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公司规章制度 |
范文 | 2024公司规章制度十三篇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十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一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三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三十二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三十五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四十一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四十二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三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十五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2第一条为了实现生产现场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学化,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现场和辅助生产现场的定置管理。 第三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模式。 第四条综合科是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综合科应制定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在确定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的前提下,组织做好下述工作。 1、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设计及规划编制。 2、绘制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定置图,设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示牌及定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并对各车间、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各车间及所属班组,应按照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规定 和定置图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组织做好各类物品的定置摆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具体任务是: 1、研究生产现场“人、物、场所”三者的相互关系。 2、根据三者结合的状态,合理规划场所,调整和规定物品 摆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实到规定区域。 3、制定保证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逐步使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达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学化,以及安全文明生产,降低各类物耗,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第八条人与物结合的三种状态: 1、A状态,是指人与物紧密联系的状态。即人与物经常接触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产品零、部件、正在装配的零、部件、经常使用的量具、辅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状态,是指人与物处于待联系状态,如:本月作业计划内的毛坯、加工周转的产品、待向装配工序投送的由生产单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经常使用的工具、辅具、机床附件、胎具、周转零件用的运输工具、吊装用的绳索等物品。 3、C状态,是指人与物失去联系的状态,即长期不用且与生 产现场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废品、料头、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条应经常开展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五项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保持。坚持做到保持A状态,改善B状态、清除C状态。 第十条各车间生产现场的所有物品,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的区域性定置摆放,即各区域和通道之间均应依据各单位绘制的定置图用白线或可识别方式区分。对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将其放置于有围栏的地方。 第十一条各类定置区域,均应根据所摆放物品的种类及管理单位、人员,设置区域分类用的大小、高低、颜色统一的定置标牌。 1、A类物品区域应为蓝底红字;B类物品区域为蓝底白字;C类物品区域为蓝底黄字。 2、所有标示牌,均应制做成1.2米高,并在标示牌上标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类物品的类别、名称及管理人员的姓名。并放置于不会防碍生产作业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条各单位生产现场,只允许计划内的物品进入,并整齐地放置于定置区域内。 第十三条对于等待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检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应在预先指定的区域摆放,并标有信息标示牌。 第十四条所有物品特别是加工后的物品,必须正确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划伤,并做到搬运方便。 第十五条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污染环境的物品,均应实行严密特别的定置管理,并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 防火、防爆、防污染环境和治安等法规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所有已明确定置摆放某类物品的区域内,一律不允许摆放或混放超出规定的其他物品。 1、符合本区域规定摆放的物品,应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区域难以摆放的物品)的放置,应做到合理并有明显的标志。 2、所有中小型零件应放入规定的工位器具内,并在物品上按规定挂上标牌或书写标记。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有牌必有分类,并按定置图、按类存放,保持“账、图、物”一致。 第十七条各单位的所有工具箱,均应统一造册登记、编号,统筹规划定置摆放区域及方式,不允许出现“庄院式”违章摆放形式,禁止挤占生产作业面积。所有工具箱均应设计有定置图,并按定置图明确的方式和内容摆放所有物品,即做到当班使用的图纸、工艺技术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产和生活用品分别摆放于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条综合科应按照《定置图内容与要求》(见附件)的规定绘制定置图,并悬挂于生产作业现场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条综合科应按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工部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在公司内进行通报的同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第二十条各车间应责成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每周对各班组的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和考核处罚意见书,并在本车间的工资分配中兑现。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职能部门或各工部,均应根据本公司或各车间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处罚意见,通过规定的工资审批渠道分别在公司经济责任制或各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1、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乱摆放的; 2、生产作业场所和工作现场(包括办公室等工作场所),未做到“四无”(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垃圾)要求,造成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脏、乱、差”的; 3、将自行车、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在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或未按规定摆放的; 4、易燃、易爆区域无明显标志,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点火,或在生产作业现场流动吸烟或边操作边吸烟的; 5、非工作需要多占用工具箱(更衣柜),以及工具箱严重破损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复,并存在“庄院式”现象的; 6、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划分定置区域,无明显标记或在定置区乱摆、乱放、乱倒、堵塞通道的; 7、生产作业区域或工作场所,金属废料箱与垃圾箱无明显标记,且金属料与垃圾混放在一齐的; 8、设备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机长、定机、定期维护保养)要求,或设备长期带“病”运行且未及时检修的。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附件:定置图内容与要求 1、定置图应按比例标出车间、班组的自然状态,设备设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划定区域。 2、定置图中的区域划分应明确,对于不适于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规定若干个自由位置区域,但定置图中应当注明,不得出现死角。 3、俯视方法绘制的定置图中,设备一律用虚线,按大小形状(俯视)绘制,定置物品一律用实线绘制,定置区域用双点线划线绘制。 4、定置图说明栏内应注明各类图形或代号的含义,以及作业区、机床、仓库或料架、柜、工具箱及A、B、C各类区域的个数等。 5、定置图幅面应为零号蓝图,库房、办公室、消防设施及辅助设施、道路等均应标注明确,并明确各区域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者个人。 6、定置图中,应有设计、审核、批准人的签名及日期。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认可的由用人单位权力保证实施的组织生产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各国的立法模式,有授权式立法模式和纲要式立法模式之分。授权式立法模式只对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作出规定,对其内容不作具体规定或者仅列举其应包含的事项,将公司规章制度的确定权完全授予用人单位,只要不违法即可。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英美等国;纲要式立法模式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立法中对规章制度制定权限、程序和纲要式内容的规定来执行。 我们认为,我国最早采取纲要式立法模式,如1954年政法院制定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要求各部门依据纲要制定本部门内部劳动规则,并列举了内部劳动规则应包括录用、调动和辞退员工、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内部职责、工作时间、处分等内容,并指出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纲要和本部门内部劳动规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其内部劳动规则。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唯一的要求出现在《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1997.11.25),其指出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法律赋予了公司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其相关内容,如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第52条,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第18条,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提到了职工的民主参与和公示这两个步骤。1997年《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提出了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新开办公司规章制度备案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发现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第一,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是单方面意思的表示。