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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范文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通用24篇)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江民二初字第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 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 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 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________年____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 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

  . 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号案件的

  第三人;

  . 若____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

  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

  . 上述第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6点所列的诉讼方案若未能实现,即丁未能参与或参加乙方与申屠

  .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

  . 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____区人民法院和____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 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 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 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

  1.1 代理乙方参加号案件的诉讼;

  1.

  1.2 若需要在____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

  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____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____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山东  甲方与          因    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山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杜福祥经济诈骗、甲方与黄伟借贷纠纷两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在甲方与 两案的一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写诉状、起诉、开庭、调解、承认、放弃诉讼请求、上诉、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收取执行款项、上诉等)。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律师完成代理诉讼活动。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按乙方律师要求的期限,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及证据线索,并保证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完整。

  四、诉讼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费用及与案件相关的各种鉴定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本案实行风险代理。经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为:

  1.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律师人民币五千元作为乙方承办律师的前期办案费用,该款项属乙方承办人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饮、通讯费、诉讼费及与代理活动相关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该费用后,剩余款项计入代理费,即使败诉也不予退还)。该费用也包括甲方对乙方律师前期代理活动所付出劳动而实施的补偿。

  2.代理费两万元实行胜诉(即为乙方通过和解、诉讼追回款项十五万元)为标准的风险代理收费制,如果不能达到十五万元,甲方按所该两案(通过和解、法院执行)追回款项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约定的代理费由乙方在收到该两案(通过和解、法院执行)所追回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如案件败诉,则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费给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 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索赔

  1、乙方消极履行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义务及约定,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律师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隐瞒实情的,有权终止代理。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任何因本协议的规定引发的纠纷,应先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 一案第 审(仲裁或非诉讼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的 纠纷案的第 审(仲裁、非诉讼活动)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

  ①甲方不授权乙方的权限,应在本合同中进行删除;

  ②具体的授权范围,可由甲方与指派的承办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进行确定;

  ③甲方与乙方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后,视为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日内先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有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在收到二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一审(仲裁)胜诉,二审(诉讼)不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的,甲方应按一审(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款项,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通过非诉讼活动甲方权利得以实现的,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项的,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前款所规定的数额,如落实为实物的,甲方应按实物的市场价格,依照上述约定(按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估价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乙方各半负担,在乙方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当违月约赔偿责任。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确定的款项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权利落实为事物的,按本条第六项的约定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与乙方在诉状、仲裁申请书或笔录中确定的请求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

  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 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

  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金钢(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黄浩、任德宾 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收费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3、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9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

  1、委托内容:委托方授权受托方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务。

  2、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3、甲方__________(是/否)允许乙方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3、乙方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甲方报告的义务。

  4、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甲方。

  四、代理费用

  1、委托贷款业务的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

  (1)定额方式支付: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总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2)佣金方式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从协助乙方贷款的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具体约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贷款成功之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也即________%作为报酬给予甲方。

  2、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费用先由乙方垫付,每月______日结算一次,所有费用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五、协议期限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受理资料后,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约。若发生违约情况,受损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对因此所受的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2、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3、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0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上

  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帐号: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____》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_____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成为______________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_______%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_______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成为______________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_______%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_______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2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区域内,全权负责按甲方要求的 人员,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双方递交资质资料:

  1、双方签约时互相递交公司简介、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国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代理招聘委托书。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员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员要求:职位、性别、年龄、专业、身高、待遇、岗位描述等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聘服务费用及预付定金:

  双方约定代理招聘服务费为:每人次 元。共 人 计 元。在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定金 元给乙方。

  五、招聘费用支付方式:

  1、按实际录用人数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预付定金)

  2、录用人员车费由 承担。

  3、双方面试和护送人员的差旅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六、人员面试和录用变动处理方式:

  1、由 方进行了面试,面试合格后,由 负责接送人员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员在甲方公司就业未满一个月正常离职或辞职的差额人数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予补聘。非正常离职或辞职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随时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员就业花名册及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并出示经本人签字和甲方领导签字的离职或辞职证明材料。

  2、甲方在录用时,应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聘简章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合法用工,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员任何费用。

  八、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及时开展招聘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招聘简章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筛选、初试工作。

  2、乙方在招聘过程中遇到与本协议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没有涉及的事宜,应及时与甲方协调处理。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作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生效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时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电 话: 开户行:

  传 真: 帐 号:

  传 真: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__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____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4

  银行间委托代理协议书(样式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XX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_____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

  (或授权代理人)1998年4月1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法律

  服务所) 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现经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现指派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法律援助,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 为甲方因与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代理人。甲方应向乙方办案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办案,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不得隐瞒虚构。

  2. 甲方对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经调查,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甲方应当接受。

  3. 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依法应当回避或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不依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办案人员的具体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 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具有合法正当理由不能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时,乙方另行安排办案人员。

  3. 乙方办案人员应当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终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动。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

  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应向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

  第八条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办人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签名):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6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7

  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8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              ,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 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郑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大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上

  海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19

  ______律( )民字第 号

  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0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

  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1

  上海立隆微电子有限公司(甲方)因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产抵押一案,现委托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李胜春为甲方非诉讼代理人,主要帮助为甲方草拟三方抵押协议,协助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进行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非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商定律师费按协议收费办法确定,即: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2、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签订三方抵押协议之时,给付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甲方应在本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给付乙方应得律师费。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暂停受托事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律师费、办案费等费用及损失。对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费,深圳市内由乙方负担。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先垫付)。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约定律师费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师费应予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私自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收律师费和其它费不予退还,约定应收律师费等费用甲方应照常给付。

  七、本案有关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登记费、信息查询费、公证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完成止(非诉讼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3

  协议签定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服务在协议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5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

  2.职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含职位名称、组织结构、薪金范围、特别需求等),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职位薪酬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服务费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币)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万元人民币的以十万计算。(注:“税前年薪”是指13个月的税前月薪总额)

  5.甲方通知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五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

  7.乙方开户行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

  8.其它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到甲方上岗之人选的保用期,自该人选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甲方内部另行规定有更长或更短的试用期,均与本合约无涉。

  9.2.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服务限制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其他客户推荐。

  11.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荐人员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3)对于乙方每次推荐的简历,如甲方自己有此简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人选;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系,安排面试等事宜。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系。

  13.与推荐人员的联络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协议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本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

  15.争议的解决协议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0条“服务限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职位已付部分费用。

  4)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其它

  1)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风险委托代理通用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职称评审工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职称评审工作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职称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2.准确及时地按职称评审的要求,对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实绩作出考核、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

  3.及时缴纳职称评审所需的评审费及代理费;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2.应甲方要求,提供职称评审方面的上门服务;

  3.保持与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通报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告知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结果;

  4.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根据各评委会对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指导甲方相关员工准备个人的职称评审材料,并对报评、报审材料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将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

  6.负责帮助评审通过人员办理有关资格证书。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2.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乙方必须退还全额代理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免责条款

  1.非因甲方相关人员材料准备方面等原因而导致评审未通过的,不属乙方违约;

  2.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执,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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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