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承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合同 |
范文 | 承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合同(精选3篇) 承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合同 篇1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临设、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机具)的场内运输、包设备安装质量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包安全保护用品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工程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工程量,实行总价包干。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2、本项目安装施工电梯 台;包干总价为: ¥ 。 大写(暂定):人民币 3、承包单价: 序号基价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数量包干单价 1 2 3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1)含底架定位、预埋、总体安装、附墙件的预埋安装、附墙撑杆(架)、附墙架的安装、随工程进度需要进行导轨架加高的工作和费用;2)含施工电梯安装好后报劳动局验收并领取准用证的工作和费用;3)含编制施工方案的工作和费用;4)含一次性损耗材料的费用;5)含临时设施费用;6)含生活用水用电费用;7)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8)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2)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1)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 天内付至 %,相关设施拆除后 天内结清 %余额。 2、乙方每收取甲方每一笔款项,须同时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开具发票。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采用网银直接转帐或支票,乙方接收款项(含开具发票)的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0元。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2、每台施工电梯安装 天内完成;底座安装 小时内完成; 3、基本高度安装 小时内完成;标准节筋安装 小时内完成; 4、按第2、3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6、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质量条款: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2、安装施工工序: (1) 乙方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定位、复校工作。预埋地脚螺栓及底架定位时应充分考虑设备在拆卸时是否会受周边建筑物及其它机械的妨碍。每次安装、加高后都必须进行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办理安全检测手续;因乙方预埋、定位地脚螺栓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拆卸困难、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 每次安装、加高后进行踏身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在1‰以内,调试后要达到设备出厂说明书和广东省劳动局安全技术验收标准; (3) 安装、加高作业时,要按照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严禁野蛮作业,各部螺栓要紧固,各部工作装置安装正确、可靠,剩余待装的机件在完成一个工作环节后要清理现场及时送回仓库保管,严禁机件流失;因机件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严格做好防雷接地,施工电梯机体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雷、无漏电工作,每次安装作业施焊后要有专人检查余火,确认安全无余火后才准离开现场,并向保安值班人员交待情况; (6) 施工总体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负载安全试验(会同厂家驻现场人员一起进行),要达到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规定,否则禁止申请办理交工手续; (7) 新机安装时,第一次接通电、试运行工作,一律严格交由厂家驻场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随意进行接线、通电、运行等工作; (8)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厂家驻场人员指挥; (9) 施工底部骨架的安装要做到水平、牢固、可靠. 3、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6、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九、定岗定员要求: 1、 施工电梯安装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2、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3、 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每人¥12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4、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 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一次性损耗的材料,如铁丝、黄油、机油等等。 5、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6、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设备使用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运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7、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1、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2、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4、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元-¥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5、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元-¥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7、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8、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9、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0、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21、负责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计划编制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审批备查。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厂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按月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在15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内容15天以上的,除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延误工期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10%。 3、除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补货,或逾期更换电梯设备的,每逾期一天按该电梯设备金额的分之千三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无故拒收电梯设备的除外。 5、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乙方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该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尚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电梯设备随附资料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竣工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延迟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8、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修/维修/保养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如乙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资格资质的,乙方应退还已收甲方费用,并赔偿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0、除非另有约定,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或者违反依照法律法规应履行的行为,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2、对于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选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任何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达10日以上的; (2)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4、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安装调试,如属于分批交货的,该批次电梯设备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达7日以上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维修、更换义务达2次以上的; 5、任何一方依照本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无论是否对解除通知存在异议,均应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还继续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且乙方应对该等电梯设备自行承担保管、运输、装卸以及一切风险责任。 6、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价款;对本协议解除前所供及安装的电梯设备,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天灾、意外事故、战争等),任何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当局(政府部门)签署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由双方按不可抗力对原合同的影响程度进行协调,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15.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15.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十七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 。 十八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详细说明。 附件二:经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土建施工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应建设方委托,主楼电梯(4-5轴)进行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电梯安装工程 2. 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进场至 竣工之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认真执行建设、监理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负全责,对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2.乙方须设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基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应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且经建设、监理方审核批准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有关保证施工安全的具体要求。 4.乙方的有关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能力和职业素质,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甲方针对现场环境及项目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交底;一经进场,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安全通道、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电梯井口和井内的安全防护进行移交,履行移交程序,自移交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电梯井口及井内的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无关施工需要的现场活动。 6.施工前,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建设、监理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乙方必须具体落实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在甲方留底一份。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建设、监理及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9.乙方必须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应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11.乙方的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对于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电气焊作业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措施,并指派专人监护。 14.乙方须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纪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肇事者单位负责。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安全,甲方不承担由于临时用电方面引起的各种事故责任。 15.认真严格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首先协同建设、监理及甲方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安全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安全责任。 16. 乙方为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承担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乙方应管理好本单位职工的宿舍和食堂,不得在施工现场未竣工的楼内住宿、做饭。 17.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各类机械设备、材料、工器具均由乙方看护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丢失、损坏等引起的各种损失。 18.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有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9.本协议立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安全协议书,在该工程验收交付手续办理后自然失效。 20.本协议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承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合同 篇3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承建 工程的 室内电梯安装 (作业项目)由乙方负责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双方的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甲方指派 邹大权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及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代 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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