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服务采购合同 |
范文 | 服务采购合同(精选23篇) 服务采购合同 篇1买方: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电话: 010-62603366 传真: 010-62701577 卖方: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就买方购买卖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硬件或软件(以下简称“产品”)维护服务之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维护服务产品范围 买方需要卖方提供维护服务的产品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方式 主要的服务内容及方式应列明在本条(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服务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买方所购买之服务为原厂服务(原厂授权证书见附件)或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若买方发现购买之服务为非原厂服务或未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则卖方必须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和行业通行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买方和最终用户 的要求,卖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直至达到买方和最终用户满意。如因服务错误、失误或不尽职导致设备、软件系统出现故障,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除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还全部服务费。 4.2卖方如果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响应并解决问题,则买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解除合同,则卖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3如买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天买方应付给卖方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双方对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 5.2 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5.3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1买卖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如需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合意时,由买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8.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买方是本合同唯一的合法缔约者,除买方特别书面授权外,买方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管理人员、雇员等盖章或签字,均不代表买方意志,买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买 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卖 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 地 址: 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服务采购合同 篇2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公司 为了保持本村卫生环境清洁,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为期 年。 2、甲方每月按 元人民币为标准付乙方工资。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 全村范围。 2、每天保持清洁一次。 3、保洁范围:甲方指定的公共区域垃圾,乙方负责将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干净并运送到指定区域。 4、保洁标准:环境清新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耐心听取村干部和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甲方反馈。 2、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3、乙方要求安全操作、文明作业。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年龄和体质的问题在工作中发生疾病和其他人身安全事故、运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协议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该本着友好、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方因x项目的需要,就(事宜)与乙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品种、规格及单价详见附件一《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二、 项目位置:瀚天科技城 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变更 1. 服务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 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总额为x元(按照3000元/月计收或详《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 3. 结算方式: 1) 首付款: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个工作日后支付x元第一期服务费用。 2) 剩余款项:每季季度首月的第 10 个工作日后支付给乙方。或“在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须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帐户: 开户行:x银行账号: 注:乙方收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表,经甲方确认符合请款条件时,方可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4. 项目变更:若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或变更(服务内容)以及数量,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署《项目变更确认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场地及无偿提供水/电资源。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按照合同内(服务内容)的数量、品种、规格以及质量实施。 3、甲方如需要更换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在原(服务内容)规格及价格范围内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办理/须在三天内办理。若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改动(服务内容),造成(服务内容)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服务内容)的x倍)。若乙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甲方有权更换花卉摆放位置,若造成植物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为租摆植物提供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植物丢失或被盗,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该植物月租金的四倍)。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植物丢失或被盗,由相关责任方向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植物,乙方及时无条件同意,并必须及时办理。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则有权保留追究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其放置在甲方指定场地内的花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3、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4、每周至少1次派专人上门进行植物护理,派专人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换盆、土、清洁、护理等工作。 5、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毒无害、无病虫害、无坏叶(不得超过植株叶片的20%)、叶面无尘土。 6、在收到甲方合理的更换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植物的更换工作。 7、乙方工作人员在花木搬运、摆放、维护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3000元。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植物,不作及时护理的,经甲方一次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外责任: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一方无法按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执行,无法执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为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附则: 1. 此合同包含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服务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x年xx月 xx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xx日 x年xx月 服务采购合同 篇4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就买方购买卖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硬件或软件(以下简称“产品”)维护服务之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维护服务产品范围 买方需要卖方提供维护服务的产品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方式 主要的服务内容及方式应列明在本条(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服务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买方所购买之服务为原厂服务(原厂授权证书见附件)或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若买方发现购买之服务为非原厂服务或未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则卖方必须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和行业通行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买方和最终用户的要求,卖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直至达到买方和最终用户满意。如因服务错误、失误或不尽职导致设备、软件系统出现故障,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除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还全部服务费。 4.2卖方如果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响应并解决问题,则买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解除合同,则卖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3如买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天买方应付给卖方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双方对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 5.2 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5.3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1买卖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如需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合意时,由买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8.