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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伙股东协议书
范文

合伙股东协议书十篇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1

  转让方:_______(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

  受让方: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2

  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六: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项目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工业南路69号交运物流仓库6号仓库二楼 Vclub音乐餐厅酒吧 经营范围:餐饮

  经营方式:餐饮服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3 年,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 20__ 年 11 月 1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 合伙人 孟祥熙 :出资额为 200000 元(大写: 贰拾万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0 %;其中 20% 为代持众筹股东股份,代持部分出资额为

  400000 (大写: 肆拾万元整 )该股份比例仅限于代持分红。

  2. 合伙人 李恒凯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3. 合伙人 姚建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4. 合伙人 张云斌 :出资额为 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5. 合伙人 侯佳煜 :出资额为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6. 合伙人 江伟 :出资额为 0 元(大写: 零 ),以 技术人力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800000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20__ 年 11 月 10 日以前交齐。除众筹部分资金外,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孟祥熙 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八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持股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月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填补运营资金水池(保证运营水池内资金总量为贰拾万元整);

  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如运营资金水池资金未达,则以未来利润补充,直至运营水池资金总量达到贰拾万元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5、在合伙企业产生债务前,合伙企业法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知晓,并在通知书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孟祥熙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0、

  执行人采取一月考核,三月执事制,每三个月由签署合同的主要股东对执行人进

  行审核投票。超过半数投票同意的执行人可继续担任职务,未通过的,将由股东另行推举。

  第十二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

  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

  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 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 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五 年。

  第二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详见本合同第一页。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6 份,各方各持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一(签章): 合伙人二(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三(签章): 合伙人四(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六(签章): 合伙人五(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3

  甲方:崇佛村__社

  乙方:三块碑村__社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崇佛村__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__社、__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____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积共计____亩,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__社处理维修。

  甲方:崇佛村__社 乙方:三块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崇佛村村委会 鉴证方:三块碑村村委会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两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人员工资、差旅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和监督?);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__%)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__%,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性,一般禁止合伙人对外转让股份,这一点可以根据彼此意愿,提前书面注明。

  创业过程中,部分合伙人因各种原因退出,及因项目需要引进新的合伙人,都是很正常,但合伙人的退出及入伙必须要讲好规则,否则,对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甚至是致命的。这里,就必须对退伙的准许事由、退伙流程,吸收入伙条件、表决和流程,都必须进行详尽的约定。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________元,新增股东________,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________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

  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在签字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按照占________%,占________%,占________%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九、其它事项:

  1、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

  2、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十、本协议一式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甲方: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拟发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创造的利润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所有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经营、财务的股东有义务向所有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资建立的公司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某个投资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余投资人按照协商给予赔偿。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3)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4)更换事务执行人。

  (5)因故退伙的。

  (四)、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需有正当理由,并在其余投资人全体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3、退出后以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并在3个月之内予以付清。如情况特殊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方可以全体投资人商定的形式返还退伙投资人;退出时距离本协议签署之日未满一年的只返还退出投资人百分之80比例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4、各共同投资人未履行应尽义务的,消极怠慢共同投资的公司事务的,经全体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可按退伙(退出)处理。退出时返还退出投资人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5、各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6、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7、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发起建立之日起(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建立公司行为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4、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戊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7

  为了发展经济,共同盈利同,蒲世堂、李传忠二人合伙承包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南尚品名城整个项目地勘工程,为了工程顺利完成,合作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希望二人共同遵守。

  一、股份分配,二人共同投资贰拾万元,其中蒲世堂投资壹拾万元,占股份50%,李传忠投资壹拾万元占股份50%。

  二、分工合作:蒲世堂负责施工管理及技术把关,确保本工程合格顺利完工。

  三、李传忠负责财务管理,作到账目公开,要在银行开设共同账户,由一个账户进入及支出,需要开支时经二人签字后方可开支。

  四、本工程发包时必须经二人认可后方可发包。

  五、合伙人需精诚团结一致,要多商量,不得以个人利益损害集体利益。

  六、如实上报工程的工程量,决不允许虚报或漏报,工程量如一经发现,按该总工程量造价的10%处罚。

  七、本合作项目的盈利及风险以每人所占股份标准进行分配及承担。

  八、本合作协议一式二份,每人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人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___万元

  1)甲方出资_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其中_____%为技术股。

  2)乙方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出资_______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

  4)公司预留30%的股份用于后期融资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权池,由甲方代持。

  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万元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甲方做最后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5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3年内,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则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4年起,经三方股东同意,其中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50%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另外5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5)甲、乙、丙三方约定公司成熟期为4年,任何股东入职公司一年内退出的,其股权必须同时退出,公司按照当时估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过一年后退出的,实际股权按照其在公司全职工作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_____%股份,工作一年后退出,其实际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x1/4=10%),其余股权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适当价格回购。另外,公司有权强制回购其实际所得股权。

  (6)公司股东因身体、观念、犯罪、对公司造成重大伤害等原因离职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4、离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约定,成熟期内,公司股权属于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如离婚其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力。

  5、继承:公司成熟期内合伙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权继承人只继承公司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公司股东资格。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股东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 联系:

  住址: 住 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地址: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

  (二)因合伙企业资金需求具有阶段性特点,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甲乙双方应在资金需求三日内将所需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人民币叁佰万元)。合伙期间甲乙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公布合伙开支情况,双方出资存入设立独立账户(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该账户由甲方管理。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 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本协议餐饮项目,如有盈利自本协议签订后一年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并在独立账户中预留盈利额 %用于合伙经营需要。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乙方对合伙事务享有参与权;

  (二)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在合伙过程中对合伙重大事项出现分歧时,甲方享有决定权。其权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负责餐饮公司的人员招聘。

  (三)以下合伙事务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改变企业的名称;

  2.改变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6.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甲方作为本合伙的负责人,全权处理合伙前期筹备及经营活动,基于公平原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从投资款中每月支付不低于 元作为报酬。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按出资比例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甲方合伙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 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逾期三日仍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依据应缴纳的出资额日 %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含三十日)仍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按照合伙协议中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本合伙协议经营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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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1: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