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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

劳动仲裁申请书(精选28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因人员众多(详见:附件1)。被申请人:证券公司全称加上营业部名称地址:营业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部老总名字 [电话:营业部老总电话/请求事项:1、理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务关系。

  2、被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

  3、明确申请人的客户归属关系。

  4 结清20xx年10月、11月、12月、20xx年1月部分未结清的工资,并给与明确的工资条说明各项抽成的细明以及所扣税项。

  5、要求被申请人退还员工所交押金。(详见:附件2)

  5 被申诉人对同工不同酬问题,以及工资转手发放问题给与合理的解释。

  6、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营业部上班,担任其理财顾问(证券经纪人)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三番四次更改原先口头约定的工资制度,并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解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Oxx年二月十四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银某某,男,出生于x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xx区

  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x年2月23日至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x年8月15日至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l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男,汉族,电话: 住所: 邮编:

  被申请人:住址: 邮编:法定代表: 职务,总经理 电话: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x1年x月x日到x1年1x月x日双倍工资计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x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1年x月和x3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x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1年x月至x3年3月加班工资256x.x4元(112小时15.2x元/小时1.5倍=256x.x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2年12月1日至x3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x元(每月1)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3年年终奖2x5x元。 合计金额:224.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1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xx元。直至1x月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x1--xx日到x1-1x-xx日工资计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x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x%共计165x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x2年12月1日至x3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x5x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x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x%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1年x月至x3年3月加班工资256x.x4元(112小时15.2x元/小时1.5倍=256x.x4)

  此致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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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职业;

  (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3)具体的仲裁请求,涉及数额的请求应写明具体金额、计算公式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是劳动者的,须由本人在收案人员面前签名确认;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证据:

  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提交的证据应列明证据清单,并注明证据的来源及证明事项。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应在开庭时当庭出示证据原件。如有证人,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注明证人姓名、住所及证明的内容,并提交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供核实;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须由委托人在收案人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或由被委托人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范围须严格按照原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代理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商事登记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区属事业单位的,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查询;市属及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向市、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查询);

  (5)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须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供核实;

  (5)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申请人户籍证明。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徐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 电话: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电话: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xx年xx月号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女,x年10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郴州市号。

  被申请人:湖南省郴州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被申请人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元;

  3、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X元;

  4、由被申请人赔偿原告未购买社会保险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X月和20xx年X月又续签了为期X年的合同,合同于2X年XX月XX日到期。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请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请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请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没有为申请人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请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请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XX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口头通知申请人,让申请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元

  3、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企业年金 元;

  4、裁决被申请人补足欠付工资 元;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发出聘用通知,拟聘任申请人为,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到被申请人处正式上班,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通知申请人,要求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申请人的工资为每月X元,另外被申请人每月按申请人工资总额的X%扣取企业年金。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请求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XX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男,汉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9

  (继续履行合同)

  申 请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经常居住地住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户口性质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电 话

  被 申 请 人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裁决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其x8年9月27日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自其x8年9月27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被诉人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的25%的补偿金;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x8年9月1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 元计)。

  事实和理由:

  x8年8月1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供应链部国际采购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24000万元,另每月报销600元手机费。x8年9月28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9年2月1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徐,男,汉族,x年6月16日生,住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苏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x年至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请人x年病假工资1185.57;

  四、补足申请人x年事假工资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x年度、x年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x年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xx年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电话: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39号,电话: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0月21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王X,女,汉族,x年10月29日生,住址:xx省xx市,电话: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 地址:x市xx区环,电话:

  请求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年12月起x年2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资共计70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付的双倍工资共计21400元整。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0xx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年12月27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职位为会计,试用期一个月, x年1月27日经公司实际负责人董同意转正,并注明转正后工资为前三个月1800/月,其后工资为20xx/月,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支付,每月月末发上个月工资。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申请人入职后工作兢兢业业,获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年下半年由于未能及时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财务紧张等原因,被申请人从11月份开始拖欠申请人工资,申请人于是在x年初提出辞职,在向公司负责人董提出辞职并讨要工资时均被其以公司没钱、若辞职需等招到新的会计后办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请人又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到x年2月底,现被申请人财务状况改善但仍未恶意拖欠申请人的工资。

