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精选35篇)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
我校贯彻落实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工作通知》(柳环发〔20xx〕1号)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为改善柳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过“环保年”氛围献出一己之力。现将春节期间我校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做法
1、利用学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2、在散学典礼暨法制报告会上,学校政教主任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自觉过“环保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开展了“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师生签名承诺活动。在20xx年寒假致家长、孩子一封信中,学校大力宣传了这一活动主要内容。
3、借助柳州市教育网站、柳州市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平台,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4、我校春节期间,在校门口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不燃放烟花爆竹,守护龙城蓝天”,向校园周边居民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意识宣传。
5.学校组织五年级、六年级学生开展《不燃放烟花炮竹——我和家人为改善空气质量做贡献》征文比赛活动,开学初,共评出优秀征文10篇。
6、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2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通过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寒假期间行政组成员和保安认真值班看护,每天加强巡逻,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确保了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宣传工作做到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了主题活动的宣传效果。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署“1.2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地区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委、政府统一安排,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根据地区安监局《关于印发xx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地安监〔20xx〕x号)要求,我市也根据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x市安字[20xx]x号),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上多次召开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启动烟花爆竹临时点数量、地点、设点要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二、认真组织,合理布点,严把市场准入关
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及ww要求,今年我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点的数量。
按照严禁在居民楼门面房、高层门面房、超市内布点的要求,严把初审关,根据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市安监局联合市相关单位逐一审查验收,共通过审查验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15个(基中包括1个原来的长期点改为今年的临时零售点),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15个。
三、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要求,加强了烟花爆竹管理和经营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督查力度。
根据《xq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点都能按照要求去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将购买者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如实记录。
坚决不给没有风俗习惯的人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文明燃放。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今年的点少,每个点的人流量较大,个别点存在秩序混乱及实名信息登记记录不全现象。
2、个别点安全警示标志不够,安全器材已过期。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能力和从业素质,增强企业隐患识别能力。
2、继续做好批发公司及零售点的日常检查督查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凡在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一律取消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并进行严肃处理。
3、在今后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要求及我市的工作方案,全面做好各项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界防[20xx]50号),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监管,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在全镇范围从20xx年5月2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危害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的隐患,根据我镇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相关镇直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不发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二、整治内容
对全镇所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摸排,共有2所加油站,3家瓶装液化气经销点和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对摸排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登记造册,注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三、整治方式
1、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镇安监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利用逢集时间段共宣传2次,利用下乡检查时机用车载宣传进村入户宣传3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道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逐一排查,拉网式检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治
四、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
通过逐一排查,共发现2处一般安全隐患,发现1家加油站存在灭火沙偏少,灭火工具体摆放不整齐;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灭火器过期,当场责令两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
要继续坚持对易燃易爆场所检查的大量检查,强力整治的办法,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力争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5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
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
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
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
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7
下窝头镇初级中学寒假对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唐汉宇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年级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
二、主要做法:
1、放寒假前,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2、班主任教师在安全教育放假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20xx年1月30日,赵信双主任在放寒假师生安全教育会议上再次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或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为天津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4、学校充分利用校讯通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对学生放假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
学校于1月30日(放寒假前)、2月11日(小年)、2月23日(大年初五)三次利用校讯通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5、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了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了事故隐患,坚决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我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了贡献。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8
市环境保护局就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组织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在非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的燃放行为。
通知指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做好信息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等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禁放烟花爆竹。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各部门、各区市以及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引导公众自觉停止燃放或减少燃放数量,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xx年x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b@2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
[20xx]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0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1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春节蓝”,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周密部署、全面出击,从源头管控、末端监管和宣传引导入手,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县禁放办、绩效评价中心对包保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分局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合力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我县禁燃区。集中力量配合属地政府区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产生环境污染的行为。
三是强化末端监管。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禁燃、禁放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二、初五、初六、初八、十五等重点时段,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发放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放工作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为共同守护涡阳“春节蓝”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3
1月13日上午,为最大限度减少烟花鞭炮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及市区蓝天办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春节期间禁燃限放工作开展宣传。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倡议书。
