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纸板购销合同 |
范文 | 纸板购销合同(精选3篇) 纸板购销合同 篇1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纸板购销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抗压重量数量 第二条交款方式及期限 O需方自提 O甲方代运至_,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O甲方送货至_,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乙方下单提货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准备时间。 第三条产品价格及计算方式 O按个数计算数量:_________________个单价元/个,总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O按平方米算数量: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总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纸板购销合同 篇2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总计(元)PP聚丙烯颗粒F401吨 二(产品质量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 性能项目试验条件[状测试方法测试数据数据单位 态]密度ISO11830.90g/cm收缩率YCCImethod1.3-1.7%熔体流动速率ISO11331.7g/10min降伏点拉力强度ISO527300Kg/cm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1.款到两日内发货,11月15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90%共计232575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25875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四(交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___5___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检验及质量保证 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________________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___5___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退货 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十.其他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纸板购销合同 篇3甲方(供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在市区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为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内的医药商品购销总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分批买卖交易,均遵照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双方可根据情况,以本协议为基准,签订其他具体合同,具体合同对医药商品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批号及交货时间等进行书面确认,未确认的项目则以当批销售清单明细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约定 2.1、甲乙双方为合法的医药商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按法规要求向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甲方所供医药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并按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甲方所供医药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内容应符合医药商品的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医药商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3、如双方对医药商品质量产生争议、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药品检验所、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2.4、对于未尽的质量事宜,甲乙双方按共同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执行。 第三条 付款约定 3.1、资信额:甲方授予乙方资信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资信额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资信期限内履行支付的未付货款总额的最高限额。 3.2、资信期限: □甲方开具发票之日起_____天内 □乙方签收货物之日起_____天内 □甲方发货之日起_____天内 □乙方签收货物之日起第____月____号前 □甲方发货之日起第____月____号前 □其他:_x001f_ 资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货款的最长履行期限。 选择以上任何一种资信期限的,乙方均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该年度____月_____日前的所有货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与乙方的履约能力变化、实际采购及付款情况,调整授予乙方的资信额及资信期限,甲方应通知乙方,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该调整生效,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应的义务。 3.4、协议期限内,乙方超过资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或未付货款总额达到资信额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 乙方在资信期限届满后15天内仍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应从资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5、乙方须按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及发票金额按时全额付款,甲方按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冲减应收账款。遇货物破损、丢失、错发、原箱短少等情况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另作处理,乙方不得在货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电汇 □转账 □支票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___________天)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___________天)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的,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将货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而将货款支付到其它账户的,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有对公账户的,不接受现金结算方式,本条款所指现金结算包括现金支付、现金支票、POS机刷卡、个人银行卡转账、私人账户转账等方式结算。无对公账户的,开具《结算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其本人的银行卡(壹张)事先向甲方备案,用该银行卡向甲方支付货款。 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不能以现金结算。若因乙方支付现金给甲方业务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乙方提供的是承兑汇票,必须在“单位”抬头上写明“_______”,否则中途被他人非法获取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待乙方结清欠款后恢复供货。 3.7、发票送达: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药品,在发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同时完成发票的交接与签收工作。如因价格等原因需重新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退回原发票给甲方,或出具盖有客户公章的有效证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 送票方式:口邮寄口自送口其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以双方单笔合同或销售清单为准。供货价格如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的采购部门,并说明新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5.1、经双方协商同意,对于国家未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货物,以以下方式交付货物: □甲方可以选择任意运输方式,送货至乙方指定以下合法仓库地址; □乙方指定甲方以的运输方式送货至乙方注册地址或以下指定仓库地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至甲方仓库自提货物。(提货人提货时应提供由乙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 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收货或提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费、仓储费等费用)。商品外箱有冷藏、易碎、贵重等特殊标签的,乙方应优先核对验收入库,否则,因此造成的医药商品质量问题及其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5.3、验收: 乙方应当场验收货物,对医药商品与订单或合同约定不相符的、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货破损或包装变形等情况的,乙方当场拒收商品或现场点货发现商品短少,乙方应在甲方销售清单上据实签收,交物流工作人员收回。 乙方在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污染等情况的,应在签收甲方提供货物之日起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验收或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产品的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医药商品质量的认可),乙方不得借此延期支付或扣减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和退票。 5.4、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验收货物,应在甲方销售清单上据实签收。乙方签收时,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退换货 6.1、乙方应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甲方购进医药商品,对于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质量召回除外),甲方将不予接受。确属甲方原因引起货物质量问题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更换新货,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 6.2、乙方应按GSP等相关规范要求储存、运输药品或医疗器械。如因储存、运输条件不善或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3、对于非当场拒收商品并在本协议第五条期限内通知甲方的,需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乙方按甲方通知将商品发运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凭《销售退货通知单》到乙方库房提货。在此期间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减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也不得借此退回甲方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信息交流 甲乙双方将致力于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为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相关信息,协助乙方做好与生产厂家的沟通工作。乙方也应将有关信息(例如库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开展有效的销售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条款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否则,应按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损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超过30 日的;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经甲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修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最迟不得迟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保密责任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0.1、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甲乙方签署或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其他协议、文件、陈述、财务数据、商务关系及其他资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触或知晓的甲方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甲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均为本合同约定保密信息。 10.2、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人员,下同)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发表、公开、披露、散播、复制此种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对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签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协议。 10.3、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信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另行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相应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 10.4、无论本合同是否切实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失效等,保密责任条款均始终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3.2、甲方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声明外,任何权利的单独或部分的行使、确认或忽略均不应视为或被推断为放弃其权利或免除、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3.3、因法律、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无法/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本合同各条款为个别独立的条款,某条款若确认为无效,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甲方。 13.5、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向乙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达,甲方向乙方指定联络人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变更指定联络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联络人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13.6、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违约责任的追究。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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