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版权授权协议书 |
范文 | 版权授权协议书(精选6篇)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1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北京 公司地址:北京 乙方:地址:身份证号: 鉴于: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MV/DV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2、甲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MV/DV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MV/DV的出版发行。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MV/DV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授权内容1、授权MV/DV:MV/DV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2、使用载体:MV/DV 。3、使用方式:甲方享有授权MV/DV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5、授权期限: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1、依据乙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MV/DV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2、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3、依照行业的惯例,甲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甲方不得使用的商标,乙方应向甲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乙方保证许可甲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4、甲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5、甲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6、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乙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三条保证条款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着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担保确有授予甲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甲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着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乙方保证将应甲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3、乙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4、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第四条保密条款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2、如因钱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第七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1、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2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地址:乙方:北京德慧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图书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的出版发行。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图书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内容1、授权图书:(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2、使用载体:CD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 格式的母盘。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三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5、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50 %,乙方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3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4授权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双方就甲方拥有版权之_________(作品)授予乙方_____(结合第二章写明授权) ____权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作品 第一条 授权作品 1、 作品名称: 2、 作品类型:(注:文字、摄影、计算机软件等,但应注明具体类型,如:论文、图书、照片、音像制品、电影、游戏软件等) 3、 作品完成时间: 4、 作品是否发表: 5、 首次发表国: 6、 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受保护期限: 年 月 日——年 月 日。 7、 版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 版权所有人 1、 作者: 2、 国籍: 3、 版权所有人为: ① 作者: ② 职务作品所有人: ③ 经过转让后的版权所有人: -注:需附: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版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注:需根据具体情况写详细,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许可 -注:应写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甲方使用。 2、 非专有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 第八条 授权语言: 第三章 报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 一次性支付版权费; 2、 最低保证版权费 + 版税 最低保证版权费是指规定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不论乙方是否达到最低销售数量,皆应给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证金。 版税是指最低销售数量以外乙方根据:零售单价版税率%销售数量,的计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权费。 -注:版税是图书出版常用语,是根据销售数量和单价按照比例支付版权费,这里使用比较贴切并可与最低保证版权费相区别 第十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1种方式,则 1、版权费为:人民币_____万元(rmb:)。 2、版权费支付时间为: 第十一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2种方式,则 1、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为: 2、零售价为:人民币_____ 元/件。 3、版税率为:______ %。 4、最低保证版权费为: -注:可约定一个固定金额;也可根据:零售价版税率最低保证销售数量,计算。 5、最低保证版权费的支付时间为: 6、版税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税。如在授权期内最后一个周期不足三个月,则在授权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版税。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周期,每个周期末10日内,乙方应提供给甲方一份完整、真实的财务报告,写明本周期的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自己或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乙方之账册,并核对上述财务报告之正确性,如发现财务报告有虚假,核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并不得再授权。 第十五条 乙方行使授权时需注明授权方为甲方,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 第十六条 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以及依据作品产生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 双方保证与承诺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产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因消费者使用本产品所需要之资讯。 第十八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内使授权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 乙方保证在授权产品上市前将产品及包装等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市。 5. 乙方保证在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__________ 套。 第七章 作品交付 第十九条 作品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的版权费后) 第二十条 交付作品规格:(注:如母盘、光盘、手稿、卡通形象,以及相关的规格、语言、声道等) 第二十一条 随附作品交付的其他资料包括: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或贸易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应保守机密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力。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客户提出的赔偿,支付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第十一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 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之所有通知应以书面为之,且应以信件、传真之方式送达对方之如本合同所载之主营业处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已送达通知。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若有增、减或变更本合同内容之必要时,应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建,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5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版权授权协议书 篇6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就甲方拥有版权之_________(作品)授予乙方_____(结合第二章写明授权) ____权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作品 第一条 授权作品 1、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作品类型:(注:文字、摄影、计算机软件等,但应注明具体类型,如:论文、图书、照片、音像制品、电影、游戏软件等) 3、 作品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作品是否发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首次发表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受保护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 版权登记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版权所有人 1、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 2、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3、 版权所有人为: ①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职务作品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 ③ 经过转让后的版权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需附: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版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注:需根据具体情况写详细,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许可 -注:应写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甲方使用。 2、 非专有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授权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报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 一次性支付版权费; 2、 最低保证版权费 + 版税 最低保证版权费是指规定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不论乙方是否达到最低销售数量,皆应给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证金。 版税是指最低销售数量以外乙方根据:零售单价版税率%销售数量,的计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权费。 -注:版税是图书出版常用语,是根据销售数量和单价按照比例支付版权费,这里使用比较贴切并可与最低保证版权费相区别 第十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1种方式,则 1、版权费为:人民币_____万元(rmb:)。 2、版权费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2种方式,则 1、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为: 2、零售价为:人民币_____ 元/件。 3、版税率为:______ %。 4、最低保证版权费为: -注:可约定一个固定金额;也可根据:零售价版税率最低保证销售数量,计算。 5、最低保证版权费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版税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税。如在授权期内最后一个周期不足三个月,则在授权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版税。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周期,每个周期末10日内,乙方应提供给甲方一份完整、真实的财务报告,写明本周期的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自己或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乙方之账册,并核对上述财务报告之正确性,如发现财务报告有虚假,核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并不得再授权。 第十五条 乙方行使授权时需注明授权方为甲方,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 第十六条 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以及依据作品产生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 双方保证与承诺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产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因消费者使用本产品所需要之资讯。 第十八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内使授权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 乙方保证在授权产品上市前将产品及包装等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市。 5. 乙方保证在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__________ 套。 第七章 作品交付 第十九条 作品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的版权费后) 第二十条 交付作品规格:(注:如母盘、光盘、手稿、卡通形象,以及相关的规格、语言、声道等) 第二十一条 随附作品交付的其他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或贸易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应保守机密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力。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客户提出的赔偿,支付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第十一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 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之所有通知应以书面为之,且应以信件、传真之方式送达对方之如本合同所载之主营业处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已送达通知。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若有增、减或变更本合同内容之必要时,应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建,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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