此次行动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进小区、进楼栋开展“地毯式”宣传,通过粘贴《通告》、发放倡议书、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群转发等形式,让相关要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让禁燃限放要求深入人心。《通告》中明确规定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以次日凌晨1: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是漂亮,但是有时候看到小朋友在放烟花还是会有点担心他们的安全,一不小心就会炸到手、崩伤眼睛,而且放完之后空气中那气味难闻,好久都散不去,我完全支持禁燃限放工作。”市民郑娭毑对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往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所产生的.气体和噪声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青园街道在此呼吁大家,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请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运输、销售、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环境保护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大家同呼吸、共命运,是蓝天保卫战的践行者,更是受益者。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4
临近年关,为使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新春佳节,涡阳县丹城镇积极响应县政府下达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宣传。
丹城镇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在镇主要干道上,“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的横幅随处可见,在各乡村的宣传栏上也贴上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巾帼志愿者深入各乡村,通过发放传单、开板凳会等形式解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让“禁燃禁放”在全镇“流动起来”,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5
xx县供销社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州供销社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努力,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与供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x安发(20xx)x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开展系统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社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xx县供销社根据x安发(20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社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实际,于20xx年4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开展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1人参加了会议。副主任对开展系统今年供销系统的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会上,重点强调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
二、充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由县供销社副主任任组长,安保科长副组长,县社安保科、县土产公司各基层社(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社安保科,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三、烟花爆竹安全清理整治情况
按照县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烟花爆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各种春节期间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检查、清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20xx年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78本,与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178份,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138次,检查部位269处次。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37天,参检人员413人次,出动车辆197台次,打击非法经营户5户,共没收烟花爆竹189件,值30000元,共开支烟花爆竹整治费用55000元。为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措施、检查、经费投入五到位。由于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全年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突出喜庆、祥和气氛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x安发(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常态化。
2、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
3、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活动。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6
为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市文化路小学、工业路小学、公园路学校、官会中心校、李寨中心校等学校,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活动。
文化路小学利用电子屏流动字幕、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教师学习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致家长一封信》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师承诺书》。班主任在本班学生中举行了“禁燃禁放”责任书网上签名,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在班级微信群里上传签名图片,做到一生不漏,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工业路小学召开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杀,及时补齐短板漏洞,配齐配足防疫消杀物资,坚决守好校园疫情防线。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公园路学校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图文并茂、别出心裁的手抄报,对学生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向家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与相关安全知识。学校还利用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向大家发出倡议,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官会中心校召开全镇校(园)长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坚持不懈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师生信息。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护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值守,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少串门、少外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李寨中心校召开寒假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仔细排查防疫漏洞,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日常上报和外出报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等不同渠道进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家长认识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7
20xx年的春节假期“格外忙”,居民群众忙着过年,忙着家人团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过年忙,忙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忙着反诈,忙着疫情防控,忙着同一切阻碍居民群众过年、团聚的不安因素不懈战斗着。20xx年的春节,东营区文汇街道积极响应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和秸秆禁烧等工作。
除夕之夜,正是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跨年夜,而文汇街道胜华社区的工作人员乔俊青却穿着红马甲和同事们一起在辖区小区巡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今年春节,乔俊青安排家人回东平县老家过年,独自留在东营,再次和社区的同事们一起度过了一个“不打烊”的春节。
20xx年大年初一,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在东平县老家的乔俊青坐立难安,不顾家人的劝阻,独自开车赶回东营,投入到紧张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再一次让乔俊青毅然决定就地过年,舍小家为大家。
据悉,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文汇街道成工作专班,召开专项调度会,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禁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摸清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婚宴厅、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酒店等商家底数,着重进行督导检查并签订《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在各村居,由包靠领导、村“两委”成员、党员组成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组,深入村民家中广泛宣传并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承诺书》,要求村民过年期间文明过年、文明祭祀,不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因祭祀引起的田间火情;在城市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全员上阵,针对小年夜、除夕夜、初一等关键节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充分发动红色物业、红色楼栋长、业主代表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到禁燃禁放的宣传、督导和巡查工作中去。
“肯定也想和家人团聚啊,可是工作也是要做好的,我们多付出一些,居民才能过个舒心年、平安年。”跨年的钟声即将响起,千家万户都沉浸在跨年的喜悦中,而乔俊青和同事们又穿上红马甲深入到小区内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与他们一样,文汇街道参与到禁燃禁放巡查工作中的600多位工作人员,以高昂的工作情绪和饱满的工作状态,确保辖区“不冒一缕烟,不响一声炮”。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8
一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长期停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9家,其中:氧气乙炔供应站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无储存设施)、油漆店1家、久长镇黄磷转运站1家。
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火炮厂(停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修文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户159家(其中限放区内短期经营户10家,目前正常经营的有149家)。
全县化工企业2家,分别为: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佳美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县医药企业24家,目前正常生产19家,停产2家,在建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领导对“贵阳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安发〔20xx〕9号)要求,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来,开展燃气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5.1吨,罚款6.5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打非治违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涉及的乡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活动5次,查处无证成品油经营案件7起,行政处罚6.5万元,没收柴油80余吨。处理非法经营柴油车辆2台。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对瓶装燃气经营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4起;暂扣非法瓶装燃气瓶394瓶。对涉案人员4人进行拘留。
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年初以来,联合县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次,出动人员72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8个,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1120箱(件),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中,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违章作业情况时有发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不及时。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只是开展简单的灭火器材操作及灭火的演练,未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关综合演练等。应急救援物资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
