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小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小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小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2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小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局域网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校内各部门、各社团办校内刊物、报纸,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凡有校内刊物、报纸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3、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各院系、各部门自办的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定,并按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及时更换。 4、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凡校内各部门张贴海报、广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标语、空飘等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5、校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张贴。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张贴者,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讲演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3天向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经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7、校园书报销售摊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售卖。书报内容必须科学健康。如有格调低下、黄色等不健康内容,将对摊主进行处罚。 8、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部门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报,经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 9、校内各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的宣传材料和网上宣传材料须经党委宣传部审阅同意。 10、学校每年年底将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奖励。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