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设备采购框架协议范本 |
范文 | 设备采购框架协议范本(通用3篇) 设备采购框架协议范本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贵州省内先进的校园网络,经过甲方长期建设,已建成一个颇具规模的校园网络,在全国高校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乙方作为国家一级电信运营商,拥有贵州省内铁通骨干光纤网和省际城域网,并拥有在贵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基础电信业务、数据业务和IP电话等经营权。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市场份额,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使双方尽可能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管道、光纤、机房等资源及固定电话、互联网接入和信息服务等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组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合作原则 1.1为节约投资和避免重复建设,双方在各自通信网建设时应充分利用对方已有通信网络的资源优势,双方应以优惠条件相互提供支持。 1.2甲乙双方将以优惠价格优先委托对方为各自业务的代理。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参照相关规定给于优惠。(具体见当时工程预算表) 1.3为尽快加强合作力度,双方同意在合作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各自资源等建设规划及需求的有关资料。 2.合作方式 2.1现有通信信息网资源的有偿使用 2.1.1甲乙双方为弥补自身网络资源的不足,双方以优惠价格向对方出租,出租或出售价格按照双方(商专、铁通)有关规定优惠供给,不同城市、区域具体协商。等值互换差额部分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优惠购买。 2.1.2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校园网资源。 2.2双方联合开发乙方校园网络 甲乙双方在甲方提供的校园网资源的基础上,由乙方出资建设商专北校校园网络,甲方按规定从营利收入按比例分配给乙方。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签定具体合作协议。 2.3在乙方通信信息网建成后,甲方系统内的电话全部纳入乙方程控电话网,乙方应以双方协商的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具体合作方式详见语音合作协议) 2.4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经营甲方范围内的固定电话业务,有关合作协议另行签定。 2.5甲、乙双方在诚挚合作的基础上,乙方可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甲方扩大既有网络的容量和科技含量。使甲方成为贵州省内最先进的校园网络。 2.6互联网宽带接入 利用甲方的校园资源,与乙方实现强强联合,将乙方宽带网接入业务推向甲方及周边住户。根据目前的网络发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将宽带网络接入甲方校园。(具体合作方式详见宽带网络合作协议) 2.6电话(语音)接入 乙方投资建设甲方电话网络(含办公电话、住宅、公用电话),乙方在校园网内,向甲方提供校园卡供学生使用,乙方按一定的折扣向甲方优惠。(具体合作方式详见通信信息网(语音)合作协议) 2.8代理业务 根据乙方网络的区域发展规划,若乙方网络暂不能覆盖的区域,甲方通过乙方认证合格后,可代理乙方的网络发展业务。乙方按优惠价与甲方结算。 2.9人才及培训 乙方招收人才时,所需专业属甲方学校所培训专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甲方人才。乙方培训人才,涉及甲方学校所办专业时,甲方给于培训,相关费用甲方给于优惠。随着甲方培训发展需求,当涉及电信相关专业时,需要乙方提供师资,乙方积极给于配合,按优惠费用收取。 3.0其他业务 双方愿意合作的其它业务,甲乙双方将就具体合作方式合作结构进行进一步磋商,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 4.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十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则另行洽谈合作事宜。 5.保密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和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双方合作的 相关事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但如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别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和可公开获得的中国法律时,应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及一般国际商事惯例(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先)。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或者违反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执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适当变更本协议,保证合作的继续进行,由于国家相关法律的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其他规定 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双方今后开展合作,具体项目实施须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定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采购框架协议范本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异丙醇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1.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异丙醇原料(异丙醇含量20%,以下均称异丙醇)。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异丙醇原料。 2.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异丙醇原料价格条款。 3.订单 3.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3.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3.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3.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异丙醇原料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货 4.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异丙醇原料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4.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4.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4.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5.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异丙醇原料后应当清点,核对异丙醇原料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异丙醇原料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异丙醇原料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异丙醇原料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6.付款 6.1异丙醇原料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6.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7.包装 异丙醇原料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回收,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8.品质条款 8.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8.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8.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9.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0.违约责任 10.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0.2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0.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0.4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0.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1.一般条款 11.