  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申请人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申请人因被申请人原因提出辞职,亦符合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因此申请人请求贵委依法支持相关请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________ (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个人填写):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个人填写):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仲裁请求:(请求应明确具体、简明扼要、分项列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4

  请人:王X,女,汉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址:河北省辛集市,电话: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 地址:xx市长安区东二环,电话:

  请求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0年12月起x2年2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资共计70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付的双倍工资共计21400元整。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0xx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0年12月27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职位为会计,试用期一个月, x1年1月27日经公司实际负责人董同意转正,并注明转正后工资为前三个月1800/月,其后工资为20xx/月,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支付,每月月末发上个月工资。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申请人入职后工作兢兢业业,获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1年下半年由于未能及时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财务紧张等原因,被申请人从11月份开始拖欠申请人工资,申请人于是在x2年初提出辞职,在向公司负责人董提出辞职并讨要工资时均被其以公司没钱、若辞职需等招到新的会计后办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请人又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到x2年2月底,现被申请人财务状况改善但仍未恶意拖欠申请人的工资。

  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申请人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申请人因被申请人原因提出辞职,亦符合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因此申请人请求贵委依法支持相关请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长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xx省xx市x村巷号 电话:13

  被申请人: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区xx街号(通讯地址:路号东鼎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陈 电话:0355-7 13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x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x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xx个月(每月工资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万元,实际回收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xx年10月21号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x年11月15日生,住xx省xx市沿河大道号

  被申请人: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xx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 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x年4月份加班费)

  6.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 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 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x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女,汉族,生于*年*月*日,

  家庭住址:*市*街*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苏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市经济开发区*路2288号

  联系电话:*邮编:*

  仲裁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是乙肝携带者为由强迫申请人离职行为违法,侵犯申请人平等就业权;

  二、请求依法裁定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离职协议,裁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误工损失2500元,交通费:150元,体检费:150元;

  四、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年10月21日进入苏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师一职。试用2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x年10月21日续签合同,合同编号:。

  *年*月*日,申请人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福利体检。*年*月*日,被申请人单位课长李*找申请人谈话,说申请人体检结果为小三阳,公司要求自动离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反复交涉未果。*年*月*日,被申请人单位人事经理给被申请人发邮件并附有《自动离职通知单》,要求第二天必须离开。*年*月*日,被申请人被迫离职。以上事实有相关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年5月18日,劳动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文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x年1月1日生效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三、四十二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我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应受到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被申请人仅因为申请人是乙肝携带者而歧视申请人,不但违规为申请人体检了乙肝标志物,还强迫申请人离职,不仅侵犯了申请人的平等就业权,还严重打击申请人的就业信心,遭此重挫以来一直神情沮丧,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文件,使申请人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局提出仲裁。

  此致

  *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手印)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8

  (加班费)

  申请人:,男,汉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8年6月至x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x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8年6月至x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x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x8年6月至x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9

  申请人: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 民族: 族

  工作单位: 职业:

  现住址:省 市 区 路 号

  户籍所在地:省 市 区 路 号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全称)公司

  住所地:省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1、

  2、

  3、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附: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相关证据材料(注:证据材料前附上证据目录,按照被申请人人数+1份相应提供证据材料)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仲裁申请书的名称;

  (2)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3)所依据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仲裁请求;

  (5)案情和争议焦点:

  (6)事实和理由;

  (7)结尾及签署。

  仲裁申请书的名称统一为“仲裁申请书”,当事人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如申请人为多方,应当表述为“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被申请人亦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法定名称相符,注意查验合同当事人信息与盖章信息及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境外客户,要写明外文原文,标点符号、空格及大小写,均要与登记信息一致。仲裁申请书中当事人基本信息是仲裁机构立案部门着重审查、但却极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该部分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立案、甚至可能导致仲裁程序的拖延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受阻。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

