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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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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0篇)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严禁携带管制刀枪具进入校园,切勿随身携带管制刀枪具。

  4、青少年严禁携带、出售、转让、购买、保管管制刀枪具、弹药、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5、严禁浏览黄色反动网站,不购买、观看、传播、藏匿、保管黄色反动音像制品。

  6、严禁在校内外聚众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购买各种性质的彩票。

  7、不要因为好奇,试吸毒品,不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8、在校园不得拉帮结派,打击报复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9、未成年人要认清邪教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提高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严禁加入邪教组织。

  10、中学生应理性的看待早恋,将心底这份纯真的感情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共同促进。

  11、严禁贩卖、使用假币。

  12、赃物便宜买不得,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3、禁止毁坏、藏匿、丢弃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者处以一年以下徒刑。

  14、严禁偷窃、故意损毁或者藏匿他人财物。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张罗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治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治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题目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分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职员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盘点学生人数,发现题目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课前15分钟门卫人员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后15分钟当天值月教师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放学后20分钟关闭大门,不得让学校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与幼儿班最后一节课老师负责幼儿家长对接,让家长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寒暑假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人员进入校园。

  二、放学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长及值月(值日)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5、整理路队教师不在时,需向德育校长请假,由德育校长负责整理路队。

  6、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教导处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7、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8、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做好学生来校、回家的教育和监护义务。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上课教师要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提前脱离工作岗位。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4、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5、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6、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致伤性活动器具。其他教师不得截留学生留在教师里。

  7、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8、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9、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10、微机课、围棋课以及低年级室外课的科任教师要做好课前组织工作。

  11、幼儿班实行课前课后安全护导制度,由当节课教师负责。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分管领导在开学前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开学后定期进行安排排查,及时补救。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4、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时开关热水电源,定时填补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设备损坏。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随机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3、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4、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5、教师不得在锅炉房堆积摆放其他用品。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准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每天安排课间安全监护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教育。

  5、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负责课间安全监护,本人当日请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师进行课间护导。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仪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梯及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线头、线盒。

  2、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3、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不得随意改变用电线路。

  4、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九、突发灾害防护工作制度

  1、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实行分班整队放学,德育校长、值月校长、值月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

  3、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我校校园网是集信息教学、校园管理、教育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转,保证我校教育科研的正常进行,保证合法使用互联网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规,遵守校园网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的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有损学生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网络系统管理

  (一)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二)安全管理员工职责:负责校园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在校园网上网的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三)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在与外界交流过程中未经课件创作者同意擅自分发、传播教师的课件和论文等内容。

  (四)不得擅自将教师用机、办公用机转让给学生使用,不得接纳非本校工作人员使用校内计算机上网。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出于兴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六)为了保持网络带宽的合理利用,工作时间禁止BT下载和MP3等娱乐性软件,禁止工作时间内网上聊天、下棋打游戏以及其他与教育科研无关的娱乐活动。

  三、处罚办法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共享资格。

  (二)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由副校长任组长,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为成员负责学生的安全。

  2.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班主任和每位家长、学生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值周教师与值日教师每天都要认真检查学校的每个角落并做好记载,每学期学校都要进行几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微杜渐。

  5.专设门卫负责来往客人的登记,禁止车辆进入。

  二.加强宣传,着力硬件,完善设施。

  1.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张贴安全标语及图片,在楼梯、操场、食堂等重地设置警示标志或标语,每学期对学生集中进行两次安全知识讲座及演习等。

  2.进一步完善设施。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我校仍然挤出资金增设监控摄像头、灭火器、应急灯、橡胶棍、盾牌、等硬件设施,为安保人员配备服装,为学校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检查,采取措施,常抓不懈。

  1.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秩序。

  2.加大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每天有值周教师、值日教师和安保人员巡视校园,实行晨检、午检制度。

  3.采取教师护送和家长接送制度,以确保低龄学生的安全。

  4.注意交通安全和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

  5.对住宿生的管理实行夜间巡查,发现问题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

  6.严格监管食堂,防止各种食物中毒事件。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治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题目(原创)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题目(原创)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部分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进(原创)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分、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还会影响到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进(原创)岗位目标责任制,假如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题目(原创),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为规范全校师生的日常行为,强化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文明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望全校师生共同学习和遵守。

  (一)努力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和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不随便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和其他杂物;不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不随地吐痰和乱放垃圾。

