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
范文 |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精选17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在学校的倡导下,我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认识到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我深刻地认识到,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2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维护未所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8月17日,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茶亭镇社会事务办、社工站联合谭家园村委携手辖区内10名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望城司法局的李律师以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典型的事例为切入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教导孩子们要提高警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学会保护自己,营造“用法守护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随后,大学生志愿者向家长们发放宣传资料,为把宣传做实,大学生志愿者还挨家挨户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进行未年人保护知识普及。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培养了家长和孩子们的法治意识,还让他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下一步,茶亭镇将继续通过“送法下乡”、“入校讲座”、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让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3为宣传儿童福利和保护政策,推动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发展,增强辖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6月18日上午,天南街道在心理服务中心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讲座,16个社区(村)的儿童主任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的任旭光律师来为儿童主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任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读。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等重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今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本领,切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下一步,街道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推动辖区居民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4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5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我觉得我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好,我会自禁地偏爱听话懂事的学生。现在,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想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多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能以教师的主观愿望去要求学生。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多与学生沟通。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我还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6“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上述规定。专家认为,这一规定是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才懂得了未成年人有限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另外,“草案特别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说。草案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些原则在草案中都得到了具体化,在“家庭保护”这一章,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的内容。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在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的21世纪,我国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人们更加渴望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健康,渴望生活质量的提高,渴望享受人生的幸福。而作为祖国未来的孩子们更需要一个建康快乐的心伴他们成长。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各种各样的烦恼会悄悄来到孩子们的身边。当父母不理解他们时,当朋友误解他们时,他们又该怎么办呢?因此,我认为,把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列入法规当中,是使社会、社区、家庭和学校走进和谐的一个必要保障。 目前,不少的中小学都开辟了心理咨询室,但事实却是,前来咨询和寻求帮助的学生却寥寥无几,让不少学校的心理咨询室陷入了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而依然存在和困扰着中小学生群体的各种心理问题,却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今,这项内容被《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涵盖,我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就会多一些关心和呵护。作为学校,和老师要通过心理咨询室及各项有益的心理健康活动,把更多的孩子和教师和家长吸引过来,使他们真正意识到心理健康的意义,从而也使家校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关心教育孩子们的成长,从“心”开始。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7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近日,琉璃庙镇司法所、派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到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本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中,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志愿者们也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后,志愿者还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同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宣传品,鼓励他们爱祖国、爱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此次法律讲座,有效地强化了本镇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8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9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社区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27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钟南路社区联合石家庄市护航社会服务中心,举办了创建钟南路社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呵护未来,守望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社工向青少年及家发放宣传资料,并向到场的青少年和家长宣讲了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严禁拐卖、收买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带领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学习宣传告诉青少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同时让他们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伤害,让他们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增长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杜绝不良行为,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模范。引导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同时发放人才政策宣传册100余份,将我市人才政策普及给现场的每一位青少年和家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宣讲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能够让社区青少年在有法可依的环境下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家长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0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活动。 东城实验小学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各班班主任积极响应,利用班队会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并观看《未保法普法动漫》视频,普法知识用卡通动画的方式呈现,有趣易学,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学法的兴趣。该校共有2307位学生参与了观看学习,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进一步认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了法制观念。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力度 东城实验小学在宣传周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让学生们增长了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1几年来,我们社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社区书记王先升为主任,村长刘万高为副主任,社区民警、文教干事参加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按小区划片,落实了责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坚持做到: 1、是社区工作计划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2、是社区大的活动必定有关心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和政治素质,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心教育外,社区也是一块重要的阵地,然而,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工作是全方位的,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作为社区,我们把工作的定位首先放在他们的思想教育上,更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积极配合学校和家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品德。 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点和热点,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2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3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4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儿童青少年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内容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宝安慧家驻石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于20__年5月6日下午在社区内开展了呵护成长·“未”你而来--石龙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吸引了100余名儿童青少年及父母参与。 宣传活动设置了“社工咨询区”“开心互动区”及“未保项目宣传区”。活动伊始,负责“社工咨询区”的社工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折页对活动内容和社工服务进行了讲解和介绍,并引导儿童青少年认识社工,了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内容;其次社工引导参与者积极参与了“开心问答”“掌上明珠”等趣味互动环节。这两环节均将未保活动内容及社工知识融入其中,让参与者在享受体验乐趣的同时又了解到未保活动的知识,达到宣传的目的;最后,社工引导活动参与者填写《参加者意见表》,收集参与者的需求,为下一步的服务提供依据。 本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了社区内儿童青少年的积极参与。部分参与者给予活动形式及社工好评,同时也希望以后有更多社工服务进入到社区中来。下一步社工会尽可能吸引社区更多公益资源共同开展未保活动,共同呵护社区儿童青少年的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5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__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6今年6月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20日启动了以“遵续红色基因义行护童大计”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以来,遵义市各地各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展示成果的.良好契机。活动开展以来,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其中,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遵义市开展未成年人保市民政局成立五个工作组,走访慰问了部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各基层检察院先后举办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妇联举办“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站)授牌仪式;市慈善总会携手爱心企业,慰问了部分困难未成年人;桐梓县构建“一二三”工作法,扎实开展“童心桐行护航未来”六一走访慰问活动;绥阳县邀请32位童伴妈妈进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法治环境。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在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组织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结 篇17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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