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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区整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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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治通告(精选3篇)

小区整治通告 篇1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上海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1. 各楼层楼道卫生;

  2. 黑色广告;

  3. 卫生死角;

  4. 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 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2. 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 严禁饲养无证宠物;

  4. 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

  5. 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短驳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6. 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7. 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8. 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9. 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10. 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电梯厅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

  11. 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物业管理处

  20xx年9月14日

小区整治通告 篇2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20xx年xx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xx市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城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解决小区内占道、杂物乱堆放等问题,决定对小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这个总体目标,以城市管理各项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整治,为辖区市民创造和谐、安宁、整洁、舒心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社区环境质量。

  二、整治内容

  (一)清除小区道路两侧占道小灯箱、小广告牌;

  (二)整治小区内占道经营行为;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放。

  三、整治措施

  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分步推进和分区域实施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阶段和整治措施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20日—4月26日)

  借助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并采取宣传单、宣传栏、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小区占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进行大力宣传。特别要深入到违章门店中进行宣传、教育、发动,以使违章门店业主对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配合,降低和化解抵触情绪,保证专项整治顺利实施。同时由社区牵头,对小区内占道、乱设小广告灯箱、小广告牌、杂物乱堆放等行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进行分门别类列表统计,为整治提供依据,并防止遗漏。

  (二)依法告知,责令整改。(4月25日-5月2日)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执法局按法定程序向存在违章行为的门店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违章业主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清理杂物,并告知逾期后将被强制拆除、清理。社区协助执法大队一起送达。

  (三)拒不整改,依法强制。(5月2日—5月10日)

  责令限期自行整改的期限过后,由各执法大队会同社区,对占道小灯箱依法予以查扣,对占道经营依法予以清理。考虑到小区内水果店经营实际,可以根据各小区道路实际施行水果店1米线或1.5米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各社区和辖区执法大队共同实施。此项工作列入创建第二季度考核。

  (二)机关各部门要到联系社区参与此项工作。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小区占道专项整治后,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组织框架,要加强日常监管管理,做到每条小区道路有人管。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及监督机制,社区、执法大队每月联合开展一次整治,实施有序长效管理,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x年xx月xx日

小区整治通告 篇3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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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1: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