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买方是本合同唯一的合法缔约者,除买方特别书面授权外,买方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管理人员、雇员等盖章或签字,均不代表买方意志,买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买 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卖 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地 址: 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 一、产品名称、版本、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维护产品清单)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三、维护服务期限和地点 3.1 本合同服务履行期限(或月),自 月 日止。 3.2 履行地点为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协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合同总价是固定的,在服务期限内,卖方为提供本项服务的全部成本费用均包含其中,买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如下( )方式进行款项结算: (1)一次性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款项。 (2)分期付款:(可以选择a按月付款b按季付款c按年付款)。 4.3卖方申请付款前,应提前日向买方提供如下文件,买方凭卖方交来的以下文件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1)卖方开出的付款申请书; (2)相应付款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3)服务确认和评价(买卖双方负责工程师签字确认)。 4.4卖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服务采购合同 篇5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_____、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介绍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_____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_____、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_____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_____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_____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_____机构进行_____,如_____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服务采购合同 篇6甲方(客户方): 乙方(采购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1)。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1所列的设备。设备的型号、参数的标准见附件1。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1所载明的为标准。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1所列采购、服务的请求后,在48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采购与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12小时内提供采购与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与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 3)采购商品必须为行货正品,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 二、 采购、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保修期内并且在甲方处购买的商品必须无条件免费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或者在第三方购买的商品上门检查修理后收取检查维修费,先报价再维修、更换。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1中列明的商品。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月甲方将在验收确认服务完成合格,乙方向甲方进行对账无误后,乙方出具税务发票,至发票之日起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保证其工作的按时、顺利完成。 三、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拖延服务时间,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3、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取消已方后期服务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企业的经济赔偿。 四、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想终止合同必须得到另一下同意后本合同终止。 2、附件1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也遵循这一合同原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有效证件。 7、本合同有限期1年,自20xx年 月日开始到20xx年 月日结束。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服务采购合同 篇7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图片、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介绍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服务采购合同 篇8甲乙双方在: 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 )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服务采购合同 篇9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中标供应商: 时 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条款甲方是采购人,乙方是中标供应商,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采购人校园保洁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名称: 所在地: 第二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两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月____日。 第三条 保洁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用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承包经费按月支付,其中,每年1到11月份支付 元,12月份支付 元。甲方于第二个月的10日前支付给乙方上个月承包经费的95%,其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期间,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考核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的,甲方才一次性返还乙方全年质量保证金;平均分不达到95分的,不返还全年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当月承包费的全额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清洁卫生项目承包区域 广西XX大学位于南宁市路,占地面积300亩,校园建筑面积14.46万平方米,其中学院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 (一)服务区域 1.所有道路路面(包括人行道、草坪便道等); 2.院内各系卫生责任区; 3.格物楼、致远楼、至善楼、致知楼、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楼、文馨公寓1-9号楼、保卫科办公楼、知味轩一楼、图书馆(8楼、9楼)、地下商业街等楼栋的楼道、走廊、电梯轿厢、护栏、窗台、天花板、墙壁、室外玻璃、可上人楼面及周边环境; 4.足球场、篮球场、停车场及周边环境卫生; 5.所有宣传栏、垃圾桶、路灯、路牌、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表面清洁; 6.校园内所有公用卫生间; 7.学院东南门外10米以内区域; 8.清除从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清理出来的垃圾。每天根据垃圾量及时清除学生公寓门口垃圾,确保每天垃圾日清日毕; 9.院内所有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厨余垃圾(除建筑垃圾及医疗废弃物外的所有垃圾)要当天产生当天清除出校园,不留垃圾在校内过夜。 10.每个星期清扫一次各楼栋楼顶天面的排水沟和杂草。 (二)校内以下范围不属于管理承包区域: 1.教室、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运动场馆、校医务室等室内卫生。 2.学生寝室日常室内卫生。 3.食堂内部(备餐间、操作间)卫生。 4.地下商业街非公共区域的卫生 (三)保洁岗位设置要求(管理员1人、垃圾清运工3人、绿化养护工2人、保洁员32人,共计38人) 岗位具体区域人员配置 (一)保洁员岗位(32人)格物楼2人 致知楼1人 致远楼2人 至善楼1人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楼2人 图书馆1人 文馨公寓B11人 文馨公寓B21人 文馨公寓B32人 文馨公寓B42人 文馨公寓B51人 文馨公寓B61人 文馨公寓B72人 文馨公寓B81人 文馨公寓B9(AB楼)2人 地下商业街1人 知味轩一楼大厅及公共卫生间2人 路面、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内湖水面保洁5人 各系卫生责任区2人 (二)绿化养护工2人 (三)垃圾清理工3人 (四)管理人员1人 共计38人 (四)保洁要求和保洁标准 1、保洁要求 1.楼道、公共走廊通道、墙面及天花板的卫生保洁要求: (1)每天清扫、清除垃圾至少2次; (2)楼梯扶手及护栏,每天擦拭至少1次; (3)所有楼宇大门所属玻璃门每周至少清洁1次; (4)路灯、天花板墙面清除灰尘和蜘蛛网每月2次; (5)楼道进出口处要保持干净、整洁; 2. 教学办公区、宿舍区等室外部分卫生保洁要求:每天2次清扫地面的灰尘和垃圾;每周冲洗1次明沟,冲洗后及时打扫干净,保证无积水;上班期间要不停地循环保洁,以保持地面无垃圾、烟蒂、粉尘等。 3. 学院食堂及地下商业街等室内卫生保洁要求:每天扫地2次、拖地2次;桌椅每天用抹布抹干净1次,保持室内设备表面清洁;玻璃门窗及窗台等及时保洁;室内灯具、电扇每月至少清洁1次;每周清扫2次墙角及天花板上的灰尘和蜘蛛网。 4. 校内主干道卫生保洁要求:每天6∶00和13∶00两次开始对主干道地面进行全面清扫,然后巡回保洁;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洁1次,并保持外表干净;室外宣传栏、路牌、雕塑每天擦拭1次。 5. 公共卫生间(包括办公区及教学区、宿舍区、学院食堂的公共卫生间)卫生保洁要求:每天清扫3次以上,第一次必须在上午8∶00前做好,同时根据卫生间不同设施进行保洁,包括用水及时冲洗大小便池(器)及地面,擦拭洗手盆、水龙头、台面、镜面、排气扇等;地面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干燥、干净;门窗、窗台、墙角、天花板等做到及时保洁;便池、洗手盆及洗手台不得有污渍,如发现应及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每天喷洒适量的空气清新剂,保持卫生间内的空气清新,无异味。乙方根据工作现场情况,负责免费提供并放置所有卫生间驱蚊香、除味香、除臭剂等用品。 6. 其他公共场所卫生保洁要求:地面每天清扫两次以上,然后巡回保洁,清扫花草绿地上的树叶、纸屑等垃圾,每天清扫一次明沟,每周冲洗1次明沟并打扫干净,做到无积水;公共场所上的宣传栏、果皮箱、垃圾桶(箱)、路灯、路牌、绿化盆景及其他工艺和公共设施,每天及时保洁及清理小广告。 7. 校园内湖水面保洁要求:及时清理湖面的漂浮物;清理湖中的水葫芦、浮萍等。 8. 足球场、篮球场每周至少打扫1次,平时需循环保洁,以保持地面无垃圾、烟蒂等。 9. 按照学院创卫要求定期进行灭“四害”,并做好书面记录。“灭四害”范围:院内各楼宇公共部分、学生公寓内、院内建筑物周边环境、化粪池、排水沟、沉沙石、公共卫生间、各楼宇内电房、水房等;药品投放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一个月2次,遇特殊情况,据实处理,不准使用国家禁用的清洁用品和消杀物质。 10. 在保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后勤保障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避免损失。 11. 每天及时做好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2. 学院有大型活动(如:新生开学、晚会)需安排保洁的情况下,须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要按照甲方的布置、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组织做好清洁工作。 13. 