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
范文 |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精选26篇)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5.3.2. 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3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基本资料 1.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 2.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 。 4.单价:______________,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数量(万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Mar: 2.灰分Aar: 3.硫: 4.挥发分Var: 5.低位发热量: 第三条 交货方式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风险承担 甲方知悉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最终使用方为 公司,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该批煤炭的所有权归乙方,该批煤炭的相关风险至最终使用方 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价格调整 1.质量调整价按照如下的方法进行: (1)当热值Qnet.ar在 Kcal/kg- Kcal/kg区间,热值变化时按比例计算加价和减价,即结算价格=基本价格×(装船检验报告热值/基准热值)。 (2)当热值高于 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当热值低于 kcal/kg时,买方拒收或价格另行商议。硫份St,ar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每超 %,减价 元/吨。 2.最终使用方 公司因市场价格变动向乙方提出价格上下浮动要求的,则本合同的价格即自动调整,且调整的比例与最终使用方 公司提出的浮动幅度一致。 第六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由乙方委托 煤炭检验行按国标进行进港到车检验,并以此质检结果作为按质计价的依据。 2.数量以 进港轨道衡计量结果作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 第七条 费用及其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支付 吨标的的车皮费用和 吨煤炭总货款的 %作为定金,煤炭上车板后,乙方再支付实际装车煤炭货款的 %;货到指定目的站,检验质量达标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 %货款。 2.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一票结算。付款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约定付款,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合同数量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已付货款,并保留索赔权利。 3.甲方逾期交货、拒绝交货、交货不足、货物质量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最终使用方 公司向乙方索赔的,则甲方除须无条件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须承担乙方处理最终使用方 公司的索赔及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而按照国家有关机关的收费标准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第九条 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计划发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收,或者双方协商后折价收货。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4合同号: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1、年合同量及煤种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5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日期: 买受人: 签订地点: 标的、数量、价款及税率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产地 税率% 途耗% 运费 备注 烟煤 吨 内蒙 17 1、此价格为现金一票到厂价 2、此储量为暂定量; 3、市场如有变化,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合计:(人民币):(具有结算金额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结算办法:1、质量标准:灰份:≤9%、挥发份≤34%、s≤0.5%、H2O≤15%、发热量≥6800大卡。2、结算办法:①灰份>9%时,灰份以9%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②、挥发份>34%时,挥发份以34%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③、S>0.5%时,S以0.5%为基数,每高0.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④、H2O>15%时,超出15%部分从总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发热量<68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吨,加权平均。发热量<64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吨,单独结算。 第三条、包装标准:散装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以买受人过磅检斤、化验为准,出卖人人员与货物应同时到场,与买受人共同取样,如货物到时,出卖人无人到场,则以买受人单方取样检验为准,仅限取样一次。如出卖人对买受人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收到买受人检验结果出后48小时内提出质量复验,可以到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复验,以标样为复验依据,48小时内不提出复验的视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如单车煤中出现下部或中部劣质煤灰高于上部优质煤灰份6个百分点以上视为违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出卖人承担到买受人公司内的一切运杂费用。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批量加权平均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条、交货地点及时间: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车(按违约车辆计算)并退货,不能退货的'按灰份高的进行结算。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批量加权平均结算,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双方无异议,合同延续生效。 第十二条、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签(公)证意见: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6甲方(卖方)合同编号:whqz001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7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煤种:________。 价格:_____元。 交(提)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数量:________。 二、质量指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__。到站:______,收货人:买方,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________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____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______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8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 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_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_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5.1卸船备要通知书(NOR)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任何时间可以递交NOR,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PWWD(良好天气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5.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5.4卸船时问从递交NOR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5.8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IQ)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IQ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IQ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3.