  (二)爱护公共财物和基础设施。不在桌椅、门窗、墙壁、路灯电线杆等处乱刻、乱画、乱涂、乱贴;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损坏公共设施;禁止在楼道内追逐打闹、拍球。

  (三)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严禁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型、染发、烫发、戴首饰、描眉;严禁赤背、赤脚或穿背心、拖鞋进出教室、办公室和其他公共场所。

  (四)文明待人,举止言谈文雅大方,不说脏话和粗话。不得在公共场所集体起哄和大声喧哗。

  (五)严禁聚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学生吸烟;教职工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

  (六)严禁学生上网、夜不归宿;严禁偷盗行为,拾到财物要主动上交;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

  (七)遵守校园内交通秩序,不骑飞车,禁止乱停乱放自行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禁止学生在教学区内骑车。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学生出入要主动刷卡;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遵守登记制度。严禁学生翻越围墙、栅栏。

  (八)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等,不乱扔馒头,不随意倒剩饭、剩菜。

  (九)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早出晚归,不留校外人员住宿;不违章违规用电(包括私拉电线、给电源充电);不在床上点蜡烛;严禁乱焚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

  (十)不准私带刀、剪、针、锤、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到学校,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报告。

  (十一)预防食物中毒,不要购买过期变质食品,不饮用生水,发现病情,及时上报,进出校门要遵守秩序,不能无故离开校区。

  (十二)男女生交往,举止要得体,在公共场所严禁男女生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不文明行为。

  (十三)门卫要统一着装。做到对来访人员特别是对学生家长要热情接待,遇到问题耐心解决。

  (十四)凡在校园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食堂及宿舍人员)一并遵守本行为规范。

  说明:各部门、各年级对所辖人员以及公共区域的不文明行为,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在校园内,对出现严重不文明或其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大楼内:

  1、教室活动时,要跟课桌椅保持一定距离,注意不要碰撞到桌椅角。

  2、不要随意碰触任何电源开关和多媒体设备。发现教室内电线松落、电器开关或插座损坏、风扇和灯具松动等情况,要立即告诉老师,不要自己动手修理。

  3、课间文明休息,不在走廊里追跑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在楼梯扶手处往下滑行,不推挤着上下楼梯。

  4 、同学间不做危险游戏。不在走廊及其他非运动场所踢球、打球。

  5、排队取饭菜,不插队,不拥挤,不起哄。

  6、不准带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

  7、没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同意,不得擅自离校。

  二、体育活动中:

  1、运动前要认真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女孩子摘下发卡、塑料或玻璃饰物,男孩子不要在衣裤内装小刀等锋利物品。

  3、要在教师或同伴的保护下做器械运动;如单杆、双杆运动时,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尤其是投掷标枪、铅球时,不能擅自投出或捡回。

  4、不脱离团队单独运动,不与同学推挤追逐,不搞恶作剧,不用运动器具互相丢掷。

  5、运动后及时擦净汗水穿好衣服,不要立即用凉水冲头,以防感冒。

  6、在运动中或运动前发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体育老师或班主任。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或专用。,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记录。后勤工作人员参加共同值班。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总则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的安全、促进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根据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系统,是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网络安全

  一、校园网主要设备和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网络设备由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兼职)协同网络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变更接入我校校园网的任何服务器或工作站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网线并按网络信息中心指定的网络地址连接入网。

  三、各用户局域网IP地址,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四、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五、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六、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确需移动线缆者,应先征得网络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后要及时恢复。

  七、除网络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八、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信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九、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学院主页上公共信息及新闻由学院党办及院办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和制作上传。

  十一、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十)有损学院声誉的信息。

  十二、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留一年。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四、因扩展信息点而在有关部门安装的网络设备,如交换机、集线器、服务器光纤转换器等,应由安装点所在部门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对该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解决。

  十五、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高高兴兴上学来,安安全全回家去,为了保证全校师生交通、饮水、用电、体育、劳动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右侧通行;

  2、不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不得骑车上路,在马路上不要几个人并行;

  3、在马路上不要追跑打闹;

  4、不得争道抢行(宁停3分,不争一秒);

  5、教师上班,学生上学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不要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要稳行,保证安全。

  6、注意铁路安全,不到铁路附近玩耍。

  7、冬季要严防煤气中毒。

  二、人身安全:

