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
范文 |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精选20篇)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二、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经营场所所在位置适合从事食品经营,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三、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单位从事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2一、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期间不得会客。 四、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五、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六、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七、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八、尊师爱生,热情服务。决不许打、骂学生现象发生。 九、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十、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十一、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3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4一、炊事人员卫生制度 1、上班应穿戴整齐,工作衣和饭裙必需洁净。烹调与出售饭菜时必需做到“三白”。(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罩) 2、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进入熟菜间工作,须用消毒水洗手后用专用毛巾揩净,方可进入操作。 3、每年一次定时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炊事员工作。 4、在烹调操作时,品尝菜肴味应用小碗或菜盆。品尝后的余汁一律不准再倒入锅中。 5、严禁在操作时吸烟,食物用具要清洁卫生。 二、食品卫生有关制度 1、选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 4、炊事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饭菜、食品。 四隔离 1、生菜与熟菜分开。 2、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3、食物与杂物分开。 4、生盆与熟菜盆分开。 三过关 餐具和盛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要过关。 厨房卫生四定 定人、定时、定物、定质量,规划包干分工负责。 四勤三白 1、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衣服。 2、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罩。 三、食堂卫生消毒制度 1、当天收回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清洗消毒的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挨次操作,对油渍的餐具先用温水或洗洁精洗净。 3、对用蒸汽消毒的餐具,温度肯定要到达要求。一旦漏汽要准时修理,保9515证消毒温度不低于度,时间不少于分钟。 4、对用化学消毒法进展消毒的,浓度和消毒时间要到达所用消毒液(粉)的使用要求和规定。消毒完毕取出餐具后要沥尽消毒液,不得用揩布揩干,以免再污染。 5、对已消毒完毕的餐具应放入清洁柜内,防止再污染。 6、冰箱必需每月清洗一次,并填写冰箱清洗记录。 四、食品仓库卫生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0°C-10C冷藏贮存:至条件下贮存 2)0C-29C冷冻贮存:至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根本要求⑴清洁卫生⑵通风枯燥⑶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枯燥,避开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4C-0C-18C、高温冷库温度掌握在。低温冷库温度掌握在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治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20CM-30CM,、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肯定的距离。离地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把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清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五、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一、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如发觉食品有异味、发酵、液体混浊,一律不准出售。 二、入食物一律要烧熟煮透: 1、对肉类食品切块不要太大,烧煮时要上下翻动; 2、不贪图生嫩; 3、不做到外焦里生,油炸或烧烤食品(如:面拖鱼、炸猪排等)要防止大火过旺。 三、防止烧煮时间过短,对外购熟食或隔餐隔夜食品,要回锅煮熟煮透。 四、严格遵照食品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清洁食品被污染,特殊对手工操作过程食品,对加工的刀、砧、揩布、容器应生熟分开。 五、工作前、便后应洗手消毒,操作食品时应做到“三白”,尝味时不用勺子。 六、严禁用塑料盆、铝盆盛装熟食。 七、不许从业人员带菌毒接触食品。 八、不做生凉拌菜、冷盆菜和裱花蛋羔等食品。 九、不售未经检验及病死的牲畜肉。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5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6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7为规范我校爱心午餐食堂管理,强化工作职责,保障师生安全,创建平安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责任状,由学校后勤处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 一、职责 1、树立安全卫生意识,掌握安全和卫生知识,自觉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 2、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不下锅。 3、荤素食品分开清洗,做到认真细致,清洗干净,用后炊具、餐具、容器、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等清扫和洗刷干净。 4、食品充分加热炒熟,不能有半生半熟食物,注意食品、食物的搭配。隔顿、隔夜及外购熟食回锅后再供应师生。 5、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饭菜做好出售前要用菜罩或盖子盖好,做好保温及防蝇工作。 7、剩饭、剩菜要妥善保管,及时进入冰柜冷藏,严禁供应霉变食品和变质剩饭、剩菜。 8、正确使用食堂机械用具,依规操作,注意安全,下班时“水、电、气、油”开关全部关好。 二、奖惩 1、因工作不负责,食堂存在饮食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落实的,学校有权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单方面终止与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 2、因工作不负责,人为原因造成饮食安全问题,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3、工作认真,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学校将依照用工协议给予奖励。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8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安排专人管理。 建立校长及其他负责人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禁止性规定 2、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⑵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⑹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以上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3、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4、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5、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办并报告。 6、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2经营方式 7、食堂可以学校自主经营,也可以承包或委托经营,但都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优先选择自主经营。 列入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 8、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当然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进行,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管理)单位。 9、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1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设备维修保养校验制度、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3食堂聘用人员 11、不得聘用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13、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4场所 14、食堂场所要够用,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15、根据需要配备设施设备,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16、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设置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5采购 17、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最好能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18、采购食品及原料做到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采购合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19、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凭证,凭证上载有上述信息。 