不可抗力: 1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违约责任及索赔: 1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9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sgs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k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kcal/k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kcal/k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买方: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利电〈20 〉燃 号 卖方: 签订地点:江苏 江阴 利港 签订时间:20 年6月 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0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1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 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 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 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e,a)a;ge;5800 cag时: 低位发热量(e,a)5700 ca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基本价格率2 奖:低位发热量(e,a)a;5900 ca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基本价格率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 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 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 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 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 5.1卸船备要通知书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 任何时间可以递交,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 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D(良好天气工作日)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 5. 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 5. 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 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 5.4卸船时问从递交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 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 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 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 5.8 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 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 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 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 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 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 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 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 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 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 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 3.不可抗力: 1 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 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 4.违约责任及索赔: 1 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 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 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 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 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 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 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 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 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 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 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 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纳 税 号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一、煤炭要求: 煤种: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______________卡______________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一卡扣______________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______________加_____________个月,总量______________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______________市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为准。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3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sgs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k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kcal/k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kcal/k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5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名称(章买受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鶶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7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主成交后签订由丙方监制的《煤炭购销合同》流水号:并委托丙方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装车手续及交割过程。 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进入丙方搭建的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形式,拓展信息渠道,化解交易风险。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可靠,并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丙方的义务。 2、乙方保证通过丙方交割的煤炭在法律上无限制交易的情况,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由其承担,并以以下两种方式提供有交货能力证明: 乙方在丙方中转仓库台帐下有相应数量的存煤。 乙方与煤炭所有权人已签订可执行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可立即办理过户或装车手续。 3、甲方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标准向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2、丙方保证通过其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3认真履行甲、乙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4丙方派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5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6、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否则要承担相关的赔偿。 7、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8、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费的权利。 8、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五、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委托中介方付款结算 中介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丙方结算全部货款,同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交割数量、时间、合同执行期限、质量要求及相关奖罚条款,留一份由丙方备案。 2、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丙方账户,向丙方支付元/吨的中介服务费。 3、本合同签署完毕后,丙方监督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或装车手续后,丙方根据《煤炭供需合同》向乙方约定账户按%支付货款。如丙方向乙方约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付款造成甲方出现任何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4、装车后,委托化验方将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的化验报告及时传真给丙方,丙方依据《购销合同》约定及化验报告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结算单并传真给甲乙双方,双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2日内向丙方提出延缓结算申请,若未在2日内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按结算单进行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经丙方确认无误后,丙方按结算单向乙方支付余款,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金额与实际装车结算情况对比,多退少补。 6、甲乙丙三方约定,结算按照一单一结,若应收款项方提出款项暂不结算,用作备存,应向交易市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元 2、按标的额的%,计人民币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委托期到,若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中丙方与甲方、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最终解释权归属华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司。 