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
范文 |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通用5篇)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篇1__市__有限责任公司 : 由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__市__路__号的“____”项目,其土建部分由我司承建,同意并支持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工程款)为抵押向贵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万元,利息%,(实际以其合同或展期凭证为准),对此,##我公司郑重保证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公司,主体合法,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条件,有能力承建上述项目。 二、自愿放弃对上述项目工程款的全部优先受偿权,贵公司上述抵押受偿权为第一权人。 三、保证上述项目工程的工人工资及相关税费不拖欠,按时结清,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保证贵公司在受偿以上工程款时为第一优先权。##(是否留该条可以视公司情况而定) 四、在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无条件积极配合贵公司实现上述抵押权,自愿放弃其诉权、抗辩权。 五、本承诺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之日为止。 特此承诺。 ____建筑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篇2乡(镇)农村村民建房联合审批小组办公室: 为了更好的推进新农村建设,保证房屋建设质量,提高村镇建设品位,本人将在 村委会 村小组选址拟建一栋 结构 层 平方米的房屋,根据有关规定,本人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现承诺如下: 1、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建; 2、保证先批后建,保证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并且保证建设施工安全; 3、按照村庄建设规划,科学选址及布局,严格按审批面积和层数建房; 4、按所附图纸的立面设计和户型设计图纸施工(见附件); 5、取得《开工通知书》后动工,动工 内保证完工,并保证完工后按要求立即进行外墙粉饰; 6、施工中建筑材料堆放不影响交通和他人日常生活,新房建好后对房前屋后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十日内清理完毕; 7、对于不按批准的面积、层数及户型施工的,按违章建筑处理,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建房户个人负责。 8、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 元到村,作为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承诺人:(摁指印) 身份证号: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篇3__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__年 月 日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篇4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平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政府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观音镇建房承诺书示例 篇5说 明 1.此表由专人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图示清晰,界址明确。由镇土管人员初步审核后,报镇。 2.每户只能享受一处不超标的建房用地,建房用地包括居住用房、附属用房建筑占地、庭院、家前屋后少量绿地等,其中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否则按超标用地处理。 3.此表五式二份,一份存县国土资源局,一份存镇(场)土管站,由镇(场)土管站按此审批意见转开用地通知,申请人凭用地通知领取《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申领《土地使用证》。 东民房 镇字 号 如东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审 批表 承诺人:(章) 审核人: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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