虽然制定过程中有职工的参与,但最终是由公司决定和公布的,职工并不是制订劳动规章制度的主体;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第二,内容不同。公司规章制度虽然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内容上有相同之处,但侧重不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是保障全体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履行的规则,而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职工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虽然集体合同的内容也适用于全体劳动者,但其更侧重于规定公司内最低劳动标准。 第三,效力不同。一般认为,适用于公司的集体合同的效力优先于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命令变更其内容。也就是说,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低于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应当成为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但是在我国实践中,集体合同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使公司规章制度成为规范劳动用工的重要依据。关于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低问题,众说纷纭。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系个别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系针对全体劳动者,它是经过劳动者集体民主参与的产物,不可能要求规章制度以个别劳动合同为标准,但是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规章制度的内容相冲突时,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效力优先的原则。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4一、当值领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保洁员交接班前准备工作。 二、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填写内容: 1、员工到岗情况: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原因 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二、负责制定园区清扫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园区各清洁项目和绿化养护的实施执行标准。 四、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五、负责制定消杀服务实施方案。 六、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七、定期巡查园区(八、对一些专用设备进行使用指导。 九、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各种清洁、绿化业务的接洽。 十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5法务部部门职责 依据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在值班律师主持下全面负责公司法律方面的事务,处理公司法律问题,切实维护公司法律权利和利益。 1、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务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2、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或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制作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订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及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9、完成其他法律事务。 值班律师岗位职责 值班律师由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指派,除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外,主要职责是主持法务部日常工作,处理公司法律方面事务。 1、指导公司法务员的法务工作。 2、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3、代理公司诉讼、非诉讼、仲裁等各类法律事务; 4、草拟、审查格式合同和日常常用合同;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 6、配合其它部门参与招标事务; 7、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和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等事务; 8、其他法律事务。 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法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务值班律师处理公司的各项日常法律事务,做好法律资料收集、文件起草等工作,为解决公司的法律事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1、拟定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一般法律文书; 2、草拟、审查公司合同,向相关部门、人员收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向值班律师提出意见; 3、负责法律咨询的接待和常规法律问题的解答; 4、协助值班律师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和诉讼工作,并负责法律事务处理的调查、取证工作; 5、协助值班律师处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收集和汇总相应的文件资料; 6、负责各类合同、法律文书、资料的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7、其他法律事务和工作。 法务部的组织管理 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分工 公司法务部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由值班律师主持日常工作,法务员三至五人组成。 公司的法律事务主要可以区分为对内法律事务和对外法律事务,对内法律事务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如:合同起草审查、公司招标事务、劳动争议、合同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等;对外法律事务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对外部相关单位的法律事务,如:对集团下属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仲裁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按照人员情况,将法务员的工作内容以对内法律事务为主和对外法律事务为主进行分工,值班律师总揽全部工作,并给予公司法务员具体工作指导,对法律事务负全责。 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要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密切配合,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与公司的法务主管领导协调配合工作。 二、对招聘法务员的要求 目前至少招聘两名法务员,要求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具备法务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并要考虑将来可以随集团公司迁往。法务部运转正常后,再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合适的人选。 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1、法务部组建后,立即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细化的工作制度及流程等。 2、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告知公司法务部,由法务员分类登记,报送值班律师,由值班律师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指定承办人员。如需要公司法务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至五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律事务部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 5、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部审核,值班律师审核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三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公司法务部。 6、公司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二日告知法务部,法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7、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 8、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的,必须报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审核。 四、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 1、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2、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3、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4、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5、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6、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 7、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法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6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内勤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奖励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1-2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指对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状。对获奖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发给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和奖金: 1、一等奖奖金每项10000元;项数78项 2、二等奖奖金每项6000元;项数1720项 3、三等奖奖金每项3000元;项数3033项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是对在本市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每次评选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给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及奖金。每项奖金10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及条件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的组织或公民。 第九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被奖励对象必须热爱祖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为做出创造性贡献,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为奖励推荐提名: (一)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创新的研究成果。 (二)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 第十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项目重点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研究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生物新品种)属于: 1、国内、省内、市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三)取得国家专利证书(即授权)或申报的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四)市推广、转化、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成效显著的 (五)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贡献突出的 (六)市内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企业技术改造、资源开发利用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七)实施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中。 (八)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开发出具有省级及以上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本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四章推荐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归口管理的推荐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列单位和个人逐级推荐和申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院校; (三)市直重点企(事)业可直接申报;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员联名。 第十三条推荐单位作为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其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持单位按归口的原则推荐上报。 第十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市科技奖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异议期为一个月。 第十七条对有异议的项目经有关单位初审。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议并作出认定结论。 第十八条对公告后的获奖人员和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授奖。 第十九条市科技奖的获奖人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经费 第二十条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剽窃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证明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8一、装修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一)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1、出勤: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2、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3、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4、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5、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2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二)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1、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2、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三)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四)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五)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二、装修公司的公司分类 1、中小型装饰公司:一般就是设计师、施工经理从装饰公司出来。自己创建的公司,一般只是单方面比较强,要么设计强、要么施工强,装修那么多部门的管理,公司综合能力一般。 2、主流装饰公司:加盟类的品牌公司越来越多,他们一般管理有固定的流程,主材有自己的联盟品牌。 3、部分高端公装公司、主流家装公司高端设计部:这些机构都能提供很好的设计和施工,优点因为专注所以卓越,设计和施工投入的精力都很到位,装修装饰效果自然到位,全部采用主流品牌的材料更容易出效果。 4、未来最好的装饰模式是专业的预算机构+专业的设计工作室+好的安装公司,只要通过社会分工,把每种人的`长处发挥出来,这样才能使得装修行业真正进入发展阶段,数年以内家装行业很难规模化。 5、网络装饰公司,相关装修装饰网上的装饰公司的频道。主要作用是通过网络技术宣传装饰公司的一些服务体系以及服务原则,在传统经营的基础上开辟网络经营的新领域,可以为更多的业主服务的同时推广企业品牌理念,打造企业知名度。 三、装修公司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装修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主要就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以及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员工的培养。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9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例会管理制度 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总结,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生的错误,促进各部配合,加强检查,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例会制度如下: 每周经理例会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每周经理例会,提高会议效率。 第一条.部门领导干部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助 理、各部门主管级人员参加。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为: a. 总经理传达集团公司有关文件以及酒店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的精神。 b. 各部门主管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 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 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 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部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部门例会每日上午8:00准时召开。 第二条.例会每日1-2次。 第三条.部门领班及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会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 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a.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b.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c.检查服务及生产、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的熟悉 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d.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e.布置当日工作。 (1) 客情报告及分析。 (2) 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 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f.朗诵企业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X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四、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行李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五、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七、员工洗浴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淋浴时间为每周三,在康乐部淋浴室进行。 第二条.洗澡的具体时间根据营业的时间详细通知。 第三条.员工洗澡时自带浴品。 第四条.员工洗浴结束后共同将浴室卫生清理干净。 八、关于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对讲机作为酒店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 第二条.对讲机只允许在接待服务过程中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 第三条.使用对讲机时必须用耳机,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条.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第五条.在工作交接时,必须将对讲机、耳机上交库房。 第六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破损或丢失,由使用人按价赔偿。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孙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审批人孙总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科目执行国家制定的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五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请购单、收款收据、借款单等。 (2) 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第六条.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集团总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种食品产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对运动场所购进准备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运杂费和包装费均应在费用项目列支,不得摊入成本。 第四条.客房部设备的损耗,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点气、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集团财务及银行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取。超过现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除规定范围的特殊情况下支出以外,不得在业务收入的现金中坐支。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 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即经营总额与同期库存的比例按2比1的规定。 第八条.超储物资、商品除经批准做为特殊储备者外,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资金。 第九条.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集团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检查转帐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财务章,是否有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及磁码,不得有折痕。 第二条.背面写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支票有效期为十天。 第四条.最低起点为100元。 六、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协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x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七、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库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点至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由总经理在内部直拨单或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第三条.内部直拨单用于营业、生产用周转物品、消耗品;而出库单用于后 勤部门(工程、保安、办公室、配送)领用物品。 