四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企业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细致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时限、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发生相关事故。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存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是持续加大对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服务指导企业力度,做好双控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导则》和《意见》作为指导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指南。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9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0
为了响应《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号召,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生铁冢乡中心学校在“禁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成立禁燃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连日来,生铁冢乡各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心学校将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通知转发到全乡各学校,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向每位学生发放并组织学习《鹿邑县教育系统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及“小手拉大手”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条幅、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和自身安全的危害。学校各班组织开展了以“禁放鞭炮,文明过节”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利用社会、家长、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要求全体师生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村庄”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带到每一个家庭,让大家能够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为共同守护鹿邑蓝天贡献力量!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1
按照《x市xx区烟花爆竹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街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社区治理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街道召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专题工作会,制定下发《西航港街道x年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上要求:一是街道xx个网格,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自建小区、统规统建小区和老旧院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街道安监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广泛宣传,营造禁燃氛围
1、我街道对辖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在辖区主要进出口及大型广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了x个大型展板,并在展板上发布了《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告知辖区为全域禁燃。街道微型消防车不间断播放全域禁燃通告,动员鼓励广大群众文明过节,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努力营造烟花爆竹禁放浓厚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街道充分利用xx个网格优势,对网格内所有的超市、丧葬用品店、市场和临街铺面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禁燃宣传,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3、社区按照街道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巡逻车、小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支持禁燃禁放,共出动宣传巡逻车辆辆,小喇叭xx个,发放宣传资料和海报x余份,悬挂禁燃宣传标语幅。
4、“春节”“元宵节”期间,街道执法中队每日出动执法人员xx人,车辆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教育,劝导阻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x起,发放禁燃宣传资料x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街道将在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在辖区售卖、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2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近日,华阴分局联合教科局、公安局在全市校园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的形式,深入校园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教育活动,并提醒家长朋友,加强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的安全监管,提高环境保护防范意识,确保禁燃禁放意识深入每个家庭。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家长朋友们真正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家校合力,携手并进,为大家营造一个安静、祥和、整洁的宜居环境。家长们纷纷表示以身作则,做“禁燃”、“禁烧”的榜样,并且积极响应相关规定,坚决做一名禁燃禁烧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关于转发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紧急通知》(邯永安[20xx]号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杜绝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我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方面,1月19日晚,我乡就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西苏乡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工作方案》。于1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体乡干部、有关部门、各村两委成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进行了详细的动员部署。
二、组织领导方面,我乡党委、政府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工商、派出所、安监中队、乡安监站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集中行动小组。
三、宣传教育方面,乡政府制作了100余副横幅分发到各村,悬挂在各村显要位置和主要路口;并且各村委会还通过喇叭广播、书写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为营造了舆论氛围。
四、设立举报热线方面,我乡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的等行为。
五、排查整治、打非方面,烟花爆竹“打非”集中行动小组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接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商户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站、派出所、工商部门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经过此次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发现许可的销售网点存在安全隐患21条,均已整改到位;非法销售小摊点1家,当场予以取缔。
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健康有序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我乡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4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涡阳县牌坊学区中心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并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召开专项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20xx年1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专题会,中心校校长燕保山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增强全体教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广泛宣传人人皆知
学校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等宣传阵地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师生、家长了解燃放烟花炮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级召开“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主题班会,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炮竹的危险性,从而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禁燃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并通过学生要求家长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学校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
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
在寒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确保无烟花炮竹燃放现象,如发现燃放,立刻制止,确保校园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入心入脑,为营造禁燃烟花炮竹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炮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家园更美丽,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5
近期,彭市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烟花爆竹专卖店(点)经营证件到期的关键节点,对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全面摸排检查,严把“换证关”,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有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镇安委会成立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联合专班,对镇区惠侬、张伟、镇中等3家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严格整改落实,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禁销售“三无”和违规产品。
二是经全镇26个村(居)委会负责人对本村内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开展摸排工作结果汇报,本镇现未发现有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
三是对全镇商铺、超市等进行全面摸排,查看是否有经营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是否有无证经营行为,是否满足办理烟花爆竹专营店营业执照条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告知整改方向,并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验收合格的,统一组织前往培训学校学习,待考试合格、达到换证标准后即可换证,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邀请市应急局分管烟花爆竹领导来我镇指导整改换证工作,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目前,全镇已有9家烟花爆竹专卖店(点)整改达标,8家已通过学习考试,1家正在培训学校学习,后期将统一组织申请换证。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相关通知,利用春节期间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严格防范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现象,确保不出现爆炸事故。
二、召开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打非责任制。