  第一、据以提起仲裁的合同/协议中申请人的名称与提起仲裁时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即申请人名称进行了变更(有时甚至是数次变更),此时,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名称应当以现行有效的且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但应当另附文件,将申请人名称变更的经过及相应变更证明文件(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文件)附随仲裁申请书一并提交。这样可以尽可能避免因仲裁申请书不符合要求而被通知补正,进而影响立案的效率。

  第二、被申请人的法定地址与据以提起仲裁的合同/协议中被申请人的地址和/或申请人所知的被申请人的有效联络地址不一致,此时,建议将上述地址均列在申请书中,如有必要,可另附文件,将被申请人地址予以详细说明。这样可以提高仲裁机构送达仲裁通知及后续仲裁程序中函件的效率,避免仲裁程序的拖延,尽可能减少甚至消除被申请人以仲裁程序瑕疵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三、申请人必须在仲裁申请书中准确填写被申请人有效的法定全称,因为这很可能会影响到裁决书上的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其他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则很可能会影响该裁决书在境外的承认和执行事宜。

  在行文过程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简称,应当满足仲裁裁决书的撰写习惯。在第一次叙述全称时候,注明(以下简称“”),简称一旦确定后,应当在随后的所有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清单、对答辩意见的反驳及庭后代理意见等)统一使用,不得改变。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住所地及有效的通讯地址,应当保证当事人能够收到仲裁机构送达的法律文书。

  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保证仲裁机构能够及时联系到当事人和代理人。申请人代理人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应当列在仲裁申请书封面底部,包括手机、固话、直线、传真、电子邮件等。

  如果证据材料无法显示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应当要求客户经办人员提供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办律师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查询。

  仲裁请求,应当分项列明,准确、无歧义、明确、具体,在表述时,要用法言法语,与法条或者合同条款的词汇用语一致。

  仲裁请求中,经常会涉及货款本金、利息或违约金等项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计算方式较为简单,可以在仲裁申请书主文写明计算内容,如果计算较为复杂,可以单独列一个计算明细作为附件,主文仅写明主要数字及计算方式。对于计算方式及计算结果,要提交客户经办人员(例如会计人员或者销售人员)进行复核。要写明计算依据,包括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

  仲裁请求中,本金和利息要分项表述,这样有助于分摊计算仲裁费。在日后的调解或和解过程中(如有),被申请人往往会要求申请人对利息部分进行让步,因此,申请人需要分清本金和利息的具体数额。

  在仲裁请求中,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律师的代理费。仲裁请求,不应当遗漏仲裁费用的承担问题。

  事实部分,应当围绕仲裁请求成立所必备的条件进行组织事实,分组分块进行,这也有利于锁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例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可以按照以下顺序书写事实部分:合同签订的事实,申请人交货义务及履行事实、被申请人收货的事实、合同价款及结算条款,被申请人的付款义务及总额,被申请人支付货款的情况。

  仲裁申请书在陈述每个事实时,原则上应当与证据清单中每份证据确定的证明对象一一对应。在主文叙述过程中,最好用括号将证据进行标注,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7月8日签订钢材买卖合同(见证据一)”。

  理由部分,需要阐述仲裁请求成立的合同条款依据及其解释、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简要论述上述法律法规如何在本案适用。论点要全面完整,但内容要简约,不一定要铺开。

  结尾和签署,应当注明“此致”的具体仲裁机构的官方全称,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及签署日期,申请人应当使用全称,申请人为公司的,要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是自然人的,最好签字并按捺手印。证据清单可以由仲裁代理人签署。

