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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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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十篇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1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一、针对各专科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护理骨干、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进护理理念、护理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二、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三、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各种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四、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五、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3

  1.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吸取新的知识,必须十分重视护理人员的外出参观学习,积极争取机会,拓宽学习路径。

  2.外出学习参观必须有计划、有目标,做到学用结合。

  3.外出学习者必须十分珍惜学习的机会,回来后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根据学习内容,在相应范围内向护理人员作外出学习汇报,实现知识共享。

  4.非计划内的参观学习,必须事先向科室、护士长、护理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参加。

  5.外出学习者必须自觉、严格地遵守学习班或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和自身的形象,有违纪者5年内不得再次外出参观学习。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学校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学校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合同期限(一年),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纪律及其它要求等。

  4、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七、其它

  1.解聘。

  2.缓聘。

  3.低聘。

  4.辞聘与拒聘。

  5.落聘。

  八、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2.制定方案阶段;

  3.全面实施阶段;

  4.转岗分流阶段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学校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特制定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校车安全工作。

  一、责任对象:

  校车司机、跟车老师

  二、责任要求: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园长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3、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政主管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4、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带走, 而应带孩子返校,以便家长及时联系孩子。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园长或相应负责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6、车内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将手指或头伸出车窗外,或在车内打闹。

  7、幼儿园做校车的孩子当日没有出勤,该班班任老师必须与负责接送的老师及时了解孩子没来原因,并再次和家长电话确认。

  三、责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签约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失职、渎职情况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6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7

  l、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8

  一、总体要求:

  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作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的作风与工商机关的作风建设相适应,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工商部门应有的良好形象。

  二、压缩人员,控制人数。

  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对待的原则,逐步减少临时聘用人员的数量,确保三年内达到省、市局规定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一是要与在职在编工商干部一样,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国家局、省局“六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工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约束,抓好督查。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在聘用期内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

  三是严格控制临时聘用人员人数,对确实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各分局要做到计划在前,审批在先,不得擅自聘用,录用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切实把一些综合素质高、年龄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技能的人员充实到工商行政管理辅助岗位。

  四是规范聘用手续,今后,各用人单位对临时用工人员一律实行一年一聘,严格按照县局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资渠道。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新聘人员必需报局领导批准,到人教科备案,方可聘用。对一年一聘的协议也需报县局人教科存档备查。对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给工商部门廉政行风建设带来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相应扣除考核得分。对擅自聘用临时人员,在以后辞退中造成不良后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时聘用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损失由聘用责任人自己承担。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9

  1、工作人员上班不准带戒指、手表等,不准国长头发、长指甲,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保鲜柜、雪柜、油烟罩、下水道等应每日清洗,墙面必须保持干净;

  3、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海鲜类与肉类必须分别清洗、分别加工、分别存放;

  4、发现蔬菜、肉类或其他副食品有异常,如有异味、变质、霉烂或变色等,应及时报告领班主管或经理,在未得到领导的.明确意见前不准擅自处理;

  5、凡从巴厅带出食品、用具、调料的工作人员一律按偷窃论处;

  6、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各个用火点,保证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关闭,栓好门用通道后方可下班。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一、制定维修保养计划

  1、项目工程部各专业主管负责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初稿。新项目在正式接管后两个月内做出,并上报项目经理。计划分专业制定。

  2、工程部负责人在收到维修保养计划初稿后,对初稿进行修订。上报项目经理审批,此工作于15日内完成。

  3、项目经理在收到本项目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后,于15日内审批完成并下发至工程部执行。

  二、执行维修保养计划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召开一次有关设施设备的工作会议,听取工程部关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执行情况及遗留问题的汇报,同时听取有关部门对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维修保养工作中需要配合及工程部负责人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

  2、工程部负责人将审批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按月、按系统或专业下发至各专业主管,各专业主管按计划实施。

  3、每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填写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于工作完成后二日内将此记录上交项目经理。

  4、工程部负责人将每月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汇总后于第二月首5日内做出并上报项目经理。

  5、因客观原因经批准未按期完成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由工程部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修改维修保养计划

  1、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每计划年度最后一个月首日前项目部工程负责人将修改稿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于15日内审批完成并下发至工程部负责人。

  2、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若未进行修改,同样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时间为15日。

  3、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进行修改,但每项修改必须经工程负责人审核并将修改理由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后的修订计划送达项目工程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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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