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代建合同 |
范文 | 2024代建合同十篇 2024代建合同 篇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代建合同 篇2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工程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项目的融资工作;(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 (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融资方式: (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 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1)项目合格率100%。 (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 (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 四、双方责任及权限 1、甲方责任与权限 (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 (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 (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 (5)负责每月末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委派会计签字确认的有关投资完成额、进度、质量情况的月度报表 (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 (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 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 2、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按现执行公布的20xx、20xx年江西省相关定额(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与相应的费用定 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执行。 六、工程资金的管理 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 七、决算审核及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有关精神办理。 八、奖惩措施 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九、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代建合同 篇3委托方:______ 受托方:______ 委托方______委托受托方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阅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立项批文: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4.建设规模: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合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协助委托方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方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记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高速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找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必,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运载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计取。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_____________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委托方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施工工期为________ 。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他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代建合同 篇4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4代建合同 篇5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7.1-.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2024代建合同 篇6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代建合同 篇7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7. -. .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2024代建合同 篇8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 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 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 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略) 2024代建合同 篇9项目业主单位(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乙方): 第一部分 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 根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____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________年____月加固000X0060及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 2024代建合同 篇10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 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地号土地内定名“______名宫”,经暂编号A区______栋______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 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 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 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 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 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 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 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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