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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规章制度
范文

卫生规章制度十篇

卫生规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

  公司企安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车间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卫生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区域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及室内公共办公区,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行清扫;

  3、领导办公室:由指定人员每天进行清扫。

  四、制度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定期给植物浇水,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2、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保持整洁,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五、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8:30之前,值日人员应将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干净;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会议室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人员在开会前后将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地面垃圾碎片清理干净,关闭电器、电源照明。

  4、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5、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保持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6、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茶水、乱扔烟头等影响植物生长。

  六、监督与检查公司综合部主任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劝导责任人及时整改、修正。

  七、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规章制度 篇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卫生规章制度 篇4

  村卫生所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一、在所辖村(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采用高效、经济、方便的诊治方法,为村(居)民提供常见病诊疗服务,做到合理检查,规范用药。

  三、认真执行门诊登记制度,对就诊病人要建立门诊病历(门诊日志);病历和处方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妥善保管。

  四、对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及病情严重和疑难复杂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诊。

  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证治疗室整洁、规范,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所用药品须由正规渠道采购,科学保管,保证药品质量,避免药品积压、过期失效。

  七,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及其可疑病例,必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上报。

  八,遵守工作纪律,在岗着装整洁,实行每门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九.服务热情文明,工作尽职尽责,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小断提高服务水平。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汪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白勺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树卫生所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品。定期公示药价,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二、技时清理过期、失效、伪劣、变质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三、凭医生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使用方法认真核对后执行配发并正确划价,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应及时向开处方医生提出后方能执行更正。

  四、中药方剂必须将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另包注明。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五、药品应按作用分类存放,明码标价。瓶签正确粘贴并保持清洁,排放整齐。

  人、抢救药品、器械应放固定位置,及时补允更换。

  村卫生所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筹。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村卫生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所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乜牛所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二、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进行报告。

  三、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隔离治疗或转入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四、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并掌握病人动态情况,做好跟踪随访。

  五、协助上级机构开展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对病人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对结核病病人发现与报告工作,配合镇卫生院做好辖区内结核病病人的服药治疗和访视工作,提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产生。

  七、开展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协助上级机构做好医学调查、医学随访、医学救助,并妥善保管好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严格传染病管理制度,对因瞒报、缓报或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造成疫情扩散、传染病暴发流行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生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加强本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三、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本公司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

  四、奖励条件和范围

  1、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

  2、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3、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

  4、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5、奖励形成式奖励程序

  6、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卫生规章制度 篇6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3、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卫生规章制度 篇7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卫生规章制度 篇8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卫生规章制度 篇9

  一、每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参加医院及护理部举办的全院性业务学习及各类护理学术活动。

  二、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采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分和点评。业务学习内容为:专科新业务、新技术和发展动态;专科理论及操作技术;质控环节中的重点难点等。

  三、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特点,每年初拟定各层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跟踪落实,根据培训内容定期进行相应考核。

  四、每年科室内择优推荐不同层次的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学习。

  五、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学历学位学习),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六、各作业区应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每年初将培训计划交护士长处备案。由各区作业组长组织实施。

  七、妥善整理保管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资料。各种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用、晋升、薪酬、表彰等的依据。

卫生规章制度 篇10

  1、公司提供工作餐(限中午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饭前洗手、洗脸,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和保安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扣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乐捐10元。

  8、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1次乐捐5元。

  9、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乐捐10元。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人力资源部给予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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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7: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