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
范文 |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通用15篇)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1、做好活动前的一切准备,包括幼儿活动安全、教玩具、学具的选择 2、课前能稳定幼儿情绪,教幼儿听信号坐好。能形成良好的常规则 3、活动中教幼儿应保持端正的坐姿,专心倾听别人讲话,不随便插话,积极思考并大胆表述自己的想法,回答时声音响亮。 4、正确操作学具材料,爱惜物品,操作完放回指定地方并摆放整齐。 5、写、画时握笔和坐的姿势保持正确。 6、坐的常规: (1)会轻轻搬动椅子,一手握椅背,一手托椅身,轻拿轻放,转椅子时要拿起椅子摆好再坐下。放椅子时不能有声音。知道爱护桌椅。 (2)上课坐姿:双脚自然并拢平放。双手平放在膝盖上,长时间坐着可以轻轻靠在椅背上。 (3)绘画、写字坐姿:上身与桌子保持适当距离,双脚自然平放,上身不歪斜,眼物距离适当。 (4)避免不正确坐姿:斜靠椅背;斜趴桌子;坐时翘脚;驼背坐等。 7、能坚持带教具进教室,注重幼儿实际动手操作寓教于乐,并且采用直观的教学方法,注重个别幼儿的指导。 8、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映。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满足幼儿的需要,形成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 9、值日生协助老师发放收拾整理学具及材料。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21、有秩序盥洗,用正确方法洗手、擦手,不玩水,洗好后关紧水龙头,节约用水。 2、值日生协助分发餐具、点心,餐后主动擦桌子,整理桌面。 3、专心进餐,不挑食、偏食,尽量不掉饭菜,保持桌面地面干净。餐后正确使用毛巾擦嘴、脸,用温开水漱口。 4、吃饭时一手应扶碗,一手拿汤匙。餐后自己清理桌面,把骨头、菜渣倒入垃圾桶,用抹布抹自己的桌面,将自己的椅子拿到柜上。值日生自觉留下维持秩序并整理教室。 5、要求幼儿吃饱,鼓励幼儿添饭,打饭时应自觉排队,饭后轻放餐具,餐具摆放整齐,餐后组织幼儿进行安静地活动,如散步、看书等。 6、能接适量的水,不过多,不过少,不把水洒在地上。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3(1)知道自己的身上是否清洁,在成人提醒下能拍打身上的尘土,知道地上脏不随便坐和躺在地上。 (2)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 (5)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6)不把物品放进口、鼻中。 (7)保持桌面、墙面清洁,特别上美术课不用蜡笔、水彩画桌面。 (8)会放好玩具、用品,不把玩具丢地上,不咬、玩学具 (9)下课值日生应分工看好整洁区和分管区及教室地板,禁止小朋友扔垃圾,看到垃圾要提醒小朋友捡起扔到垃圾桶里面。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4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确保校园有个平稳和谐的育人环境,经过讨论决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领导组及管理范围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切实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细则 : 一、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追、爬、吊、拦各种车辆,不玩耍、逗留、打闹、斗殴。 二、任何时候都不准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准攀、吊、爬各种树木、桥栏、栏杆、电杆、高崖、大门及其它任何有危险的地方。 四、不准随身携带各种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险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五、不准吃零食,特别是伪劣、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六、在学校大门以内的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闹、不疯、不狂。 七、在集体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拥、不挤、不推、不攘。 八、不破坏他人的正常活动,不伤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内休息时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课时更不能离开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不能过量,饭后半小时之内不准从事剧烈运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事。 十一、严禁携带、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质。 十二、凡开展正常活动时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大风大雨不要冒险行走,不要在大树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捡碰落地电线,凡要过大小河,要特别注意若涨水,杜绝强行过河。 十四、不要乱摸、乱弄电线、插座、用电器等。 十五、到校后不能私自出大门,若有事须向老师请假。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教〔20xx〕13号)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学校所有资产均应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其他管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房屋、家具、专用和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另行制定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细则,加强对上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所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单位分级负责、有偿使用、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产业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与其它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机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执行机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学校产权变动登记和变更、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对外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利用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专门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向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为学校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工作及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对学校房屋资产分配、使用实施有效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会同其它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调处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类资产的权证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事宜,会同其它部门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增、报减工作;负责学校各类管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授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弱电系统,授权后勤集团对基础设施管网实施管理等。 学校办公室、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校名、校誉、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收益权等实施有效监管,制止各类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实验室管理具体细则并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提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使用和分配、帐卡管理、登记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及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等。 财务处: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暂付(预付)款项和短期投资,避免呆账、坏账;协同其它部门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年度财务报告等。 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经营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工作;做好相关企业无形资产(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管理工作等。 保卫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各类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提报各类图书资料购置计划、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学校国有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办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并组织定期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必须安排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的基本需求为原则,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配置工作。 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从严控制,厉行节约,不得超标。 