  1、不能打架、爬树、上房、乱扔石头等;

  2、不准带一切危险物品(如电工刀、三角刮刀、弹弓等)。

  三、体育安全:

  体育课严格按教师要求去做,穿好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做无教师指示的`动作。

  四、用电安全:

  1、严禁乱动、触摸学校的电闸、灯管等带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

  2、不得私自乱接乱扯电线,电路有问题,找专职电工维修。

  五、饮水安全:

  1、定期清理饮水机,不喝不洁净的水;

  2、要喝开水,不喝温水、生水;

  3、不要和别人共用水杯;

  4、水源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六、其他安全:

  1、严禁乱动消防器材,放学后注意关好门窗、电灯;

  2、夏季严禁私自去海边、池塘、河边、水库去游泳,不得在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去野外郊游。

  3、放学后要尽快回家,去别人家时,和家长打招呼。

  校园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注意行人标志或注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衔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

  (16)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别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求凡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一、知道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政教团委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5、每学年邀请法制校长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学校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学校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3、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4、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5、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6、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1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建立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潜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一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2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3

  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⑴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

  ⑵不要在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

  ⑷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⑸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⑹不要在公路上晒粮食及农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戏、踢球玩耍等;

  ⑻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并行、攀扶、漫不经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识。

  2、骑车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

  ⑵骑自行车上街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

  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间去骑。

  ⑷骑车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来拐去。

  ⑸转弯时不能抢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后方,并要打出明确的手势,表示转弯的方向,超车时不能影响被超车辆的行驶。

  ⑹骑车经过交叉路中,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路口红灯时,要及早刹车,不能越过路口的停车线。

  ⑺两人或多人一起骑车上街时,不要并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赶地疯闹,或相互开玩笑。那样既影响别人正常行驶,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骑车时,不能撒把,来显示自己骑车技术,也不能图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机动车辆。

  ⑼骑车不要带人或过大、过重的东西,也不要手里拿着其它物品骑车。

  ⑽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⑾中小学生严禁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按规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

  3、乘车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的车辆。

  ⑵乘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

  ⑶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

  ⑷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⑸下了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预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低年级的同学现在正是掉牙齿的年龄,不要乱吃零食,要时刻保持口腔卫生,这样才能长出坚硬、整齐、洁白的牙齿。

  5、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6、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7、小孩子最喜欢嘴里含些东西,特别是一些比较硬的东西,这样很容易滑入肚内,并且也有很多细菌,会造成痛苦至危险。

  8、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四、火灾的预防与自救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盘、瓷盘或水泥地、砖地上,同进还要注意远离可燃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7、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9、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10、清明节时,扫墓也要特别注意香蜡引发的火灾。

  11、家中发生大火应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12、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13、要加强对儿童、痴、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要及时制止这些人在野外用火,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14、五不烧:未经批准不烧,没有专人负责不烧,二级风以上天气不烧,没有防火隔离带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15、十不准: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烧牧场,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野外烧伙取暖及野炊,不准乱丢烟头、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准在林边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火驱蚊和使用枪械狩猎,不准在林边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16、严禁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林带。

  1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学生不得自发上山扑火。

  18、有火灾隐患可拨打林区防火指挥部电话:。

  19、学生应特别重视《护林防火教材》并经常与家长一起阅读,使家庭成员不要成为护林防火的责任人。

  20、重点防火期不使用大负荷的用电设备,防止电线负荷过大易起火。

  五、用电安全教育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3、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4、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6、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7、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8、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

  9、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六、流行病预防

  1、早睡早起,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动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坚持室内通风换气。

  3、要经常做到勤晒衣服,晒被褥,晒太阳,勤换洗衣物。

  4、饭前便后,手接触不放心的物品后应及时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开水,饮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减要适度,住宿生棉衣不要过早带回家,应放在寝室,及时添加。

  7、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发期,应尽量避免到公共场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窜门减少感染机会。

  9、流行病高发期,应加强室内消毒,公共场所消毒。

  10、6个月至15岁的儿童,必须按免疫接种时间及时接种疫苗。

  11、疑似病症要及时检查确诊,不要讳疾忌医,作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病及时就诊不要带病上学。

  12、病人的餐具要与家人分开并消毒,房间要保持通风。

  13、学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备餐具,就餐前后都要清洗干净。

  14、校园内不得喂养鸡、鸭、狗等动物,学生不能将猫、狗等动物带入校园。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后要及时通知家长,回家离校治疗,避免传染。