负责每年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宿舍及新生报到前新生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2、保洁标准 1.教学办公区、宿舍区等公共区域保洁标准: ⑴地面(水泥地或瓷砖地):目视水泥地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 ⑵天花板、墙面、墙角:目视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灰尘积附,墙面无粘附物,墙角无蜘蛛网和其他粘附物。 ⑶灯具:目视无灰尘、光照明亮。 ⑷玻璃门窗、其他门窗、窗台:目视无灰尘、光亮透明,其他门窗及窗台无灰尘及粘附物。 ⑸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的门窗外表面:无灰尘、挂网及积物。 ⑹走廊护栏:水泥护栏或木制护栏无灰尘、无蜘蛛网和其他积物。不锈钢护栏目视不锈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⑺楼梯及扶栏:无杂物堆放,无灰尘附积。 ⑻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空气无异味,目视地面、墙面、天花板、洗手盆、便斗、厕位等无污渍、无灰尘,排污管道要通畅。公共卫生间的垃圾篓要放置塑料袋(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天更换1次以上。 (9) 不锈钢垃圾桶、垃圾箱等内要放置塑料袋(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天更换1次以上。 2.学院院内道路地面的保洁标准: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烟蒂、无纸屑、无明显污渍,无泥沙,内湖水面无漂浮物。 3. 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标准: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无乱扔杂物;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宣传栏、路牌等无污迹;公共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外表无小广告。 (五)项目执行要求 1.甲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协议书的执行,并对相关承包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绿化小组负责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根据检查情况和师生意见,对承包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评价总结。 2.在教学区及住宅区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在查不清楚责任人情况下,由承包方组织清理,不再收取清理费用,乙方保留向相关责任人的追偿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权利。承包方工作人员收集的废旧物品,不能堆集存放在作业区房间、走廊内,清理后应及时运走。 3.合同期内甲方每年对承包方服务进行评估,若评估合格,则委托管理服务继续进行,若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要求 1.由于甲方院内不再设置垃圾池及垃圾中转设施,要求乙方必须至少配置不小于5吨的压缩式垃圾车一辆,以便于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2.乙方聘用员工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聘用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应加强对聘用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学院校园内使用车辆,需聘用具有正规驾照的驾驶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1.甲方的权利和职责 (1)甲方将校内的清洁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付给乙方从事以上清洁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承包费用。 (3)甲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合同的执行,并对相关承包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及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由后勤保障部每月组织一次有乙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根据检查情况和群众意见,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评价总结,此评价总结为评定乙方服务质量的直接依据,并据此给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4)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拒不接受整改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一个月内没有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承包费5000元/次,乙方连续2个月检查不达标或总计3次以上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质量保证金,及单方面中止协议。 (5)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保洁工作所用的水电(水电收费标准按学校水电维修中心的规定收取);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租赁给乙方办公用房及工具房各一间。租赁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是甲方应当给予乙方优惠,房租价格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房屋租赁的标准。如存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6)属于甲方基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督促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7)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正常出入通行条件及停放位置。 (8)卫生清洁的区域范围如有增减,承包经费则相应增减;增减费用则视范围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⑴乙方所管辖区域保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并认真履行清洁卫生保洁的管理工作职责,保证责任区域内所有的保洁项目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清运生活垃圾2次,做到日产日清,清运时间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而定,校内所有的垃圾要当天产生当天清除,不留垃圾在校过夜,将垃圾运往南宁市指定的垃圾处理站,垃圾清理及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要按照甲方的布置、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组织做好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工作。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的检查评比不合格,甲方将扣减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承包费,或收取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赔偿,及终止本合同。 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表,在每日上、下午上班时间前,打扫干净承包区域,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保证承包区域内清洁卫生标准不降低。 ⑷根据保洁的工作需要,乙方所用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行为端正,遵纪守法,另外,管理人员需具有专科以上文凭。乙方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督促其履行职责,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在冲洗厕所时要对外设置告示牌。对不胜任工作者,乙方应及时更换人员。 ⑸乙方工作人员收集的废旧物品,不能堆集存放在作业区的房间、走廊内,清理后当日必须运走。 ⑹水电费按甲方水电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收取。 ⑺凡发现公共场所或厕所因设备损坏造成长流水、灯不亮要及时报修。如发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厕所或公共场所有长流水,每发现一次,则扣减乙方承包费500元/次。 ⑻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用水用电,不得浪费,不得随意将水电用于非保洁工作。如违规,每发现一次,则扣减乙方500元承包费。 ⑼关于由后勤保障部每月组织的座谈会,乙方有权在座谈会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有权对评价总结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提交评价总结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后,须对异议做出处理意见。 ⑽当甲方检查发现卫生工作不合格,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2天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书面报告甲方,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在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样检查工作中,如乙方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甲方不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则由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乙方亦不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 2.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则退还甲方当年度已付给乙方的所有服务费,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当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凡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落款中注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文件、通知以及仲裁文书、通知书等材料一旦向该地址发出,即视为双方已经收到。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通知向原地方发出仍然有效。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壹式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委托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0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______(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__x)。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__~______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 )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1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格 式)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为: 1.无预付款,由甲方在下个月5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款项的95%(每月款项为每年报价的十二分之一),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扣除乙方因违约而应被扣除的部分),乙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2.平果办每月随机进行一次物业服务评分(具体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评分表) ,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扣款依据。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80-85分扣款20__元/月,70-80分扣3000元/月,60-70分扣5000元/月,60分以下的扣10000元/月,出现2次及以上60分以下的情况,直接终止合同。上述扣款项由学校从每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收。 3.对于学校正当的物业管理要求,未积极响应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试情况一次性扣除物业费500-1000元。