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一、为保障影剧院、礼堂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影剧院、礼堂(包括排演场、俱乐部、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下同),均适用本规定。 影剧院、礼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影剧院、礼堂的经营单位负责。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三、影剧院、礼堂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下列要求: 1、观众厅应按设计设置固定座椅。不得随意增设座位。 2、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照度不低于一勒克斯。 3、观众厅二百个以上座位的`,其周围一百米内应不少于三座消火栓;不足二百个座位的,不少于二座消火栓;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和重点影剧院、礼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舞台台口应设水幕或防火幕,并有备用电源。 4、舞台幕布、银幕、窗帘宜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5、茶炉、取暖火炉及其烟囱,不得靠近可燃结构,烟囱穿过屋顶的,其周围五十厘米内不得有可燃物。 四、影剧院、礼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当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通风管道应为非燃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 2、风机进出口处应安装阻火闸门。舞台、观众厅、休息厅等处的通风管道应分别设置。分设有困难、必须连通的,应在相连处安装阻火闸门。 3、通风管道穿过舞台台口上部防火隔墙的部位,应安装阻火闸门,隔墙两侧一米以内的风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材料。 五、影剧院、礼堂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正式电工操作和管理,定期维修检查。 2、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舞台、观众厅和其他场所的配电线路,必须分路控制,禁止使用铝线。 3、禁止拉设临时线路。凡移动的电气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4、吸顶灯须采用瓷灯口,并有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均应设金属接线盒。面光、耳光灯泡表面与可燃结构(或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五十厘米。 5、工作灯的功率不得超过六十瓦。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增强各项目部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把施工现场各项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钢结构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 1、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3)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4)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管理项目部的义务消防队 (6)组织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增强工人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遵守和贯彻项目防火制度和规定,对违者进行劝阻; (2)了解项目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项目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使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报项目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制定项目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正确配线,对线路负责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接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运行情况,对有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违规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人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认真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正确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和柱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存储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气割、焊工防火责任制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三级以上的动火审批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的管道、容器等,未经清洗,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不准焊割。 6、涂装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封状态下溶解油漆; (3)禁止乱倒剩余油漆或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理工作场地,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工人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指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项目有关部门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卧室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项目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三、施工现场具体消防管理制度 1、工地消防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2)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时对防火安全进行顺带检查; (3)安全员每日例行进行现场(含防火安全)的日常检查; (4)检查应以脚手架,宿舍,仓库,食堂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安装电器; (6)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缺少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现场动火分级: 2.A一级动火区域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 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地进行动火作业; 2.B二级动火区域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临时焊割,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 2.C三级动火区域指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地进行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证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动火7天前填写好,并上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合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1天。 (3)二级动火证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动火4天前填写,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 (4)三级动火证由作业班组填写,在3天前提出,经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7天。 3、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一经发现按原价双倍处罚;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4、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一、 总则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收寄安全保障制度 一)原则 1. 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 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保存至少1年。 3. 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货物安全的内容 (1) 防止损毁。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 损毁 (2) 防止被盗。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内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 (3) 防止泄密。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 (4) 防止丢失。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 造成的快件丢失。 2、 保障快件安全的'注意事项 3、 保障汇通快件信息安全的要求 (1) 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准任何 人翻阅快件信息。 (2) 员工不得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 (3) 在货物处理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 严禁将货物私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5) 禁止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货物包装。 (6) 及时上报包装破损并有可能包暴露内件信息的货物。 三、 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各公司中转部应加强对中转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员安全的快件,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 1、 公司所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 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 及时报告的义务 (4) 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 保守秘密的义务 (6) 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四、 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公司应加强对运输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人员安全的物件,应立即停止派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保证人员安全。 五、 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除为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还应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保密。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领导假冒儡田伪劣等商品的工作,应予以积极配合。 各汇通网点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学习总公司各项安全性文件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安全性文件,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加强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 六、 汇通操作场地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操作场地消防要求 (1) 场内物件、物料码放时远离热源。 (2) 出口、通道处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 场地内严禁乱拉电线。 (4) 经常性地检查电器设备。 (5) 禁止使用明火。 (6) 定点放置消防器材。 (7) 每个工作日结束,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提高人员素质培训,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健全规章制度,达到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危害的效果,特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及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控制。 (一)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广东省消防法实施办法》等。 (二)术语 消防器具及消防设施:指国家法律法规所指定要求配备的各类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自动消防设施:指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等系统设施。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管理工作。 (一)规章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立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3、综合管理部依据《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利于消防工作的开展。 4、公司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手续齐全,符合作业规程。 (二)灭火救援。 (三)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负责监督落实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也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外来相关方。 二、术语及定义 1、四会:会报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 2、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级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企业法人职责: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总经理职责: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负直接责任。 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企管部职责: 1)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具体组织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并对开展工作的绩效负责; 3)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4)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培训,使员工具有:会管理、会检查、会使用、会报警、会救援等五个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5)负责做好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6)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7)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9)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申报、审批、验收; 10)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并监护动火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11)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一般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 12)参加和协助上级机构对公司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部门负责人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积极支持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参加企业的消防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紧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5)对本部门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灭火器材时,应主动及时报告企管部整改。 6)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2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企管部,同时,及时组织抢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或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6、班组长、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部门负责人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务; 2)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行为,监督定点吸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5)对责任区域内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使用过的灭火器材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企管部整改; 6)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气防火、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发生火灾时,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保安班、企管部报告,并带领员工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做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保护现场工作。 7、员工职责 1)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责任区的防火安全负责,自觉做好防火检查和整改工作; 2)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违章作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发现火警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更换; 5)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吸烟管理制度、严格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四、管理程序 1、消防“三同时”的实施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实施部门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申报、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和生产工艺及环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设 3计、施工、竣工验收,督促、检查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实施到位; 2)组织实施部门应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部门参与项目设计和建设,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与相关方签订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部门应及时将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公司企管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组织施工; 4)施工中,施工部门应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消防技术措施的实施到位; 5)竣工时,组织实施部门应通知企管部进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投入使用。 2、动火作业的审批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方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须向企管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2)企管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消防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审批意见,认真做好现场巡检工作,督促实施部门做好动火作业监护工作。 3、电热器具的管理 1)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电热器具,应按规定到企管部申请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预防由此产生的火灾和触电事故。未申报的,一律不准使用; 2)工程部门接到电热器具安装申请后,应派人现场确认,并指导、协助安装。 4、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1)各部门应对消防设施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不在消防设施周围摆放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企管部门更换; 2)企管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五、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1、当火警发生时各部门应严格按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及时开展初期救护和灭火、疏散人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救援; 2、应急报警电话: 直线: 外部:全市联动救援治安110火警119交通122医疗救护120 3、应急准备: 1)配备消防水栓,消防水水源,其供水应充足,水带、水枪应齐全完好。 2)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等灭火器材。 3)配备应急照明灯、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护鞋、绳索等。 4)应急响应: A、迅速切断电源、气源,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乱、防止烟气吸入、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B、抢险救灾人员及时出警,专人指挥,迅速抢救伤员、疏散被困人员、抢救贵重物资、评估灾情、上报救援; C、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防止事故扩大;D、正确选择灭火技术和方法控制火势,灭火时尽量选择上风位或侧风位、正确着装及个人防护,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工作; E、医疗救护队做好现场急救或转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员身体状况和健康;F、做好清场工作,清点抢险救援人员,评估灾情,并及时汇报。 六、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发生无人受伤的火警小事件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部门召集相关人员针对火警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上报公司企管部备案; 2)发生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企管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3)奖惩办法按《奖惩条理》相关条款执行。 七、培训教育 1)新进厂人员由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企管部门做好消防基本知识及企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2)外来人员由接洽部门召集,企管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或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或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初期的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八、附则 1、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相关附件另附。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一、居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三,吸取教训。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2为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二、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三、学校教职员工要学会使用操作灭火器。 四、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吹,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五、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等是否老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换,使用电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免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六、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使用煤气炉、热水器前要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煤气瓶、煤气炉等性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规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现火灾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师生要记住“119”火警电话。