第十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 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各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由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依权限进行审批。资产配置需求超出学校自主权限的,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通过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资产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学校自建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移交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学校有权在校内进行调剂。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流程,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十六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依据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学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 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学校所有的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各单位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授权,资产额度较大的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一律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违规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法律审核,做好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对以上资产使用行为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资产损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也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其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待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进行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依据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校内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无权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部门经审核、鉴定、评估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处置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时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一上交学校财务。 第二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第六章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依法登记,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落实管理责任。办理程序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当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议时,产权纠纷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三十条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二)学校下属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及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同时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安排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重大问题应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当需要进行资产清查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实施。具体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国有资产损失,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三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学校的资产状况是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三十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学校事业服务。 第十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四十条学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应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二)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运用和推广新技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节约学校管理成本和费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侵占、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作斗争,使国有资产避免或减少损失而表现突出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均依照本办法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同时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其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细则同时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61、在主管总经理领导下,严格遵守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向主管领导负责;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4、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5、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信息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6、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 7、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8、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营销、仓库等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 9、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办公室、信息、行政后勤、技术等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 10、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二级或三级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11、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12、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13、负责进销物资货款把关。对进销物资预付款要严格审核,采购货款支付除按计划执行外,还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同意,方可支付; 14、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7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早操及早晚自习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时间:早6:50—7:20时(周一至周五) 晚19:00—21:00时(周日至周四) 二、具体规定: (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年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学习 习惯,按时出早操和上晚自习;第二学年要按时参加早自习,保证出勤率,不准无故旷操和旷自习。 (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和早晚自习,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勤。 (三)早操和早晚自习实行考勤制,分别由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负责签到。在正式开始做操之前,每名学生要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完成签到,排好队,准备做操。各班文体副班长组织站队,并站到本班最后,负责检查本班站队和做操情况,并于做操后向体育部上报结果。早自习必须严格遵守自习纪律,提前10分钟到自习室,自习考勤按照《护理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学风监察部每日对学生自习出勤情况和自习纪律进行检查,汇总后48小时内上报年级办。 (四)辅导员将对上报结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无故缺勤的同学,旷操或旷自习累计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当周旷操或旷自习累计多次给予警告处分,给予扣除学时等相应处分。对于多次被通报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严禁早操迟到或早退现象发生,迟到人员应主动找检查人员进行补改,否则按缺勤处理。对于早退现象带头者扣德育学分5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给该班班长扣德育学分3分,文体副班长和学风监督员各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该班全班通报批评。 (七)对于早操或早晚自习检查中发现有冒名顶替情况,缺勤者和顶替者各扣德育学分3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八)每学期将对学生个人和班级在早操和早晚自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奖挂钩。 (九)对早操和早晚自习的出勤情况,检查者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早操检查评分细则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做操质量,顺利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我院特拟定早操检查评分细则如下: (一)集体评分标准(每班每周总分100分): 1、队伍整齐,无迟到早退现象。(10分/周,2分/日) 2、全班参加,无缺勤现象。(20分/周,4分/日) 3、动作规范,节奏合拍。(60分/周,12分/日) 4、富有朝气,精神面貌好。(10分/周,2分/日) (二)个人评分标准(每人每周10分,等同于德育学分10分): 1、迟到早退,扣1分/次/人。 2、旷操、冒名顶替者,扣3分/次/人。 3、动作不到位,态度不认真,扣1分/次/人。 4、左顾右盼、交头接耳、说话打闹者,扣1分/次/人。 5、衣着整齐,必须穿着运动鞋,不合格者扣1分/次/人。 (三)得分计算: 每周班级所得总分=集体评分标准中四项得分相加-班内个人扣分之和。 (四)评优标准 周最佳班级:以一周内学生出操得分最多为标准。 月最佳班级:在一个月内,获得最佳班级次数多或一个月 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月最佳班级。 学期最佳班级:在一个学期内,获得周最佳班级次数多或 一个学期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学期最佳班级。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8第1条 目的 为规范礼宾部行李员的工作行为,提升酒店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行李寄存服务管理。 第3条 对客服务 1.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易燃物品,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 2.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不准乱抛、脚踢行李,也不能坐在行李上。 3.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 4.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并做简单检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 第4条 后续工作 1.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小心轻放”标志,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并集中放入行李房。 2.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不要留给下一班。 3.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 第5条 本规范由前厅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6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9一、工商所设专职财务管理人员。 二、依据会计法规,现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 三、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收缴,保管做到帐目清楚、帐款相符、手续齐全。 四、各项工商行政收费和罚没物资及现金、票证、应当分类造册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每月按规定收缴的管理费等款项应及时收款、进帐、核对票据、日清月结。 六、做好各类票据不出错,来往帐目清楚。 七、所收的各项费款及票据金额上交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挪用公款。 八、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九、所购办公用品的发票及时结算、报销。 十、按时上交各项财务报表,并做到月结月报与收入相符。 十一、积极配合上级财务部门的检查 和审计。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0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厂区卫生间由各车间负责人安排本车间员工定期清扫。生活区卫生间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人资行政部负责不定期检查,作为对负责管理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总务处要及时安排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生活区卫生间使用前先试水,无水禁止使用,统一到磅房南旱厕如厕。若无水使用或便后不及时冲洗,发现一次罚款30元。若侥幸没被发现,则集体罚款200元,由本楼层所有在住职工公摊。 六.手纸入篓,严禁往便池内丢弃报纸和杂物,洗漱池内严禁倾倒茶梗,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七.严禁在卫生间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踩踏,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十倍赔偿损失。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1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 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 1.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 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2)承认团的章程; 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团员发展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团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团组织,首先要向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将申请书递交团总支,经系团总支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发展事宜。 2)考察:团支部在接到入团申请书后,要安排团员做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并开始对该申请人进行考察。 3)发展: A、考察期满,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程序如下: a)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b)支部书记公布与会人员情况(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 c)由被发展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团员评议; e)支部表决; f)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决议; g)与会领导团总支书记讲话 h)全体起立唱《代团歌》,支部书记宣布发展大会结束。 B、将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请入团材料及支部决议上报系团总支及院团委,经审批同意后,该发展对象正式成为团员,其团龄从支部发展大会之日起计算。 C、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发展材料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 4)其他 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 2.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 (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 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 3.团员管理: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转学、休学、退学等时期的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工作。 3)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肃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包括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系团总支反馈团内情况。 6)经常了解外出团员的情况,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团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团组织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3)对团员的处分的几种形式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做好收缴团费工作。 4.组织生活: A.内容 1)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团的基本知识一般包括:共青团性质、基本任务等,团章对团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等。 2)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团支部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基础知识包括:学习党章、党的有关文件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团支部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推优”工作的会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员中存在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 5)讨论和落实团的工作 在支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收集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检查团员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困难。 B.形式: 团支部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参观式 组织参观要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参观对象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如参观历史革命博物馆、参观展览等,参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对参观活动做出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及时宣传教育。 