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
范文 |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精选31篇)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总金额: 品 名规 格数量(KG)单价(元/KG)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合计人民币(小写): 二、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双方约定的以下标准。 1.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77-20__。 2. 保质期限:产品保质期为3年,具体有效期按供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日期为准。 三、 验收方式:供方应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单,需方收到货物按照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 四、 包装要求: 1. 内袋包装:内层为食品级塑料袋,外层为铝箔袋包装,1公斤/包。 2. 外箱包装:纸箱包装。 3. 标签要求:按供方标签格式粘贴标识。 五、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全额货款后即发货。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快递送货上门。 六、 运输费用负担:运输及运杂费由供方负责。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全额预付货款,供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 提出异议条款及期限: 1. 提出数量异议期为需方收到货30天内。 2. 提出质量异议期为需方收到货60天内,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最终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费由提出异议方先承担,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由对检测不利一方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3. 若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本合同八.1及八.2的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作合格。 九、 违约责任: 1. 如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 如需方单方面取消合同,需方须按照未交货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扫描件视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立协议备案。 需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品种名称单位数量质量指标单价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是年月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运费由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纺织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第二条 合同金额 货物总值: 631200元大写:陆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计 壹拾玖万壹贰佰元作为定金;乙方出货后15天内甲方将合同款剩余金额 肆拾肆万元划入乙方负责人开立的帐户上(帐号为);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五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甲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重复乙方同意。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款式,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10天内验货完毕。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九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散玉米。甲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收购价格,经双方确认,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单位:吨) 2、玉米的质量(2等标准):容重≥685g/L霉变粒≤1.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24.0%色泽、气味:正常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时确定收购价格。 2、组织好人力保证玉米到货后及时卸车,并单车化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反馈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单据,乙方凭单据结算。 乙方: 1、将当地收购散玉米市场波动价格及时与甲方沟通。 2、每天将场地收购潮玉米数量通知甲方。 3、随时化验玉米质量,将化验单据提供甲方。 第四条:验收方法 1、按照国家制定的'玉米检测标准,对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甲方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 负责人: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5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龚洼恢复楼2#、3#、4#、5#、6#、7#、8#、9#、10#楼瓷砖项目 签订地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 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 千分之二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 建行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 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6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__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 年 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7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 品种 加工型马铃薯(大西洋) 2、 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原种二代脱毒种薯,品种纯度99%以上,净度98%以上。 3、 规格 单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烂、冻薯率小于2%。 4、 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 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 交货地点 _________ 7、 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 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 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 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 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 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 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8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9业 主(甲方):北京天合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玉龙谷民俗村绿化种植土供货》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密云)玉龙谷民俗村 2、工程地点:北庄镇抗峪村境内 第二条:供货范围及双方职责 1、质量要求:乙方供货种植土的土壤内不能含有砂石料、杂草、垃圾等废弃物,PH值不得高于7. 2、供货时间:依据甲方施工要求通知的时间(甲方须提前一日 通知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至使用的指定地点。 3、供货批次及供货量:根据工程进展、确定本项目为三个批次供货、每次 供货约计为1000m3(压实方、以现场双方实际收方为准) 4、安全、机械及周边协调:在材料产地、运输途中所有发生的一切意外事 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并保证运至卸货地点。 5、工程量收方及结算:乙方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压实方) 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单价为52.00/m3元。付款方式为银行划拨,每批次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50%、待全部完成后,甲方找有关土壤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乙方所供的种植土达到要求,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0甲方(供货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电汇;、支票;、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并甲方为单位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签名:公章: 供应商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签名:供应商公章: 以上促销补充合约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后再签订。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1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2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本合同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品牌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备注合同总金额合计: 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20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三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双方协议约定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付款方式: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组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防城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六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防城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3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__酒店工地一楼,即__市__路与__路交会处东北侧__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4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订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5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产品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的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的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纠纷发生时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6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瀚林华府工程所需的砖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瀚林华府 工程地点:瀚林华府 建筑面积:甲方所做项目的面积 第三条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砖应符合蚌埠地方标准 第四条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乙方向甲方供应之砖,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以甲方要求的质量为准执行,若乙方对甲方质量结果有异议,可请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化验仲裁。若所交付的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运回不合格品。 第五条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场量实际数量为准后卸货。 第六条 1、价格 价格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上是明细表格,根据市场行情涨幅。 2、联系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要求乙方供应所需砖规格、数量,以甲方采购员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为依据进行供应。 