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
范文 |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十篇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1一、 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远教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等。 二、在远教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频繁地关闭或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和振动机器。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一分钟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三、远教接收系统的电脑在使用时,如果硬盘出现嘎嘎响声时,应立即关机,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以保护硬盘及数据。 四、 不要用手触摸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荧屏 五、 电压过高或过低或是远程教育设备过载或失控时必须连接UPS电源等防护装置。 六、雷电天不能使用远教设备,并将电源插头拔下。 七、远教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台布盖好。 八、远教设备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不能把液体(水)滴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否则不用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擦拭。 九、远教设备长时间不用,要一个月左右开机通电运行一次,以使远教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当环境发生异常(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将远教设备及时移出所处环境。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相关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设备保障部参与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二章 生产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 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生产部结合设备保障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 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报,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九条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3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设备档案资料的说明 1、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选型(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设备的资料整理,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2、设备档案资料的内容 ⑴、厂家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⑵、设备安装、记录、调试记录验收移交书。 ⑶、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⑷、设备大、小修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查记录。 ⑸、精度校验及检查记录。 ⑹、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⑺、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书(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⑻、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⑼、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⑽、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⑾、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⑿、其他资料。 三、设备档案的管理 由公司档案资料室负责统一集中管理,保证设备档案资料。 四、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 1、新设备进公司,供应公司人员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 2、设备检修与维修期间,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测绘,经校对后将测绘图纸汇总成册存档保管。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查各种资料,并负责将审查合格完整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员,由档案室管理人员建档并在移交单上共同签字。 4、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带出资料室,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五、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1、技术文件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2、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管理部分管人员作分类整理后交资料室作统一管理。 3、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4、图纸上的技术要求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5、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6、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7、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中注明。 8、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9、外协加工和自己制造的非标设备的各种资料管理与外购标准设备相同。 10、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设备图纸资料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六、图纸资料的借阅审批手续 1、资料管理员认真按《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期限等项,借阅人在签字栏内签字。 2、绝密文件资料借阅,需经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其它资料可由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 3、借阅超期未还者,应办理延期手续,丢失、损坏者作价赔偿。 4、非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公司服务的人员经设备主管批准,可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外来服务人员需将资料带出,应经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5、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6、本单位人员调出或离退休前,有借阅资料未还者,须办理归还手续,否则,党政部不予办理调、离、退手续。 七、本制度由党政工作部负责检查、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负责监督。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4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5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61、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制度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xx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xx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7为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保持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减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实行人员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运行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运行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检查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设备状态。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产。 5.运行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人员(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未经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9.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运行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8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业务接待员应具备助工或高级技工以上职称,有机动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3、业务接待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 4、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告知客户有关会诊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 5、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6、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 7、业务接待员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8、更换的配件由客户自己带来的,要填写《客户自带配件登记表》,并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作出约定。 9、会诊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10、业务接待员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自带配件登记表、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9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10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某地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某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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