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服务采购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甲方因X项目的需要,就(事宜)与乙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品种、规格及单价详见附件一《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二、 项目位置:瀚天科技城 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变更 1.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总额为x元(按照3000元/月计收或详《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 3. 结算方式: 1) 首付款: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个工作日后支付X元第一期服务费用。 2) 剩余款项:每季季度首月的第 10 个工作日后支付给乙方。或“在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须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帐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注:乙方收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表,经甲方确认符合请款条件时,方可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4. 项目变更:若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或变更(服务内容)以及数量,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署《项目变更确认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场地及无偿提供水/电资源。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按照合同内(服务内容)的数量、品种、规格以及质量实施。 3、甲方如需要更换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在原(服务内容)规格及价格范围内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办理/须在三天内办理。若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改动(服务内容),造成(服务内容)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服务内容)的X倍)。若乙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甲方有权更换花卉摆放位置,若造成植物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为租摆植物提供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植物丢失或被盗,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该植物月租金的四倍)。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植物丢失或被盗,由相关责任方向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植物,乙方及时无条件同意,并必须及时办理。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则有权保留追究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其放置在甲方指定场地内的花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3、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4、每周至少1次派专人上门进行植物护理,派专人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换盆、土、清洁、护理等工作。 5、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毒无害、无病虫害、无坏叶(不得超过植株叶片的20%)、叶面无尘土。 6、在收到甲方合理的更换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植物的更换工作。 7、乙方工作人员在花木搬运、摆放、维护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 3000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植物,不作及时护理的,经甲方一次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外责任: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一方无法按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执行,无法执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为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附则: 1.此合同包含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服务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4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捌仟陆佰叁拾陆元整(¥2328636.0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金川路5号“惠民安居·昆仑苑”。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肆佰叁拾壹元捌角(¥116431.8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提交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壹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服务成验收合格之日止)。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肆佰叁拾壹元捌角(¥116431.8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服务采购合同 篇15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 购 人: 成交供应商: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3.1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务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1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5.2 售后服务: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应商所提交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服务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务承诺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更换服务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并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承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及部份设备和辅材采购承包给乙方实施,为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使之尽快竣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1) 主要工程内容: (2) 主要工程量: 第2条 工程施工依据:按相关规范、规程和客户要求 第3条 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开工日期:xx年xx月 xx日,完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个日历日,施工场地未能交乙方使用、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 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者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3) 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准,需增加工程量或保护措施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4) 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鉴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5)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4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插接件由甲方提供,线路敷设辅材由乙方提供,详细见工程施工量表。 第5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由乙方参加承包竞标中标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具体包括见后附报价单所列内容。 5.1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2) 重大设计变更; (3) 在施工中新增减了工程量项目。 第6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6.1 合同签约后,乙方按时进场正常施工两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 6.2 本合同核定的工程量和应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并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及竣工资料就作为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6.3 结算依据:布线和设备安装完成,做好线路接头、标签,协助完成设备调试,竣工平面图(走线图)。 第7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部颁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7.2 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7.3 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 7.5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时,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工程验收以设计文件和部颁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 7.6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7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返工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7.9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7.10 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对所承包项目施工质量实行1年质量保证,所用的材料以厂家质量保证书为准。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8条 施工设计变更 8.1 甲方交付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原则上须经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同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才予以实施。 8.3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9条 双方职责 9.1 甲方 (1)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 及时组织供应由甲方筹供的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 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确认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 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结算工程施工费和工程余款。 