我镇政府与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签订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责任书,建立了派出所民警、镇干部包村、村委会干部包到自然村的包保责任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强大的.“打非”的声势,我镇印发了打非法宣传明白纸,张贴到各家各户。同时各村还更新了信息员,及时为镇“打非”办提供相关信息。
四、深入开展“打非”大排查
从2月2日至16日我镇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非法生产和销售情况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在排查做到严格认真,不走过场,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同时,开展了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消除了隐患,对不能规范经营的网点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镇目前无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现象,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7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召开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我们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在去年开展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中,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乡按照每个村1-2个点,集乡3-6个点来布点规划。配合协调县安监部门将全乡原来的93个持证户,整合核减为现在的31个持证户,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安全得到了有效整顿、规范和保障。
今年,县政府部署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继去年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之后,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布点成效的巩固,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我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乡"百日行动"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4月14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后,我乡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县会议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监、安监、司法所、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XX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按乡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实效。
(二)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去年的布点规划,经营秩序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春节、清明期间,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的.情况呈现死灰复燃之势,有证户状告无证经营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将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乡悬挂横幅6条,张贴通告21份,持证户和无证户逐户发放了宣传单,发送了手机消息,并经常性、长期性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子显示屏飘字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
烟花爆竹经营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乡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一是4月23日-24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全乡所有商户,挨家挨户检查摸底,看是否有无证经营现象,并予以登记,告知其违法经营事实,同时宣传整治行动的处理措施。此次摸底行动,共清理全乡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的商户达110家。二是5月8日,针对第一次摸底情况,再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持证户存在的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无证经营户,下达纠正无证经营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登记其存货和来源,责令其自行处理存有的烟花爆竹。三是6月10日-11日,乡领导小组第三次组织,针对无证户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书面告知,对自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协调持证经营户收购,对态度不好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作为下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持有证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8个持证户定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设备器材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三是有4户经营人不懂灭火器材使用,对其现场进行了示范培训。经培训后,受训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四是无证经营户已自行整改65户,其余户均已承诺自行纠正到位。
各位领导,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远远未达县政府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配合安监部门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处理。积极探索以有证户协作的方式,对无证经营,非法渠道供货的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同时建议县安监部门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杜绝向无证户供货的行为,加大对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8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9
一、基本情况
20__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0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指示精神,确保辖区群众平安祥和、绿色环保过年,调兵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大队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大队长朱巍带领全体民警对辖区企业、商铺、居民小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对辖辖区商贸业主、小区居民群众宣讲《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并在辖区张贴宣传通知单。
二是坚持巡回管控。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初一等燃放时间集中时间点,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在辖区形成“人人皆知禁燃禁放”的'浓厚氛围,确保辖区不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新春佳节,举家欢度。请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平安绿色过年。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1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2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 、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 长效管理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3
根据xx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耻科、财科、社事科、民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物品、烟花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竹的积极报告。
四、明确责任,加强巡逻守护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4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按照贺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应急〔20xx〕26号)》及平桂区应急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平应急发〔20xx〕14号)》要求,我镇开展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鹅塘镇辖区内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1家,无烟花爆竹零售店。
二、指导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1、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为执行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指导小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为促进全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为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鹅塘镇按照两个通知要求,于20xx年12月26日,对辖区内的'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内烟花爆竹的堆放、值班室、库区消防泵房、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进行了全方面检查,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人人是安全员制度。
三、加强宣传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海报、发放传单、电子屏播放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烟花爆竹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5
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并成立了相应的“打非”工作机构。
1、“打非”机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录。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姚家坝、龙头桥、门坎坡村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并将排查范围扩大到有可能转移到的重点村外的其它村。
二、制定整治方案,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我镇制定了《xx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其专项整治工作。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工作形势分析评估会,及时总结“打非”工作中的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2、签定烟花爆竹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对工作没有明显转变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
3、建立举报有奖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村设立信息员3—5员,实行举报有奖,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每举报一次,有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查实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奖励1000元。
4、针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民委员会加以监督。
5、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及被依法拘留的重点人员做到登记造册,并对其重点监控。
6、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社),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墙壁标语等若干条,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组织宣传车,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巡回宣传。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抓住“10.7”火炮燃烧事件,制作光盘到村、社、院坝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组织全镇职工到重点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并有影像资料留底。
4、对有违法生产的业主,落实专人跟踪,盯死看牢。特别是奥运期间更是加大其监控力度,每天由监控人员向镇安办汇报一次该业主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加强配合,严厉查处
1、配合安监、公安、供销等职能部门,利用先进的针对烟花爆竹探测的摩尔探测仪,每月不定期地对重点村及有可能辐射到的村进行探测,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3、对查处非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给予就地销售,非法生产业主移交公安机关重严处理。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