九、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文件后产生约束力。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执业经纪人: 住址:住址: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签署日期:20__年月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8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煤炭购销数量 1.1煤炭购销总量____万吨。 1.2本合同执行期自_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分品种、数量煤炭购销表 考虑到生产、运输等条件会发生改变,在表格中可不约定分煤种月度数量,仅约定月度总量。 1.3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总量不超过__%的,应提前__日将调整的数量、供货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月度数量调整不超过__%的,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数量超过___%,另行签订合同。 2.煤炭品种、质量 2.1品种质量约定 甲乙双方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的品种质量指标约定见下表。 品种质量明细表 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2.1.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2.1.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2.1.3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商品煤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1.3.1褐煤__发热量(Qnet,ar)≥3942kcal/kg,灰分(Ad)≤20%,硫分(St,d)≤1%。 2.1.3.2其它煤种__发热量(Qnet,ar)≥4300kcal/kg,灰分(Ad)≤30%,硫分(St,d)≤2%。 本条中运距是指(国产商品煤)从产地到消费地距离或(境外商品煤)从货物进境口岸到消费地距离。 2.1.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2.2有害元素约定 2.2.1动力用煤(含化工用原料煤) 砷含量(Asd)≤80μg/g 汞含量(Hgd)≤0.600μg/g 氯含量(Cld)≤0.300% 钠和钾总量w(K)+w(Na)≤0.350% 2.2.2炼焦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100% 氯含量(Cld)≤0.150% 钠和钾总量w(K)+w(Na)≤0.200% 2.2.3喷吹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050% 钠和钾总量w(K)+w(Na)≤0.200% 2.2.4成型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3.合同价格 3.1基准价格为____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3.2结算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其它因素调整价 3.3合同结算价格: 3.3.1出厂价 3.3.2到厂价 3.3.3离岸价 3.3.4到岸价 3.4质量价格调整 3.4.1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____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____元/吨。 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kcal/kg的,超过200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____元/吨。 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500kcal/kg的,买受人可以拒收。 3.4.2硫分(干燥基全硫) 实际交货硫分超出合同范围的,每超出0.01%,价格降低__元/吨;每降低0.01%,价格增加___元/吨。 3.4.3灰分(干燥基灰分) 实际交货灰分超出合同范围的,每增加0.1%,价格降低___元/吨;每减少0.1%,价格提高___元/吨。 3.4.4水分(收到基全水) 实际交货水分超过合同约定___%的,每超过1%,扣___吨。 3.4.5其它指标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超出约定范围但未超出国家标准的,可相应调减价格;超出国家标准的,拒绝收货。 3.5其它因素价格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场地自提、发站交货、到站交货、中转港场地交货、离岸平仓交货、到达港交货,任选一种) 4.3收货人 4.3.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4.3.2地点:________________ 4.3.3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4物权转移 4.4.1甲方将煤炭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交货,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4.4.2甲方将煤炭交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确认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1铁路运输的煤炭数量确认,以发运矿点(站)或甲方轨道衡计量。 5.2装船离岸平仓交货煤炭数量确认,以装船港船舶水尺计重。 5.3公路运输的煤炭数量确认,以装车点汽车衡计量。 5.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确认 6.1铁路及公路运输的煤炭质量确认,以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数据为准。 6.2水路运输的煤炭质量确认,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为准。 6.3主要质量指标标准 6.3.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kcal/kg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2干燥基全硫,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3干燥基灰分,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6.3.4收到基全水,以___%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 7.纠纷处理 7.1数量纠纷 7.1.1合理损耗的约定 铁路运输自然合理损耗为原装重量的1.2%。 水路运输自然合理损耗为原装重量的1.5%。 煤炭每换装一次的损耗标准暂定为百分之一。 经过两次以上铁路或水路运输,其运输自然减量标准,仍按一次计算。 7.1.2乙方发现亏吨,应在___日内(自收到煤炭之日起计算)通知甲方(并将有关记录一并送达),逾期甲方可不再受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在___日内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派员前去处理,逾期即视为同意乙方意见。 铁路运输亏吨计量以铁路到站轨道衡计量为依据。 水路运输亏吨计量由合同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依据。 7.2质量纠纷 7.2.1火车、汽车等运输方式交货 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发热量热值偏差在±____kcal/kg以内,则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结果结算,如偏差超出±____kcal/kg,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偏差±_____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复检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复检结果相同,则复检提议方承担。 7.2.2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质量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验收、结算依据。 如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___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方由双方共同确认,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8.运输 8.1铁路直达运输,由甲方请车。 8.2海上运输 8.2.1由乙方指定承运单位的,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船舶到达装船港前____日通报甲方船期动态。 8.2.2由甲方指定承运单位的,甲方应在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装船计划,并在受载船舶到达接卸港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期动态。 8.2.3装、卸船时,甲、乙双方应同时派人现场监督,及时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 9.结算与支付 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按双方商定的____利率(年、月、日)贴息。 9.1到站交货 9.1.1甲、乙双方约定____(每周、每旬、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9.1.2乙方如对结算事宜有异议,需向甲方发出“结算异议通知”,经甲、乙双方核查确认后,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9.1.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9.2.1甲、乙双方同意以每一船煤为一批次进行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水路货物运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所有结算单据传真件均有效,原件____个工作日内送达。 9.2.2结算周期自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开始计算。甲、乙双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如无异议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9.2.3乙方如对结算事宜有异议,需向甲方发出“结算异议通知”,经甲、乙双方核查确认后,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9.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开票结算时,乙方应在煤炭交收后___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____%预付煤款,待双方达成共识后,支付余款。 