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范文 |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十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安全归口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等有关情况。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d)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e)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 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消防电源监控器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7、信息传输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3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7.6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7.7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3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4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应保存以下资料: (1)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义务和(或)专职消防人员等内容。 (4)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控制室应有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5一、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原则上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6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应保存以下资料: (1)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义务和(或)专职消防人员等内容。 (4)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控制室应有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十一、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7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8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9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6、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3)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保卫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任务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2、每班不应少于2人。 3、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4、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 5、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6、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0一、为随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岗位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例行巡检,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二、巡检人员: 巡检任务由分管区长直接负责,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沿巡检路线认真仔细巡检机械设备及设施的运行情况。 三、巡检周期: 岗位人员对办公大楼消防基本设备及设施、消防用具、消防通道等每班巡检两次。 四、巡视路线: 消防控制室&rrr;消防供水泵房&rrr;办公楼1-10层消防设施(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排烟送风系统、消防栓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及应急灯、消防电梯等) 五、巡视要求: 1、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柜是否正常(每天自检一次,观察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各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是否正常;电流(0.6-0.7A)、电压(DC27V)是否正常)。 2、消防供水泵房: 1)注意观察泵的运行状态(如:振动、噪音、备用泵是否完好),观察管路及阀门是否有漏水(渗水、滴水成线),观察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观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0.4M)、末端试水装置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在指定位置,是否及时校验、检测办公楼1-10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喷嘴外观是否完备(防护罩是否脱落),报警阀组是否完备(指示是否正常)。 2)消防排烟送风系统:排烟、送风扇叶是否能正常开启、扇叶是否洁净。排送风机是否正常运转。 3)消防栓水灭火系统:消防栓是否完好(玻璃外罩是否打开、外观是否洁净) 4)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有杂物,卷帘升降开关是否洁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外观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工作(每日试用一次)。 6)消防电梯:电梯运转是否正常、闭锁装置外观是否完好。 7)消防安全标志及应急灯:安全标志能否清晰辨识、应急灯是否洁净完好。 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出口处是否有易燃可燃物品。 六、巡检问题处理方法 1、一旦发现设备运行故障(消防泵运行有杂音,漏水、锈蚀等;排送风机非正常运行; 报警阀组指示不正常;消防电梯运转不良、应急广播系统某些扬声器不能正常工作),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把具体时间、地点、位置、故障设备名称、设备故障现象、故障出现时间及值班领导姓名,详细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2、一旦发现管网压力位于非正常值范围等现象立刻通知值班领导,并按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做出正确反应,保证消防安全。巡检人员把处理过程,生产实际状况详细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3、一旦发现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喷嘴、报警阀组外观有污物;消防排烟送风系统的排烟、送风扇叶不能正常开启、扇叶有污物;消防栓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玻璃外罩非正常打开、外观有污物;立刻按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和现有状态及处理人员认真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4、消防安全标识脱落,应急灯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应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把具体时间、地点、现有状况及值班领导姓名,详细记录在巡检记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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