9.2 乙方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2) 在施工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伤事故, 保证安装的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于乙方对施工安全管理不当,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安装材料的保护措施和设备的管理; (4) 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存在的问题; (5)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及部颁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6) 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对本次的施工内容、布防线路、预留扩展接口、通信及交换协议等执行保密,以确保工程中涉及到甲方用户单位机密以及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 第10条 违约责任与奖罚规定 10.1 乙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限定时间内负责无偿返工,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工程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的,确因乙方原因造成,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3%支付甲方违约金。 (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施工中造成用户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揽全部责任。 10.2 甲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款等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其他事宜,根据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作为滞纳金。 第11条 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双方协商解除。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 向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有关部门条例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7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__ 乙方: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__业务综合楼物业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__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__ ㎡,占地面积 __亩 ;具体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的养护、管理和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及房间的维护养护、运行、管理;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管理;维护公共安全;院内送桶装水;监控保密;化粪池清理等; (二)法庭、调解室、阅卷室、数据中心、阅览室、报刊收发等均属于乙方服务范围;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大写)(¥小写),服务期: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为:甲方按季度支付,付款金额为合同每年价的四分之一。乙方须服务完本季度后,甲方将在下一季度前的一周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以此类推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按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第十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8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见附件一。 二、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三、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服务费用: 五、付款方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标准或违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罚款细则见附件三。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整,更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人员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如有不对将从当月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4)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服务工作进行总结,经甲方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支付前一月服务费,如有罚款可在合同服务费用中扣除。 (5)乙方服务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财产损毁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服务期间注意一切安全。 (4)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负责参与工作人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5)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服务人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6)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7)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服务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服务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1)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人民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此合同及副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19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供)乙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向乙方采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购买产品如下: 系统设备清单(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序号货物名称/参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第二章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包含16%增值税专用发票和6%技术服务费、运费、系统调试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发出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作为合同到货款; 3.系统和硬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作为合同验收款; 4.质保金5%,验收后一年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 5.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章 交货地点和时间 1. 交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费由乙方支付。 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成且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把所需硬件设备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软件安装调试在收到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应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安装与调试。 第五章 品质保证和服务支持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软件产品完全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及协议规定的品质、规格、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2. 乙方在进行项目实施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响应,乙方在进行项目实施时,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调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工作。 3.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培训。同时乙方也可对甲方的工程商或者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性免费培训。 4. 在维保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电话及远程服务。 第六章 设备交付、安装及验收 1. 物流签收: 1.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后,甲方应核对货物数量,并逐一开箱检查,若发现数量不符、外包装破损、液晶屏破损等情况,应拒绝签收并及时通知物流公司及乙方,进入事故处理。 1.2由乙方委托物流公司承运的,物流签收之前,由乙方承担运输风险和售后责任;物流签收之后,货物的缺件、损毁风险由甲方承担。 1.3 物流签收后,在产品外观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乙方应负责更换或者无偿修复。 1.4甲方选择自提或自行委托物流公司提货的,应在提货前委托代表人检验货物数量、外观完好情况、包装情况,货物出厂后,因物流运输造成的货物的缺件、损毁等情况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可在收到甲方到货款后,派遣技术人员前往甲方的项目现场进行系统调试工作。 4. 如甲方在乙方提出验收邀请后 3 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又未向乙方书面说明原因,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5.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且停工工期累计超过 工作日,甲方应对乙方已实施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停工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A.甲方不具备施工环境 B.甲方的施工现场相关人员不到位 C.甲方的施工条件不具备 6. 在此合同执行后,甲方如果追加购买设备,设备价格按照此合同金额执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七章 保修服务 1. 系统硬件遵守国家新三包政策硬件保修 壹 年,保修期从系统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2.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提供系统设备异常及故障的查找、诊断、排错及问题解决。 3. 在免费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设备数量协商乙方设备维护费(其中包括备品备件、定期上门维护),维护费不高于合同总额的10%。 4. 保修服务的响应: 1)24小时服务热线: 2)定期电话回访。 3)对于远程诊断无法解决的故障,乙方应在6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当发生无法修复的故障时,72小时内无偿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修期内每月安排一次系统设备巡检,系统出现故障乙方6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凡是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将使用备用设备代替,并保证替换设备技术参数不低于原设备各项参数。 第八章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 2. 乙方拥有本合同涉及商品的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包括除第三方产品外的计算机软件的全部信息,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已编译程序、接口设计,以及与该软件有关的属于乙方商业秘密的构想和概念。 3. 甲方承诺,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的商品用于最终用户以外的其他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复制本合同涉及商品的计算机软件,也不得将该软件向任何第三方或公共媒体(包括互联网)提供。 4. 双方所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应延续至本合同终止后三年。 第九章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及责任,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甲方在支付违约金后,须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2. 