10、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因铁路运输流向制约、运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乙方采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致使甲方煤炭不能按时出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未能按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天数和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日____%交纳滞纳金。 10.4乙方超过付款期限____日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运煤炭,停止执行。 11.不可抗力 11.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11.2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12.争议解决 12.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中止而引起的争议、纠纷,应在60天内协商解决。逾期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13.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企业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提供。 14.信息告知 甲、乙双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对方。 15.其他约定事项 15.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见不予认可。 15.2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5.3甲、乙双方确认的电子文件应视为有效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保留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19(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0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 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方法: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 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 /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 2、 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2.0%,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结算方式: 1、 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 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 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 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 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 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 (3) 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 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 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八、争议解决: 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1、 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11.5,税款由乙方支付。 2、 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1.5%,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 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乙方收款账号: 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1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2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煤炭供求居间信息劳务合同。 1、由乙方安排甲方与丙方签订月供应电煤_______万吨,价格比电厂正常接收价每吨低_______元结算煤炭价格。 2、乙方促成甲、丙煤炭交易合同签订实施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相应的信息劳务服务费用。 3、费用支付数量以甲、丙双方的实际交易量(吨位)结算信息劳务费用,每吨结算_______元,交易多少吨,提取多少信息劳务费用,劳务费用不含税,税费由甲方代缴。 4、信息劳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实际交易数量支付乙方信息劳务费用,如果因故意少报交易数量而少支付劳务费用,一经发现后,甲方按少支付费用的10倍进行惩罚性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 5、在甲方与丙方交易期间,每月每年内只要甲、丙双方有煤炭交易,甲方必须按照每吨_______元的信息劳务费支付给乙方,信息劳务费,直至甲、丙双方的煤炭供需交易结束为止。 6、甲、丙双方履行煤炭购销合同期间,乙方要认真做好双方的信息沟通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7、每月的1日和16日甲方为乙方结算支付上(半)月的'信息劳务费用,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迟支付一天支付滞纳金3%,每迟半月支付滞纳金为信息劳务费用总额的50%,每半月累计计算一次支付总额。 8、信息劳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间以汇款到账时间计算,汇款账号: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提交煤炭交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有效):_______乙方(盖章有效):_______法律公证处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加盖私章)_______(加盖私章)_______ 法律公证处盖章: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3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5供方:遵义宏盈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001302 需方:贵州遵义北业物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和地点: 遵义市20xx年1月9日 合同有效时间: 20xx 年 1 月 9 日至20xx 年 1 月 8 日,一年一签。 一、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 1、固定碳≥77%(干基),2、全水份≤5%,3、硫含量≤2.8%。 三、运输方及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需方自行派车运输。 四、计量方法: 以需方磅房磅单计量数据为准。 五、验收方法及异议处理: 按需方验收程序进行,如有异议,应在提货前提出,并向相应城市技术监督局或省部级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提货验收,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签字。 六、供煤要求: 为便于需方验收,供方应均衡组织发货,如需超计划发货,应事先征得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自行发货的,需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票),以需方结算单为准,每月月底按结算单开取足额增值税发票,货款一个月付一次,采取滚动付款方式支付,其中部分转帐,部分承兑。 八、违约责任: 1、固定碳在77%以上,不奖不扣;固定碳在72%至76%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15元;固定碳在68%至72%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遵义宏盈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住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忠庄村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遵义市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帐号:000469438400010 电话:0852-8433789 20xx年1月9日 需方:贵州遵义北业物资有限公司 住址:遵义香港路水钢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遵义市商业银行遵义县支行 帐号:021020xx20xx148 电话: 20xx年1月9日 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篇26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煤矿生产的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 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 (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煤炭质量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货地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 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 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 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 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煤炭验收 4.1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 (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 5.1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 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 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______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乙城市的银行存入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 时间为_____天。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 (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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