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
范文 |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精选27篇)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麻阳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下属一、二、三、四、五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麻阳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垂好 为了促进本村脱贫致富,打造一个最美乡村观光旅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下属一、二、三、四、五组村民签字为准名单附后)约5800亩地块(具体以林权证标示面积为准)及粮田约280亩(以村里档案或粮田证书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种植、养殖及观光旅游休闲项目。 二、租赁期限 租赁的地块所有权年限为3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三、租赁价格 1、租金为12元/亩/年,租金每20xx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以人民币支付,此价格为甲方未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的地块;并提供林权证复印件给乙方。 2、租金为20元/亩/年,租金每20xx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以人民币支付,此价格为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的地块; 3、协议租赁范围内的粮田按净用面积支付:200元/亩/年;有经济作物按每亩20元计算。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地块在合同生效前有经济作物,该租赁地块的所有经济作物纳入乙方公司统一管理,收获权利归甲方所有。但不能荒废,荒废一年乙方有权开发不做任何补偿。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租赁地块年总金额的5%,在地块租给乙方后,付清余下的95%。支付金额按合同对日一年一付(由乙方支付给村民委员会指定帐户,款项到期后由甲方开给乙方收款收据方可由甲方支付到人,并提供每户收款收据给乙方公司做帐保存)。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租赁承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经营权租赁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租赁土地必须以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块范围为准,甲方不得更改认定的亩数、范围等。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整改、组织生产、经营及产品处置权。 3、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4、乙方在未盈利的情况下,甲方允许乙方将此土地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转租费用由乙方享受,但要通知甲方,按原合同办。 5、如遇国家对乙方本次租赁的地块进行征用,土地及开发前所留下原着物补偿金归转让方所有。地块上开发的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三年书面告知乙方,同时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应继续给予乙方充分的时间处置投资建筑物及其他,否则,甲方应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投资建筑物及其他。 7、其他约定: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跃马寨村级硬化公路设施时,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甲方及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硬化道路由乙方修理。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总租金的10%,且甲方还应向乙方赔偿乙方总投入资金的100%。 2、乙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每年 10 月 29 日到 11 月 29 日付款,如延迟付款时间,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乙方在前三年开发后所留下的原作物及林木归甲方所有(注明:成林的大松木8公分以上不得砍伐),如阻碍乙方观光开发需砍伐,乙方应以市场价提高10%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干涉。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提请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同意并经麻阳县石羊哨乡政府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村委会(签章): (下属村民签字名单附后)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 备案方(乡镇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愿意将自家位于的稻田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包面积为亩。 二、承包费共计_____元,一次性付款。 三、承包土地界限:上至_____;下至_____;左至_____;右至_____。 四、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土地界线必须属实,地界模糊产生的矛盾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如由此造成乙方的投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在年内赔偿。 2、协议签署后,甲方不能以增加租金等种种理由收回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如甲方强行收回土地,甲方负责在2个月内赔偿乙方的投资和效益损失。 五、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种植、养殖及加工各种原料和产品,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及其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经营转让权。 六、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3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村西(窑南)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4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5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农业耕作形式,结合本地实际,经_______组村民大会通过,甲方将本户承包集体的耕地流转入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1、流转方式:甲方将从集体承包的耕地发包给乙方经营。 2、流转耕地情况:耕地具体位于本村_______片旱地_______亩,水田_______亩。总面积________亩。 3、流转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农作物种植、林果业、花卉种植。乙方经向甲方和相关部门申请可在承包范围内建生产厂房及晒场。 4、流转土地价款:该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共计金额 元。 5、付款方式:每年9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的承包金。并按每五年为一周期(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第一周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第二周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第三周期)若周期初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_____元;若第三周期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____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____元。(第一同期标价水稻价____元)。 6、流转期限: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地上附作物的处置,现有水渠、作业道路,乙方根据实际用途可向甲方申请修建或销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8、国家粮食直补款按原村上报面积发放到农户。 9、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必须在_____年寒露节前交付乙方经营。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合同到期,乙方如不再承包经营,乙方将原承包前水田田埂、道路、水渠复原。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决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法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土地流转中心申请仲裁。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定点: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6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xx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7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8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土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X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村南南山与吉山柳林交界处南北[ ]米,东西[ ]米,合计面积[ ]亩;北场子以南与孙志荣、柳林交界处南北[ ]米,东西[ ]米,合计面积[ ]亩。以上共计面积[ ]亩。 边界:---。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20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 ]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20 年12月31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20 年12月31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3)20xx年12月31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 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章) 法人代表:(章) 乙方: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0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1发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 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 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推荐]相关文章: 1.广告业务承包合同 2.房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 3.荒山承包合同书范本 4.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本 5.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 6.关于住房抵押合同推荐 7.关于签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推荐 8.旅游合同书范文推荐 9.关于住房公积金与合同制定推荐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2甲方名称:_____(承包方) 乙方名称:_____(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方采用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__________(名称、四至_____)。(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月元/亩,(或实物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元(或实物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受让方) 乙方签字:_____(承包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__________,总面积亩___________,四至界限为: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月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_____金元,总承包________金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四、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 该土地位于桃大村_____面。