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离职协议书汇总 |
范文 | 离职协议书汇总(精选20篇)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20xx年x月x日起解除。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资至20xx年x月x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至20xx年x月停止。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公积金费用至20xx年x月停止。 4、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甲方将在月工资发放日(15日)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5、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xx元。此金额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补偿。经济补偿金将在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时一起发放。乙方需至甲方财务处领取。 6、其他款项说明(如竞业禁止补偿金) 7、乙方离职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关系终止手续。 8、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请求,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仲裁或诉讼追究甲方的经济及民事责任。 3)不以任何方式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及行为。 9、本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0、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1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2一、保密协议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二、保密协议员工离职生效条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三、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在离职以后保密协议生效的条件有4个,要求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协议有实现的可能性,满足这几点时保密协议既生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保密报酬。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合作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解除后的______日内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年______月工资。 二、甲方于劳动合同解除前______天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至劳动合同解除前,甲方保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坚守工作岗位。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和解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和解款为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等事由),甲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 四、乙方支付和解款后,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六、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九、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4摘要:用人单位可以和知悉其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事项的员工签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但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地域和领域范围必须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此提供经济补偿。离职竞业禁止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的文件不具有竞业禁止的效力。生效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违约人必须承担责任。当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协商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 关键词:离职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经济补偿;解除 在保护商业秘密时,由于侵害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用人单位不再青睐侵权之诉这类事后救济途径,更多地选择了离职竞业禁止协议这种事前保护途径。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离职竞业禁止问题进行约定,仅原则性规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留下了诸多尚待澄清的问题,本文尝试着进行探索,就教于学界同人。 一、离职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需要保护,而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也需要保护,当二者的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进行细致的利益权衡。结果,法律会保护 [1]比较重要的权利,牺牲比较次要的权利。这一做法的理论基础是卡尔多-希克斯理论,该 理论认为倘若受益者在补偿受损失者之后情况比过去好,那么对社会来说情况就会比过去好。可惜,卡尔多-希克斯理论完全没有考虑补偿的现实性,按此理论操作可能造成以损害部分权利人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福利最大化。实际上,美国法院适用的“不可披露原则”的效果就相当于此。根据该原则,在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时,如果法院根据前后雇主的竞争性、雇员在前后两家单位中承担职务的相似性等证据有理由相信该雇员必定会在履行其新职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披露前雇主的商业秘密,那么法院可以认定雇员存 [2]在潜在的侵权威胁并因此下达禁止该雇员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执业的禁令。“不可 披露原则”因侵害劳动者的权利而备受争议,因为在法治社会,只要是合法权利都应得到保护,不管她“多么卑微”。因此,在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时必须给予他合理的补偿,而且这种限制也必须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正如德国学者拉伦兹所言,如果非要某种权利 [3]作出让步,也必须遵循尽可能微小限制的原则。 二、离职竞业禁止的法律依据 实践证明,对任何一个公司商业秘密的最大威胁是来自本公司现在的及以前的雇员。正因如此,各国立法普遍认可通过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员工可以成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没有授权用人单位将其他员工作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与其他员工签订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没有理由限制劳动者利用可以从公共领域获得的信息,也不能禁止劳动者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一般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否则,会过度损害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市场竞争。为了能够有效区分上述信息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相关的保密事项,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经验。英国判例将劳动者掌握的信息分成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两类,只有客观知识才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美国判例区分了信息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只有特殊性信息才可能属于商业秘密。法国判例考虑了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的时间,如果劳动者长期从事该职业,则不应限制。同时,法国还考虑了劳动者所掌握信息 刘廷华,博士,宜宾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合同法。Email: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邮编644000. 的依存度,如果劳动者所掌握的信息是赖以生存的谋生机能,也不应限制。日本法院的判例中也确立了类似原则:劳动者在就职中获得的业务上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如果已成为劳动者人格财产的一部分,劳动者事后如何利用是劳动者的'自由,任何特别约定都不能拘束这种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对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的注释中也指出,离职后的雇员为了谋生, [4]一般享有使用和利用其在以前的受雇期间所掌握的任何技术、经验和知识。笔者以为,对 竞业禁止中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新颖性、保密性、秘密性等诸要素来确定,侧重考虑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三、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各国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都认为应该有所限制,只是认定时限合理性的标准不尽相同,存在概括的时间限制、具体的时间限制、授权的时间限制三种模式。按照概括的时间限制模式,无论任何工种和岗位均适用统一的时间限制,但具体的限制时间在各国又有所不同。按照具体的时间限制模式,需要按照行业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限制,其适用的标准因此而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按照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协议中的时间限制是合理的,则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合理性”干预。各行各业有着自身不同的特点,法律统一进行规定是不现实的,也难以照顾各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需求。与此同时,在这知识爆炸的时代,如果对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不作要求,可能导致员工丧失原有的职业技能。有鉴于此,我国《劳动合同法》采用了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同时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为两年。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为了适当鼓励竞争,在认定禁止时限合理性时应实行比较严格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其禁止时限的合理性,应允许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缩短禁止的时限。 四、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能够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为限。是否构成实质竞争,主要取决于是否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按此标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应该限制在原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市场,不应该包括其尚未开拓或触及的其他区域,或者虽然已经触及但是其市场占有微乎其微。另一种观点则以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为限。很明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哪怕只在某一地区销售一件商品也可以算得上。某些跨国公司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其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因此也遍及世界各地。有鉴于此,有些国家也出现了无地域限制的判例。如法国法院认为,只要用人单位证明其确有保护的利益存在(例如营业范围遍及全球),纵无区域的限制仍属有效。同样,中国法院在审判中也鲜有因限制地域过宽而 [5]认定限制无效的判决。笔者赞同前一观点,认为应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限制在能够 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如果将禁止地域扩大到商业秘密的触及范围而不考虑其实质性影响,可能对劳动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却并没有给用人单位带来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则。 五、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是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以及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笔者以为,上述规定中“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具体明确,但“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就显得有些模糊,不便于理解,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具体化。第一,限制技术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自行组建或受雇于使用相同技术的其他用人单位。