2)调研式 结合组织生活的主题,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方式多种多样,可采取问卷、采访等形式,调研报告要及时呈报系团总支。 3)直陈式 以授课、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注意保持授课、讲课的活泼气氛,最重要具有互动性。 4)讨论式 组织团员讨论与阅读相结合,进行主题讨论,讨论结果应详细总结上报系团总支。 5)讲团课 6)组织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形式多种多样,应鼓励班级内团员进行形式创新。 三、团干部的选举 总则: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形式。 要求: ①团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一年。 ②团支部改选前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系团总支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请示。 ③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共青团工作、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敢于负责,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 ④候选人名单可以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反复讨论酝酿后产生。 ⑤团支部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⑥应根据预先设计出的选举方案确定出适宜的选举方法。 ⑦选举办法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2一、根据工作地点不同,后勤办公室、设备运行、食堂分别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记录科室人员的出勤情况。全科考勤由主任汇总。 二、医院规定的年休假由科室统一制作休假条,年初发放,员工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事先征得具体管理人员同意,连续休假一周以上的须经科主任批准。 三、年假休完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三天以内者,须先经主任同意批准,三天以上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 四、职工的婚、丧、病假一律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必须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一定要说明去向。 六、科室人员休假,应将工作安排妥当,办好各种手续方可离岗。 七、考勤管理 (一) 后勤办公室的考勤管理由主任全面负责,水电中心和食堂的考勤管理由相应管理人员负责,每月将考核上报科室主任。 (二) 考勤人员的职责 1、认真准确记录并妥善保管 “考勤登记本(表)”并分年装订成册。 2、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上报。 3、如实反映本部考勤中的问题。 (三) 职工上下班执行“考勤登记”制度。职工上下班由本人在“考勤登记(本)表”上签名,不得代签、补签。因公务办理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的,应提前通知考勤登记管理人员记录事由,非公务事项一月内不得超过3次缺签。考勤登记管理人员应在次月15日前将考勤登记汇总情况上报主任,并于次月16日前将考勤情况通报全科,如两日内无反馈意见,则视为确认考勤记录。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职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科室主任可随时组织专人进行考勤抽查。 八、 请休假程序 1、办公室职工请休假、水电中心、食堂各相应管理人员请休假必须事先向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水电中心、食堂各位职工请休假必须向相关管理人员请休假,请休假时交请假条。事后应销假。 2、遇急事未事先请假者,必须在上班前电话请假,须于上班后说明,补办休假手续。无正当理由或手续不全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3一、 各班各项工作为100分 (一) 文明礼仪(40分) A纪律(20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 2、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3、违反课堂纪律 ,扣班级量化分2分。 4、打架斗殴,故意伤人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骂人每人次扣2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喝酒,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6、传阅不健康书籍、不利学习书刊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 7、私自使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等恶意制造安全隐患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B公共财物(20分) 1、教室门窗玻璃完好,台凳课桌椅无损,无涂改张贴痕迹,否则扣2分。(并负责恢复原貌) 2、攀折花草树木、肆意践踏校园绿化地,一旦发现每次扣2分。 3、放学后关闭所有电器,(电灯、电扇等)关闭门窗。发现一次量化扣3分。 4、爱护校园内的其他公物,盗窃他人财物、恶意破坏公共财物者,除原价赔偿外,每人次扣量化分3分。 (二)卫生(40分) A卫生区(20分) 1、卫生区未打扫扣2分,虽打扫但未清理垃圾或不彻底的扣1分。 2、不彻底或脏扣2分。 B教室(20分) 3、教室内门窗有尘土、污垢扣1分,教室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课桌椅(凳)混乱扣1分 。地面不干净扣2分,墙贴物不干净扣2分,个人衣服手脸不干净每人次扣1分。 (三)集体活动(20分) A两操(10分) 1、无故不上课间操的班级扣2分。 2、每少1人参加扣1分。(急病、请假除外) B其它活动(10分) 1、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1分。(病假除外) 2、集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每人次扣2分。 二、加分 1、参加学校活动受到学校表彰,每人次加1-5分。 2、参加各种活动受到上级表彰每人次加5-10分。 三、以上各项得分,由班主任和值日学生监督评定。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4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幼儿园班级管理细则 篇15一、学习考核制度细则: 第一,家庭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自己每天考核或同学之间互相批改考核。 2.书写非常认真的“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A”加3分;有错误的不加分;不够认真的B。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作业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二,书法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入帖的奖励一个“笑脸”,在成绩栏涂三颗星;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在成绩栏涂两颗星;不够认真的打B等,在成绩栏涂一颗星。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书法家”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三,基础训练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学习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四,周记本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内容翔实,书写认真奖励一个“笑脸”,可以入选《小白果》,加5分;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作家”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五,读书笔记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读书明星”单项奖。 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六,小测验考核: 1.由八个小队长单独考核。 2.每得一个100分,奖励5分。 二、纪律考核 (一)课堂学习考核制度: 1.由八个常务班长分八个小队进行管理,管理包括早午读、课堂学习、课间操和保健操等。 2.每一项出现问题扣一分。 3.一天中没扣分的,奖励10分。 4.每周统计一次分数。周一登记在总评表上。 (二)路队表现考核: 1.由路队长计分。 2.每天两次,优秀者奖励2分,有一次违反纪律扣1分。 3.周一总结一次,计入队长加减分。 (三)课堂表现奖惩考核: 1.有课堂表现突出者,奖励1-3分。 2.有屡教不改者,扣1-3分。 3.其他任课老师加减分。 4.由八个队长负责加减分。 三、卫生考核: (一)值日生考核 1.由五个卫生委员考核,分别包括卫生区、教室地面、走廊、黑板、窗台等。 2.清扫及时、优秀的奖励3分。迟到扣1分,清扫时不认真扣1-2分,无故不清扫的扣3分。 3.一个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二)卫生考核 1.由四个卫生检查委员考核。 2.每天两次检查。发现地面有纸、桌子不整齐等扣1-3分。 3.卫生优秀者,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标兵”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四、佩戴红领巾考核: 1.由两个礼仪班长考核。 2.一次不戴,扣1分,每天检查两次。 3.每天都戴的,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礼仪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五、好习惯卡考核: 1.由两个常务班长考核。 2.填写具体、不漏项,家长奖励分值高的,加10分;家长奖励分值中等的,加5分。其他不得分。 3.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好习惯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5分。 六、总评: 1.由两个常务班长整理。 2.每月总结一次,评选“月冠军”,发喜报。计入学期末,奖励一颗星,作为评选十星级的累计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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