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3一、认真执行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二、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岗位责任制,组织学习立足自防自救。 三、熟悉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以及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方法,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 四、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五、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员,如发生火灾要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并保护好现场。 六、厨房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防火安全。 七、厨房每周清洗一次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并且每季度工程部对设施设备进行安检,以防止隐患发生。 八、如发生火灾及时通知总机及监控报警电话。 九、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下班后要与保安配合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关闭。清点完毕双方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做好员工厨房交班记录后离开。 十、热油开炸时,要严格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十一、员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导电引起火灾。 十二、灶头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电源、气阀并迅速上报,负责保护好现场,以便保安部和工程部进行检查。 十三、每位当班厨师要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检查。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4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5一、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和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 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 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xx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20xx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6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派出所、居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7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8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条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0一、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校园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学生要进行有季节特点的消防知识教育,教育学生野外不要玩火。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人员每日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检查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要给予处罚。 四、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对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⒈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⒊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⒋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⒌教室、宿舍使用应急灯,严禁学生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l、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6、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把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8、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晶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1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村(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众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各村(社区)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各村社区(村)的第一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村(社区)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 各村(社区)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 各村(社区)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七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各村(社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2一、公司全体员工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管理公司安环办、各分公司安全部组织员工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3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4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5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6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7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8为了杜绝在施工现场及周边3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直接管理的制度 2、现场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清理现场及居民楼3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可燃物,洒水。 7、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每起罚款500元。 8、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9、施工现场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10、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11、制定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方案。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9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制 1、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经营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经营的决议。 2、关心爱护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3、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措施和计划。 4、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之间的矛盾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落实整改。 5、制定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和掌握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及发生意外时的急救措施并定期演练。 二、采购、销售人员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经营过程中异常情况,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等行为。 4、负责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件,不得从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5、清楚购进、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数量,严禁采购假、劣质烟花爆竹产品,并建立健全购销台帐。 6、不销售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7、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应向购买者提供所购买产品的危险告知、使用方法、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烟花爆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烟花爆竹销售期间,销售点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3、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4、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5、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防火制度 1、经营场所内禁止明火,如违章吸烟、生活用火以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一经发现应立即劝阻。 2、经营场所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销售人员各负其责,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点大棚内居住,要实施24小时值守,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7、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0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生产及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全矿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人身设备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矿每月开一次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班组每月开一次安全活动会议,做到有内容、有要求、有成效。 三、防火用具器材和设备,由运行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有违反者运行人员有权制止。 四、因工作需要安置的临时电源,其电源线表皮无破损,开关完好,熔丝符合要求。工作结束时立即拆除。 五、矿内的永久设备,电源开关及导线等,均应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六、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炸药.硫酸等),必须由有关班组由专职人员负责,严加管理。不得随意摆放,严禁放在有烟火及产生火花的电源开关附近。 七、冬季取暖用的电炉,均由供应设备科批准许可,统一管理,发现缺陷应立即整改。 八、休息室、办公室特别是倒班室,冬季取暖电炉必须做到人离开时拉断电源开关,关闭照明。 九、全矿职工都是义务防火和义务消防员,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主动地向有关人员汇报。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消防法规和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我矿防火工作实施细则。 2、防火工作要重点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火灾隐患消灭于未然。 