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_。东长______米,西长______米,南长______米,北长_____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委会鉴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付______年的承包费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3.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_____元每年递增______%的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5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村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_______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日期: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日期: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6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xx年不变,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元整、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8发包方:﹍﹍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组 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地址:﹍﹍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组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地 块名 称 地块 编码 坐 落 面 积(亩) 质 量 等 级 备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总计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1.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4. 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章): 承包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19甲方(出让方): 鹿泉市黄壁庄镇______村______组,农户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河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休闲(生态)农业用途。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元(或实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流转土地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质量等级情况表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0发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20_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1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 村 组 块 亩(其中水田 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按每年200元/亩。 三、付款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2、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水田范围内一切产生的收入。 2、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3、承包期内,遇到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土地等,确需动用耕地时,由甲方另行调整。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双方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2无论是怎样的合同都有一个订立程序,在经过合法的订立程序后,那么合同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言同样如此,那么大家知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农村土地承包事关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做到承包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也关系到农民对于农村建设和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严格的发包程序。根据该法第19条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益保护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过程中,既要防止全体村民的利益被出卖,也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承包必须体现全体村民意志。在承包程序启动之时,首先要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不能由村乡(镇)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指定或者自行任命,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至于具体的选举方式,可以由全体村民参加选举,也可以由部分村民提名,村民大会审议通过。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可以作为承包工作小组的候选人,但他们并不是当然的候选人,不具有必然参加承包工作小组的资格。 2.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以后,要针对特定土地的承包拟定承包方案,并予以公布。承包方案的拟定必须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增加内容,不能依据各种“土政策”拟定承包方案,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排斥部分村民参与承包的权利,谋少数人之私利。 3.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方案。经过公布的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在适当时间召集村民会议,听取村民对承包方案的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投票表决,如经过2/3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则承包方案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没有法律拘束力,不能进入实施。 4。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通过以后,便受到法律保护,产生法律效力。承包工作小组应当按照方案组织具体落实。属于家庭承包的,应当在全体村民范围内按照承包方案所确立的承包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户。如属于不宜由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和数量较少的果园、茶园以及养殖水面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3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的方式确定承包人,但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关于“四荒”地的规范有两个,包括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都强调指出,“四荒”资源承包、租赁、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这是承包“四荒”地的政策上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 5.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了具体的承包人以后,承包工作小组应当督促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发包方并不是承包工作小组,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工作小组只承担有关承包的具体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发包方应当在合同上签章,同时也须有发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各执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3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4甲方(转出方市 乡村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时间每年每亩元,共计元,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臵收益权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6、该承租范围内,所有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维修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七、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滞纳金。逾期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纠纷的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政府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任丘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也可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臵补助费或者占用费的办法: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经评估定价给予乙方补偿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按当时当地土地租用价格有优先承包权,与甲方签订合同。 3、在租期内如有人不幸去世,需在所流转地块安葬的,乙方必须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减少乙方损失。 4、其他事宜。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盖章、经乡镇政府鉴证之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镇政府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意见____年____月____日(盖章) 鉴证机关(乡、镇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____日(盖章)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 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乙方:平阳县方家黄栀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甲方(签字):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篇27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振兴马厂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甲乙双方就土地租赁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2.2亩,租赁费用每亩每年1500元整,总计一年3300元。 二、 租期暂定为20x年,租赁费用两年交一次,每次交6600元,提前预交。 三、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涨价,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乙方不准起土挖坑(只能垫不能挖)。 四、 甲方保证该地界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府土地政策变更或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均应该积极配合,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与政府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 乙方在租期到期时,乙方愿意继续延租,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如果乙方不再租赁,乙方必须把土地上附属物清除干净,退耕还田。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者后果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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