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范文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十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_____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__________的_____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_____%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_____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_____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_____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_____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_____: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_____: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_____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㈠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㈡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㈢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⑴治安秩序维护 x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⑵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⑶水电管理 负责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⑷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⑸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⑹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⑺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⑻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⑽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4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进行有关(方面)的学习与培训,为期天。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习(培训)费用预计人民币元。 3、甲方保证乙方在学习与培训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在学习培训中的不良表现进行惩处。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必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务期内,如乙方违反培训协议,应将甲方支付的39;学习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按“未履行月数服务期月数”的比例退还。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学习与培训期间,自觉遵章守纪,努力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2、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乙方须自己出资参加相同培训一次,并作为记录记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3、一经签订本培训协议,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规定的年限为公司服务。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将依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乙方学习培训期满,应将毕业证合格证交人力资源本部审核。如果成绩不合格,应将甲方支付的学费按比例退还甲方。乙方一次退还有困难的,甲方斟情从其月总收入中扣除。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根据____市有关法规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5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三条 物业服务事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 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 (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乙方办公费用; (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酬金; (11)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5、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 按[季度][半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条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四条 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 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 ,[租金标准]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督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3、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期满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自动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 第二十一条 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6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酒店物业管理托人甲方现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托时,乙方应接受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托期限暂为年,即由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10.5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之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若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发出限期修改的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予答复,且情况紧急,则乙方可以代为保修,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对乙方、乙方派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管理责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中所列收到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时,有权给予甲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对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对应收而未收的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向甲方追讨 1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并向继任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甲方提供的相关物资以及乙方受托担任物业管理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1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 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9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 《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略) 二、物业管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别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2、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3、法律性质不同: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种准物权(在区分所有权中叫成员权),是购买了不动产的业主们的法定权利,是业主们一定区域内的共有物业的使用与管理的自治权,它因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动产的灭失、买卖、赠送而消失。而物业管理服务产生于服务提供者(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合意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权利主体不同: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和由其组成的业主大会,即使选聘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不过是一个义务主体罢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处于被管理、被监督的地位。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主体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则成了义务主体,业主承担的是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5、参与主体不同:物业管理活动的参与主体有建设开发商、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房屋认购人、租户、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如果有聘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专业服务企业,则两者也属于参与主体之列。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参与主体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员工,如有单项业务外包,专业服务企业及其员工也属此列。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0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_x 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_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_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_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_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_〕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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