  七、实验室安全常规

  1、学生到实验室应排队出入,不得拥挤。

  2、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按照仪器铭牌规定进行选用和使用。

  4、不经教师允许,不得自作主张,按自己的猜想胡乱试验,以免造成危险或损坏实验器材。

  5、做电教实验时,注意安全用电,以免触电。

  6、实验完毕后,要整理好器材,电学实验,先断电源,注意检查电路是否安装正确。

  7、实验所用的药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时要保证安全,遵守有关规程和操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8、学生需严格遵守老师的各项指示。

  9、没有老师陪同之下,学生不可进入实验室。

  10、用完试剂及化学药品须立即放回原处,不得将药品带离实验室。

  11、学生不可在实验室内奔跑及追逐。

  12、实验进行中不可擅自离开。

  13、如打破仪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会老师。

  14、长发必须束好。

  15、如有需要请配戴安全眼镜。

  16、学生须熟悉紧急应变计划。

  17、如学生希望在校外自行进行实验,应先寻求老师的意见。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4

  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安定团结的局面,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校内的人员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门卫工作人员核验。门卫登记核验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交通大学工作证、校园卡、学生证及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实行抽查登记,对不配合登记工作的人员,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二、驾驶非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经过门岗时行驶速度不得高于5km/h。门卫工作人员对驶离校园的非机动车实行抽查登记制度,被检查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门卫工作人员登记。

  三、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标示有序入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校,需向门卫工作人员出示物品放行证,经门卫核查后方可离校。

  四、驾驶20人座以上(含20座)客车、货车(载重在1.8吨以下的微型货车除外)、施工车辆必须由二级单位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在指定校门入校。

  五、运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机动车辆,须符合《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须由学校安全与环保办公室报保卫处登记备案,同时每次进入校园前报告学校安全与环保办公室,进入校园后按指定线路行驶,限速15KM/H。

  六、携带宠物、危险品禁止进入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七、境内外新闻记者进入校园采访,须持相关证件或介绍信至学校宣传部备案,经宣传部批准报备后方可在校内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八、境外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等活动,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

  九、校内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文明礼貌,互敬互爱,举止得当,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安全,不得干扰和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私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严禁擅自动用和损坏通信、电力、消防等设施、设备。

  十一、车辆在校园内行驶,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警示标志,行驶速度不得高于30km/h,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超速和鸣笛。

  十二、学校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礼堂、体育场馆等场所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借用,必须经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

  十三、在校园开展三天以上的建筑或维修活动,施工方应当按照流程报请学校有关机构审批。特殊场所或路段临时施工的,需报请保卫处批准。

  十四、告示、通知、启事等张贴物,应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学校有关机构同意。

  十五、在校园内组织集会、演出、讲座、报告等各类大型公共活动,或超过600人参加的跨校性活动,组织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明确安全责任人,完成报备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十六、集会、演出、讲座、报告、宣传等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法律、规章。不得反对我国法律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权利,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

  十七、不得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演讲等活动,不得鼓动、串连家长或其它社会人员进行非法的上访或者冲击,围堵办公场所的活动。

  十八、组织社团,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团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

  十九、凡在校内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有合法证照,经学校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二十、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摆摊设点,禁止串楼推销商品。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园内从事有经营性质的产品介绍、展览、广告宣传、电脑网吧、游戏厅等活动。

  二十一、学生宿舍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的,须经学校宿管部门批准,经保卫处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拉乱接电线。

  二十二、校园内禁止各种宗教、迷信和违法活动。

  二十三、严禁赌博、吸毒、酗酒肇事、打架斗殴、复制和传播非法书刊或音像电子制品。严禁窝藏、买卖剧毒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二十四、严禁私藏、携带或买卖管制刀具、枪械。

  二十五、应当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准在网上发布,转帖各种不良信息。

  二十六、不准在校园内乱涂抹、乱刻划、乱张贴、乱扔杂物(含建筑垃圾)。

  二十七、不准在球类、旱冰、滑板等场所外进行相应的活动。

  二十八、不准在校园内的湖、河中游水,不准擅自在校园内渔猎。严禁在校园内饲养家畜家禽和宠物。

  二十九、禁止在学校燃放烟花爆竹。

  三十、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保卫处。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制作并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四)加强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处理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报警,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 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预算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经费预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并将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计入其年度总工作量,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确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与下属机构和岗位、场所、部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问题;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四)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防止遭人为破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畅通;