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11.4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1.5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11.6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11.7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11.8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采购框架协议范本 篇3附件一 交期管理协议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对交期的管理,确保甲方的生产按计划有序进行,减少因交期不准确造成双方的损失或积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1.0 交货不准时的定义 1.1 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 严格按照甲方采购员要求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原料异常、设备异常、模具异常、车船运输工具异常、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此要求的为交货不准时。 1.2 不能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下: 严格按照乙方与甲方采购员双方确认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即为交货不准时。 1.3 其他异常情况 1.3.1 来料检验不合格造成不能使用,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由甲方外检人员判定不合格不能送货而造成的交货不准时,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 1.3.2 要求同一时间到货的一批货,分几次交货,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3.3 要求同一天到货的几批货,分几次交货,但总体数量不足甲方要求,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4 停产 1.4.1 因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数量、服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而实际上又造成了甲方生产停滞时为停产。 1.4.2 因乙方供应甲方产品在品质上出现严重异常,致使甲方生产无法继续下去,经甲方质量部判定为乙方问题时为停产。1.4.3 因其他问题造成甲方生产停顿,而被双方共同判定为乙方责任时为停产。 2.0 处罚标准 2.1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并未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发生一次处以20xx元(人民币)的罚款;当月内发生3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翻倍处罚;当月内发生5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五倍处罚。 2.2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按 10000元/小时(人民币)进行罚款,当月内发生 2.3 对于已入库产品因乙方产品品质问题引起的停产,只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甲方质量部进行处罚。 3.0 处罚方式 由甲方采购员提出处罚申请,经由甲方采购部经理批准后发乙方确认(加盖乙方公司财务章后回传),甲方采购员将处罚申请的确认件交甲方财务部,由甲方财务部在当月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备注:若乙方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任何的书面回复,处罚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后自动生效。 4.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参照行业规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 5.0 本协议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20xx年月日签约时间: 20xx年月篇二:采购交货协议书 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货方: 深圳市思科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 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 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 能按期交货须事先提前5小时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及时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性。 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 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如果甲方订单数量有提升,有权可以向乙方提出价格进行调整,以双方在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 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 5 %— 20 %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或因时间比较紧迫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而甲方需要生产而自行进行挑选处理,甲方则将挑选的工时统计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则需要向甲方提供挑选工时的补偿费用,员工(普通操作员)小时30元/小时,管理人员(组长、文员或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50元/小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1页,共2页 9.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3c认证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次日(如果特急必须在当天处理)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十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货款结算方式:月结90天以上 □,月结90天 □,月结60天 □,月结30天 □, 月结 □,现金 □,选择结算方式在后面的正方形内打勾,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合作且甲方的存货乙方需协同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后甲方再将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 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公司员工(如:来料检验、收货、 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30%以上的处罚,如果贿赂甲方公司员工的事件再次发生,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50%以上的处罚,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4.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1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 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6.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7.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具有协议的效力。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 效。篇三:大公司采购合同标准版(样稿) 采 购 合 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注:通过代理商供货时,必须填写制造商一栏。 1. 需方将项目所需物料的总量和总交货计划(此2项内容仅供供方参考)提前告知供方,供方据此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统筹制定供货安排,提前备货。供方同意并确认,最少备货数量为_____。无论何种情况,此最少备货数量与已完成交货数量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量。 需方采购总量和交期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需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为保证需方天生产需求而已经制造完成的提前备货物资,原则上由需方负责处理,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交付时间天以上采购需求,需方有权修订采购数量并且不承担任何损失与风险。 2. 具体的交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下达的订单为准,需方下达的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3. 价格说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其他约定: 4. 无论本合同选择采用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该固定单价或总价均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 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数量按需方实际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5. 原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含),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 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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