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
范文 |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1编号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商标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 (20__版)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 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 ,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 。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代理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或在 年 月 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他: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图样 张,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黑白稿 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号( ): 注 册 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2第一条 为了保障商标代理组织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指定或者认可:(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二)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有五万元以上的资本;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从事过两年以上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并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和大专以上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商标代理组织,可以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 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五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予以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是指获得资格证书并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变更商标代理组织或者辞职,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格证书寄交商标局,商标局加注后予以发还。 第六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具备大专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三)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四)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必须由商标代理组织加盖印章。 第九条 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商标代理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组织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商标代理组织的人、财、物自主管理,独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申请开办商标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条件的规定或者不能开展正常商标代理业务的; (三)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不正当行为损害其他代理组织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事务; 二、甲方需办理的商标名称、类别、数量及相关费用如下(例): 序号|业务名称|商标名称|类别|件数|单价(元/件)|货币名称|金额(元|备注 | 1|续展| |30|1|3800|人民币|3800 || 2|| |||||| | 合计|(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三、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费用包括缴纳国家的申请费、公告印刷费、证书费、乙方代理费。 四、在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六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对商标局的审查意见等作答复。甲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答复。如遇驳回,需申请复审,甲方须另行委托并支付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填写,并签字或盖章,每件二份; 4)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交的材料。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受理号清单,转达审查意见,通知商标公告时间和领取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 4、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八、甲方申请商标数量达到四十件以上,可享有乙方为期一年的下述服务: 1、从专业的角度,为甲方确立科学的商标使用模式,以配合甲方的品牌推广战略; 2、为甲方解答有关甲方商标的法律问题,依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商标的法律事务文书; 4、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信息; 5、为甲方建立企业内部商标资料档案,并帮助完善其商标管理制度; 6、应甲方邀请,可以为其企业员工提供商标知识培训,开设商标知识讲座; 7、依托乙方开发的商标电子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商标公告》,及时反馈申请、注册动态中于与甲方所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信息,或有损于甲方在先权益的现象,并根据甲方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 8、在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和其它权利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其同行业有关商标的资料及信息; 九、由于乙方过错,致使甲方未能通过商标注册或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除外。由于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合同项下第二条所述之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天内付给乙方; 十一、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完成上述第六条之义务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 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