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合作协议 |
范文 | 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合作协议(精选3篇) 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合作协议 篇1甲方: 乙方: 一、协议目的 甲方具有1¥2¥3级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从事化工设备制造多年,具有开拓市场的营销能力和企业的管理能力,具备总体承包承揽化工项目建设的实力。乙方从事化工项目工艺设计多年,有成熟的工艺技术以及良好的市场人脉、市场信誉,并有项目现场指导安装的实践经验。甲乙双方都希望通过真诚、坦诚的合作,达到优势互补,进行资源整合,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来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短期内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把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做到最具有影响力、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使市场活动利益最大化,使双方合作达到共赢。 二、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在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利用各自优势进行紧密合作,承接、承揽此类项目的总体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或者此类项目的部分工作。 三、合作方式 1、本合作以现有厂房、资质、加工设备、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销售团队为平台,以乙方掌握的化工工艺及市场为核心,组建化工专项项目部,承接承揽化工工程项目。 2、设立化工项目独立帐户,费用独立核算。项目组建立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运行费用(包含差旅费用、广告费用、招待费用等销售费用和工程消耗费用)记入运营成本,作为决算依据,在决算时一并决算。 3、甲方提供项目组运营所需硬软件设施。项目组办公室设立在办公楼,提供必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供出行车辆、司机等,建立并管理宣传网站。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委派项目总经理作为总负责人对整个项目的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此负责。委派其他相关工程管理、技术、施工、协调人员,负责销售并拓展市场和市场宣传,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并对此负全责; 2、乙方出任项目工艺技术总工程师,对工艺技术负全责,负责工艺图的设计以及工艺、设备、安装图纸的最终审定、审核,对材料、设备质量以及工程质量、进度负有指导义务,并对此负有监管权,对不符和工艺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事物具有一票否决权。 3、甲乙双方共同探讨制定项目年度发展规划,共同探讨工艺设备改进技术。 4、对本项目组现有能力不能完成的安装、电器、工艺设备等工作,由甲方负责外协联络,外协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能力、价格以及外协件的质量、价格必须经由乙方认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外协所产生的费用记入成本。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市场宣传推广以及市场技术支持,合作前期对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五、费用管理及利益分配: 1、实行一工程一帐,由甲方管理,乙方监督审核。 2、运营费(含销售费用以及工程施工垫付费用)用由甲方先行垫付。 3、销售费用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甲方负责人、乙方签字审核,甲方董事长批准后由甲方先行预支,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并记入成本,乙方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并记入成本。 4、各工程设计费作为单项记入工程总费用与客户进行谈判,此费用除去税费后归乙方所有。设计费结算时间按照工程付款进度支付,在工程款付至90%时给予乙方全额结算。 5、工程完工,款付至90%后进行决算,决算利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利润由甲方享受80%,乙方享受20%。利润分配在工程款付清后进行结算。 6、经决算后无利润或亏损的工程项目,乙方不承担亏损,亦无利润分配;但设计费照常归乙方所得。 六、保密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涉及本项目的工艺技术不得私自透露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2、如若甲方撇开乙方单独承接、承揽本协议约定的相关项目,不管乙方有无参与,设计费参照同等规模项目设计费支付给乙方,利润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私自与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合作。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前所承接的工程不在此列。 七、法律效力以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任何外来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释、违约、有效性、终止等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任何双方不能解决的争端、异议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例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更改以及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协议期内合作项目运转良好,根据项目发展所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更改合作方式或单独成立公司。 4、任何对此协议的更改都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月日日期:________年月日 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合作协议 篇2本协议由按_____《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组建,总部设在_____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称公司)为甲方与____公司(以下称为买方)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缔结,一式两份。 鉴于公司和买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本协议各术语的定义如下: “验收手册” 验收手册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与买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系统部件” “规定资料”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附属项目” 附属项目是指C表中规定的附属及服务项目,C表附属本协议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生效日期” “可容许的迟延” 本协议中使用的“可容许的迟延”一术语是指由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延迟)中明文规定的迟延原因。 “专有软件” 与有软件是指程序,储存在磁带、磁盘中的信息文件或可从计算机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为公司所专有的一切程序或资料。 “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指买方按照验收手册对买方设施上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公司愿意向买方出售,买方愿意向公司购买设备及其附属项目。 设备及其附属项目须符合本协议和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____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公司应于____(日期)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3份。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的日程载于附表B。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_____金,总价为:____。 第4条?支付 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____(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____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 买方同意向公司支付买价,总金额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_____用在内,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据本合同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确认本协议已被撤销。 第5条?