20、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21、采购食品及原料,查验对方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6规范操作 22、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23、设计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4、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5、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26、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7、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需要再次利用的,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28、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9、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洗净、消毒。 30、食品留样。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也就是:名称、多少、时间、人员。 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31、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2、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交给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33、做到明厨亮灶。视频监控覆盖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 可以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9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0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实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刚好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刚好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1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2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针对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应急预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职消防员。(由管理员兼任) 2、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消防带、消防栓等。) 3、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兼职消防员负责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让每位员工都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每天晚上值班员要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完全关闭。 7、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铁中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 (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 (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3一、学校食堂必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学校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严格控制对沙河粉、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要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堂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如蓄水池等应有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腐工作。 三、加工经营场所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应在专间内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四、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 五、做好学生用餐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排队有序就餐,严防拥挤、烫伤事故的发生。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提倡学生自带碗筷,严防肠道传染病。 六、学校要由后勤总务管理人员定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检查。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会议,提高他们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的认识。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4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5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6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7一、管理制度的制定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1、每月25号各部门(班组)上报下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 2、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上月总结。 3、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员工上月考核表员工考勤表,物品盘点表等。 4、领班负责每月召开二次班前会,主管每天召开一次所管辖的全体员工会议。 5、经理每天早晨召开主管晨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大会总结工作得失,表扬先进,讲述下月计划目标,布置工作,参加酒店召开的各种例会。 6、领班,主管参加晨会以汇报工作。需要协调的工作为主,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7、领班检查率100%,主管检查率80%,经理抽查率60%。(抽查区内达到80%),并做好记录。 8、班前会内容要求以表扬为主,总结昨日工作,布置当日任务。 9、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班组内每周一次,各部门每月二次,经理每周分部门与员工谈心,了解情况。 10、每月召开一次前后台交流会,加强前台与后厨的`沟通。 11、厨房部安排每周至少一次菜品培训。 12、各部门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二次专业知识,企业文化的培训。 13、实行层级管理制,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直接领导负管理连带责任。 14、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作为考核管理人员的依据。 15、各部门(组)每周举行一次小的娱乐活动(游戏)活跃员工气氛。 16、部门每月举行一次演讲或知识竞赛,各班组选派优秀选手参加。 二、餐厅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餐厅营业的正常延续,使二班次在人员,物品方面做好交替,保管,对各级服务和酒店财产物品的妥善交接,各班组人员应遵循并执行此制度。 1、人员交接: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上岗,不迟到;上岗前到主管或领班处报到,仪容仪表达标,随身三带齐全。距交班人员下班前10分钟,交接班双方进行工作交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是客人用餐情况及客人的需求,双方人员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签字认可后,交班人员离岗。 2、物品交接:交接人员将工作区域内的摆台用品,服务用品等当面向接班人盘点交接,并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做好书面记录。 3、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认真,真实地填入《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体现出当时的客人情况,餐厅设施,器具状况等,接班人员下班前应将本工作情况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予以体现。 4、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使台面器具完善,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与值班保安人员进行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餐厅人员离岗下班。快餐厅与夜班人员交接, 5、午餐临近结束时,值班经理应到大堂副理处与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进入值班状态期间应注意对后期服务做好监督,有客人不满或投诉时及时处理,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做好电话订餐的记录工作和员工小时加班的记录工作,客人离店后检查水电关闭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值班结束后填写值班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 三、客人损坏餐具赔偿制度 为了更好的节约费用,控制餐具损耗,减少酒店损失,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客人在就餐中损坏餐具,应赔偿。 2、服务员应及时为客人换上新的餐具,迅速清理现场。 3、委婉地告诉客人需要赔偿,如是主宾或主人应顾及客人的面子,在适当时机再委婉告诉客人。 4、客人无异议时及时通知吧台损坏餐具数量,品名,赔偿价格,房间号或(桌号)客人姓名。 5、赔偿金额按财务规定执行,一般按进价的120%进行赔偿。 6、闭餐后及时上报领班进行登记并申领新餐具。 免赔: 1、当客人是老顾客时,不愿赔偿可以免赔。 2、当客人拒不赔偿时,可以免赔。 3、破损餐具在5元以下时,领班有权免赔;10元以下时,主管有权免赔;30元以下时,经理有权免赔;50元以上时应上报总经理。 4、免赔原则是坚持酒店利益,照顾客人面子,能赔偿的更好;最后达到双方满意。 5、立即做好登记,填写免赔单,在帐单上以未扣形式出现,当事人,管理人员双方签字生效。 6、写在值班记录上,例会时汇报上级 四、餐具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平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8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9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20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限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觉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难受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马上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解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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