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
范文 |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通用11篇)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11、每月25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牵头,各有关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参加,对公司辖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内容是五查: (1)查思想:查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思想的认识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三同时”、“五同时”情况。 (2)查制度:检查公司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查管理:检查各班组、施工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4)查隐患:检查各种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查设施: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制度部位、危险地段,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2按照《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油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20xx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根据配电三工区关于做好二一四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们维修二队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工作并对辖区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用电。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周一安全生产会上对员工抽查了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学习文件主题活动口号和文件精神。从抽查可以看出员工的掌握情况还是比较扎实的。 二、上周我队对辖区冬季八防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配电室、厢式变、变压器室、动力柜的消防器具、消防通道、室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1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处理。 三、我们近期对全队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我们首先检查了每个人承包的设备,从高低压电缆、变压器、厢式变、配电室、动力柜、计量箱、三灯、确保每一台设备都有承包人名牌。让每位承包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心中有数。督促每个人承担起责任。通过对我队设备的大检查,我们感觉我们辖区的设备总体运行良好,设备承包人能定期对所承包的设备检查维护。但我们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机厂1#配电室2#屏瓷保险底座松动。2、机厂抽油杆变压器渗油。3、二公司五区配电室的消防卡片未更换。4、干城小区进户线改造发现个别电缆外皮有破裂现象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上述已及时整改完毕。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3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计划、定检修人员、定平安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具体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平安技术要求,平安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敏捷牢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需制订停工、检修、开工计划,及其平安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平安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平安经理签发的平安检修计划。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举行平安教导,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殊对外来工、新工人、暂时工、民工要举行重点教导,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举行其次次平安教导,并做记录,造册记下。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平安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平安措施。 7、招聘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需同时签订平安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平安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平安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平安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招聘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需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平安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需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需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平安标志,夜间要设平安灯。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4一、起重设备在大修达到平安标准后必需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平安科负责日常平安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发觉起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主管经理,实行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刻报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状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平安装置,必需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刻选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平安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升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担心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久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否决操作,并报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举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光、单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方案,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8、行车吊挂物件举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51.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7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8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送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平安标准后必需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平安科负责日常平安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发觉起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主管经理,实行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刻报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状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平安装置,必需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刻选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平安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升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担心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久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否决操作,并报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举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光、单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方案,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举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9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10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遵守《建造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平安教导,常常深化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解决,消退平安隐患。 2、对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平安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加强责任心教导,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的平安,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平安。 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平安庇护装置和指示装置举行检查,以确保平安装置齐全、敏捷、牢靠。 5、机操人员必需服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细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背使用平安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急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否决执行。 净化设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篇11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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