第二,限制产品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第三,限制服务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的服务事项。第四,限制行为领域,具体列举劳动者不得从事的具体行为,如禁止招徕原雇主的客户等。很明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约定的限制越具体越狭窄,越容易得到遵守。而且,上述限制必须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自然派生出来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无限扩大。同样,鉴于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在因禁止领域问题而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六、对劳动者的补偿 如果没有约定竞业补偿费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对此,《劳动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理论与实务上存在有效论和无效论两种观点。有效论的主要理由是,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当然要求,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自然体现。如果因为没有经济补偿金就否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必然增加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的成本支出。无效论的主要理由是,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妨碍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如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明显有违公平原则。而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竞业禁止协议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范畴,据此可以认定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德国的有关规定值得借鉴。按照德国法,经济补偿金通常以离职劳动者在原合同最后获得给付的一半作为最低标准。如果劳动者的收入变动很大,则以离职前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基准;如果离职前劳动者工作不足三年,则以劳动期间所得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准。同时,还须考虑竞业禁止的地域、时间以及领域,无论如何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有学者认为,德国法关于“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的标准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将[6]其变更为“不能不合理降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应由劳动者证明其为了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已经尽到最大努力。至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我国《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按月支付的方式,笔者认为应允许一次性支付,但无论如何不允许事前支付。因为事前支付可能造成补偿金被劳动者提前运用,而且补偿金的数额可能得不到保证。 七、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也可在保密协议中订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是书面形式。存有疑问的是,企业内部制订的规章、规则和人事制度等内部文件确立的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具有效力,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它不应对离职雇员产生法律拘束力,因为企业的规章一般系企业或雇主单方制订,雇员只有服从、遵守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利,更无法体现自己的意志。如确认企业规章能创设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无疑使雇主拥有单方面课以雇员义务的权利,势必严重侵害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甚至生存权。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事项类似于提供格式条款,其效力可以按照格式条款的处理方式予以认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他确实提请劳动者注意竞业禁止事项,可以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一致。但是,用人单位在利用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问题时,通常不会提供相应的补偿。《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可以认定企业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的做法无效。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离职后又履行了该协议,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劳动者愿意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而且协议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在原竞业禁止协议中增加经济补偿条款,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劳动者选择撤销协议,可以因为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协议时没有提供经济补偿这一过错而要求他赔偿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前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来确定。 八、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考虑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以及协议解除三种情况。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解除的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当事人一方可解除协议。例如,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可能约定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公开时,双方可以解除协议。但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按约定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履行时,可以会同劳动者协商解除。至于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在第69条和第94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情形,具体包括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其它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在离职竞业禁止情形,法定解除原因更多地表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这一特殊情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协议,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的泄露,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退换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并不退换已经得到的经济补偿金。 九、违反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责任 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该协议的行为即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人的主观心态以及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在所不问。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很多时候,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能远高于违约金,而这种损失可能因为超出了劳动者所能预见的范围而不能得到赔偿。为此,笔者建议在制度设计时必须考虑其对劳动者的激励作用,使其不愿意轻易违约。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为自己经营而违背了不竞业义务,那么可以借鉴公司法关于归入权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将劳动者因竞业活动所获利益收归已有。如果劳动者其他用人单位而违背不竞业义务时,原用人单位除了行使归入权外,是否可以要求新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考虑新用人单位的主观心态而区别对待。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不知道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应从知道之日起停止侵害;如果新用人单位明知或应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关于用人单位 [7]在行使上述权利后是否还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学界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不能并用,违约金支付免除了劳动者竞业禁止义务;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第三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通常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为了原用人单位的重大利益也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竞业禁止义务,在必要时,原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颁发禁令,禁止劳动者及其新用人单位利用竞业禁止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5甲方(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年月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6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乙方从20xx年月日到20年月日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交流、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专业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资料。现乙方单方提出要求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与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严格遵守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遵守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营销策略、价格政策; 2、甲方所有于20年月日止在册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二、乙方承诺: 1.其在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不论有否领取薪资);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在离职之后,不得抢夺日前甲方在册的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3.在离职之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视为无限期保密。 四、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1、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年薪的50%计元;该补偿费甲方自20年月开始至20年xx月止已每月支付给乙方。 2、 20年月,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工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以及竞业禁止费用合计xx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全额退回第四条约定的款项给甲方;同时,乙方将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公司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相关损失(以乙方提供材料为计算依据)。 八、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一切法律费用),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十、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部分内容互为补充,不可分割。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乙方(拇指章): 年月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7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一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8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__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甲方泄露乙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__万元,严重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9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兼职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业务拓展人员。 