乙方未能按期交货,应承担延期到货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及责任,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甲方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延期,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逾期 15 日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且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 如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调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承担工期拖延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10%。 7. 甲乙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须以合同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章的保密条款,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由于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规定条款未能执行,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免于承担因此发生的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使对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将赔偿对方由于未能采取措施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书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书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构成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一为系统设备清单表,合同附件二为验收条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资料: 乙方资料: 名称: 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服务采购合同 篇20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购人: 中标人: 一、定点采购合同书 合同名称: 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 年 月 日甲方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内容 根据南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需要,由乙方负责甲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有企业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5万元(含)以上的结算审核工作,乙方须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审核工作。 2.合同价款 本合同下浮系数为: %。 审核服务费以《广西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计价协[20__]15号)为收费标准。工程结算审核方面:以送审价(甲供设备费用除外)为计费基数,不考虑调整系数(定点施工下浮金额不得纳入核减收益计算中),具体计费如下: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计费标准: 咨询项目名称收费基数≤1000万元1000万~≤5000万5000~≤2亿2亿以上 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3.0‰)(2‰)(1.5‰) (1.0‰) (2)效益收费审减额(8%)(7%)(6%)(5%) (1)内插法计算:审核服务费=(基本费+效益费)×(1-下浮系数); (2)单项审核服务费下限限额为3000元(按公式计算出的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上不封顶; 3. 合同服务期 3.1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由于国家、自治区正在推行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和实施“网上电子卖场”的政府采购活动,自治区本级于20__年11月15日已正式上线实施,目前南宁市还未建立南宁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和“网上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制度,待南宁市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和“网上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制度后,要求各城区进场交易或者由城区自行建立而造成本期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 4. 监督管理 4.1采购人加强定点服务商管理。定点委派书下达后,采购人要按时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监督定点单位的服务。在项目履约过程中若定点服务单位存在不按合同和协议书约定提供服务的行为,采购人根据合同和协议书违约条款,追究服务单位违约责任。 4.2定点服务单位实行奖惩制度化管理。采购人将加强对定点服务单位名录库内所有定点服务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管,并根据财政评审中心反馈的项目完成情况,对定点服务单位进行奖惩。如定点服务单位出现审核差错,累计一次,给予警告及暂停一个月项目委托,并对服务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如暂停期满仍未完成整改,则继续暂停项目委托,直至整改完成;累计两次,暂停三个月项目委托,并对服务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取消该定点服务单位服务期内的考核评优资格。如暂停期满仍未完成整改,则继续暂停项目委托,直至整改完成;累计三次,由采购人报请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取消该定点服务单位的定点资格。同时,对完成服务质量高、服务项目进度快的定点服务单位,将给予倾斜安排更多定点服务项目的机会。 4.3定点服务单位须为本项目做出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售后服务承诺等。 4.4定点服务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以及廉洁自律措施,保证服务项目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4.5根据项目特点,定点服务单位需配有合理的应急措施,保障服务项目顺利完成。 5. 工程结算咨询程序 5.1审核服务单位接审后立即审核材料,如需退补材料的,须二日内进行一次性告知; 5.2审核服务单位根据分配委托的规定时限完成审核,并提交完整的审核成果报告(可同时提交请款申请)。 5.3审核服务单位由于自身原因存在拖欠不按时按量完成工程项目审核的,暂停分配新的审核项目; 6、承诺 6.1甲方承诺将纳入定点范围的服务项目按照合理分配、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委派; 6.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7、风险 7.1乙方虽然成为录入定点服务单位,但项目按合理分配、择优委派原则,可能会出现乙方接受委派的项目不多,甚至没有的风险,该风险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承担。 8. 双方约定 8.1乙方不得将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8.2乙方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积极主动联系,落实具体事宜,并安排充足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8.3乙方应按委托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审核通过的成果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如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乙方按补充提交资料齐全的时间相应顺延。 8.4如工程项目在审核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如乙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8.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审核人员,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由甲方批准同意后才能更换,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对于单项工程审核,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审核人员不足以满足审核任务需要或认为审核人员不称职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必要时可指定)审核人员,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审核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6乙方已接受某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的,不能再接受该工程的其他结算审核工作委托;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7乙方只能承接工程结算审核的工作任务;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8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已完成内部三级审核程序。 8.9乙方每完成一个项目的审核工作,可向甲方申请出具一份该项目的审核工作完成情况证明,由乙方存档。 8.10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及会议,乙方须由公司副总及以上级别参加。 8.11乙方在下一季度前五日内上报上一季度的工作总结及统计数据。 9. 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有权派出监督人员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2)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审核工作方案和进度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阅乙方工作底稿(含电子文档)。 (4)有权合法、正确地使用审核报告。 (5)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与项目有关人员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虚作假增加结算额的,经查实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向其主管机关提出取消其资质的建议。 义务: (7)有义务督促采购人向乙方提供或协调乙方取得审核所需的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核工作,并将乙方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8)有义务催促采购人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服务费。 9.2乙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有权要求提供项目审核的全部资料。 (2)有权要求甲方帮助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相关参建单位尽可能地支持、配合乙方实施审核工作。 (3)在审核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有权如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审核服务费(乙方申请-甲方审核-采购业主支付)。 义务: (4)有义务根据提供的资料实事求是依法编制,并出具合法的审核报告。 (5)有义务保守执业过程中悉知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 (6)有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报告。 (7)乙方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8)有义务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并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采购人。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乙方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10.2乙方无不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无不正当理由在未出具任何结论的情况下,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的,原则上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且甲方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10.3甲方不定期对审核报告和审核结论进行复审,复核单项工程审定额结果误差超过5%(含5%)时,视为乙方违约,不支付该单项工程项目的审核费用。