留守”协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到乡镇及学校开展关爱帮扶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5、印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县民政局致全县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并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指导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知识进行宣讲学习。 四、规范收养登记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与xx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截至xx月,收养登记已办理9例。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2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4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杜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图,田黄镇结合镇域实际,扎实做好未成年保护关爱工作。 一是筑牢组织基础。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调整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镇派出所、卫生院、教办等成员单位依据职能制定关爱措施,联合34个村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走访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因人施策。 二是扩展活动阵地。寒假来临,为让孩子们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田黄镇开放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妇女儿童之家等文化活动场所,由儿童主任担当“代理家长”组织儿童开展读书、下棋、娱乐等活动;镇宣传、妇联、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雏鹰课堂”,为孩子们发放书包、笔袋等学习用品,辅导孩子们完成寒假作业,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安全快乐过寒假,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协调邹城市爱心志愿者协会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12名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送来御寒棉衣和学习用品;镇妇联积极与市信访局和市法院爱心妈妈结对,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档案20份,为20名孩子送上结对帮扶资金,解决孩子们的生活困难;镇团委继续深化“希望小屋”志愿服务项目,为12名“希望小屋”服务对象送上温暖大礼包,让孩子们温暖过冬,树立良好的生活信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5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我觉得我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好,我会自禁地偏爱听话懂事的学生。现在,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想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多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能以教师的主观愿望去要求学生。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多与学生沟通。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我还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6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7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8近年来,由于儿童保护工作受到高度关注,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保障意见。疏于照顾是未成年人保护中较突显的问题,儿童在疏于照顾的情况下面临着生活、学业、情绪、社交等多方面的挑战。为了让儿童更好的面对挑战,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4月23日上午,在玉林市救助站的指导下,玉林市智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至茂林镇金谷社区开展了一场儿童生活技能课之寻找真我篇,参与此次活动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共计12余人。 活动伊始,社工以抢答“分分优缺点”的方式,引导孩子们认识并分享自己的身上都有哪些优点与不足。其次以“我身上都有什么优缺点”和“画一个自画像”分享的方式,进一步让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在分享的过程中,老师对儿童的优点进行充分肯定,鼓励儿童保持下去,对于存在的缺点引导儿童一起分析产生这些缺点的原因以及改善的方法。在寻找真我的过程中,鼓励儿童让儿童家长以及其他儿童分享他人眼中的自己,对于他人的评价发表自己的感想,通过自己和他人不断总结出真实的自己,了解自身长处的同时也能正视自己的不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再伟大的人也有自己的短处,再渺小的人也有自己的优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只有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社工通过开展这种参与式的互动学习活动,培训儿童学习和掌握生活技能,提升心理素质,开发个人潜能,树立正向价值观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学会更好的保护自己,懂得用积极的方法去处理成长的中挑战和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29为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基础。8月2日,区民政局在马安镇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上,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陶祉霖律师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角度讲解各地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例以及案例涉及的有关法律条文,生动形象地为我们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条文的具体含义,并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解决现场听众遇到的困惑,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活动结束后,在场听众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30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逐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在“六一”期间,深入各个学校广泛开展“护苗”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的青少年成长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是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5月31日,涪陵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在会上强调,各单位、乡镇街道要持续推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要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二是成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喜迎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积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系列未成年人教育宣传和关爱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深入开展20xx年“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全区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积极开展20xx年“绿书签”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LED播放“扫黄打非”公益宣传视频,举办手抄报、书法、绘画大赛,开展“绿书签、伴成长”专题阅读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尊重知识、绿色阅读,自觉抵制和远离有害出版物,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文化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31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活动。 东城实验小学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各班班主任积极响应,利用班队会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并观看《未保法普法动漫》视频,普法知识用卡通动画的方式呈现,有趣易学,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学法的兴趣。该校共有2307位学生参与了观看学习,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进一步认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了法制观念。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力度 东城实验小学在宣传周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让学生们增长了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总结 篇32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__-20__)》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__]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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