交货与验收 顺利完成这些检测后,买方须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买方同意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买方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后,公司须将设备拆卸、包装,以便运往买方工厂。 从公司工厂至买方工厂的装运应由____进行或安排,不得无故延误,____应负责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陆运输费用。 买方应当连续____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以确保设备仍能完成出厂验收时所作的各项试验。 现场验收应在协议生效后____周内进行,该期限可按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规定延长。若买方用该设备进行培训,则认定现场验收已经进行,应立即签署现场验收证,此证从买方首次使用设备进行培训日期起生效。 第6条?所有权和损失的风险 公司保留对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直到总买价全部付清为止。尽管如此,该设备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损失风险从设备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厂交货时已转让给买方(根据《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_____0年版)。 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天灾、公敌行为、战争、民变、_____、_____、禁运、火灾、爆炸、地震、雷击、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灾难、政府或其他合法当局的法律、法规、命令或规定、运输延误或故障、因买方或_____或其他劳动争议造成的延误、因物资、材料、附件或设备短缺或供货延误、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实际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没有或延误履行协议,公司可以决定延长其执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时间,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续期。但公司应尽一切努力减小可谅解延迟所造成的影响。 公司没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约定资料,但这种延误必须是公司实际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责任或过失引起的。 公司须及时将预计的或实际推迟交货或现场验收的信息以及有关细节和估计的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导致或引起的可谅解的延迟达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内,双方未能就变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达成协议,包括调整总买价,公司可就此书面通知买方撤销本协议,这种撤销应视为是执行本协议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 第8条?税收 除第3条所提及的总买价外,买方须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经纪人佣金以及销售、消费、营业、使用、货物等税或类似的由____地任何税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今后制订的法律,不论其是现在或今后生效的,对公司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收。 第9条?更改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对本协议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条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须按此条规定制作更改订单。 更改订单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买方和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公司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10条?备件 第11条?侵犯专利 除协议第14条(责任范围)所罗列的间接损害或意外损害责任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保护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协议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_____专利(非其他专利或权利)的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中,其附件、设备或零件没有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有关专利保护由本条第2款另行具体规定。 对于没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但安装在本设备上的附件、设备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种附件、设备及零件的制造商保护公司免责的方式、范围和限度保护买方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从制造商处所得的保护应转让给买方。公司必须尽可能地为买方从公司的卖方和供方处争取最优惠的保护补偿。 公司对买方任何实际或被指控的侵权概不负责,除非: (i)买方被诉侵权或收到指控侵权的索赔书,且在收到此种索赔书后十(10)天之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公司。 (ii)买方必须协助公司且与公司通力合作,以便减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权的物品)专利权使用费、索赔费、损害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买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种索赔或诉讼中作为辩驳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记录及其他文据副本,对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专利权使用费,买方概不承担或支付。 (iii)公司有权进行任何有关索赔之诉或指控的谈判或辩护,且可以本公司名义或以买方名义参与谈判和进行辩护。 第12条?免责保护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无论如何,买方和公司均应使各自的雇员保持稳定。各方仅对自己的雇员实行工人恤养和职工责任_____。 买方保证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免于因公司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公司为设备提供服务而使买方、或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所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_____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证免去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因买方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_____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协议时,各方须对因自己的过失,不论是主动行为、鲁莽、疏忽或缺乏技术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第13条?担保 按本条款规定,公司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两(2)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的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的担保必须限于本条款以下的规定。 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而言,公司须尽一切应尽的可能从其制造者处取得最大程度的担保,并将同样的担保转让给买方。 担保除外规定:公司应提供由该13条以上所规定的担保,第12条(保护)规定的保护和第11条(侵犯专利)规定的专利保护,而:(1)不再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赔偿,(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协议而出现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担保,不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关可售性或适用性的默示担保。 第14条?责任范围 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任何种类或性的间接或意外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设备或其他任何财产的短缺或使用而导致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不论其为何种性质或种类,也不论是何原因。 第15条?使用专有软件的特许 提供给买方的专有软件的一切权利仍属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准许买方按设计功能使用专有软件,但该特许不属买方独有、且不可转让。特许权费应计入总买价。 未经公司预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专有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资料。 