违约第1次,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2次,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乙方违规调控审核价格的,不支付审核费,乙方在3年内不得承接业务,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部门处罚甚至取消其资质,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采购人参与违规行为的,一并同样处理。 10.4乙方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备案,且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如擅自将项目交给未经备案的实施人员完成,或擅自减少审核人员、且减少人数比例达到总人数的30%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10.5 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审核人员不足以满足审核任务需要或认为审核人员不称职时,乙方不按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应的审核人员的:违约第1次,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10.6乙方出现1次损坏审核资料的,给予警告一次;出现2次损坏审核资料或1次丢失审核资料,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并按情节轻重究其责任。 10.7不按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学习培训及会议的:不参加第1次,给予警告处理;不参加累计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10.8不按要求提交工作总结及统计数据的:没有按时提交第1次,给予警告处理;没有按时提交累计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10.9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结论的情况下,因自身原因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的,原则上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且甲方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1、合同的解释 11.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11.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达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2、合同的终止 12.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2.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商又不能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2.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被取消定点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3、通知的送达方式 13.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址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3.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发至合同签订落款处的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合同修改 14.1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实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14.2合同修改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合同的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5.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文件送达对方。 15.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须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业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5.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15.5因上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与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上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准,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 16、诉讼 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原则上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在甲方所在地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执行。 17.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7.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协议书 采购人(委托人): 中标单位(受托人): 根据《定点采购合同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 (具体服务名称)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按照结算工作安排 4.提交服务成果文件: 结算意见书、结算报告等,纸质打印,签字盖章完整,一式两份 (份数,形式) 二、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费计算方式及拨付 1.受托人定点采购合同书签约的下浮系数 % , 审核服务费以《广西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计价协[20__]15号)为收费标准。工程结算审核方面:以送审价(甲供设备费用除外)为计费基数,不考虑调整系数(定点施工下浮金额不得纳入核减收益计算中),具体计费如下: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计费标准: 咨询项目名称收费基数≤1000万元1000万~≤5000万5000~≤2亿2亿以上 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3.0‰)(2‰)(1.5‰) (1.0‰) (2)效益收费审减额(8%)(7%)(6%)(5%) (1)内插法计算:审核服务费=(基本费+效益费)×(1-下浮系数); (2)单项审核服务费下限限额为3000元(按公式计算出的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上不封顶; 2.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 合同履行期间,如受托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协议,并延期支付相关费用。 四、承诺 1.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受托人承诺按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内容完成服务项目。 五、委托人一般义务: 1、委托人应按照合理方分配、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委派承接。 2、委托人应及时按照协议约定拨付受托人服务费。 六、受托人一般义务 1.受托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及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服务项目,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协议要求的服务成果文件,并提供配合服务。 2. 受托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更换联系人。受托人擅自更换项目联系人的,应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受托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联系人的,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受托人不得将委托的项目服务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完成。 4.受托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完成服务。 5.受托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服务成果文件超出本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受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受托人在服务实施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7.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协议的要求;编制成果文件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深度应满足本协议相应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8.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协议要求的质量标准。 9.受托人的成果文件应配合委托人进行文件审查备案。 10.受托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因受托人原因,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致使服务项目无法按期进行,造成服务项目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委托人增加费用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12.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致使审查无法通过的,受托人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协议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责任。 13.受托人不能无故拒绝项目委托。 14.受托人应遵守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七、违约责任 1.委托人违约。委托人违约,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应按《定点采购项目合同书》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2.受托人违约。应按《定点采购项目合同书》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八、 协议解除条件 1.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九、争议解决 1.和解 协议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协议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协议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协议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仲裁或诉讼 按《定点采购项目合同书》约定。 十、签订地点 本协议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若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订立,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 承 诺 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算审核业务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 如我公司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采购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采购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不采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评审业务; 6.不与采购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评审相关信息; 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 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21甲方(采 购 人): 乙方(中 标 人): 根据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内容及期限 1.1服务名称: 1.2服务区域(服务地点):广西北海市 。