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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种植合同
范文

种植合同十篇

种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重庆_________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永川区来苏镇唐XX村民小组创建钰河湾生态观光农业园,根据国家《_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守信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园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甲方协助乙方葡萄园销售工作,乙方负责种植人工、技术、种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销售记录和管理资金,销售完后、进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园产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亩每年除去4000元生产成本后利润甲方占40%,乙方占60%。其土地面积约____亩,位置见附图。

  二、合作年限:

  三、乙方可在葡萄园内养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种植等(可就地销售),每亩控制在20只左右,并保证环境卫生,养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费用。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的的规范管理制度。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土地整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

  六、如因葡萄园区内项目得到国家政策性补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协议,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本协议未经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要终止协议提前一年通知

  乙方或者重新续签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种植合同 篇2

  甲方: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进一步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保护意识。由专业合作社与其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签订订单农业,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优势,采用合作社联合联接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资源整合优势。本着自愿互利、相互协作精神,发挥各自优势,确保农户蔬菜和水果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落实和收购任务的完成。 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1. 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和蔬菜作指导性的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优良种子、肥料、高效低毒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蔬菜和水果基地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不误农时,及时种植,做到精耕细作,科学管理。

  2. 销售方式:甲方对乙方所组织种植的蔬菜和水果按当地市场批发价统一收购。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蔬菜和水果产品质量必须检测化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为确保优质蔬菜和水果,乙方应对农户主动服务、检查、指导、查控。在种植蔬菜和水果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操作,采用有机肥料 (土杂肥),少用化肥。对病虫害的防治必须严禁高毒、高残留量的剧毒农药。

  4. 利润分配:甲方对乙方所收购的蔬菜和水果按当天市场批发价结算,同时按照合作章程有关条文,在甲方完成最终销售之后,在本度年12月份以前按照乙方提供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所产生经济效益多少、贡献大小,由甲方提取本年度利润收益的40%作为次年的农业投入品预备金,剩余60%按联接合作社贡献比例对乙方实行奖励分红,乙方必须按其合作社章程中的约定或是与各农户签定的收购合同约定办法将上述分红分发到户,以彰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性质。

  5. 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改善产品结构,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联接专业合作社社员和菜农、果农创效益的生产和营销积极性。

  6.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7. 协议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专业合作社

  签约代表:

  乙方:

  约代表:

  年 月 日

种植合同 篇3

  甲方(采购需求方):

  乙方(供货定植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和招标比选结果公告,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苗木定植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_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苗木送到价款、土地整理与改良费、定植费、成活养护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实际苗木定植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苗木采购定植在20_年3月底完成任务。

  四、质保期限: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质保期限12个月,即20_年4月初至20_年3月底。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成活的苗木,确保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达100%。

  五、栽植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土地整理、肥水管理、栽植方案执行,保证横竖对齐, 利于苗木生长。

  六、验收办法:苗木定植完工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质保到期后1周内进行竣工验收。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 元( 元整)。

  2、苗木定植完成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总价除合同预付金外的余款。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整。栽植任务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入养护质保金。

  十、质保金支付:双方约定,苗木养护质保金为 元,大写元整,由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质保金。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若质保到期验收时,有不成活的苗木,按每株综合单价在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因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负全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种植合同 篇4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________茶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 罗汉果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 亩,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 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每年月日至下一年月日 。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 罗汉果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罗汉果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 罗汉果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结算的日期为 当天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 罗汉果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免费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农膜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交售的 罗汉果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 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 签字后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种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改善提升山丘土地,有效利用价值及山竹的试验种植和推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山丘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给合作双方(甲乙双方)从事山竹果树的种植。

  二、1、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方,而在此土地上种植的山竹果树及榴连果树均属于甲乙双方所有(各占50%),成熟果实经销售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各点50%,此项条款是本合同的合作前提条件。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能砍伐果树,也不能种植其它作物。若果树不能正常挂果,则果树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三、合作期限为35年,自_________年9月1日至2050年9月1日止,合期满后,种植的果树归甲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果苗:山竹66株,榴莲苗10株,甲方取苗种植时无需支付。

  2、乙方负责提供肥料和相关生产资料及栽培技术。

  3、甲方负责种植并按照乙方的要求管理,维护负责任的让果

  树常年安全成长及挂果。

  4、在合同期限内若任何一方需转让自己所属果树产权,在同等价格下,另一方有优先权。

  5、本合同签订若一方死亡,可由其亲属继续履行合同。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以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补充,补育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_________年7月19日

种植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时间是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元,纳税时间是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费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户主:__(盖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订

种植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

  甲方:___(订购方)

  乙方:___(交售方)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及种苗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亩。种苗由甲方提供,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二、红薯的交售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收购价格及质量

  1.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薯块重150克以下。

  3.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四、结算方式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制定各种管理措施。

  ②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①以优惠价提供薯苗和杀菌药。

  ②免费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③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⑤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予以结算,不得故意压级压价。

  ⑥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提醒:种植红薯适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块。

  2.种植红薯不适合:粘性土、碱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参与生产计划、技术推广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种、收机械化改进。

  ②遇到技术问题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2、乙方义务

  ①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服从执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按时按标准落实到位,达到应有效果。

  ②按照合同约定付清种植薯苗款。

  ③按照供苗种植时间,生长120天后将所产红薯全部安全交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具体交售时间按附合同执行。

  ④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⑤交售过程中服从甲方排队秩序,有加队现象、无理取闹、压磅,压卸料台,堵塞道路,寻衅滋事者罚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造事方负责。

  ⑥对违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红薯,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购红薯最低估产总量70%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红薯自行销售的,来年不再提供种苗,应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红薯最低估产总量20%的违约金。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法律责任,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农场,分场各持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种植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种植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

  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种植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在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合同合同编号(20xx002号)开发经营的__________亩土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数量为准)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枸杞,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条件和责任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服从甲方管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划定一斗由甲、乙双方圈定的___________亩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量为准)。并于____月______日前平整、犁翻交给乙方使用。

  2、负责为乙方提供和调配灌溉用水,在20xx年枸杞种植后及时在本年4月20号调配第一次用水。

  3、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乙方承包经营的面积的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晒场。

  4、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l、乙方只能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不得撂荒,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买卖土地,能转让。

  2、负责枸杞栽植、管理、采摘、晾晒和枸杞鲜干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迁移户口,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条件。

  4、每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在当年3月止10月之前一次性全额缴清。

  5、乙方在双方签订台同时向甲方缴纳100元/亩的押金。

  6、乙方按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的灌水用价、水费收取的时间、实际用水量向甲方按期全额缴纳水费。

  7、乙方只享受承包种植枸杞的经营利益,不得利用种植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不得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性补助,甲方可利用乙方种植的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补助。

  8、乙方在种植枸杞期间按甲方与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签订的合同(2006002号)的有关条款维护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具体负责乙方经营种植范围之内的斗渠、农渠、毛渠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9、若20xx年10月12日至20__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种植枸杞或不再延续合同,由乙方负责恢复地貌并负责20__年的冬水。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约定的责任,若单方违约则必须负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20__年4月20日之前,不能如期种植枸杞,甲方不向乙方退还转包经营押金,乙方按合同承包面积每亩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作为土地荒芜损失,并终止合同。

  3、甲方若在20__年4月20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合同内的土地承包面积,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苗木费和运输费(每株苗木费和运输费按5元计)。

  四、合同期限 .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2日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__年10月12日止,乙方承包的经营期限自20xx年20__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方:

  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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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5: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