买方必须能够随时说明复制软件是为了有效发挥专有软件的设计功能。 凡买方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有权撤销此种特许。如果撤销特许,买方须在撤销后十五(15)天内将所有专有软件拷贝交还公司。 第16条?出版物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复制按本协议规定或为促成本协议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买方也不得使用或公开任何为其所有的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复制本,也不得将其内容泄露给任何其他个人、商号或公司,除非: (i)为使买方能操作和维护本设备;或 (ii)给设备的其他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但此种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必须与买方一样按本条款的限制性规定保存和使用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和资料;并必须签署一书面协议以取得公司赞同。 双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权均属公司所有,买方不得传播、公开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给买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册和任何形式的资料,本协议明文规定的除外。 双方还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并不是准许或特许制造或让他人制造本设备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统或元件,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7条?合同的保密 双方当事人、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和所有条款和条件为机密,无论何时,不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将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团体公开,法律作有规定的除外。 第18条?买方人员 公司允许一定数量的买方代表在设备制造、试验和验收期间到公司的工厂见习,以熟悉设备的构造与性能,确认设备是否符合检验手册规定的运行标准而不另外_____。但买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得由买方负担。 第19条?检查会 在设备制造期间,必要时,将与买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厂举行进度检查会。会上由公司报告进度与按计划完成的情况。 此种会议的记录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会议后尽快分发给每位与会者及其他双方一致认同的人士。 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起到提交设备作出厂验收为止,公司必须每月向买方递送进度报告,以提供设备近况信息。 第20条?转让 本协议呆协议双方当事人、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且对双方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当事人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其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如公司的权益必须转让给继承其全部财产的其他公司时应当例外,且公司还可转让其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权,也可以转让收取买方按本协议规定为支付任何此种款项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条?履行权不得放弃 第22条?因无力偿付而终止协议和协议的撤销 在之后的任何时候,如对方当事人呈交了自愿破产申请书,或被提起破产之诉,且在此后根据此种起诉被判破产,或法院根据任何改组法规的规定对对方当事人及其资产实行保留管辖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当事人被判无力偿还,或因对方无力偿还,指定了人员接收对方的资产,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内未作清偿,或对方资产被剥夺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为清偿债务而将全部财产转让。 除本条第1款之规定之外,在协议期限内,买方还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公司取消设备购买。收到此种通知后,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尽快中止设备的生产,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该设备的生产工作,并通知各转包人停止工作,保护一切为公司占有而买方应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财产,并采取其他合理行为,以减少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协议撤销费用。 如按本条第2款规定撤销协议,公司有权获得按公认的会计惯例合理计算的因本协议的履行和撤销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成本费用的补偿,外加为实际成本10%的利润。买方以前根据本协议所付款项必须从补偿费中扣减。 收到本条第3款规定的付款数额连同任何包装费后,公司必须在公司的工厂以工厂交货价(根据《国际贸易解释通则》_____0年版)将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纳入本条第3款规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给买方,同时将其产权转移给买方。 应买方书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种要求时买方已经决定行使其本协议所规定的撤销协议的权利,公司必须通知买方其应承担的撤销费用的责任。 第23条?_____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必须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与一名买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解决。讨论期间,公司必须继续努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如在提交委员会后十五(15)天内未获解决,则按国际商会的_____调解规则,由该规则指定的一名_____员最终裁决。此种_____将在____地举行,_____必须使用英语。_____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_____员有权裁定由协议双方或一方承担所有_____费用并确定其金额。 如违反或指控违反本协议的时间超过一(1)年,则不得将争议按协议规定提交_____,双方也不得对对方提起任何诉讼。 第24条?通知 买方对公司送发的有磁本协议的通知或函电,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发,则一律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给买方送发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视为未按规定送发: (地址略)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请求、要求、审核、批准、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须作成书面形式,如派专人递送,得视为其在递送当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邮寄,得视为寄出后的第10天应被收件人收悉,如用电传,一经答复则视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条?其它 本协议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为执行本协议必要职责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与____地的公司职员,应由买方提供二等舱机票公司不负担此项费用。 当事人双方相互保证: (i)自己是按本协议所注明的管辖区的法规正式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协议的签署及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履行均属其法人权限范围之内,且全都经过股东决策的正式授权,不触犯任何法律,除已经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同意和批准,或需在这些部门,机构登记或备案。 (iii)代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的人保证其完全有权代表当事人缔结本协议。 第26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以_____《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法典》为准。 协议双方对协议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签署以下各项规定,特此为证。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成套设备项目合作协议 篇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 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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