(填写A分标或B分标的服务区域) 1.3服务内容:北海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的制作、施划、安装、维修以及交通信号灯的维修、系统调控等交通设施零星项目维护。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道路北海市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1.4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2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服务费及合同下浮系数: 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根据《北海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单价表》公布的综合单价下浮系数为: % 。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 服务条款 乙方必须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服务方案》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应由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前述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账户,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赔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签订合同至合同期满,中标人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无争议的,由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履约保证金按有关法规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应及时到采购单位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并提供履约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及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甲方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及时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4.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乙方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4.5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为: 开户名称: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北部湾东路支行(交行东办) 银行账户: 6060 0012 0150 29295 金额:陆万元(人民币)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若有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力,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服务费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乙方负责收集交通设施维护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服务费支付 7.1结算手续:每月或每批次(10万元以上的)结算1次,由中标供应商指定专人将交通设施维护报表资料及结算单送采购单位审核,符合规定的采购单位以转账形式结算。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单位不予办理结算。 7.2结算价格:根据《北海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单价表》及中标下浮系数确定的综合单价或采购单位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确定的实时单价,按费用最低的原则支付服务费;《北海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单价表》》内容以外的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由采购方根据市场价格经有资质单位核价后确定支付服务费的金额。 8.售后服务要求 8.1乙方提供服务保证期限不少于两年的技术咨询。 8.2 在本合同第8.1项约定的服务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8.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方案》。 9. 双方约定 9.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及中标承诺,接受甲方的项目委托。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甲方委托的,将视为违约并给予处罚。 9.2在接受委托任务时,乙方如认为甲方要求的项目价款、工期、质量等存在不合理之处的,可与甲方协商。 9.3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9.4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开展工作,投入足够的、合格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项目进度、质量。 9.5乙方必须在项目施工前与北海市交通警察支队安全设施科进行工作对接,并接受他们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9.6乙方未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未落实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除另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 违约责任 10.1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赔偿对方损失。 10.2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服务中标供应商资格,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2.1甲方对乙方下达《交通设施维护整改通知书》累积达3次。 10.2.2未达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交通设施维护项目转交其他企业实施的。 10.2.3乙方实施的交通设施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10.2.4乙方在本市无固定办公及交通设施加工场所或上述办公及加工场所未能满足快速维护工作需要的。 10.2.5乙方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的完成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次数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2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北海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列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服务方案》; (4)甲、乙双方商定经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报北海市财政局一份、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广西北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22甲方(采购商): 已方(供货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以下简称”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详细的情况要见甲方采购订单或对方报价单。 第二条:甲方对产品的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地批量生产。 第三条:产品质量: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质量为准,同时产品应当符合行业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甲方住所地 第五条:运输 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i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单价: 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 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全部产品并按照本合同产品质量条款验收合格后把货款一次性全部付清。 4,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将上述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5、乙方应在产品交付的同时给甲方开具与合同总金额相对应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确认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产品生产中不得无故更改。 2、按本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或重做。 2、按本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甲方所在地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均应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一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采购合同 篇23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本着互利共赢公平公正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4.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技术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5.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相关数据、资料后应进行核对,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若未在该期限内通知甲方,视为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予以认可。若以此作为依据作出的服务成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验收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且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 6.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若乙方的服务成果未能通过甲方或相关专业机构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超过两次仍未通过验收或乙方怠于履行整改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 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8.售后服务要求 8.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8.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 9.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9.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 若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交还甲方,否则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5 乙方提供的服务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除返回甲方支付的费用外,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9.6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约定服务全部或部分转承包或分解后转包任何第三人履行,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支付费用外,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9.7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若乙方的原因导致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第三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诉讼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 。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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