  落款日期,要注意与实际立案日期的差别,原则上要比实际准备去立案的时间早1-2天,但别出现为非工作日的时间。不建议空着手填,因为制作七套材料,得手填写7次,而且每次手填的笔记不完全一致。落款日期不建议为阿拉伯数字,最好为中文,例如“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〇不能写成零。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0

  (未交社保)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x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1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月*日生,住。。。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址:xx市。。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 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x年4月份加班费)

  6.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 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 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2

  申请人:杨,男,汉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建材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徐。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应聘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6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3

  申诉人:凯,男,汉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凯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x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注意事项: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 。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争劳动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生效。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4

  申请人:唐某某,男,汉族,生于1962年11月14日,现住于XX市 区 组,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市 牟某某环保垃圾压缩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 街 号

  法定代表人: 宇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贵委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2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济补偿金9000元;

  2、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x年11月到x年6月每月所克扣的工资20420元。

  3、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x年12月至x年6月每月4天休息日加班工资15723.64元,

  4、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x年11月至x年6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余额31500元。

  事实与理由

  x年11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从事电气管理工作,至今已经一年多,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期间被申请人从x年11月起,每月克扣工资1000元,从上班之日时起,一直都没有向申请人发放加班费,同时到x年11月,我要求被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特依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望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金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7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5

  申请人:李、男、汉族、x年3月1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码:系工亡职工之父,联系电话:x7

  被申请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大道号科技工业园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孙。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之子身亡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日,被申请人维修国道2线茂县石达关段桥梁灾后水毁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招用申请人之子到该工程项目部工地上上班,从事勤杂工。申请人之子提供了劳动且是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的劳动管理,同时被申请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资劳动报酬(见证据: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高、张、工友黄、谌,证人:罗)。申请人之子身前一直未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给申请人之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2月10日9时30分,申请人之子与工友徐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指派,乘其项目部的通勤川x牌小型客车去茂县县城(凤仪镇)购买工程施工作业工具电钻、烤火炉并给通勤车加油等工作。在履职途中,同工友徐二人与通勤小客车坠入岷江河中,两人同时溺水死亡。特申请人依法请求确认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人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x5】12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人之子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据此,申请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请请求、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认。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李

  20xx年x月x日

  附:1、仲裁申请书份;

  2、证据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5250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加班费620xx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带薪年休假工资30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5月到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某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x年11月底,某有限公司因公司分立安排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同时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经查,被申请人是某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及业务需要进行公司分立而设立的公司,二者系关联企业。x年4月底,被申请人单方解除了其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的月工资为3500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与带薪年休假工资,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黄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7

  申请人: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 民族: 族

  工作单位: 职业:

  现住址:省 市 区 路 号

  户籍所在地:省 市 区 路 号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全称)公司

  住所地:省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1、

  2、

  3、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附: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相关证据材料(注:证据材料前附上证据目录,按照被申请人人数+1份相应提供证据材料)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8

  申诉人:陕西省安康县紫阳县25位民工,申诉人代表:何,男,现年28岁,身份证号码:x3。联系电话:。

  被诉人:莲花街道办兴隆砖厂,法人代表:冯,男,40多岁,住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村,联系电话:。

  申诉请求:

  1、 请求被诉人支付拖欠我们农民工14300元工资款。

  2、 请求被诉讼人依法承担因索要拖欠工资给申诉人造成的误工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我们来到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徐家沟的兴隆砖厂打工劳动。20xx年6月13日,砖厂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被迫强令停产。经申诉人和砖厂核算,裁到停工的当日,该砖厂共需支付我们工资29430元人民币。20xx年7月5日前,在我们多次讨要下,被申诉人只支付了我们15000元人民币,至今仍拖欠我们14300元工资没有支付。

  为追讨拖欠的部分,我们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诉讼人讨要,但被诉讼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给我们已经造成了3000元的误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为此,我们找贵部门提出请求,恳请贵部门领导体谅我们外地民工的困难和无助,依法制裁被申诉人的不法行为,及早为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为盼!

  此致

  离石区劳动局

  申诉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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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