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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印刷厂员工劳动合同
范文

印刷厂员工劳动合同(通用3篇)

印刷厂员工劳动合同 篇1

  单位: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级月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转正后工资:元。

  4.定级后工资: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七、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生效

印刷厂员工劳动合同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日,工资金额为_____元,其中包含在内的社会保险费_____元,由乙方自愿自己到相应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第四条请假制度

  1、乙方请假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适应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给付乙方合理报酬的,乙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4、乙方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4、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本店的损失及不按本店的规章制度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由肇事者负全责。

  第七条保密协议

  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后,如提供保密信息方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接受方应按要求将保密信息的任何本合同涉及的业务文件、资料、客户资料交还提供方,或予以销毁,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印刷厂员工劳动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法条条文表述虽简单,但该条文蕴藏的含义却非常深厚。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降低续签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在此类劳动仲裁诉讼中,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单位已经尽到了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证明,即不续签的证明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问题,《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起始年限早于20xx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只从20xx年1月1日起算,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经济补偿的年限。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再次,很多员工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无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其实这种观点有一定生存空间,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就要求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上海地区则没有相应的'规定,换句话说,上海的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义务。

  最后,劳动合同到期前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任意或随意终止,如果处理不慎或未规范操作续签或终止,往往产生违法解除、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因此,在这里也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及时磋商续签,向劳动者发出续签通知,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如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也应适当及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到期终止合同,避免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员工要是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会有哪些方面的后果。此时如果是因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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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