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务员之家]县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 |
范文 | [公务员之家]县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 为深入推动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据要求,现将税费改革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县委、县府对税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责成县税改办具体落实,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改办要将税费改革总结和自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禁走过场、搞形式,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税改办及时组织税改成员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结合今年涉及税改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搞好自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税改办。同时,税改办以射税改办发[2004]07号文件向各乡镇进行了转发,并抽调人员到部分乡镇进行了督查,确保税改费工作得以有效落实。二、健全机构、落实政策按照上级提出的“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的要求,根据今年税改相关单位人事变动的情况,充实和调整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固定设在财政局,保证了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落实。今年是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三年,攻坚阶段虽已过去,但日常事务却从未松懈。税改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税费改革的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对2003年已经取消的农业特产税和暂停征收的公益事业金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各地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反弹。今年我省农业税税率由原来的7%降为4%,县税改办利用电视、宣传车、标语、乡镇有线广播、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税降下率政策;在各村社公示栏、各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张贴《告全省农民朋友书》近10000张,确保农业税收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地税局把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的落实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各地税所严格按降低农业税税率后的税额重新核定并落实到农户,农业税社会减免严格实行“先减后征”,征前落实到户;同时对退耕还林、各项建设占地、水毁耕地等调减面积据实核减到户,张榜公布,并将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于5月25日前全部送达到了农户。在征收过程中,严禁税费混征,严禁村社干部直接收税,保证了税款及时安全入库。三、强化管理、严肃纪律今年,税改办进一步强化对税费改革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到“两个准确”、“八个不准”、“六个到户”,并严肃纪律,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两个准确”即:准确核实计税面积;准确核实“两工”劳动力个数。“八个不准”即:不准随意虚增、虚减计税面积、常产、税率和计税价格;不准在“两工”以劳折资取消前搞“一事一议”;不准强制向农民收缴农村税费改革前的税费尾欠;不准动用非法手段收取农村税费;不准税费混收;不准在农村中小学就学、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结婚登记、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超范围、超标准或搭车收费;不准借生产服务为名随意设立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不准采取行政命令层层摊派农村报刊,严格执行农村报刊限额制。“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下发到户;税票和农民负担专用据填开到户;农业税及附加和“两工”款、生产服务费收取到户;人口、劳动力、计税面积、农业税及附加、“两工”款、生产服务费以社为单位张榜公布到户。“六项制度”即:农民负担监管党政领导负责制;农民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情况分析和报告工作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督查制度;农民负担信访查处反馈制度。四、深化配套改革、巩固税改成果(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按照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属乡镇财力,超基数全部留给乡镇,同时将社会抚养费和殡葬罚没收入的各50%留给乡镇(从2004年9月1日起社会抚养费的25%留给乡镇),将农业税及附加的70%作为乡镇级固定收入。二是按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分配落实到乡镇,不搞截留挤占或挪用转移支付资金强制抵顶乡镇历年陈欠、基建款等,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全额用于乡镇有关社会事业、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中小学经费开支。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村级三项费用管理。(二)积极推进村组改革2003年7月,县委县府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全面实行了村组改革,通过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依法依章选举,建立健全机制等有力措施,精简和优化了村组干部队伍。截止今年六月底,全县非脱产村组干部总数由原来10390人减少到1498人,精简率为85.58%。村组干部大幅减少后,仅村组干部误工报酬一项全县可节约经费450万元左右。全县原有629个行政村,6707个村民小组,经过依法合村并组后,现有594个行政村、4719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5.9%和29.6%。(三)全面实施农村财务改革全县30个乡镇全面推行了以管钱、管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村帐乡代管”的管理体制改革。全县农村财务人员由原来的2400余人粗简为现在的600人,精简75%,年节约资金350万元,其中节约财务人员误工报酬100万元,节约各项非生产费用250万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果。(四)认真搞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03年10月,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我县开展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改革前30个乡镇各有10个事业机构,改革后各乡镇仅设置了4个事业机构,精减比例为67%。改革前乡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455人,自收自支人员619人,共计1074人。改革后建立了“两个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全拨人员仅234名 ,精减比例为48.6%。通过改革达到了精减机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的目的,减轻了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乡镇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五、存在的问题1、乡镇债务较重。2001年底,我县通过清理核实乡镇债务总额为2.45亿元,2002年、2003年我们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逐年化解”的原则,通过采取节支还债、收欠还债、核销还债、资产变现还债、审计减债、划转减债、两工款还债等7条化债途径,两年已化解乡镇债务1.3亿元,但余下的1.15亿元债务,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和暂停征收历欠的政策,而无资金来源,严重影响基层政府的运转。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对原来由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乡村油路等公益性事业建设形成的1.8亿元债务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或采取专项补助的形式,帮助乡镇化解不良债务,确保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2、集体公益事业难办。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财政拨款仅够保证基层政府正常运转,致使学校排危、乡村道路维修、农田水利等集体公益事业的维修基本上无资金来源。3、税费收缴难度加大。一是由于税改前一些村社欠部分农民的各种款项(如粮款、村社借款等),税改后村社没有资金还款,这部分农户便以农业税抵后,造成征税难;二是由于举家外出的农户较多,其承包土地的税费本身就无法征收,再加之由于税费改革前农民拖欠税费较多,按政策实行挂账处理,农户间就产生了攀比心理,“能拖则拖,拖到免征农业税则万事大吉”的思想在农村已有抬头,并呈蔓延之势,严重影响了当年及尾欠的农业税征收入库,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困难。 《[推荐]县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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