  (五)具体负责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并组织做好其培训工作;

  (六)具体负责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消防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协助单位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六)联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与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四)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6

  1、根据“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平安”的要求,有方案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连接的校内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内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内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内“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大事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或专用。,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记录。后勤工作人员参与共同值班。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状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方法,假如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殊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7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领导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及功能室通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体育活动责任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做到快、静、齐,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辆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6、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8

  学校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构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2、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职责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带给安全保障。

  3、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4、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

  为了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的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职责,提来源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输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职责后,再提来源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状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状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状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进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用心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务必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因教学房屋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组织急救,并拨打“11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务必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状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样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务必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务必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9

  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校师生员工以及来我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师生员工,应持有本校的工作证、学生证或学校发放的其它有效证、章进入学校。

  第三条:学校招用的临时工和校内的暂住人员,进校后应立即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暂住证和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证件成本费和抵押金,凭证进入学校。

  第四条:国内新闻记者来我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事先征得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五条:外籍人员来我校进行公务、业务、采访活动,须持省、市有关部门的批件,经外事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在外事部门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活动。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本校,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的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学校的校园管理秩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应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由校保卫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留宿校外人员,特殊情况须留宿校外人员的,应当事先报请舍务管理部门批准。学生公寓内严禁留宿异性。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有权责令留宿人员离开学生宿舍,并视其情节报保卫处,按照《长春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处理。

  第八条:严禁在校园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和诬陷,不得随意到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或宿舍内进行纠缠,不得干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有权制止,学校保卫处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对已经造成后果的,由保卫处按照《长春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人事部门或学生部门也要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不准在公寓区、教学区进行妨碍正常生活及教学秩序的文体活动。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刻、乱贴、乱画;不得损坏花草树木;不得损坏公私财物。

  第十一条:告示,通知、启示、广告等,应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报请学校宣传部或保卫处同意。对于张贴、散发违背我国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诬陷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在校园内设置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擅自设置和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在校园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保卫处有权令其拆除和取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行拆除的,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拆除,费用由设置、安装者负担。

  第十三条:师生员工和群众团体在校内举行集会、演讲等公众活动(不包括学校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集会以及学术报告等活动),事先需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学生需报请校团委或学生处批准。申请中应注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责任人姓名和安全措施等,并报保卫处备案。集会、演讲等活动不得反对我国法律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第十四条:师生员工组建社会团体,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组织和报刊,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十五条:禁止商贩进入学校内设摊、叫卖、收购。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保卫处有权按照《长春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车辆进校后,应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不准鸣笛。入校车辆一般不准在校内过夜,确需过夜的,需经保卫处批准到指定地方存放。本校机动车辆凡是不执行任务的,应当停放在车库、车场内,不得在校内其它地方停放。本校师生员工的自用车辆,应按学校规定的地点存放。外来车辆应在门卫登记,经许可后进入学校,并按指定地点存放。违反以上规定的,师生员工有权制止并报告学校保卫处,保卫处有权按照《长春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外来青少年(包括学校家属子女)违反本规定的,保卫处除对当事人按照规定处罚外,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学校和家长。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保卫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0

  一、总则

  校内网络的平安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平安,保障信息的平安,运行环境的平安。

  校内网的全部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平安爱护条例》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规,遵守校内网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的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有损同学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平安。

  二、网络系统管理

  (一)在校内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二)平安管理员工职责:负责校内网络平安和信息平安工作,对在校内网上网的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平安和网络平安教育。

  (三)敬重学问产权,不得在与外界沟通过程中未经课件创同意擅自分发、传播老师的课件和论文等内容。

  (四)不得擅自将老师用机、办公用机转让给同学使用,不得接纳非本校工作人员使用校内计算机上网。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出于爱好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平安。

  (六)为了保持网络带宽的合理利用,工作时间禁止BT下载和MP3等消遣性软件,禁止工作时间内网上谈天、下棋打嬉戏以及其他与教育科研无关的消遣活动。

  三、惩罚方法

  (一)违反本方法规定,由学校赐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状况赐予肯定的经济惩罚,情节严峻的取消共享资格。

  (二)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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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