第三条 乙方提供工作内容为:负责甲方e群贷业务的开拓与客户维护。乙方有义务和权力参加甲方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 乙方承诺完全有能力担任甲方业务拓展的工作,并保证甲方商业信息的保密。 第五条乙方在受聘甲方业务拓展人员工作期间如遇到客户问题,可以甲方全职工作人员协商解决。业务拓展中涉及到的费用开支问题,完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除协议后乙方应将在其履行所做的一切工作成果毫无保留,完整的交付甲方。 第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和解除协议后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违反了本协议,侵犯了己方合法权益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诉讼于法律解决,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反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①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②兼职人员薪酬体系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0甲方: 乙方: 为维护乙方及甲方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结束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为了不得泄露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双方达成本保密协议,"乙方"承诺为维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甲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甲方"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甲方"客户的信息。 2、不得滥用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离职后两年内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乙方、甲方、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甲方"的任何乙方。 3、违约补偿 "乙方"认识到,"乙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甲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乙方"承诺"甲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乙方"遵守协议。如果"乙方"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乙方"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甲方"与此相关的其它一切支出。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xx年xx月x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1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解除。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表现,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于劳动关系解除前7天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至劳动关系解除前,乙方保证继续履行劳动义务,坚守工作岗位。 三、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要求办清离职手续,否则甲方可停发乙方工资。 四、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内无任何纠纷,乙方所有应得利益均已结清,乙方也无经济补偿要求,乙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 五、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员工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签订合同,不得毁损甲方的.声誉、利益。 六、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乙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20xx年x月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资、相关补偿及抵扣等均结算至该日。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x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圆整(¥ .00)。该费用已包含了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 四、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指模: 签订日期:20xx年 xx月 x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3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保密的资料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务必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能够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或侵权职责。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能够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务必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资相关补偿及抵扣等均结算至该日。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日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并在 日内为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三、乙方对甲方的客户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 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第三条执行完以后,双方不再追究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款,均以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六、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月x日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5甲方: 乙方: 甲方是用人单位,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被辞退,现双方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生活费、社会保险等事宜发生争议,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所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款项整,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生活费用与社会保险缴纳等存在的所有劳动纠纷。款项支付方式:甲方银行转账至乙方提供的如下银行账号(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存在的劳动纠纷均已解决,双方均放弃再就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其他事宜向对方主张权利。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留存。 甲方: 乙方: 日期: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6甲方:(XX单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二、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等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元 (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及在本协议签字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已根本解决,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7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 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妥善解决乙方离职后的有关待遇问题,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 二、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会保险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失业保险金,材料递交等具体流程由乙方自行办理。 四、本协议出于甲乙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趁人之危等情形。 五、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秘密,具体内容见《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均具备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19用人单位(全称):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为顺利开展离职交接工作,并完善离职后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接受乙方的离职申请,并确保及时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2.乙方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实认真地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不得隐瞒、拖延; 3.乙方承诺离职后不得利用其所能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在商业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否则,甲方保留要求乙方退回在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保密费的权利; 本条款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创作、开发、生产、制作、销售、收集、持有、知悉等)甲方及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的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对外公开或未解除机密性的各项资讯。 4.乙方承诺不从甲方处招聘员工;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款,都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主张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__所在地法院为争议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工作岗位: 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产生本协议所涉乙方离职事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离职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原任职甲方职务,于20 年 月 日入职,在职期间月均所有劳动报酬约为人民币1934元(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100元及按规定支付的加班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等)。 二、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确认已完整收取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加点按规定应付工资及相关劳动福利待遇等),迄今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相关工资、待遇的支付凭证与本条内容约定不符,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三、乙方确认,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或者均已明确放弃因建立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的乙方所有权益,若因此成讼,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在签订本协议时,双方正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此后,双方互不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五、在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均已十分清楚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知晓协议行为的法律后果,且愿意履行本协议内容,故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撤销或变更。 六、本协议共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内容完全相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名并捺右手食指印):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离职协议书汇总 篇20甲方(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月 日起解除。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圆整(¥ .00)。该费用已包含了替代期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 四、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乙方同意如其以甲方名义所作的各项事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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