3、本细则在矿长统一领导下,由矿防火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 二、火灾预防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仓库、车库、油库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必须按着国家有关规定(消防法规)执行 2、物资仓库、油库、车库及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场地、要设有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 3、厂房、车间、仓库、油库、车库、船只、车辆及存有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场地,根据存放不同性质的易燃物资,要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 4、露天堆放的物资、设备,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物资要有专库保管,严禁同其它物资混放在同一库房。 6、需用明火的生产单位、车间、部位,要严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生火前要严格检查用火部位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如发现有易燃物资,清除后方可点火生产。用完火要立即将火熄灭,同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有余火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排除,人走火灭。防火工作实施细则 7、一切用电设施统由矿供应设备科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擅自安装、增设和拆卸电器设备。 8、职工使用的液化气罐,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9、冬季取暖设施,在点火前要经安全检查,符合防火要求后方可生火。同时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做到生火有人管,人走火灭。 10、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设备、工具等,平时不准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动用。 11、各单位对所属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养和定期更换,时刻保持有效状态。 12、矿区或各工业场所,应设禁火禁烟标志。 13、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全矿职工要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主动维护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违反防火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处理和制止。 三、防火领导组织和抢救 1、矿内设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防火工作。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各科室、各车间、组室,均为灭火抢救组织,各部门的领导均系灭火抢救组织领导。一旦发生火警各部门的领导要立即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扑救。 3、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党员、青年,救火抢险突击队。一旦发生火警党委和党支部领导要立即组织党员、青年进行抢救。 4、各单位领导均系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各部门的直接用火者及当班班长、车间负责人均为直接用火责任者。各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教育本部门职工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门的直接用火责任者要严格履行用火用电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5、矿区设兼职职护火员、矿区家属住宅区设专职治安防火员,负责所管区域的防火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6、在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抢救时,一切要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如公安消防人员不在,火警现场人员要果断采取灭火措施,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 四、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时,除立即组织扑救外,并要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程序和保护好火灾现常 2、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报告火灾事故。 3、对受灾者,要做好善后处理。如实报告灾情。 五、奖励与惩罚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报请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的单位。 (2)、发现火警,能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发生做现贡献者。 (3)、模范地遵守消防法规和局制定的防火实施细则,敢于向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做斗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者。 (4)、对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者。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实施细则,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不按消防规定办事,无防火制度、措施,对消防工作极不重视的'单位; (2)、发生火警、火灾不组织扑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不进行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火警和火灾事者; (4)、家长对未成年子女不进行防火教育、不监护,经常玩火并造成损失者,罚监护人; (5)、平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标志影响救火者; 3、违反消防法规和本细则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损失,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工家用电器及生活用火管理 1、家用电器(电视机、电饭锅、电熨斗、电褥子、收音机、录音、录像机等)送电后不准离人,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电视机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时要关闭接收器,以防雷击起火。 2、各用电户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电器、电源线路是否有破皮漏明线现象,如发现有漏电现象要立即提出修理,以防触电伤人或短路起火。 3、各住户做饭、冬季取暖生火后不能离人,人走要将炉火熄灭。 4、各住户储备的烧柴堆在距住宅三十米经外的安全地区。由用户自己看管好。 5、使用液化气罐的住户,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时要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放气,在室内没有放完液前严禁明火和打灯,以防爆炸起火。 6、各住户使用的液化罐,要正立放在通风处,不准倒放、倾斜、捣罐、火烤加热和自行倒放发液。 7、各住户家长要严格管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玩火和搬动液化气罐阀门。不掌握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的,严禁点火动用。 8、各住户及独身职工禁使用电炉子,以免电源线超负荷运行,造成短路起火。 9、在家属住宅区及放有易燃物资的地方,严禁在露天明火和随地扔烟头。 10、各住户要高度重视自己家、本栋房、本区域的防火工作,对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互相关照互相监督,把防火工作做好。各住户平时都要备有防火水,一旦发生火警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扑救。 11、发现火警,要立即报告。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服从公共场所主管单位和保卫处的管理。有报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 (二)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上课、娱乐等活动时,组织者要引导活动人员按顺序出入场,并派专人协助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的秩序。参加活动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四)学生必须在老师和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各种电气设备,禁止乱用、拆卸、破坏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五)禁止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公共场所使用完毕,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清除火种,关闭照明灯; (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对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四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特别是临时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使用的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或钢瓶)、阀门、法兰接头、仪表软管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因松动、破损或老化等问题造成气体泄漏,遇明火、电气火花等火种而引发火灾;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3、发现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打开门窗,采取自然通风,禁止使用排风扇通风,严禁使用明火和启动电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时,用油应控制在油锅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锅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制作饭菜或化解动物油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得离人; 5、使用罐装气体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厅,严禁气罐(瓶)与就餐厅同一空间内使用。对气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处存放,以免由于高温引起气罐(瓶)爆炸。备用的气罐(瓶)应在单独库房内存放,库房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间使用抽(排)油烟机应经常清洗,防止油垢积存过多加重电机负荷而引起火灾。对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油垢、烟灰应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气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热水浇等手段加热气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气罐(瓶)内的残液,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0、食堂、餐厅在改建和装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装饰件为可燃材料,则灯泡的功率应控制在60瓦以内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离。接装的电气线路宜采用铜芯线并用金属管作保护,电气设备及电器产品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1、餐厅特别是餐厅内的小包间,在用餐完毕后应及时检查,清除烟头、火柴梗等火种和可燃杂物; 12、风味餐厅或食堂要加强对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锅、砂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火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炉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酒精炉和木炭炉要慎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作燃料; 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强对药品发放、储存的管理。药房内药品的摆放应整洁有序,药品的储存必须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对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二)电闸前和灯具下方严禁摆放货架,货架与货架之间要保证足够的疏散距离。货架与房顶、货架与墙的间距要符合有关规定; (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拥挤、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乱扔废纸、遗洒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行为,且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 (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 (五)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吸烟、擅自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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