第七条 违约 1、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因素导致停产,双方互不赔偿,应结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依据约定如实、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视为另一方违约。这种情形下,守约方应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蚌埠市法院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结束。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笔签字: 供方代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7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梯货物购销合同书,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位、价格(含税价)、供货时间: 2、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 10 月 16 日 3、 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需方到供方生产场地自提。费用需方自付。 4、 包装标准:木箱包装,打印装箱清单。 5、 安装标准及责任: (1)需方按设计的井道图安装,安装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供方提供轿厢拼装图,并作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标准和井道图安装,出现的问题将由需方自行解决。 (4)供方提供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 6、 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需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定金,计RMB6984.00元, 供方收到款后安排生产。 (2) 合同总金额余款的50%货款计RMB11640.00元,需方付款提货。 (3) 安装调试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20%货款计RMB计4656.00元。 7、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预约日期到货,应向需方支付逾期到货的违约金,每日按货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双方各自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如有修改,需经双方在更改处签字并盖章确认. 9、 本货物质量保证期二年,虽无保修金,但属于货物质量问题,供方负责保修。 供方: 需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8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需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供、需双方各执1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19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在供方仓库内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翼城县唐兴镇城内村新华路东三巷29号房屋(东三间, 厨房,厕所)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居住前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以及其它 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在此 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 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剩余物品(TCL电视机、电视柜、双人床一张、单人床两张、奥克斯空调、水晶王子电冰箱、亿佳能太阳能、电磁炉、案柜及其它用品等)及西侧三间及西侧平房内所有设施及物品乙方必须保管好,损坏丢失按价赔偿。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及甲方原剩余物品交还甲方。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达___个月以上。 九、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20__年 3 月 1 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2卖方:____ 买方:____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______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__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授权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方:(盖章)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授权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营业部 业务人员: 部 长: 财务部 审批: 签收: 公司负责人 审批: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3本合同适应商超进货类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帐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 (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3)滞销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3)滞销商品(4)产品存在质量问题(5)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产品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时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企业三证。 第三条 产品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单价均为含税价; 2、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对产品价格进行上下浮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3、乙方超出货物自身规定的其他个性化需求,需支付甲方相应费用,如:特殊包装、精细分割、超范围运输等(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货物供应 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应提前___天向甲方提供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到货日期; 第五条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2、若乙方未按约定进行货款结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得另行签订合同。 第九条 责任免除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5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______年(不含光源)。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 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 地点为甲方工地(_________),方式为落地交货,甲方委托______为工地现场收货人。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 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____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___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____日内付至结算价______%,余______%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甲方需负责乙方所派安装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及配合安装并提供安装所需的照明、脚手架或升降机等设施。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6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民法典 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幢 )(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3、顶棚________保修____月; 4、门窗________保修____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7、暖气________保修____月; 8、煤气________保修____月; 9、电路________保修____月; 10、_________ ______保修____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7供方:合同编号: 需 方: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 间:年 月日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 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 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 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 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 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 式及期限 九、给付 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 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 约责任 十二、解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 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 报 挂 号: 开 户 银 行:账号:邮 政 编 码: 需方单位名称(章)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 报 挂 号: 开 户 银 行:账号:邮 政 编 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8合同编号:20__—12—26 甲(供)方:沾益县中天石材有限公司 乙(需)方: 二0__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 合同编号:20__—12—26 单位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砂石料严格按照GB/T14684—20__标准组织供货,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质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权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运出乙方现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和时间:以乙方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在乙方料场交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次日完成货物配备)。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承运,乙方承担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以工地现场实际过磅(方量)为准雨季材料受雨水影响含水率较高,到场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3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5日由乙方书面提出。因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乙方要求换货。 六、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开据的发货单为凭证结算,每月20日对账,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年度结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年度结清,甲方不开据货物和运输发票。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范围外运输过程中涉及环保、道路维护、交通及运输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扰等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货款付清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上、下涨(跌)幅达到5%时,需进行价格调整,双方确定的新价格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定。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29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30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 食用油 种类: 食品类 规格: 5L 单位: 桶 数量: 50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篇3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优秀材料购销合同合同范本。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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