第四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纯净水生产原料要直拨入厨房和生产部,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六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八、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主楼、办公楼、厂房、职工宿舍、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大小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哪个部门使用,就由哪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折旧年限:房屋15年、汽车10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第四条. 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由厨师长、生产班度根据宴会预定单参照厨房库存及生产计划,提出采买计划。 第二条.将采购计划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三条.由财务部填制请购单送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员。 第四条.采购员要负责将价格真实、准确、清楚的记录于请购单上。 第五条.采购员购买后,将原材料直接拨入厨房和生产车间,由保管员协同厨师长或生产班长共同验收并签字。 第六条.验收后采购员将签字的请购单连同内部直拨单、采购发票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采购员持内部直拨单、采购发票到财务报帐。 第八条.其他物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采购计划,交财务部保管员审核,主管会计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员采购。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10公司规章制度一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促使员工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而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二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第三条: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第三条: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按公司规定公司员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享有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条: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财物收支体系,明确票据签发支付及票据传递途进径。 公司规章制度二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18岁以上、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上级审查后可以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午休不签到),不得代替他人签到。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2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假、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签到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2)学习培训机会(3)职务晋升、加薪(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特别奖金。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11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光: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透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资料: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推荐;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状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推荐。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状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职责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12第一章岗位规范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得代打考勤,发现代打考勤者,一次处罚20元。 第二条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第三条工作中不扯闲话,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四条离开座位时要整理桌子,凳子摆放到桌子下,未保持桌面整洁和凳子规范者,每次处罚20元。 第五条上班时间内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六条不得在店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软件,一经发现,每次处50元,并由店长落实违规人员,该人员如若再犯,则直接以开除处理。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如故意造成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第八条网络端口为公司重要业务渠道,必须规范使用、按时刷新,刷新量未达标者,一次处罚20元。 第九条房源、客源为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仅限本公司人员业务使用,不得出卖信息,不得私自走单、飞单,如有违规者,处罚500元,并以开出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业务人员不得私藏房源,系统上录入的房源信息应该真实有效,违本条者,初次处罚100元,并公司通报,如再次违,则处罚200元,并以开除处理。 第十一条洽谈室内应保持安静清洁,洽谈完毕后,应立即整理,如未及时整理者,一次处罚20元。 第十二条店面门旁的玻璃橱窗为房源墙,店内业务人员应及时完善房源信息上墙,并保持房源墙的整齐。 第十三条在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 第十四条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并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记录在本子上。 第二章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违本条规定者,每次处罚10元。 第十四条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第三章形象规范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着装要求统一得体、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第十五条冬季工作时间,必须着深色西装、白色长袖衬衣、黑色皮鞋、打好领带,西装外可加深色外套。女士不得穿靴子、带花俏的首饰等,但可不打领带。违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 第十六条夏季工作时间,必须着深色西裤、白色衬衣、黑色皮鞋、打好领带。女士不得穿凉鞋、靴子、带花俏的首饰等,但可不打领带。违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 第十七条在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违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第十八条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着西装时,上衣袋、裤袋少装东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裤脚,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 第十九条仪容自然、方、端庄,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第二十条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保持微笑,不左顾右盼;坐姿良好,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第四章语言规范 第二十一条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语气亲切、诚恳、谦虚,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提倡讲普通话。公司外的人要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再用双手递接名片,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并确定姓名的正确读法。 第二十二条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尽量少用生僻的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三条尽量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章社交规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接待客户,采取首站责任制,先站起来招呼的或先接到电话的业务员有该客户的业务接待权利,接待时要求微笑、热情、真诚、周全,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第二十五条来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第二十六条使用电话 一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再报公司名称、自己的姓名,标准规范为:你好,xx地产为您服务。 二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如接的电话是陌生客户的电话,则先要留下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致需求,再约见面约谈的时间 第六章安全卫生环境 第二十七条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锁好门店,如发生未锁门造成公司财产的丢失,锁门的员工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违者发现一次处罚15元。 第二十九条每天上晚班的员工负责打扫当天店面的清洁,并保持店内清洁整齐,如发现店内桌子未擦干净、地面未打扫干净,处罚20元,由店长追究责任人。 第七章 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 2024公司规章制度 篇1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参照本规章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安全卫生保护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招聘录用 第五条招聘录用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拟招聘员工的录用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当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 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向企业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是否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是否已经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等基本情况。 第九条企业决定录用的应聘者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其中,证件原件经核对无异议后返还员工,留存由该员工签字的复印件): (一)《员工入职登记表》; (二)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明; (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 (四)居民身份证;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失业证》(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及其他证明); (六)企业指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企业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员工同意,不公开或者利用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不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其他证件,不要求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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